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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欲逍遥-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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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翔和掌柜谈好了条件之后,和严实一前一后走出了炼锋号。拐了街角,他就像成本价达到三千五百两白银的猛虎弓随后抛给了严实,丝毫没有他在刘掌柜面前流露出来的留恋。

第四十一章 狩猎开始

回到了住处,严实就迫不及待地准备将猛虎弓拉开,他要看一看弓力达到了一万斤的强弓究竟有多么的强大。

就在他要用力拉的时候,孟翔拦住了他:“石头,不要用力太猛了。万一拉折了,炼锋号虽然有钱,但它也未必会再给我们一张猛虎弓。”说完,径直走入了房间之中。

拉折了?严实有些不敢相信,当他真正用力拉的时候,才知道孟翔提醒是对的,如果他卯足全力猛一拉的话,猛虎弓还会一下被拉折了。

一万斤,严实还是没有转过弯来,他到现在还在用普通人的思维思考,认为一万斤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字,其实他现在与普通人不同了,不但炼体大成,就是真气都有了,一万斤的力气对他而言并算什么。

拉开,放松,再拉开……严实一连试了几次,他发现他使用猛虎弓并不需要消耗他多少的力气,连射一百次他不敢还能够完全保持高命中,八十下绝对不会有问题。

接下来的三天,孟翔和严实开始重新练习了弓箭,准确地说是恢复一下状态。在原来时,由于需要练习武功,弓箭的练习就少了一下,现在用起弓箭来难免会显得有些生疏。

不过所幸他们的弓箭底子都很雄厚,再加上他们身体的素质和五感比之前都提高了很多,三天时间虽然很短暂,他们都恢复了到最好状态。

第三天一早,孟翔和严实刚刚吃完早饭,炼锋号的人就来叫他们了。由于事前都讲好了,两人就随身携带了兵器和弓箭,其他的东西像帐篷、食物之类的必需品他们是一件也没有拿。

由于狩猎大赛开始的时间很早,两人跟着旺福(炼锋号派给他们的引路人)直接来到了枫树镇的外面,也就是二十多天前,两人进入枫树镇的地方。

三个人达到的时候,那里是人山人海了,除了参赛的选手之外,大部分是为选手送行的亲人。

孟翔和严实跟着旺福来到了一堆人近前,那里正是炼锋号的参赛人员的集合地。离着老远就可以看见刘掌柜在给大家鼓劲,鼓励他们取得好成绩,显然他很激动,大冷的天,鼻子上还直冒汗。

看见孟翔和严实来了,刘掌柜显得很兴奋,大笑着将他们迎了过去,介绍给了其他人,顺便也给他们相助之间做了介绍。不过孟翔并没有用心去记所有人的名字,只是记住了队长张铁牛,一个黑黝黝的壮实汉子,神情木讷,不过从他不时从眼底透露出来的精光表明,他是一个外表憨厚,内心精明的角色。

那些炼锋号的参赛猎人,除了包括张铁牛在内的极少数几个人对他们表现得比较热情外,其他都对他们投来怀疑的目光。

在他们看来,一个好猎人是需要积累的,需要掌握方方面面的经验和知识,要想成熟至少也要成年之后,他们实在太年轻了。不过无论是孟翔还是严实都不在意,到时候实力自然会说明一切的。

接下来是包括镇长在内的枫树镇几个有权力有声望的人的讲话,无非是一些鼓励的话,不过他们幸好他们都没有长篇大论的意思,几个人说话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两刻钟,还没有让兴致勃勃的参赛者厌烦。

孟翔也听了那些当权者的讲话,最主要的是镇长的讲话。实际上他注意的是镇长宣布的奖励,是对大赛前三名的奖励。

枫树精华?十滴?也许不少人还不知道枫树精华的价值,孟翔知道,在前世,枫树精华,也不单单是枫树精华,只要是镇级大树的精华,在铁木城都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因为它是炼制化气丹的最主要的一味原料。

