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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请入怀-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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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来。”文翰端着一碗汤水正在要往丹宁的嘴里喂。“文哥,我自己来吧。”丹宁扬起手去接汤碗,刚举到半空突然犹豫了,因文翰怒瞪的双眼,还有不耐的一句话:“也不是这样一次两次了,你倒客气起来了?”责问的语气透出的不满让丹宁呆愣两秒,手又软软地垂了下去。
  来人径直走了进去,看了一眼床上躺着的病人。立即俯下头,在文翰的耳边低语几句。
  文翰的眉头越皱越紧,手里的碗“咚”地被摔在床头柜子上,赫然站起身朝丹宁看了一眼:“宁,我马上回来。你先休息会。”
  丹宁点了点头,目送文翰的背影一路走远,最后消失在门背后。趁人不在这会,他掀掉被子撩开衣服,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势。虽然身体多处骨折,甚至断了一根肋骨。可在文翰私人医生的认真治疗和他的精心护理下,伤势已经好了大半。现在除了少量的地方还有淡淡的淤青,基本上痊愈了。
  云峰,丹宁取下耳朵上的宝蓝色耳钉,小心地放在一只手的手心。静静看着它散发出的耀眼璀璨光芒,唇角扬起一抹柔和的笑意:云峰,你大概想不到,我戴上你送的东西需要多大的勇气。还好文翰真以为是我自己买的,没有追究下去。要不现在它早躺熔炉里被焚化了。云峰,我想你。我只要一看着他,就仿佛你在我身边。其实,我不是故意想欺骗你关于我和文翰的事。可我真是怕,怕你知道我是黑帮的人,不再喜欢我。也怕你跟文翰发生冲突,受到伤害。云峰,我逃避不了文翰养育我的事实。我做不到翻脸无情,恩将仇报。不过,只要你愿意等我,我们总有相聚的那一天。如果你有了别人。就当那句话是痴人说梦吧,痴人说梦……五指收拢紧紧握住那只耳钉,再也口不能言,泣不成声。
  不,不能被文翰看到自己哭过,心里警钟立即敲响。动作迅速地将耳钉弄回原处。用衣袖抹两把眼睛。可还没有将痕迹完全清楚掉,人已经悄然回到了床边。
  “哭过?”疑惑的目光扫向微微泛红的美丽眼角。虽然知道丹宁心里有凌云峰的存在。但文翰还是宁愿相信小丹宁是被那个英挺俊朗的男人用甜言蜜语蛊惑了。他的小丹宁一直被保护得很好,涉世未深。很傻很天真。所以才会中了别人的圈套,陷入了感情的漩涡。只要再不去那个破学校读书,再不和那个该死的男人见面。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丹宁两只手抓着被子直摇头:“刚觉得眼睛发痒,揉了两下。看起来很红?”扬起头看向凌云峰,很无辜的样子。
  “不。”文翰定定地被那水洗过的幽黑双眸牵引住,修长的脖颈下凸出的喉结耸动一下。一只手扯开被子就躺到了丹宁的身边。
  丹宁手足无措,声音慌乱:“文哥,我伤还没完全好。”唯一能找到的拒绝对方的理由,即使吐出来也软弱无力。
  可惜饥肠辘辘的饿虎哪听得进他的话,再说天天都在检查他的伤势恢复状况。丹宁的托词像沉没大海,没有任何回音。
  “宁,我就是太顺从你的心意,才会发生那样的事。我现在很后悔,很后悔。你的那什么当老师的梦想,不要也罢。我要你永远陪在我身边,永远。”没得商量的余地,文翰命令似吼出这些话后,温热的唇就覆盖住丹宁的唇瓣,在上面狠啄,啮咬。
