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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天下之极品神医-第2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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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事件后,我的名头更加响亮了。人们开始会来找我看病,而我一般也不会拒绝。反正中医看诊并不是太辛苦,只是魔兽们大多不懂得煎药,我便让金兰和金著帮助熬药。久而久之,金著也能分辨一些药材了。对金著来说,种种菜、喂喂动物,偶尔去集市上和族人换一下物品顺便也“印钱”,然后在家里分拣草药、熬药什么的,日子倒也过得非常充实,和族人的交流也多了起来。

很快,金兰的预产期就到了。由于决希并没有多少妇科的知识(当然,人家是专门杀人的),而我在前世又是个男生,女朋友都没有呢,更不会去关注生孩子的问题。所以,我就发现悲剧了,自己对生孩子这档子事知道的实在不多。

尽管如此,一些基本的常识还是知道,比如有可能会发生大出血,所以准备了一些止血药物;还有怕宫缩不够力度,所以就准备了催产的药物。一切准备妥当,金兰顶着大肚子在家里静静待产。

为了应付突发状况,预产期前一周,我就为金兰囤积了大量食物,然后告诉东方我有一段时间不会过去丛林。事实上,我知道东方也是要去别的森林过冬的,因为那森林到了冬天因为圣湖的作用仍然可以保持温暖,这是中央森林一年之中最危险的时刻,此时的猎物最为丰富,所以许多猛兽都出来觅食。为此,我也让东方带着他的兽群快去森林越冬,它们为了我阳狩猎,已经耽误了一些时间了。东方不舍的舔舔我,然后带着兽群进入了莽莽丛林。

此后的日子,我和金著轮流去照顾一下养殖的动物,其他时间就待在家里陪着金兰,照料植物倒是好办,反正在后院,叫一句便行了。我这么安排,就是担心突然要生产又找不到人帮忙。

金兰待产的日子终于是结束了。

今天是非常混乱,也是非常开心的一天。

金兰生的是个姑娘,狮族本来就缺少母的,现在生了个姑娘可以说是喜上加喜。

我给新生的孩子取名叫孟凡,希望她天生就跟其它人不一样与众不同。

金兰听到这个名字时,一如既往地非常兴奋。

入仓在质疑说“这个名字很奇怪,不符合部落习惯”的时候,小金兰坚决地说:“我觉得很好啊!晓晓取的名字就是很特别。祭司大人,兽神是不会怪罪的吧?”一般来说,名字都是孩子的父亲取的,而祭祀也不会对此干预太多,所以入仓也就没有说太多。

没有这里的卫生知识,我只能按照以前的经验,让金兰坚持坐完一个月的月子才让她出门。而孩子也是如此。金兰和金著对我的命令那是绝对执行,这令那些想探望这个天之娇女的群众无比失望。所幸已经接近冬季,大家都要忙着储存过冬的食物,所以只是抱怨了一下也就忙着自己的事情去了。

一个月后,金兰出了月子,而我也开始动手准备御寒的衣物。其实,我自己是不甚在意这个的,因为继承了内力以后,基本上不怎么怕冷;金兰和金著则习惯了这里的天气,而且作为一个魔兽,他们身上是有毛的,实在冷了就变成兽形,也是可以取暖的。可现在有了孟凡,她本来就是个小丫头,而且出生不久,自然是需要准备御寒的衣物了。

我没有照顾小孩子的经验,只能尽可能放呵护她。

我去市场看了一下这里的皮衣,因为用量并不大,所以皮衣都还是直接将兽皮剥下来晒干后制成的,没有经过鞣制,非常的干硬。我担心这样的皮衣会弄伤小宝宝的皮肤,便决定自己鞣制皮衣。

其实,我原本也是不懂什么鞣制的,以为只要剥下来的兽皮晒干了就可以穿,还是曾经看穿越小说看的,才知道原来皮毛还是需要鞣制的。鞣制步骤还颇为复杂,我颠过来倒过去看了几遍,才看明白,大体上是用明矾或者芒硝制成鞣剂,用来鞣制皮革。这里没见过明矾,但芒硝却可以在盐湖附近找到。而鞣制的过程大体都是浸水、脱脂、浸硝或者浸酸、鞣制、干燥、回潮等步骤。说起来简单,可我并没有操作过,所以一切还是摸索着来。

