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杀胡令作者:银色徽章(完结)-第3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感觉慕容玦怎么会不明白?这样的决定他一生已有两次,第一次是在父亲自裁的那一天,第二次却是在他自愿南下的日子。天崩地裂的巨变,刻骨铭心的痛楚,还有想要活下去的信念。
  
  正是因为明白,所以慕容玦才开了口,稍加点拨,让心上人下定了决心。可那同时,也是将那人推上了一条敌对的道路!
  
  冉闵颁布了杀胡令,慕容玦知道这几道政令在令冉闵得到汉人支持的同时,恐怕也会让胡人空前地团结起来,团结在……辽西鲜卑的身侧!
  他没有出言提醒,因为他不能。一来因为那是冉闵身负的血海深仇,不得不报。二来却是因为接应人竟用杀死她的亲生儿子的方法来提醒自己,若是不重拾使命,身处龙城的弟弟就将变成一具尸体!
  
  那个人终究还是称了帝,成了挡在鲜卑人入关道路上的最后绊脚石。然而初生的大魏犹如覆巢之下的危卵,根本就不堪一击。
  
  慕容玦无数次推算,冉闵的杀胡令减少了胡人大量的人口,为将来的汉人掌权打下了基础,然而这样决对的仇恨绝不可能让大魏继续生存!而鲜卑人即便入了关,却也只能做中原一时的主人。他们或许会被同化,或许会被其他部落所灭,又或许会自己走向消亡。百年或是更久之后,经过了无数次的融合,失去了人口优势的诸胡部落必定会再次向汉人臣服。这一次他们将共同创建一个海纳百川的繁华盛世!
  
  慕容玦不知道,那个盛世叫做贞观之治,那时有一个人写了一部史,将他挚爱的人写作乱世的魔君,从此受到万世的唾弃。
  
  登基的大典繁琐而又隆重。此刻的慕容玦却只想将那穿着龙袍的人据为己有。反正他必定不能活,那不如就死在自己的手中罢。蓝色的眼睛里闪动着疯狂的光芒。
  
  即便爱人将月氏失去了多年的国宝无意中交到了自己的手中,慕容玦也没有犹豫。那玉笛代代相传,是唯有月氏国君才可以拥有的宝物,却在月氏拒绝了张骞联合大汉攻打匈奴的提议后,因为害怕刚刚扫平了匈奴的武帝会将自己列为下一个目标而连同一批价值连城的宝物一起,进贡给了汉朝。
  
  想起那个得到玉笛认可之人才是真正的月氏之王的传言,慕容玦笑了。他不要成为甚么君王,他想要那个人完完全全只属于自己,而已。
  
  后来的事情变得顺理成章。
  
  大魏的丞相有种危险的想法,慕容玦深知在帝王面前唯有忠诚才是最重要的品格,李农的命不会太长。
  
  有人在一次、两次地挑起自己的好奇心,慕容玦毫不怀疑那个故人的出现是一个圈套。在他的身上没有甚么可图的,那么对方只能是对冉闵有所图谋,而自己身上可能帮助对方完成图谋的便唯有那面可以自由出入禁宫的玉牌而已。令让张九都感到棘手的暗探,在朝中绝对不可能没有接应之人。
  
  那么,还有甚么问题呢?一切都指向一个答案,是李农想要自己的玉牌。李农不可能和胡人私通,对象就只剩下了一个,南方的——晋。
  
  慕容玦留下玉牌,毫不犹豫地去找叶岚。他知道自己也许会受伤,但绝不会死,不过那个即使是敌人也不由心生敬佩的大魏丞相却必死无疑!
  
  只剩最后一步了。
  向朱龙马下毒并不困难,只是那畜生的直觉令慕容玦有些惊讶。你也喜欢他吗?他是一个好主人吧?可惜,他只能属于我!
  