  “文……”丹宁刚想拒绝,霸道的唇舌就趁势扫了进去,在他的嘴里苦心寻找着自己的猎物。不需要多少时间,他就觅到湿润甜美的柔软,撞击,翻搅,添逗,尽他所能地要唤醒丹宁沉睡着的欲/望,跟随着在青草葱绿,生机勃勃的大草原上纵横驰骋。
  丹宁根本无法抗拒这头发/情的雄性猎豹的雷鸣闪电般的进攻。脑子里也天人交战,矛盾得厉害。他嘴里虽然一直把文翰称为哥,心里其实把对方当做养父。所以更多的是感恩,尊敬。
  早先丹宁是因小时候被欺负过,心里有浓重的阴影,很是反感。才使得文翰不愿强迫于他有身体上的接触。
  后来就完全归结于他不乐意了。丹宁是心里那个弯始终没绕过去,无法把父亲和爱人的角色给等同起来。还有就是电视,录像的看得太多,总认为男人和男人不正常。恰巧帮会里兄弟都是些花天酒地,常常娱乐场所里流连忘返。带回来的讯息就是,只有“鸭子”才会跟男人干这事,那都是些家破人亡,走投无路。或者想钱想疯了的。丹宁觉得自己还没走到那条绝路上去,不用臣服在文翰的身下。


☆、087 回家(1)

  丹宁这人本就死倔死倔的,像守护马其诺防线似的把自己最后阵地保卫着。文翰根本拿他没辙,说软话不会,来硬的,他遇强则强。惹毛了还能把枪抵对方脑门上:“再胡来,我们同归于尽。”
  这样折腾了几回,文翰就干脆放弃了。琢磨着丹宁也没真正意义上谈过恋爱,还没悟出爱情的真理是灵与肉的结合。索性就随着他,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丹宁总有一天会爱上他,并接受他。
  遗憾的是,文翰没有等到那一天。进入大学校园里的丹宁在接受到更多新知识的同时,也被刘强状若无意,其实是故意给他灌输了许多关于这方面的正确知识。所以丹宁才把自己从变态的罪恶泥沼中解放出来。他从不否认对男人的抚摸也好,挑逗也好,都有反应。
  那是一种热血上涌,浑身颤栗,身体像火石被摩擦,点燃,最后熊熊大火足以燎原的激情迸发般的感觉。而认识凌云峰后,是丹宁彻底转变的开始。虽然这转变连他自己都莫名其妙。
  是身体先于理智接受了凌云峰吗?就是不想看见他皱眉,不愿看见他难过。就是留恋他温暖的怀抱,迷恋他身上混合着淡淡烟熏的香水味道。就是喜欢他的柔情蜜意,陶醉他俊美眼眸深处的宠溺。
  只是几分钟的思绪游移,已经被拔得精光的丹宁反手迅疾地掏出枕头底下掩藏的水果刀,横在文翰的脖颈:“别动。”
  “你真舍得杀我?”文翰原本还逗留在丹宁粉嫩红色茱萸之间的头慢慢抬起,痴迷的眼光立即凌厉起来,有愤怒,有怀疑,有不屑。他的猛然抬头使得脖子前进了一寸,雪亮锋利的刀刃立即在上面划出一道细细的血痕。
  眼睛触及那缝隙处渗出的腥红在文翰黝黑的肤质上慢慢浸染开,令人心悸的鲜红的颜色入了丹宁的大脑引起的只有一片混乱。“文哥,不要逼我。”伪装起来的坚强绷紧最后的一根神经,铿锵有力的低吼驱散头脑中的迷雾,带来一丝清明:“我也许杀不了你,但……”话音未落,一刀朝自己的胸口奋力捅去。
  “宁,宁,好,我不碰你,再不碰你。”文翰连声答应着,一把抓住丹宁的手,试着慢慢将他放下。虽然也知道丹宁打不过自己,完全可以武力征服。但以丹宁的性格怕是一辈子都把他当仇人记恨吧。这才是真正让他担心,惧怕的。
  一听到这话,丹宁才缓和了僵硬的表情,松出一口气。手上的劲道像被抽掉一般,任凭文翰掰开手指,将水果刀夺了去。能死的方法有很多种,他倒不介意武器被缴获了去。
  “文哥,对不起。”千言万语只汇聚成一句,低低地说出口。两个人相处的日子也长,长得都能明白对方在想些什么。文翰虽然外表服了软,心里一定恨不得把房子都拆下来,将丹宁直接掩埋掉,然后眼不见心为净。
  文翰已经站起身走了出去,刀子递到门口站岗的手里。没有转身,却顿住了身形:“我早说过我爱你,既然我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一甩手,愤然离去。
