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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奇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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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闭门数日,于12月13日公布了他们的裁决,内容大意为:警方在哈佛大学医学院发现的那些人类肢体乃医学博士乔治·派克曼之残骸。该博士于1849年11月23日下午1时30分以后的某一时刻,在哈佛医学院内“暴力致死”,死因为“一次或多次打击或伤害”,而且这些“打击或伤害”皆出自约翰·韦斯特教授之手。
值得注意的是,该陪审团的验尸和听证是完全“单方面”的,即,没有嫌疑人或其律师在场,当然也没有另一方交叉取证的可能。
法医陪审团的裁决先是登在了波士顿和纽约的报纸上,而后出现于全美各地乃至世界一些地方的报端。很快,各持己见的报道、评论等铺天而来。那时因为摄影术尚未问世,报刊编辑和记者们都多少有一点儿绘画方面的才能,尤以速写漫画见长,以配合自己的文字,使之形象具体。于是,在这些人的笔下,韦斯特教授被画成了屠夫、妖魔或吸血鬼。他在哈佛医学院的同事们如果不念旁注或说明,都几乎认不出画中人物是约翰·韦斯特。
12月3日,乔治·派克曼博士的遗骸——胸腔、腹腔、两条大腿和一条小腿被装进一只盛满酒精的铅盒里,再盛殓入棺。奥立佛·福尔莫斯院长代表哈佛医学院在追悼仪式上致辞,称派克曼博士“当别人睡眠时,他在工作;当别人坐车时,他在走路;当别人滥饮时,他滴酒不沾。一位严于律己,并将原则奉为至高的人;一位永远充满活力,而又俭朴、直率的人。”
然而,在缅怀死者或失踪者的同时,哈佛大学的师生中没有任何人指责“杀人凶手”约翰·韦斯特教授。这种沉默在当时被普遍理解为上流社会为维护自身形象而作出的努力。
1850年1月21日,乔治·派克曼博士的遗嘱被提交萨伏克地区遗嘱检验法庭。博士在他的遗嘱中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了他的妻子依丽莎·派克曼,以及他们的女儿荷莉艾和儿子小乔治。并指定小乔治·派克曼为其财产管理人。
据波士顿市政厅财产估价办公室1849年的卷宗记载,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名下一共有价值167万美元的不动产和175万美元的个人财产。但以众知情者的看法,这是两个被明显低估了的数字。即便这样,派克曼博士在波士顿的富豪中仍名列前茅,排在与他的姐夫、全市首富罗伯特·高尔德·肖仅相差四名的位置。而根据当时出版的《马萨诸塞富豪榜》,乔治·派克曼的财产估价为75万美元,罗伯特·肖的是这个数字的两倍。
同年1月26日,大陪审团下达了对约翰·韦斯特教授的起诉书。
1850年3月19日,星期二,本案在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正式开庭。
早晨7点不到,花岗石筑成的法庭大楼外已经云集了近千人。来得比这些人更早的是荷枪实弹的警察们。他们奉富朗西斯·图克署长之命,在法庭宽阔的双扇铜制大门前绕着几根巨大的花岗石柱拉起了金属链围栏,并挨个儿给排队的人们发票,讲明每次庭间休息时,原班观众尽数撤出,新一拨看客凭票入庭,以便让更多的人有机会观看,也免却了不死心者在法庭周围长时间滞留徘徊,以致生出事端。(也有的书上讲,旁听者是每10分钟轮换一次)据事后波士顿警方的估算,12天的庭审期间,除新闻界外,进入法庭的一般民众人次达55万至6万,而当时波士顿的人口总数为1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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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肢之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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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消说,当地所有的报家倾巢出动,纽约、费城等地也有大批媒体拥入。最远的来自欧洲,伦敦、巴黎和柏林都派出了自己的记者。他们应用当时新兴的电报技术,24小时之内便能将消息传送到大西洋彼岸。时至今日,哈佛大学的档案馆里还保存着1850年德国报纸关于“波士顿悲剧”的头版新闻。