  慕容玦取出他此生最满意的一件礼物,一遍遍地吹响玉笛。暗探会将笛声中的情报送去辽西,慕容恪已经秘密出发,这一次冉闵注定有去无回。若是一万对上十四万,慕容恪都不能留下冉闵,那就是天意了。
  
  慕容玦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尸体一样腐朽丑恶,可是他还是忍不住地想要求欢,让冉闵在身上留下属于他痕迹。
  
  要是能死在他的怀里就好了……
  
  ————————————
  
  “陛下,他们要在内黄为你修建陵寝。玲珑才知道,那地方竟是你的家乡。死后也能看见邺城,陛下会很高兴吧?”
  
  屋内的情形有些骇人。白发的男子捧着一颗栩栩如生的人头,将自己的唇贴在死人的唇边一边亲吻一边低语。
  
  “陛下,你知道为何玲珑会向你要那把魔刀吗?曾经听你说只要动手的人手够快,刀子够锋利,就能一下斩落自己的头颅。我那时就想试试了,所以才老是缠着陛下想要那把天下最锋利的刀?”
  
  白发人将自己的头发和头颅上的发缠绕在一起,打成死结放在烛火上烘烤。他紧接着从一旁的几案上拿起一把乌鞘的刀。铮的一声,宝刀出鞘。白发人勾起唇角,看着刀锋上的人影整了整自己的衣裳。
  
  “陛下,我真是……想你了。”
  
  屋外的慕容恪左等右等也不见人出来。他突然如有所感,大喝一声徒手劈开了木门,却在刺鼻的血腥气中呆立在当场。
  
  ————————————
  
  一千六百多年过去了,后世之人在安阳发掘到一处“魏王墓”。他们认为这是曹操的陵墓,却不曾想起历史上还有一位“魏武王”,他的故乡内黄便是如今的安阳。
  
  墓穴中的尸体身首分离,身上伤痕累累,绝不像是曹操的死状。墓中陪葬着“魏武王常用格虎短矛”、“ 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 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刀”,而冉闵最爱的武器也正是矛和戟。
  
  他们还惊奇地发现,墓穴的主人竟然是合葬的!
  
  或许说合葬并不确切,尸骨旁有一具长形的骷髅。形状类似蜥蜴头上却有角,倒有些像是传说中的龙?莫非是变异的蜥蜴被当做祥瑞献给了君王作为宠物,后来也一起被斩首陪葬了?只可惜那“龙骨”只一碰就化作了飞灰,唯有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可以证明他的存在。
  
  死龙的怨气也终有化去的一日不是吗?
  
  【全书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了,谢谢CCTV,谢谢GVAV,谢谢大家长久以来的支持。

本书的灵感来源于电影《无间道》(噗!

在写《天人》的时候,无意间查到了一个关于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无间道的帖子,从此知道了武悼天王冉闵其人。虽然他的一生很有争议,但是出于对他森森的爱,某银不得不放弃了一堆别的大纲,专心为他写一个故事。故事中的冉闵身在曹营心在汉,故事中的玲珑却也是鲜卑的密探。整个故事就是关于两个相似的人之间的火花吧。

在写《杀胡令》的时候,某银实在是有些矛盾的。一方面想要更多的人了解冉闵,一方面又怕在知道了他的事迹之后读者对故事的走向有了猜测。一方面要将玲珑的身份隐藏在重重迷雾之后,一方面又不能让他的举动变得太过突兀。真是各种难搞啊┭┮﹏┭┮

完结之后,估计还有会五个番外,其中有负责的和极其无责任的。此外因为之前的各种没搞定,某银会着手对全文进行修改。我尽量避免伪更的问题,在每次修改的同时放上一个番外。

最后再次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冉蝈蝈,说实话这可是我第一次爱攻超过受啊!

下一个坑神马的,劳资要写现代悬念片!

最后的最后,祝大家父亲节快乐!皮埃斯,我没坑爹!我是亲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