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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4:城市之光-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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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案发期间来看,具有轰动效应的负面新闻何止三起?从工程事故到食品安全,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层出不穷。凶手只选择在本市发生的新闻事件,切只选择魏明军等三人则耐人寻味。一方面,凶手可能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长事件离开本市,难以扩大其“以恶制恶”的范围;另一方面,同期发生的、具有较大社会反响的负面新闻中,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为女性,例如虐待公婆的儿媳、抛弃亲生儿女的母亲等等,从“恶行”的程度来看,丝毫不亚于魏明军等三人,凶手为什么只选择这些男性当事人下手呢?方木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凶手自我评价很高的心态。也许在凶手看来,残害女性是相当低级且有违道德的行为。换句话来说,凶手将杀害与自己同样性别、同等体力、同样具有攻击本能的男性视为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方式,而杀害女性则不能带来同样的成就感。他甚至会觉得以女性作为杀害目标是件有损个人尊严、耻辱的事情。因此,他不屑或者不愿选择那些女性新闻当事人。这似乎以为着凶手同样带有一定程度的强迫性人格障碍。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凶手应该是一个性心理及性行为正常吗,格外尊重异性,对女性彬彬有礼的人。这也可以在某个角度对凶手进行外貌刻画:头发整洁,注重外面和衣着,相貌中等偏上,至少不惹人讨厌。

此外,方木认为,凶手即使是刻意选择男性被害人,魏明军等三人最终成为目标也具有某种典型意义。如果将三名被害人的所谓“恶行”进行总结的话,分别是过分惩罚、忤逆和漠视他人安全。

在道德底线一再跌破的当下,人们似乎早已对各种背德行为习以为常。在案发期间,媒体刊载的国内社会新闻中,有70%以上属于负面新闻。令人气愤难平的社会现象并不罕见。凶手为什么单单对折三种行为产生过激反应呢?根据负面的推出,也许是凶手曾深受类似“恶行”之苦,因此才会比其他看客哽咽“感同身受”的体会。这野是方木推出凶手没有子女的原因。因为同期还发生一起幼儿园位儿童提供过期、变质食品的事件,相关负责人同样推卸责任,态度恶劣。然而,凶手似乎对这种“恶行”毫无反应。如果方木推测成立,那么凶手的早期经历应该比较坎坷,也许曾经历家变、父亲一方的虐待、学校开除以及就业困难等。

最后,凶手的犯罪重点在形式,而非结果。实际上,他梭追求的是一种“报应仪式”的表演。表演,就必然在万众瞩目下进行。位了达成这种表演的效果,凶手可谓不遗余力。他并不刻意隐瞒罪行,而是竭力让犯罪现场原貌展现在公众面前。第47中学杀人案中,尸体摆放在教室里。富民小区杀人案中,寓意为子宫的水囊被悬挂于室外走廊。富都华城杀人案是唯一一起主现场位于室内的犯罪,也采用了纵火这种势必产生轰动效应的手段。凶手有可为被公众认知的强烈愿望,并宣称自己有加以惩罚的权力,而这一点又与其谨慎的行事作风矛盾。据此,方木认为凶手似乎有某种人格分裂的趋向。表面上,他是一个内向、沉默、待人接物彬彬有礼,人际交往正常的人,而在她的内心深处,有独特的价值观念,渴望被瞩目及认可,同时表现出对他人的漠视,甚至是物化的心态。

从凶手的既往犯罪属性来看,方木认为第47中学杀人案并非凶手的初次作案。他应该有犯罪前科,并可能受过刑罚。此外,方木还重点分析了凶手在现场实施的惯技行为、标记行为以及反侦查措施。

