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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密档-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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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飞智哪里甘心,找回失去的一切是他唯一想做的事。这时候,他最好的同学,薛家豪给他指了一条生财之道,薛家豪组织开设赌场,由他提供放高利贷的资金,两人一拍即合。于飞智又把手伸向了公款,他分五次挪用了100万元,其中80万元给了薛家豪,20万元他自己拿去炒期货。不承想薛家豪赌场没开到两个月就被公安查获,薛家豪被罚了60万元。于飞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讨回来剩下的20万元,此后就再也没有讨回一分钱,最后的20万元期货也亏了一大半。于飞智无路可走,找来两个社会上的朋友王军和黄斐,以每人两万五的酬金让他们摆平薛家豪要回这60万元。谁料想,竟然闹出了人命。黄斐可能的确没有杀死于飞智,8号晚上他赶到于飞智那里就是为了要钱跑路。

一切线索都在这里戛然而止,但现在这些并没有让专案组的领导们十分焦虑,因为现在很多证据和迹象都表明,于飞智很可能不是死于他人之手。

于飞智可能是死于自杀。

其实提出这个观点的,不止叶剑锋一个人,除了几个侦查员之外,主勘现场的杜自健和潘主任都是持此观点,他们是在下午研究完遗留在现场的那张报纸后才最终得出了这个判断的。

现场保险柜地面上那张摊开的报纸,看上去是曾经包裹着一沓厚厚的纸币。将报纸的折叠痕复原后,他们发现被包裹物的高度约17厘,长约24。3厘米,宽约11。8厘米,从计算出的这种规格上看,无论是装一百元面值的纸币,还是五十元以及其他面值的纸币,也无论是装多少或怎么装很难与包裹物的规格相吻合。由此,他们最后分析出,这张报纸原本包裹的应该不是纸币,而是三块红砖。

显而易见,打开的保险柜、摊开的报纸、一张遗留的五十元纸币,还有几根橡皮筋,都是一种伪装。

不是他杀,那被捆绑的四肢又作何解释?很多人提出这个问题,是必然的。

叶剑锋没作过多解释,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自己捆绑可以形成。”

然后他拿出两根绳索,先用一根1米长的绳索绑住自己的双腿,然后拿出那根1米1的绳索,做成一个“8”字形的活结双绳套,熟练地将绳套套在双手腕,接下来要在活结之上再打两个死结,这个动作就不那么利索了,他手嘴并用,最终将自己的双手捆绑在了一起,而且捆绑手腕的绳套也有些松动。这个几乎重现了事发当晚的一个桥段,看上去如此逼真。

但还是有不同的声音,有人反问道:“既然死者可以捆绑自己,那别人也照样可以捆绑他。还是不能排除他杀的嫌疑吧?”

对于这种质疑,叶剑锋解释道:“对,自己可以做到的,他人一定也可以。但是我认为死者是自己捆绑自己,基于几点理由:第一,死者双脚捆绑得很紧,而且捆绑方式与双手完全不同,如是他人所为,为何捆绑双手时要用如此方式,完全没必要。第二,退一步讲,即使双手是他人所为,那绳套捆绑的不会如此松动,这种绳套是个活结,两个绳头一拉绳套会很紧。第三,从死者被捆绑的四肢皮肤看,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明显挣扎的痕迹,这点也是极不符合常理。大家试想,当一个人生命受到威胁时,会毫无反抗吗?”

潘主任一时忍不住插进一句话,他说:“叶法医说得不错,从现场来看,一是没有打斗痕迹;二是杀人过程也不太符合他人所为,因为现场地面血迹并没有被踩踏;三是除了尸体周围,其他地方没有任何血迹,比如地面、房门上、电灯的开关上,总的来说种种迹象都无法证明有他人侵入的可能。”