让金著去拿了兽皮,经过简单的处理,然后浸泡回鲜,接着将那些多余的油脂和肉削去。接着加芒硝和面粉浸泡,又去找树叶捣烂了榨出汁液来浸泡,最后加芒硝和面粉配制的鞣剂进行鞣制。整个鞣制过程持续了大半个月,成果和我在现代见到的那些皮草自然没法比,而且有一股气味,但比起这个时代用的皮毛已经是强了许多。抚摸着那柔顺异常的皮毛,金兰的眼神亮晶晶的,道:“小白真是厉害,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啊!”他们俩忙前忙后这么长时间,早已惊动了左邻右里,众人都在看,我这个外族的人类要做什么。我还没有做到最后那几步的时候,仅仅是在晒干的时候,众人就已然发现了这皮毛的不同之处,等到最后上油、回潮、整理后,才发现那又柔软又油光发亮的皮毛堪比兽人身上的那些皮毛,包括自若在内的许多女人都发出了星星眼。所以,当金著抱着被包在那柔软皮毛制成的衣服里的孟凡到处晃荡的时候,一下子我们家就成为了整个部落最耀眼的人物。

可惜,鞣制的过程太过复杂,那些女人每天只是看到我和艾伦忙进忙出,并不知道这确切的方法,所以最后也就只有羡慕的份,没办法模仿。考虑到金著的手伤,我又给他专门做了一对手套和一个护肩,开始金著还有点推脱,但后来发现女人们羡慕多于嫉妒后,也就顺其自然了。

用芒硝鞣制的皮毛怕水怕潮,一旦受潮了,就会走硝,皮毛又会变硬。所以,我觉得还是要尽快找到明矾才好。而且,明矾也是中药的一种,具有抗菌的效果,找到明矾也可以更好的入药。当然,这些金著他们都不知道,我只是交代金著不要让皮毛淋雨,否则又会干硬起来,到时候就很难处理了,金著听了,平时就舍不得戴那个护肩了。

等到天气渐渐凉下来,白天的太阳渐渐没那么暖和了,风也开始大了起来。没过几天,便开始下雪了。大部分蔬菜早已经全部收割了,地里也就剩下一些萝卜、白菜,之前还有甘蔗,我已经全部收割下来熬了糖。大白菜长得挺好的,想着这几天也不用去打猎,便去摘了一些大白菜,又拿了酱辣椒,拉着金兰儿一起做辣白菜。

金兰儿没做过这个,跟着我剁辣椒、扮酱料,然后一层一层往白菜上抹制好的辣椒酱。两个人在前院摆开架势在那里做,而金著就抱着孟凡在一旁看着。渐渐地,院子里其他人也过来围观,里斯也在里面。

“金兰儿,你们这是在做什么?”自若问。

“母亲,晓晓说在做辣白菜,我也没吃过,但晓晓做的,肯定很好吃。”金兰依旧用一贯的逻辑回答着。整个部落都已经习惯了她的这个调调,“只要是晓晓说的,那肯定错不了”,“晓晓做出来的,自然是好的”。当然,他们有时候也不得不承认。

自若看着心痒,便主动过来帮忙。我推辞了一下,自若不听,便由得他了。几个人很快就把那些大白菜全部处理了,在地窖放好,我便开始做饭。闲下来,自若才发觉手突然辣辣的,不由得叫起来:“哎呀,我的手好辣啊!”