所谓惯技行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相对固定的行为模式。从这三起系列杀人案来看,凶手习惯单独作案,切犯罪前经过周密策划。精心选择作案时间及点点。并且,凶手都对死者进行过一段时间的守候与跟踪。从犯罪手段来看,凶手都采取了先控制(钝器敲击及药物麻痹),继而杀害的过程。在方木看来,凶手这么做并不是出于对自身犯罪能力的不自信,而是不让搏斗破坏“报应仪式”的完美。以第47中学杀人案为例,如果直接至魏明军于死地,恐怕就会使犯罪现场的震撼效果大打折扣。至于加害方式,三起案件有一个明显的共性,拿就是凶手都不曾直接杀死被害人,而是借助某种外力使被害人慢慢死去,即失血、溺水、纵火。魏明军和吴兆在死前都出于意识清醒状态,即使姜维利,也曾在水囊中有过短暂的挣扎。这似乎意味着凶手在剥夺死者的生命之前,曾给对方追悔的机会。然而,这种追悔并不是为了减轻报应程度,而是增加被害人临死前的心理恐惧,以及增加公众对这种“报应仪式”的心理震撼效果。上诉惯技行为能够证明凶手与被害人之间并无生活上的交集,且犯罪预备活动充分,作案手法愈加熟练,自居为惩罚者的心态强烈。

所谓标记行为,则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满足满足心理上或情感方木的需要而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方式。从有据可查的连环杀人案件来看,凶手在现场留下标记行为的不胜枚举。例如“恶魔的门徒”理查德·拉米雷兹。他在1984年至195年期间,在美国洛杉矶连续犯下多宗命案。在犯罪现场,他都会留下特殊的标记——一个倒转的五角星。载入“约克郡屠夫”皮得·萨特克里夫。他在1975至1980年期间,在英国多地杀死13个女人。作案后,他喜欢在被害人手里塞入一张五英镑面值的钞票。这些标记行为的共同点事并非实现犯罪目的所必须的。因此,可以明显地反映出犯罪行为人的特殊心理需要。那么,在这三起系列杀人案中,凶手的标记行为是什么呢?从表面上来看,犯罪现场并没有留下凶手的明态标记。从潜态标记来看,最能够反映出凶手特殊心理需要的,恐怕就是那些个鲜明“报应仪式”,无论是用血墨解题获取密码,还是寓意为子宫的水囊,再到完美复制的火灾,都反映出凶手对“善恶有报”的执意追求。一方面,凶手表达出自己对死者的憎恨与愤怒,另一方面,他也通过这种报应仪式宣告自己有报复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视为是对自身犯罪能力的展示。反映在凶手的日常生活中,他可能是一个具有强烈的道德感,善恶观念分明,对任何侵犯自身行为均视为无限放大,甚至带有强迫观念(例如联想、回忆、对立思维等),进行图谋报复等等。

从凶手实施的反侦查措施来看,他具有相当程度的反侦查意识及能力,切呈不断升级的形态。在三起杀人案的现场均无发现指纹。头发及完整足迹。从清除现场痕迹的手段来看,凶手在前两起案件中采用了事后清扫的手段,而在第三起案件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凶手使用了脚套。这会缩短他在现场停留的时间,且不会因再次接触器物留下新的痕迹。这表明凶手的作案手法日益娴熟,并具有一定的总结和提高能力,时时修正和盖上犯罪手段。在生活中,凶手也许对司法活动及法制时间高度关注,并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了解刑事侦查策略与措施。

根据上述对凶手的属性分析及描述,方木认为凶手再次犯案,目标是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新闻事件当事人。犯罪地点为公开场合,房子手法取决于新闻事件的内容与性质,但一定体现出“报应仪式”的特点。同时,方木不无担忧地提出,凶手位了追求更强烈的轰动效应,很可能再次采用危害公共安全的手段。

尽管方木对凶手的犯罪心理画像已经做到尽可能详尽,然而固定犯罪嫌疑人仍然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专案组经过研究,做出如下工作安排:第一,协同交通管理部门,查看三个案发现场附近的道路视频监控录像,寻找案发期间同时出现的可疑车辆。

