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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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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这边说着,那比赛的第一节就结束了。结果令人出乎意料,是大一队领先。
比赛暂停休息,伊向瑾和凌逍擦肩而过的时候,伊向瑾得瑟地对他笑了一下,凌逍没好气地白他一眼,其实这里头包含了许许多多默契又可爱的感情,只有他们两个懂。其他人看到的都只是伊向瑾领先了向凌逍炫耀,不由得感叹,这两个人果真是死对头啊。
当下一节开始的时候,大二的师兄们开始雄起,光靠伊向瑾这一独秀,和大二整个优秀团队对打还是很吃力的。大一的除了伊向瑾倒也不全部是萎靡不良的球员。只是从整体实力上来说,当然还不及有默契的师兄们。
当凌逍持着球准备投篮的时候,从他肋下突然抄出来一只手,把球夺了去。凌逍下意识回手一拍,不料把那个人整一个都推倒地上去。
裁判的哨子哔哔吹了起来,凌逍定睛一看,是伊向瑾。
只见他无奈地笑着站起来,对凌逍说道
“师兄太暴力了。”
凌逍瞪着他
“摔着了没有?”
“没有。”
“你怎么不躲开。”
“躲不开呀。”
“别靠那么近。”
“我喜欢啊。”
“你……”
“干嘛啦。”
现在的伊向瑾就整一流氓样,赖皮兮兮的。凌逍算是被噎着了,别人都只看得到他们的神态还有嘴巴在动,估计这两人快要打起来了,瞧着气氛,多紧张?
在伊向瑾的带领下,大一新秀和大二的师兄们抗衡。比分一直在小距离,这比赛叫那个火热,球场上的喊叫声是让气氛火热起来的引子。凌逍党和伊向瑾党的对立越来越明显,原因都是他们两个是不同类型的人,完全处于两个极端。
气势在伊向瑾看来,这场球赛的作用完全用在了如何调戏凌逍之上。凌逍本来也没持着真要和伊向瑾拼个你死我活的地步,只是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比赛,他俩不敢松懈而已。反正他们是乐在其中,就是苦了陪他们一起打球的人了,什么都不知道就作了这两人感情之路的铺垫。
而那莫月笙在比赛快结束的时候提前走了,副会长问他
“会长不看完再走么?”
莫月笙回答道
“我已经知道结果是什么了,有趣的,可能会发生在这场比赛之后。”
留下这句令人摸不着脑袋的话就走,副会长泪流道
“会长的心思还真是难猜。”
结果是以几分的差距,大二赢了这场荣誉。正当大二的师兄们在欢呼的时候,凌逍又得瑟的,在外人开来是气势汹汹的,走向伊向瑾,他瞥着伊向瑾,伊向瑾看到的是得瑟,外人看到的轻蔑,他就说了一句
“我赢了。”
伊向瑾皮笑肉不笑地道
“下次不会这么好运啦。”
那也是,赢是赢,但赢得险啊。你看这才几分的差距。
当天晚上,赢家当然是好好去庆祝一番,败者嘛,虽说是败了,但毕竟作为新人,而且差距也不大,所以他们也没有多大的沮丧,各自勾搭球场上的妹子们去了,凌逍他们喝酒喝到一半,伊向瑾给他打了电话
“在喝酒呢?”
凌逍一个机灵,这种感觉前所未有……但令他想到一种形容,老婆查行程。他暗自窃笑了一下,严肃着回答道
“是啊,怎么?”
“我们宿舍的人也叫我一起去喝呢。”
“哦……”本来凌逍让他想去就去呗,但随即想起,就是一两年前的某日,他约他出去喝酒,结果……“不行!”
“……我没去啊。我想问你你现在有空不,给你庆祝一下啊,师兄。”
“有……你等等。”
凌逍回头就跟那些人说道
“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诶!凌逍你别走啊!”
“诶!你可是今天的主角儿啊!”
可凌逍要溜的时候谁拦得住他?他们看着主角儿跑了,便议论起来
“你们最近有没有发现,好像最近凌逍不老是呆在宿舍睡觉了。”
“不是吧!这么特别的事情怎么不早点告诉我们?!”
爆料者俨然就是李正淮,他叽叽咕咕地说起来。大家经过他一番加料的述说后,纷纷推测
“这小子莫不是开始交女朋友了?”
“稀奇啊……”
“师姐还是师妹……凌逍的眼光肯定很特别!”
而传说中凌逍的“女朋友”
“阿嚏——”
凌逍俯视这坐在石阶上的人,问道
“感冒了?”
第26章 师兄
“没有,可能有人说我坏话而已。”
伊向瑾抬头看凌逍,他正盘腿坐在足球场观赛的阶梯上,这里没有路灯,就算是有人在散步,也不会有人留意他们在这儿的。
凌逍在旁边坐下,发现阶梯上放着几罐啤酒,他欲言又止,伊向瑾倒是先开口了
“买给你喝的,貌似上次喝醉了一点都不记得后来做了什么,肯定是丑态都让你看完了,不公平。”
“不记得了啊……”
凌逍随意地打开一罐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又是惆怅又是松口气。
“啧,今天比赛让你赢了真不爽。”
凌逍稍稍转头看他
“你本来就打不赢我。”
“放屁!敢不敢跟我单打?”
“我不是和你单打很多回了吗,你难道没看出来我每回都在让你才平手?”