除了每天的报道,不少媒体还在周末发行类似于“庭审一周回顾”的小册子。本案的审理结束后,至少有三家波士顿报纸和一家纽约报纸将他们关于整个案子的报道汇编成书出版。
8点,记者和旁听者鱼贯而入,依次就座。据《波士顿日志》报道:“人们交头接耳地低声交换着对案情的看法,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着兴奋和对自己好运气的满足。每一个人,只除了神色平静的约翰·韦斯特教授,他在9点差10分被带进法庭,手上戴着铁铐……他的风度更像是一位满腹经纶的学者,而非穷凶极恶的罪犯。”
另一篇报道说:“教授的步履并不沉重,他显得镇定、友善,竭力保持着尊严。在被带往‘囚犯厢’的不到20步的路中,教授不断地向朋友和熟人们点头致意……只有当他摘下眼镜擦拭时,因充血而泛红的双眼才隐隐暴露出了他曾经历过的忧郁、焦虑,和也许是一宿未眠。”在100多年前,案犯不是和他的律师们一起坐在被告席上,而是单独关进法庭中央稍高处的一个被称为“囚犯厢(Prisoner’sDock)”的四方笼子里。
9点整,“法官团”入席。根据马萨诸塞州19世纪的法律,凡极刑案,须由至少三名最高法院法官组成的法官团审理。当时的麻省最高法院一共有五名法官。除一人生病外,其余四人都在这里了——首席法官列缪尔·肖居中,他的左边是查尔斯·杜威法官,右侧为沙穆尔·维尔德法官和索伦·梅考夫法官。
接下来,挑选陪审团,宣读起诉书,州检察长乔恩·克立夫代表公诉方致开场发言。检察长说,公诉方的证人们将向法庭证明:一、乔治·派克曼博士已经被谋杀致死;二、谋杀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凶手就是约翰·韦斯特教授。
如前所述,本案保存至今的原始资料之一是法庭文书记录的诸证人证词等。由于年代久远,应该是蓝墨水写就的字迹业已褪变成了浅棕色。而且,在法庭上,证人陈述的方式是回答律师们的提问,但记录中忽略了那些问题,所以留下来的只是些读起来不太连贯的答案。
乔恩·克立夫发言完毕,由派克曼家族重金聘请的首席公诉人——这在美国司法史上是极为罕见的——乔奇·贝密斯传唤他们的第一位证人:
我叫乔斯·M·肯司利,家住波士顿市布洛松街56号。我是乔治·派克曼博士的招租经理,替他管理房产、收取租金等。他要求我每天都必须向他面呈当日的账目往来。派克曼博士拥有哈佛医学院所在地周围的大部分房地产,他经常光顾那一带。
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我和往常一样,快3点时到达派克曼府上,因为博士每天两点半用午餐。那天我听说他没有回家吃饭。
我留下当天的报表走了。第二天早晨,他的家人告诉我博士失踪。我大致了解了一下情况,得知他在星期五下午1点半有一个会晤,但当时大家都不知道他要见的人是谁。后来我在波士顿的街面上四处探访。我所打听到的派克曼博士的最后行踪是在医学院附近。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都知道博士失踪了,都一起帮着找,一直忙到晚上十一二点。还有大约12至15名警察先生帮忙。
到那天晚上,我们搜查了哈佛附近的许多房子。星期天,我去了剑桥东部找。星期一,我跟着史达威警官又去了医学院。我们和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安司沃博士一起查看了所有的房间和解剖实验室的排污口。我记得是伊弗任用钥匙打开排污口盖板上的锁。
韦斯特教授的二楼实验室关着门,我们敲了一阵,没人应。我和史达威警官转身准备离开,但伊弗任握着门把使劲摇晃。大约两分钟后,韦斯特教授开了门。我们说我们是来找派克曼博士。我不记得韦斯特教授都说了些什么。他好像对我们不是很介意,跟着我们走进实验室。我们搜查了他的房间。