化气丹,取自炼精化气,是专门帮助那些达到炼体大成的人产生真气之用的,虽然不是每一个人服用之后都会产生真气,成功率也高达五成,所以它是整个铁木城最受欢迎的几种丹药之一,有市无价,一度被炒到二十万两白银一颗的天价。

两滴树之精华就可以炼制一颗化气丹,虽然有失败率的制约,树之精华的价格最高时也达到了三万两一滴的高价。十滴也就是三十万两白银,真是大手笔,要知道枫树镇的枫树每年能够产出的枫树精华也只有区区不到五十滴而已。

在刘掌柜和炼锋号老少东家的期盼中,孟翔、严实和其他炼锋号参赛的猎手跟在队长张铁牛的身后,向选定的猎场进发了。

狩猎的第一天,炼锋号狩猎队似乎勇气并不好,除了射杀了五十来只最常见的巨牙兔和六十来只长尾野鸡之外,就遇到了一个不到十头的血鬃狼群,一阵乱箭射死了,其中并没有他们最期待的血鬃头狼。

孟翔和严实在整个接近五十人的队伍中表现的不好不坏,大概是中流偏上一点的水平,并没有引起了任何的注意。实际上,他们都没有太过注意他们究竟射杀了什么东西,不过也不虞被别人占去。

在狩猎大赛开始前,每一个人都发了一个号牌,它其实就是一个印章,自己射杀猎物之后,就可以在它的身上盖一个章,显示的是主人的号码。

印泥是用特殊材料调制而成,一旦盖上,就不用担心脱落。这也是大赛结束时,统计成绩的标记。

自然了,也有人心中起歪心思,想将别人的猎物占为己有,真正敢动手的人却是少之又少,一旦发现作弊的情况,不但作弊者本人会被驱逐出镇子,他的家人也会一并被驱逐,而且他们还被打上作弊者的烙印。

只要看到这种烙印,任何树村和树镇都不会再收留他们,而在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下,找不到落脚地就等于被判了死刑。

为期七天的狩猎大赛,很快就过去了四天了,炼锋号狩猎队的运气依然没有好起来,虽然猎杀的动物看起来不少,都是一些低分值的草食动物,比如大角羊、长毛牛、巨牙兔之类的东西。

看见了这种情况,一直显得很淡定的队长张铁牛也无法再保持淡定了,将众人召集在一起商量对策。很快,张铁牛就拿出一个主意——分兵,将队伍分成两部分,扩大范围,争取多猎杀一些高分值的猎物。

按照这些天的表现,孟翔和严实在整个狩猎队伍排到了十几名,应该可以加入主力队伍的,因为一些人以他们和队伍中的其他人不熟,配合起来容易出问题为由将他们排除出去了。

看着剩下十来挑拣剩下的猎人,孟翔和严实对视了一眼,也找了一个理由离开了,不过他们后面最终还是跟了两个人。

狩猎队伍中有一些人其实并不是猎人,是炼锋号派出来给参赛猎手们服务的,而长福和长寿则是刘掌柜专门派来服侍他们两个的。

似乎真是是因为炼锋号的运气不好,孟翔和严实刚刚离开大队不到一个时辰,跟在他们后面的长寿叫了起来:“白头金雕!居然是白头金雕!这可是仅次于头兽的好东西啊。”

话音未落,长福就教训道:“弟弟,你瞎叫什么呢?白头金雕是东西,但那要也能够射下才是啊。看到拿不到,这不是让人心里难受嘛。”

孟翔和严实一起将目光从在天上的画着圈翱翔的白头金雕身上移开,严实从背上解下了装着猛虎弓的布袋子,递给孟翔:“孟哥,我看这些白头金雕身不简单,还是你动手比较有把握一些。”

孟翔也没有推迟,从袋子将猛虎弓取了出来,又将刘掌柜奉送的虎牙箭抽出了三支,一起搭在了弓弦之上,箭尖指向天空缓缓地移动着,似乎是在寻找最佳的射击时机。

长福和长寿兄弟看见他如此动作,都露出了疑惑的神情,不知道他准备干什么,不过他们是下人,根本轮不到他们干预孟翔的行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并在心中祈祷孟翔可以成功,这样即便张铁牛他们依然无法猎到好猎物,炼锋号也能够在面子上不太难看。