“说到血迹,我们法医也有自己的看法。从死者身上的血迹分布及特点来看,尤其是双手臂的血迹,刺入心脏的匕首是被死者自己拔出来的,拔出匕首之后,心腔内的血迹随着心脏最后的几下收缩喷溅而出,不仅喷溅到了双手,也喷溅到了窗户、墙壁上。而现场上各种形态的血迹分布,具有连续性,这说明死者心血喷射而出的时候,没有受到其他物体的遮挡,比如站在死者前面拔出匕首的案犯。心脏被刺一般还会有几秒甚至十几秒的行为能力,在生命最后的几秒内,死者用力将匕首扔到了窗外的鱼塘里。”

“那有没有可能案犯刺伤了死者,刀没拔出来就跑了?”余世春问道。

“我认为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叶剑锋胸有成竹地说,“死者致命伤只有一处,一刀刺破心脏,但是在左胸部致命伤口的旁边还有两处很浅的皮肤损伤,这种损伤符合刀尖的轻微作用,而死者胸口的衣服上只有一处破口。”

“那这两处损伤如何而来?”余世春继续问道。

“这可能是死者自杀之前因为有些犹豫,又或是为了确定准确的下刀位置,刀尖顶在了胸口而形成。而且死者先是拿刀刺破了衣服,但没拔出来,刀尖部分一直在衣服内,所以在衣服上只留下一个刺破口,皮肤上有三处损伤。根据毒物化验死者生前没有吞服毒物和镇静安眠类药物,头部也没有损伤,这说明死者生前还是很清醒的,即使他被绳索或其他人控制住,但他还是会有强烈的挣扎,这种挣扎至少会造成身体剧烈的扭动,在这种情况下他人难以用匕首造成如此稳定、准确的损伤。我想这也是唯一的解释了。”

郑阳听到这些不再质疑,他转而问到痕迹上来:“潘主任,你之前所说的现场那个休闲鞋印排查出来没有?”

潘主任遗憾地说:“暂时还没。不过我们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死者之前伪装出来的,死者事先穿着这双鞋制造了盗窃后抢劫的假象。现在我们只找到了那把凶器,如果能找到死者这双鞋子、绳索或其他的东西,我想才能真正地认定自杀之说。”

“不光是这些。”余世春突然开口说,“如果说死者是自杀,那自杀的动机也是下一步调查重点。还有一点也必须查清,案发当晚,哦,应该是事发当晚,死者的车9点之后去北郊做什么?也要搞清楚。”

“我插一句啊。”魏东升靠在椅背上说,“我在想,当晚死者前往北郊很可能是抛掉为他自杀准备的一些工具以及自己身上的财物,因为那边有一个大的垃圾处理厂,抛在这里是个合适的地点。”

“看来,今晚的分析会使案情突破性地跨越一大步,但对于我们整个事件的公安工作来讲,还只是一小步,接下来的工作可能会更加繁重艰巨,今天的会议内容仅限在座的各位知道,希望大家管好自己的嘴,出了办公室的门要严格保密。大家可能还不知道,现在社会上就此事炒作得越来越厉害,网监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的舆论引导工作,但这不是长久之计,我们还要加大调查力度。虽然我个人也是赞成自杀说的,但是必须要有十足的证据,我们才能下最后的结论,否则难以让人信服!希望大家继续一鼓作气,奋战到底。”

副局长郑阳最后的一席话,让大家感到肩上的担子越来越沉。

现在辛苦的莫过于侦查员们,无论是主动或被动,愿意或不愿意,他们都得在外深入排查。

叶剑锋倒不必整日在外搜索可能被于飞智丢弃的东西,这项工作交给了川港分局,他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做一份详细的法医分析报告,这份报告不仅要作为将来的正式汇报材料,而且要作为案卷的备案材料永久封存,这是整个案卷最为重要的一份材料,其分量不可低估。

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了整整三天三夜。

遗憾的是并没有找到于飞智可能丢弃的物品,也许早被垃圾场处理掉,或被人捡走了。但让大家欣喜的消息还是层出不穷,一是发现了于飞智生前在鞋贸商场买体闲鞋的视频画面,他买的这款鞋是当时促销的断码鞋,花纹与现场可疑的一组鞋印相同。二是网监部门也找出了于飞智网购那把致命的礼品刀具的交易记录。三是刀的护柄夹层里和捆绑双手绳索的绳头上都检出了于飞智的DNA。