第二天上午10点,我和三名警官,克拉克、赖斯和富勒再到医学院。韦斯特教授开了门。伊弗任一直和我们一起。我们还搜查了伊弗任家住的每一个房间和壁橱。我甚至用手触摸了晾着的衣服,看了床底下,搜得很彻底。
我们从门厅地板的抽板门下到楼层下面的地下室,然后又回到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克拉克警官找了一个借口,说我们必须搜查这一带的每一间房子,说我们并不是怀疑这幢楼里的什么人,我们只是在执行任务。
我们查看了实验室,查看了卫生间的周围。克拉克警官推开二楼密室的门。韦斯特教授说那里面都是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克拉克警官站在门口朝里探探头,开玩笑说他不想进去把自己的脑袋给炸飞掉。
我把脚伸进没点火的加热炉里,翻拨炉灰。然后我们又下到一楼实验室,那里的大炉子生了很旺的火,炉膛好像刚刚打扫过。我看见一只茶叶箱,里面装着鞣皮,最上面放了些矿石。我后来跟人提起过这件事,因为我当时一眼就看到了,所以印象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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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肢之谜(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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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到了卫生间,伊弗任说那是韦斯特教授的私人地盘,只有教授才有钥匙。教授将我们送出实验室,在我们身后关上门。几位警官都说,他们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
我再次见到韦斯特教授是11月30日晚上,在列维利街监狱。
…………
我们到达医学院后,先去了教授二楼实验室的密室。有人问起楼下卫生间的钥匙,可能是我问的。韦斯特教授说钥匙都挂在架子的尽头。我们找到了钥匙,但是插不进去,我们就把门给砸开了。
我听见他们说在冶炼炉里找到了骨头,又有人说别动,留在那里,先让法医陪审团看了再说。然后我们就从地板门下到地下室。断肢已经取出来了,放在一块木板上:腹腔、右大腿和右小腿。韦斯特教授的情绪异常激动,警察们让他站在距那些残骸八九英尺远的地方。过了10到15分钟,他们把他带回了马车。
第二天下午,富勒警官发现胸腔和大腿时,我也在那里。我看见他们把茶叶箱从墙角里拖出来,再整个翻转过来。大腿是插在胸腔里的。左大腿和一柄刀从箱子里掉了出来。那段身子和大腿用一条绳子缠着。我们把它们取出来,和其他肢体摆在一起。
星期日,普特南警官找到那条染了血的裤子时,我也在那里。我看见一柄很脏的刀,还有那把从墙上的钉子上取下来的锯子。伊弗任捡起两支笔递给我。
在他被捕的第二天上午,我和柯拉普探长,还有一位剑桥的警察山德逊一起搜查了韦斯特教授的家。我们12点左右到那里。第一次我们带了搜查令,第二次没带。我们撬开了教授家酒窖地上的砖。
法庭记录翻过一页:
我叫帕迪克·麦戈万,从去年9月16日起,在派克曼府上听差。
我记得博士失踪那天,上午8点到9点,有客人造访,要求见博士。我不认识那人,他也没有报姓名,所以不能确定他就一定是约翰·韦斯特教授。我听见那人和博士说他们下午1点半见面。我听见博士说,好,他同意见面。
下一页:
我姓肖,名罗伯特·高尔德,是已故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姐夫。如果博士还活着,他应该在今年的2月满60岁。派克曼博士和被告韦斯特非常熟悉。但我是一直到告诉他韦斯特卖给我矿石的事,才知道教授欠了他的钱。
…………
11月30日晚上,我听说发现了断肢,并且亲眼看见了。它们看上去确实像是乔治·派克曼博士身体的那些个部位。主要是胸毛和腿毛的颜色和密度等,跟我以前在他身上看到过的完全一样。我曾经见过他的胸毛。至于腿部,那是在去年11月,他失踪前不久,我也看见过。那天早晨很冷,他来我家时没有穿大衣。我就跟他说,我觉得他穿得不够暖和。他说他连里面的衬裤也没穿,还拉起裤腿让我瞧。我看见他的胸部是他有一次敞开胸襟,跟我显示他的胸毛有多浓密。至于他的大腿,我就说不好了。还有那些断肢的形状、胖瘦和大小等等,都与派克曼博士的体格正相当。总而言之,我就没看出有什么地方不像的。