第二,通知网监部门,查找哦针对三起新闻事件及三起杀人案的网络评论中,内容措辞激烈,带有引导性及预测性(例如新闻媒体并未公布的案件细节)的发言人。

第三,采取新闻封锁措施,案件侦破进展要绝对保密。同时,会同宣传部门,要求新闻媒体尽量减少对负面新闻的宣传与渲染,减少新闻当事人被害风险。

在现有线索有限的情况下,上述侦查活动纯属不得已而为之,其范围之广,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见。于是,各路人马按部就班,纷纷忙碌起来。相比之下,方木暂时清闲下来。然而,在他心中却总有隐隐的不安,似乎自己忽略了什么。

几天下来汇总至专案组的情报少之又少。一些专案组成员甚至动用了自己的刑事耳目。一章无形的大网悄悄地在C市拉开,然而,那条鱼,却依旧毫无踪影。

方木无意全盘否定这些侦查措施,不过,在她看来针对这样的犯罪人,常规侦查思路很难发挥作用。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本起袭来杀人案相当于无动机案件。在没有明确嫌疑人范围的前提下,任何侦查活动无异于大海捞针。如果能进一步缩小嫌疑人的范围——

方木觉得,自己还需要做点什么。

宽城分局地下停车场总面积为1800平方米左右,主要用来停放公务车。其中,有一块区域专门用来停放作为物证的车辆。在那片围着警戒线的区域里,方木很快找到了那辆灰色五菱面包车。

上汽通用五菱出产,1。3升排量,2009款标准型。方木围着这辆车转了几圈。尽管车身上已经蒙上了薄薄一层灰尘,但是看得出,这辆车还是得到了车主的精心保养。除了车尾处被消防车撞开所造成的几处破损外,其他部分基本光亮如新。

仔细观察,在车门把手上还能看到残留的粉末和胶带粘取过的痕迹,想必现场勘查人员已经对整车进行仔细的勘验。方木想了想,带上手套和脚套,打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座。车内基本保持了原貌,看上去也十分整洁。座椅外罩皇马球衣样式的座套,看来车住是皇家马德里队的拥趸。车内放置的物品已经被勘检人员拿走,从现场图片来看只有一副太阳眼镜和几张票据。车内烟灰盒里的烟蒂和烟灰均已被提取,但是方木认为不会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以凶手的谨慎性格而言,除了将车停在消防车道内的必要动作之外,他不会碰车内的任何东西。

就是这个人,将吴兆光获救的时机无限延后。

当他做在驾驶座上,堵住那条生命通道的时候,不远处的9号楼633室内正火光熊熊。彼时,他在想些什么呢?

方木把钥匙插进点火开关轻轻一拧,发动机的轰鸣声立刻在静静、昏暗的停车场里响起。方木把手按在方向盘上,静静地注视着前方。那里好似一片灰黑色的墙壁,墙角还长着在阴暗潮湿的环境下才会出现的苔藓。

午夜的富都华城小区一片寂静,林立其中的楼房里,只有稀疏的极点灯光。凌晨时分,小区的路灯陆续熄灭。园区的所有事物都隐藏在黑暗中,只剩下轮廓若隐若现。因为刚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清冷,土壤潮湿,落叶渐渐腐败的味道更加明显。一辆灰色五菱面包车宛如幽灵般悄悄驶入消防车道,车灯扫过之处,平整的绿地上仍有雨水闪闪发亮,几只出来觅食的老鼠纷纷钻入已经泛黄的草丛中,不见踪影……

方木细细体味着凶手的每一点心思变化,随手打开车灯。

眼前的一切应该是宁静的、惬意的,而凶手肯定无心欣赏这些。相反,他的注意力应该一直集中在周围的环境里,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例如一个夜归的业主,或者一个巡逻的保安。

也许,他即警惕,又满足,急于脱身的同时,也不忘汇通欣赏下那件“作品”。他知道,用不了几分钟,这宁静的园区将会陷入一片混乱。有人惊恐,有人慌乱,有人会感到恶有恶报的畅快,有人会感慨宿命的必然。