随着时间的推移,兄弟二人原本就对孟翔不多的信心很快就消耗完了。不过就在他们准备将目光从天上收的时候,他们突然听见了弓弦的震鸣声。

下一瞬间,长福和长寿将看见离地足有三四百丈高的三只白头金雕齐齐掉落了下来,翅膀耷拉着,打着旋,就像秋日里飘落的枯黄的落叶。

看着长福和长寿兄弟目瞪口呆的样子,严实哼了一声:“你们两个还愣着干什么?如果猎物被别人抢去了,你们谁付得起这个责任?”

兄弟二人闻言不敢怠慢,连滚带爬地向白头金雕坠落的地方跑了过去,他们很清楚,如果是因为他们的手脚慢了,从而让白头金雕这么高分值的猎物被别人拣去了,刘掌柜知道了一定会剥了他们的皮。

见周围没有什么猎物,孟翔和严实就坐到了地上,闲聊起来,准备等长福长寿将猎物捡,再去寻找新的猎物。

过了大约两刻钟,长福和长寿兄弟了,不过他们却是两手空空,三只被射死的白头金雕他们一只也没有捡,而且整个人还鼻青脸肿的,似乎被人重重地揍了一顿。

听着长福长寿哭哭啼啼的讲述,孟翔和严实总算是知道事情的原委,就像他们猜测的那样,猎物被人抢了。

娄德水?孟翔眼前闪过了一个胖乎乎的人影,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我原本准备放你一马,既然你自己找死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了。

第四十二章 灭杀狼群

看见孟翔和严实并没有去讨回猎物的意思,长寿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怯怯地问道:“孟先生,那三只白头金雕我们难道就不要了吗?”

“不要?”孟翔的脸上露出了冷笑,“我射杀的猎物我凭什么不要?不过既然他们想帮我们拿着就让他们拿着,不过到时候的利息恐怕他们付不起。”

“孟先生,可是……”

严实一皱眉头:“长寿,猎物既然是孟哥射杀的,他是猎物的主人,他想怎能处理就怎么,你多什么嘴呢?”

在说着这话的时候,严实心中暗暗替那个抢夺猎物的娄德水可惜,以他对孟翔的了解,只是得罪了他,绝对不会有好下场,别看娄德水的老子是枫树镇的治安大队的大队长,有钱有势,恐怕依然无法庇护于他。

别看长寿长福现在是给孟翔和严实服务的,其实他们平时也是猎人,只不过水平比较次一些而已,不过他们对枫树镇周围的地理环境和猎物分布还是比较了解的,这让倒省了二人不少的事情。

狩猎的第六天,一行四人来到了一个不太起眼的小山谷前面,孟翔向里面看一看,转头问长寿:“长寿,你能够确定这里就是千狼谷吗?”

“不敢欺骗先生,这里确实是千狼谷。”长寿看向孟翔的眼神透出了几分崇拜,虽然过去的时间不算长,他高超的箭术还是让他极为钦佩,他和哥哥身上背的猎物虽然不算多,每一件都是极为难以猎杀的高分值猎物。

像之前被娄德水抢去的白头金雕,他弟弟身上就背了一只,而号称几乎最难猎杀的幽蓝狐现在就有一只挂在他的腰间。

孟翔向严实招了招手,示意他和他一起进去。走了两步,他回头看着长福长寿兄弟:“你们找一个安全的地点休息一下,等我们料理了山谷中的狼群再通知你们帮忙。”

长福和他弟弟一样,也对孟翔和严实很钦佩,看见二人向山谷中走去,迟疑了一下,还是说道:“孟先生,严先生,你们还是不要太过冒险了。霸占千狼谷的都是方圆百里最为强大的狼群,里面可能有狼王的存在。而狼王很可能是凶兽,不是我们一般人可以对付得了的。现在距离大赛结束还有一天多的时间,以二位先生的神射,一定可以获得好成绩的,完全没有必要冒这个险的。”