我也看见了从炉灰中扒出的假牙。我知道他装了假牙。
验完尸之后,那些断肢都交给了我。我负责将它们入殓、埋葬。
至于我和韦斯特教授,还有派克曼博士生意上的关系,我在1848年4月18日或19日收到被告的一封信,要求和我私下里会晤,我就安排了第二天上午。他来了,说他真是觉得很难为情,说他要是不马上凑足多少多少钱,偿付一笔已经逾期一年的债务,警察就会登门抄走他的家具。他希望我买下他的一箱子矿石。我说我不需要矿石。他说也许我可以把矿石捐赠给某某院校或某某研究机构。他开价1200美元。我再次拒绝。但是他不停地劝说,不停地给我施加压力。最后,我不得不同意帮助他。我问他那笔逾期的债款一共是多少。他说600美元。我说如果他能找到哪家银行兑现我手里的票据,我就买他的矿石。后来他又来了,还是同一天上午,说他已经找好了银行,我记得好像是乔尔斯江银行。我给他开了票据。这就是那张票据的收条,日期是4月20日。不久,他给我送来了矿石的编目和买矿石的账单,我当时没有细看就收起来存档了。6月6日,他来收账,我给他开了一张200美元的支票。8月3日,又给了他400美元。所有这些账目上的往来我都有他的收条。后来他又说,假如我不反对的话,他想留下一些已经列在编目上的矿石。我对他说,留下可以,只要他付利息。但他不愿意付利息。后来我们就没再谈论过这件事了。
那以后不多久,有一天,我和派克曼博士一起在弗侬山路碰到韦斯特教授。走过之后,我问派克曼博士,韦斯特教授在哈佛的工资是多少。1900美元,他回答。我说:“那连他全家人花销的一半还不到。”然后就扯到了他问我借钱和卖矿石的事。派克曼博士马上说:“他怎么有权利卖那些矿石?他已经都抵押给我了。如果你不信,我可以给你看契约。”他带我到了他家里。我比较了他的契约和我的账单,确实是同一批矿石。他又说,他要去找韦斯特教授,给他一点教训。他说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诈骗行为,理应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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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被告方律师爱德华·索耶尔的交叉取证时,罗伯特·肖说:“如果我不知道派克曼博士已经失踪,便不会以为那些断肢是他的遗骸。在我得出这一结论时,派克曼博士失踪的事实和那些毛发的颜色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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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肢之谜(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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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证人:
富朗西斯·图克,本埠警署署长。我是在11月24日,星期六得知乔治·派克曼博士失踪的……
11月30日,星期五,我听说发现了人体断肢,便立即带上一把左轮手枪,先到罗伯特·肖先生家里见过伊弗任·利托菲尔德,然后一起去哈佛医学院。
到了医学院,我们先从抽板门下到地下室,弓着腰在隧道里走了大约60英尺,一直走到后墙,或北墙。那里横跨的管道墙上被凿了一个洞,约18英寸直径,刚够一个人钻进去。我们带了一盏煤油灯,照在洞口一看,里面有几块人类肢体。
我让崔诺蒙警官和伊弗任爬进去,把那些断肢都递出来。我们找来一块木板,把肢体一一放在上面,一副盆腔,一条大腿和一条小腿。我问伊弗任除了这个洞之外,还有别的入口可以进到排污管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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