我笑起来,去取了酿的酒出来,给她涂抹上去,再去洗干净,顿时便不辣了。自若觉得很神奇。而午饭则更加让自若刮目相看。

我来了以后,自若虽然过来看望过几次,却从来没有在我们家里吃过饭,自然也没有尝过我的手艺。因为忙碌了一上午,我只是简单地炒了三个菜,可自若已经是惊为天人了。自若不得不承认,自己作为东方部落曾经的第一女人,那是远远不如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

看见自若很喜欢我的菜,金著趁机道:“自若,若喜欢可以常来这儿吃饭呢。晓做菜可是很多花样呢。”

☆、293 醉仙梦凃:手记(十一)

金兰也说:“对的啊,母亲。再过一段时间,恐怕也就我们家还能吃到这些食物了,其他人家到了冬天就食物很紧张了。”

自若僵了一下,终于是抵不过美食的诱惑,点了点头。

这个冬天似乎格外冷,狮族在东方的森林里已经很难捕捉到任何猎物了,人们不得不开始向森林深处进发,前往更加靠近那片深处森林的地带去捕捉猎物。但那森林距离狮族部落有两天的路程,这意味着兽人们捕获的食物必须能够满足自己和家里的女人和孩子至少四天的量,否则,他们在路上的时间,家中的“妻儿”就没饭可吃了。但这并不容易做到。这时候,一“妻”多夫制的优点就体现出来了,由于一个女人可以有多个老公,因而她可以协调自己的伴侣错开打猎的时间,从而保证家中能有足够的食物。

不过,女人可以这样做,可孩子就不行了,别的男人是不会管自己的女人与别的男人生下的孩子的。一般来说,女人是不会将食物带到其他人家中去的,因为这样做非常不合适,而食物也不没有那么多。金兰家以前原来到了冬天就很困难,因为金著的左手没有办法用力,所以他打猎的困难就要比其他兽人大得多。好在金兰虽然没有成年,却已经能帮助父亲捕猎,到了后来,甚至成为家里食物来源的主力。

今年,我们家就宽松许多了,因为我在家里储备了大量的食物,且不说那些活着的动物,就是地窖里各式各样的肉干和蔬菜,都够我们吃上一个冬天了。所以,金兰和金钊根本无需外出打猎,平时金著就抱着孟凡在部落里晃荡,而金兰在白我的教导下开始修炼内功心法。

可是神奇的是,我发现金兰修炼出的心法跟我居然完全不是一个路子。

我叫她蓄力,可是她蓄的内力居然用肉眼都能看见,一圈圈像水纹一样荡开。

后来在一次切磋的时候,我输了。

完败。

我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她也不知道,但是她凝视着自己的手,手上居然出现了类似于魔法球的元素。

“这是什么?”我费解的看着她。

她摇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

在我们练功的同时,金著继续悠闲的抱着孟凡到处溜达,对称部落里很多人开始眼红了。这一天。我和金兰照常在院子里练功,研究那种奇怪的能力,突然听到自若跑进来,道:“金兰儿,快去看看你父亲,他和金木吵起来了。”

“金木?”金兰一听,连忙要起身出去,却被我阻止了。

“兰儿,你别动!你必须练完才能收功,否则会影响你的筋脉。我跟自若去看看,没事的。你安心练功。”金兰闻言,点点头,继续练功。

我随着里斯来到自己关动物的地方,那里已经聚集了许多人,有女人也有男人。而金著抱着孟凡挡在一个女人身前,那个女人手上拿着一只野鸡,正是我养的。我只是一看这形式,便已知道是怎么回事,无非是金木去偷自己养的动物,被金著发现了,结果发生了争吵。我出现时,正是两人争吵得最激烈的时候,金木根本不承认自己偷了我家里的野鸡,坚称那野鸡是自己抓的,并且举起拳头要揍金著,声称金著侮辱了她的名誉。

见状,我怒不可遏,撇下自若运起轻功飞身过去,一脚踢开金木的拳头,道:“怎么,这年头贼也敢这么嚣张了!”