  丹宁算是逃过了一劫,险之又险。而凌云峰有同样的感叹。虽然没想过他们就一准会全军覆没,但打斗起来,哪能全安然无恙。即使是缺胳膊断腿也是谁都不愿意见到的事。还好,马洪涛的急中生智让他们躲过灾祸又能坐上车,踏上开往Y县的旅程。兴许是吃一堑长一智。大家有了防备,自然格外小心起来。倒不再像开始那么慌乱紧张了。
  天还没擦黑,一行人就到达目的地了。郊外就是比不得大城市繁华热闹。不过,一派安详静谧的景象自是别有风韵。特别是从城市中心南北对穿的一条缓缓流淌的小河让整个县城都充满了灵动,水润的气息。爱屋及乌,入了凌云峰的眼,秀美的水乡,一如丹宁温婉细致的人。温柔可亲。
  此时本就是夏末秋初,凌云峰是真想跳进那河里,追风*,洗涤掉一身的尘埃。可马洪涛不容他分说,就把拉走了。目标直指丹宁的家。无奈的凌云峰只有透过车窗欣赏那水天共一色的绮丽风景。
  丹宁的家处在县城的中心地带,可见当初也是繁荣鼎盛之家。和现代的动辄几十层的电梯公寓相比,没能贴上墙砖的房屋是低矮老旧了些。可丝毫不妨碍在各式高楼大厦的包围圈里,屹立得竖直挺拔。
  刚进院落的大门,两位就被守门的大爷给叫住了。马洪涛亮出了他的警官证,老大爷一双眯缝着的眼睛一下子就精光闪烁,像是见到了不得的人物般兴奋。凌云峰一头雾水,好半天才从老人的讲话中得知他也是退下来的军人。所以连带着对马洪涛也有亲切感。
  凌云峰哭笑不得,还真是天下军人一家亲,马洪涛是享受亲人般的待遇。大爷姓刘,是厂里的退休职工,因家里老伴得了怪病,长期被各种乱七八糟的药养着经济状况不太好。所以厂里干脆给了他这个差事,多一份收入,当是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刘大爷又是毛大爷那个年代的人,干啥都是脚踏实地,一丝不苟。别看老得一把骨头,可身板硬朗,精神矍铄。说起话来倒也慢条斯理,字字清晰。
  从刘大爷的嘴里,凌云峰又得知不少丹宁的情况。陷害丹宁父亲的人其实也没落得好。因分赃不均惹恼了下面的一个副厂长,就找了个人去检举揭发,把以前的陈年旧账给翻了出来。结果中央来人一调查,两个人都不是好鸟。就一锅端了,还牵连了好几位。结果这些高管自己一下马。恨不得把别人也泼得一身泥。很快,丹宁父亲的事就被平冤昭雪。可等到大白天下的时候,丹宁的母亲已经死了。丹宁也不知去向。所以这些陈年往事也很难再被提及。
  丹宁根本就没回过家,哪里知道这些。他走的时候,倒是给了当时的门卫一把钥匙,拜托看着点就全没了音讯。这既然都是一个厂里的人,都彼此认识,对丹宁的父母还有印象,还当真就把空屋好好守着。也不知道经了几个门卫才传到刘大爷的手里。静静等待着他的主人叶落归根。


☆、088 回家(2)

  等问清了单元楼,一接过钥匙。凌云峰就迫不及待地往小区走。马洪涛是跟姚峥嘱咐了几句才跟上去。姚峥本就是跟来玩的,对丹宁并没什么兴趣,就被马洪涛直接调去外面逛街了。
  房子是三室一厅,还停宽敞,家俱也一应俱全,虽然样式老了点,但那些年的做工质地都很讲究,倒反而完好无损,经受住了岁月的考验。
  卧室和客厅很好分辨,凌云峰直奔丹宁的房间。一共就三个卧室,有一间当书房,另外两间一大一小。根本不用考虑,那间小的一定就是丹宁小时候的住处。
  卧室的门关着,凌云峰轻轻推开,踱了进去。房间本就不大,七八个平方的样子。书桌,椅子,衣柜,床,该有的一件不少。只是床的靠墙处一米高的地方顺着方向订了一块被白漆漆过的木板,上面整齐地摆放着一排排立着的书籍。还有一些可爱的小玩意。不倒翁,撒尿弥勒佛之类。一看到这些,凌云峰仿佛回到了自己的童年。那些纯真浪漫的日子真是令人怀恋,只是一去再也不复返。
  儿时总盼望着长大,当真正成年,成熟,反而希望自己能拥有一颗童心。将烦恼过滤,快乐留存。