这些发现也许不能说明全部的真相,但是足以证明于飞智不是死于他人之手。

接待室里,叶剑锋第一次见到了于飞智的前妻和儿子,从他们的表情上并没有看出过度的悲伤,除了神情憔悴,他们有着异于常人的镇定。于飞智自杀说的论断,并不是无懈可击的,那些根据调查、现场、尸检、痕迹物证得出的合理推断,并不能完全说服他们,尤其是他们提出的一些细节问题,更难让他们得到可信的答复。

他们提出当时于飞智死的时候屋里的灯是谁关的?如果是于飞智生前关的,那屋里漆黑一片他又如何捆绑自己?杀死自己呢?

回答这个问题,不难,因为事发当晚,皓月当空,于飞智完全可以借着照射进来的月光,做出一系列行为。这么细节的问题,就算在当时,叶剑锋他们都不能马上想得到,但这种场合能提出来,真是不得不佩服于飞智这两位亲人的沉着机敏。

最关键问题是,于飞智究竟为何要煞费苦心地设计这样一种自杀方式?难道仅仅就是为了扰乱警方的调查?他为何不留下只言片语就离开?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谜团足足困扰了近半个月,就是省厅专家组来复检也没有查出个眉目,叶剑锋算是真正领教了什么叫死无对证。

事发后第17天,于飞智儿子收到了一封署名为“我在天堂”的电子邮件,这封诡异的信件,让人们一开始吓了一跳,但也正是它解开了这最后一道谜题。

邮件的内容是写给于飞智儿子和他的前妻的,除了自责以外,更多的是悔恨和遗愿,附件是一组于飞智意外保险保单影印件,保险金额200万元,受益人正是于飞智的儿子。

于飞智在半年前被查出患有肺癌,这更是让他彻底绝望,也许他早已孤注一掷,也许他早就准备了这一场自导自演死于他杀的谜局,一旦警方认定成他杀,那么200万元的保险金也会顺理成章地交到儿子手里,这算是他多年亏欠母子二人的补偿。

保险是在于飞智死亡前半年买的,用的是最后剩下的那20万元公款。而这封邮件又是谁在他死后发给于飞智儿子的昵?最后网监部门的电脑高人们才搞清缘由,但此事后来传到民间,居然成为了当年的第一大灵异事件。

这个神秘的发件人已经不在人世,因为就是于飞智自己,自杀前一天他在网吧用新注册的信箱定时发送了这份邮件。

真相大白于天下,江川市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宁,叶剑锋也轻松自若地坐在办公室喝着热茶,这时突然一个人影闪现在他的眼前并大声喝道:“澳洲龙虾,活的!”

第10章 欲望之殇

5月仲夏。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夜晚10点,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江川市绿林县街边夜市、大排档喧闹嘈杂,街头依然车水马龙,一派快乐和谐景象。

晚上10点12分,昏黄的街道上一阵阵刺耳的警笛声冲破夜幕,三辆消防车闪着火红的警灯向虹丰新村住宅区疾驰而去。

四个小时之后,还在床上悠悠伏枕的叶剑锋接到了支队领导的指令,立即随队赶赴绿林县增援,那里可能发生了一起杀人纵火案。

“可能?”叶剑锋最怕这种性质不明的死亡案。

“好像发现尸体颈部有勒痕,去了再说。”杜自健也不知详情。

杜自健和叶剑锋比支队其他领导来得要晚一些,到达现场时,已经将近凌晨4点。

现场电源早已被切断,除了几个勘察人员手中的手持式光源之外,四周如同黑洞一般。小小的屋内弥漫着呛人的焦煳味,满地都是夹杂着烟尘炭灰的积水,凌乱不堪,先前的浓烟还未完全散尽,仍有缕缕青烟在屋内缭绕,有些呛鼻刺眼。

绿林县公安局的刑技人员正在勘验现场,技术室主任朱浩哲紧张地向大家介绍着案情:“死者是房子的主人,叫朱笛,女,28岁,单身未婚,是我们南江省黄桃市马槽镇人,6年前来我们绿林县开了一家服装店,两年前买了这一间单身公寓。据调查,她是一个人住在这里,昨天晚上8点多从店里回到家中,一直到晚上10点多被发现这里着火。”

“她有男朋友吗?”