“谢谢你了长福,我们很清楚我们在做什么。”孟翔只是向后摆了摆手,和严实一起大踏步地走进去了千狼谷。

二人进入了山谷之后,走了没有多远,他们就对山谷的印象改观了。地上脱落的暗红色长毛,以及在鼻端萦绕的骚臭味道都证明这里确实有狼,至少最近有狼在这里呆过。

又向前走了大约一百丈的距离,孟翔看到了星星点点的狼粪,而且还比较的新鲜,他向严实点了点头,可以确定山谷中确实有狼群的存在了。

再向前走了一段,山谷突然改变了走向,变扯了一个之字形,而且宽度也狭窄了很多,只有大约不到一丈宽了。二人立刻提高了警惕,在如此狭窄的地域,如果遭到狼群的突袭,他们转圜的余地就小了。

很快,他们就走过了那段之字形的山谷,幸运的是他们并没遇到任何狼的阻击,也许是因为风向的原因,嗅觉极为发达的它们并没有发现他们的侵入。

出了之字形的山谷,又向前走了大约五十丈远,二人的眼前突然豁然开朗,一个超过了三百丈方圆的巨大空间闯入了他们的眼帘。

山谷中比较平坦,野草和小灌木都很少,只有一些零星的石块,而正对着他们的那一面山崖下面,有十多个大小不一的岩洞,黑沉沉的,就像猛兽张开的大嘴。他们终于明白狼群会抢夺千狼谷的原因了,根子就在那些岩洞上。

冬天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寒潮,可以在眨眼的功夫将一条小溪小河全部变成了坚冰,尽管血鬃狼比人具有更强的抗寒能力,一些小狼和一些老狼则必死无疑,能够躲入这些岩洞之中,它们就可以存活下来,而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生存和繁衍的机会。

就在孟翔和严实观察山谷中的情况,推测狼群是不是就在那些岩洞中的时候,最中间也是最大的那个岩洞之中突然有幽暗的绿光一闪,两人立刻警惕了起来,那绿光极有可能是狼的眼睛。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突然感到头顶出现了一股压力,紧接着是一股骚臭的气味冲入了他们鼻子,二人出于本能,向两旁一闪,砰地一声,两只眼中冒着寒光的血鬃狼落到了他们的中间,将他们分了开来。

几乎与此同时,超过五十头健壮的血鬃狼从岩洞之中冲了出来,以极快的速度向他们扑了过来,特别是最前一头除了腹部其他地方全部是是血红一片的大狼,速度更是惊人,化作了一道红色流光向他们射了过来。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孟翔和严实头顶之上还不断有狼向下跳落,对他们进行扑杀,而且身后的通道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被七八都大狼给拦住了,他们陷入了狼群的包围之中。

“哈哈……”孟翔笑了,笑声中略微带了一丝自嘲,“石头,我们还是将这群畜生看低了。”

“这有什么?不就是几只笨狼吗?杀了不就行了。”面对周围逼过来的狼群,严实丝毫不在意,似乎它们不是可怕的狼群,而是一群无害的小兔子。

“石头,说得好。这几头狼就交给你了。我去将里面的给料理了。”说着,孟翔纵身跃起三四丈高,然后脚尖在崖壁上使劲一蹬,震碎了一大片的石头,而他的人则化作了一支利箭向山谷之中射去,一口去飞出了十多丈远,才落到了地面上,不过他人刚一落地,就向过来增援的狼群迎了过去。

很快,孟翔和一头血红色大狼打了照面。大狼发出了一声大喝,簸箕般的巨掌向他的头颅拍了过去,它和孟翔刚到树界杀死的那群血鬃狼不同,它的爪子上红光缭绕,就像着火了一样。

当,孟翔毫不犹疑,直接抽出了长刀斩,向它的前爪狠狠地斩了过去,火花四溅,紧接着一股巨大的力道通过他的胳膊传递到了他的身体,制住了他前冲的石头,而那头大狼也停止了前进,四爪扣地,脊背拱起,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他,伺机发动攻击。

孟翔看了一眼那头大狼被长刀斩中的前爪,完好无损,他立刻就明白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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