  坐在丹宁的小床上,凌云峰顺手取下木板上的一个小相框拿手里。上面是坐着一男一女,面前还抱着个男孩。男的朗眉星眸,不怒自威。女的凤目樱唇,唇角含笑。再看看那个男孩,除了眉毛不若母亲的婉约修长,其他地方根本就是跟她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丹宁,凌云峰伸手拂去照片上的尘土,视线定在一张无比开心满足的小脸上。肤若白雪,明眸皓齿,最引人注目的,是睁大了眼睛,挂在嘴边的天真无邪的笑容。那个时候的丹宁是幸福无忧的,眼神纯澈,明亮,如山里石间流淌的见底清泉。
  而现在,忧郁满眼,仇恨满怀。生命里找不到光亮,一个人背负太多的忧伤苦痛,在茫茫黑夜中蹒跚独行,漫无目的,找不到方向。之所以想读大学,是想告别过去,寻找到新的起点吗?
  语文老师,凌云峰记起了丹宁的愿望。别说他的同学,当时自己都是一笑而过,有那么点鄙视的味道。如今,凌云峰算是彻底明白,读懂了丹宁。只有和孩子在一起,才能唤起他童年美好的记忆。才能忘掉成人在他身上制造的所有原罪。才能避开虚伪的伤害回归心灵的乐土。虽有失偏颇,对于丹宁,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再扫视一下上面的书,凌云峰的脸上只有苦笑。《红楼梦》,《镜花缘》,还有几本古龙的武侠小说……然后就是诗歌散文集之类的。虽都是大众也喜欢的文学作品。但凌云峰还是看出了些端倪。自从上次发现丹宁喜欢荷花,且道出《爱莲说》的时候。就隐隐明白丹宁心里的追求,这次是更加确定。不是凌云峰不承认曹老先生的妙笔。这本书也堪称是文学史上巅峰之作。不过他的思想其实是消极避世的。凌云峰虽修的是理科,少时也是爱好读书的,至今都还记得里面的一段: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当时,凌云峰就嗤笑,皆前定,都定好了,还努力做什么。如果真有前世今生,因果报应。好人死了是前世做的恶,坏人死不了就是前世行了善?那要是善行积累的多了,是不是这一世就应该如乌龟王八活个千年万年,祸害一世。也是带着这种思想,凌云峰并没能详尽地看完这本书,相行之下,他更钟情《三国演义》。男人就应该如曹操,足智多谋,运筹帷幄,点兵点将,驰骋疆场。
  而《镜花缘》就是李汝珍夫子浪漫的幻想。也就是说,这书架上的书没一本在凌云峰的眼里是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抛开用词造句,对语文写作方面有贡献不谈,其他都属鸡肋。
  丹宁的少年时期本就不幸,如果再受这些书的影响。凌云峰觉得丹宁非跑深山老林里当和尚不可,但入了佛教就真清净了?只有天知道。二人是从,三人成众。有人,就有集体,有集体,就有社会。有社会当然就有腐败罪恶的滋生。丹宁想逃?能逃得掉?看来,自己以后的责任真是重大,不但要当护花使者,还得教训问题少年。那个家伙,显露出来的样子偶尔还真像那么回事,却原来心里千疮百孔,漏洞跌出,还得一个个填补。
  也不知道现在丹宁怎么样了,文翰不会真对他下毒手吧?凌云峰忆起又忧思深重,心情暗沉。满腔的阴雨绵绵,潮湿阴翳,密不透风,有呼吸不畅的感觉。
  对了,马洪涛跑哪儿去了?凌云峰这都呆好一阵了,也没看见人影。手里还捏着丹宁的全家福,竟然忘记放回去,讪笑一下,是想据为己有。犹豫两秒钟,乖乖地置之原地。总不能把丹宁从里面抠出来,一人独享。还是应由丹宁决定它的去向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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