金木见是我,对我的功夫自然有所耳闻,她是来偷鸟的,自然不愿与我纠缠,便道:“哼,没用的男人,只敢躲在人类背后!我不和你这个人一般见识,我走了。”说着便拎着野鸡便走。

“站住!偷了我家的鸡便想跑?把鸡放下!”我喝道。

“你这个人类,不要胡说八道!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偷你的鸡了?这是我自己抓的!”金木继续耍无赖,“大家都看见了,这个人类一而再再而三侮辱我的声誉,虽然部落里不允许魔兽对人类动手,可如果他继续侮辱我的声誉,那规则可是允许我教训他的。”周围的围观者都纷纷点头,认为的确有这条规则。

我冷笑一声,“哼,你说是你抓的?野生的鸡居然会没有爪子,而且翅膀也是被剪过的?”众人闻言,纷纷去看金木手上的野鸡,果然,野鸡应有的尖锐爪子全部不见了,翅膀也的确被剪短了。因为这里是远古时期没有人养过动物,不知道驯养的野生动物必须经过处理才不会逃跑,没人提醒自然也不会注意到这动物被处理过。大家看了,便纷纷点头称是。

金木看了,自然知道我原来早就对这野鸡做了手脚,便道:“哼,我从中央森林抓了这野鸡,要走两天才能回来,为了防止它逃跑,所以就把它的爪子和翅膀进行了处理。你怎么会说这是你处理的!”

一贯冷静的我听了这话,心想不给你点教训你不知道爷爷的厉害了,见过无耻的,没见过如此无耻的。便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现在把我的野鸡放下,当着所有的人跪在这里向我和金著认错,承诺不再偷窃了,否则,一旦我证明这野鸡是我养的,我就会对你进行惩罚!”

金木道:“大家听听,这人类说的是什么话,现在明明没有道理,还要我认错。是你要给我认错才对,我倒是可以考虑原谅你和金著对我的侮辱。”

“好,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既然你要死,就让你死得痛快!”我生气道。一生气,以前决希潜藏的那种戾气瞬间爆发出来,“既然你说这鸟是你在森林抓的,那它必然是野生的了?”

“当然!”金木道。她心里虽然有点心虚,但她不能说这是家养的啊,在这里只有我养过动物。

“既然是野生的,那它必然不会跟着你走了?”

“那是。”

“它不是我家养的,所以它也不应该会跟着我走,对吧?”

“对啊。”众人也觉得没错,纷纷看着我要干什么。

我一笑,道:“那好,你把它放在地上,你看它会不会跟我走。”

金木自然知道其中肯定有名堂,便不肯,道:“哼,谁知道你这个外来的人,会什么妖法。你让它跟你走,也不出奇。”

我道:“我是外来的人,那金著呢?他总不是吧!金著养了它这么久,如果是金著养的,它自然也会跟金著走。你敢试试么?”

众人都觉得不可思议,金著是个废人那是全宗族都知道的,可他竟然能让家养的野鸡跟它走,谁也不相信,便纷纷道:“金木,让他证明吧!”

金木无法,只好道:“好,你退后,让金著上来。谁知道你会什么妖法。”说着将手上的野鸡放在地上。野鸡被剪了翅膀,自然不会飞,只能跑。

我依言退后,金著将孟凡交给自若,便走上前来,嘴里发出“咕咕”的声音,正是中国农村里农妇们喂鸡发出的那种声音。地上那野鸡一听这声音,连忙朝金著跑过来,不光如此,房子里关着的那些动物闻言,也纷纷凑到栏杆前,发出叫声,以为有食物了。

众人见状,不由得大吃一惊。我道:“大家看到了。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妖法,不过是金著每次给动物喂食之前都会发出这种声音,于是这些动物听到这个声音,就知道有吃的了。这也可以看出,这只野鸡根本是家养的,而不是野生的。金木,你还有什么话说?”

众人见状,纷纷谴责。金木见被拆穿,便分开人群往外走去,道:“哼,我懒得和一个人类纠缠。金兰家的人都是胆小鬼,躲在人类后背的胆小鬼!”

我见她要走,怒喝一句:“站住!耍了半天无赖,想就这么走了!”说着抽出腰间的皮带,一挥出去,只见皮带缠住金木的脚,被我这么一提,金木便摔倒在地。众人见状,立刻呼啦一下向外退开,仍旧是围观,不过包围圈大了许多。

金著想要说什么,却被我阻止了,道:“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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