“这倒不清楚。”

现在这种环境下,有限的光源很难一下子了解整个屋内的布局,杜自健就问道:“这房子是什么样的格局?”

通过穿透烟雾的强光,朱浩哲站在门口,边指边说:“这种房子是单身公寓式,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连体结构,大概60平方米不到,南北通透,长约9米,东西宽6米5,大门朝北开,进门右手是简易的整体灶台,左手是卫生间,往前右边是餐桌,左边为小的客厅,客厅有一个布艺沙发和茶几,再往前是一个开放式的卧室,卧室与客厅这边隔着一组整体衣橱,然后就是最南边的阳台和窗户,卧室与阳台其实也是一体的。”

“尸体在哪发现的?”

朱浩哲带着大家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了几步,来到屋子的南侧,用手电射出的光圈在一大片焦炭的废墟里照了几下说:“这里原本是卧室,木床上面烧毁严重,主要是一些纺织物品,还有床垫,尸体是在床上的这些炭堆里发现的,发生火灾时死者还躺在床上。”

一时间,所有手电同时照向朱浩哲所谎的位置,除了地板上十几厘米位置的床框、床板外,纺织品多数完全炭化,有些已经化为灰烬,尤其是床垫大部分的弹簧也裸露在外,上面沾满了炭化的化纤,整个床的结构倒还完整,只是靠西北侧的床尾有些塌陷。

床上炭化的废墟中间隐约还能看得出少许未燃烧的床单、床垫等纺织物品的残片,杜自健指了这些地方问:“死者应该就是在这里被发现的吧?”

“对,发现的时候,尸体仰卧。”朱浩哲继续向大家介绍,“据说,消防车来的时候,火还没烧到阳台,消防员从阳台敲开防盗窗、砸碎了阳台玻璃,然后将火扑灭,后来有两个消防员从阳台进入房间,发现了尸体,并从里面将大门打开。我们进入现场时,大概距离火灾发生30多分钟吧。刚进来时地面积水比现在多些,已经没有勘验条件了,后来我们在尸体周围勘验了一遍,拍照固定后就拉到了殡仪馆。”

叶剑锋向前挪了几步,凑近看了看说:“那块粉红色碎片,估计是死者衣物吧?”

顺着叶剑锋照射的地方看去,朱浩哲说:“应该是,其实不止这些,剩下的都粘附在尸体上。”

叶剑锋又问道:“尸体有明显损伤吗?”

“尸体皮肤有些炭化,小孟和小丁还在殡仪馆检验,据说目前还没发现明显开放性的损伤,只在颈部残留的皮肤上发现可疑的勒痕,这不又要麻烦叶大法医了。”

“哪里,朱主任客气。”叶剑锋只有一笑了之。

杜自健拿着手电筒,又在这卧室的四周照了一番,皱着眉头说:“看来起火点很可能是在床上啊。”

“杜所说得是,我们和消防也认为木床这里是起火点,而且最有可能在床尾的位置。”朱主任又将光源移向木床以及周围的房顶和墙面,一字一句地说,“整个屋子毁损最严重的是这张木床,而床板烧毁最严重的就是床尾,这里的床板、外框支架几乎完全炭化并有些坍塌。这里正上方的天花板也损毁最严重,很多石灰块已经发白,一部分已经完全剥离和脱落下来了,吸顶灯也是完全熔化变形,说明这里火势大、燃烧时间长,符合最先起火的情况。然后火势向四周蔓延,一直过火到床面以上的墙体、吊顶,还有北侧衣柜的上半段,南侧床头的电脑桌。好在大火被人发现得早,消防扑灭及时,不然真的不堪设想。”

杜自健又问道:“消防人员估计大火烧了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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