这,就是他想要的。

方木把手肘拄在方向盘上,静静地看着前方被车灯照亮的墙壁。突然,他发现那一片光斑中有些异样,似乎有些排列整齐的黑色斑点。

来不及多想,他拉开车门跳了出去,径直走到那面墙壁前,刚伸出手去,就看到那些黑色斑点又出现在自己的手背上。

他回过头,在炫目的强光中凝视着灰色五菱面包车的车灯。

几分钟后,一族现场勘查人员就集中到地下停车场,这个平日里幽静、昏暗的地方顿时热闹起来。

在面包车的左右前车灯上,分别发现了两组字母和数字。位于左侧车灯上的是XCXK02,位于右侧车灯上的是917013。这些字母和数字呈黑色,字体细小,似乎是用细芯的签字笔写上去的。用相机拍照的方式将这些字母和数字提取下来之后,勘查人员动手将车灯拆卸下来,准备拿回去仔细勘验。

方木站在原地,抱着肩膀看着勘查人员忙碌,面色平静,其实脑子里已经翻江倒海。

在富民小区杀人案中,水囊写有一串神秘的字母和数字,而类似的编码又在这辆车上出现了。这是巧合,还是一条隐藏的线索?

如果是凶手有意留下的,那么,这串编码意味着什么?凶手展示这串编码的意图又是什么?

难度是凶手对死者的编号?可能性不大。到目前为止,凶手只有三次犯案,即使要编号,也只能是个位数。

抑或代指下一个目标?可能性同样不大。凶手选择的目标主要取决于媒体对某起新闻事件的关注程度,这是几乎不可预测的。

很快,方木意识到自己的猜想是没有意义的。当务之急是尽快确定这串编码是不是某种巧合。

半小时后,吴兆光的遗孀匆匆赶到分局。对于这些字母和数字,她同样毫无印象。而且,经过辨认之后,她肯定地甘肃方木,这些字迹绝非出自吴兆光的手笔。

如果不是吴兆光及其家属所为,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本人。

这时,一直在旁边默不作声的米楠操起电话,直接拨通了铁东区消防大队。找到当天出火警的负责人之后,米楠问了几句,随后就拎起足迹箱。

“去停车场吧。”米楠对方木说,“兆个千斤顶和卸车轮的工具。”

米楠的想法是,如果有人在车前灯写下那些字母和数字,拿么书写者必须蹲在车头前方。案发当天刚刚下过一场雨,而面包车停放的位置是一片泥地。书写者的足迹应该就留在那片泥地上。案发时,查看车辆的人的活动区域主要集中在车后侧和驾驶座一侧,车头前面的足迹也许得到了保留。

那么,消防车从后将面包车顶撞开,前轮转动后,轮胎花纹可能会嵌入地面的泥块。警方在扣押这辆面包车当做证物的时候,位了避免破坏车体上的微量物证,采用将面包车吊起方的拖车上,直接运至停车场的办法。也就是说,那些泥块可能还保留在轮胎的花纹中尚未脱落。

入过在哪些泥块中兆到书写者留下的足迹,也许可以为侦破案件提供一些线索。

挺了米楠的分析,方木有些兴奋。客户四当他返回停车场,把注意力放在车轮上的时候,不免又大失所望。

“你确定……”方木指指轮胎上的花纹,缝隙间只有不足两厘米的距离“……在这里能提取到足迹”“照我说的做吧。”米楠的面色依旧平静如水,“先别问为什么。”

按照她的指示,方木和另外三个同事用千斤顶把车顶起,然后把左右两个前轮小心翼翼地卸下来,平方在足迹箱上。

米楠半跪在地上,仔细观察着车轮。的确,诚如她所言,那片泥地的胶性很强,车轮花纹中嵌入不少泥块,有些地方甚至连成了片。然而,方面面仍然怀疑从中提取到足迹的可能性。

从米楠的脸上看不出情况是喜是忧,她爬起来,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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