“……你……”
伊向瑾拿过他正在喝的啤酒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完剩下的,凌逍看着他,不语。
“凌逍,其实你到底是为什么避我两年?”
伊向瑾头仰起来看看璀璨的星空,星光在他的眼眸里流转,熠熠生辉,那清澈的眼睛转过来看着凌逍,凌逍也看着他。
“你这个毫无酒品的人,又醉了。”
“哼,答非所问,分明是逃避,我再怎么不济也不会喝一口酒就会醉。”
凌逍自顾自地打开另一罐啤酒,继续咕噜咕噜地喝着,决定保持沉默。伊向瑾还是看他,还是带着戏谑的味道。他明明知道答案,却非要装作不知道,就凌逍的性格而言,就算他有所察觉,他也在一直催眠自己,伊向瑾只是在当自己是朋友。
没错,他是胆小鬼,不知道伊向瑾是怎样想,所以不敢去轻易捅破,最怕最后连朋友也不是,他不愿意见到那样的结果。
伊向瑾瘦削修长的手伸过来,把他嘴边的啤酒瓶拿开。凑过去,轻声说道
“难不成,你有什么秘密是不能让我知道的?”
他靠的那样近,洗过澡后那清新的气息夹杂着些许啤酒的味道,连呼吸都感受到了,凌逍却没有像从前那样措手不及,手忙脚乱,而是低眸看着眼前这人,猜测他这样是什么意思,暧昧的气息一下子从那个被两个人握着的啤酒瓶散发开来,夜来香的芬芳拥抱着空气,像一曲分外有情调的小夜曲,谱奏着两人彼此暗藏的情愫。
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凌逍很想吻他,轻轻地吻他,吻这个世界上他最喜欢的人。
他在一点一点地靠近,慢得像没有在动。
两人愈来愈靠近,就要真正吻上的那一刹那,伊向瑾轻笑了出来。凌逍顿住,神色严肃。
伊向瑾退开来,说道
“有些事啊,要说出来才有意思。这样憋着谁知道你在想什么,等哪天你想通了就来告诉我,我再考虑考虑要不要原谅你这两年的抛弃。”
……
凌逍一脸呆滞地看着他,这小瑾瑾的语气怎么听怎么都有问题哦……
伊向瑾一瞧他呆滞的样子,噗嗤笑了,伸手摸摸他的头,捎了一句
“真可爱。”
凌逍一听可不干了,从来就是他觉得伊向瑾可爱,今天怎么反过来了,大大的不妙啊。他把他的手抓下来,伊向瑾却不打算放过他,再捏捏他的脸
“真的很、可、爱。”
结果凌逍抓着他的手不放,往自己嘴边一送……
“我!!!!!你他妈的还真咬啊!松口!松口!!!”
伊向瑾鲜见的大叫起来,凌逍的心情突然变得奇好,偏不松口,还越来越用力,真好咬,不知他用那种沐浴露,真好闻。本来男生从来不会注意这方面的事情,可是伊向瑾所有一切能迷住凌逍的东西,凌逍都想探索。
“你这只狗!你是狗吗!叫你松口啊听见没,出血了你看见没!!”
好不容易,凌大狗终于松口,但是就在他松口的时候凌逍突然往前一靠,伊向瑾刚从被咬的事实中还没缓冲过来被吓得往后一退,为了避免直接摔倒手就撑在了后面。
凌逍此刻的神态带着点强势的味道,他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伊向瑾觉得怎么突然这么该死的好看,只听到他轻轻说了一句
“来日方长。”
“……”
这忽然轮到伊向瑾感到……大大的不妙了。
而在另一头,处于M大外面的那条学苑路在此时正是街市结束热闹的尾声,所有学生都往学校门口回去,因为再不回去宿舍的门禁就要到了。邹云却和他们走的是反方向,不过也不会引起谁的注意,这年头,哪个大学生没出去通宵玩过?更何况这里是M大……这里的学生要才艺有才艺,要外貌有外貌,哪个玩不得?
说起来,其实邹云是这学校里头最乖的学生,这时候出去完全是因为……
要见的人。
“骆小文!!!”
他整一个人扑向骆文宣,还好路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不然他们就一定会成为大众焦点。自从他俩挑明了关系,骆文宣虽还是毒舌,不过该宠溺的时候还是会宠溺,而且他自己也发现了,最近有越来越宠溺的感觉。
你问他宠谁呢?
废话,除了邹云还能有谁。他平时那张扑克脸能有如此温柔的神色,就像石头开出了花,看到的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要有特定的人在,他才会有那种神色啊。
他伸手接住这个还是半大的孩子,经过这两年的点点滴滴,邹云虽然还是那个暴躁症儿童,但是很乖,只听骆文宣的话,所以才让骆文宣真把他当孩子越来越宠那样。
他伸手摸摸还有点湿润的脑袋,发顶清新的味道让骆文宣心情愉悦。
“对不起,这么晚还让你出来。”
邹云摇摇头,小声嘟哝了句
“没办法啊,我也很想你。”
骆文宣轻轻笑了起来,抓起他的手,两个人在这已经安静了的街道上走着,邹云问道
“我们去哪里啊?”
“带你去一个地方。”
“哦。诶诶,骆小文,我最近发现我好像没那么黑咧。”邹云指着自己的脸说道,要知道当初军训完的时候邹云简直像是刚刚从非洲回来的难民一样,又黑又瘦,邹云自己倒是没觉得什么,就是骆文宣疼在心里却不好意思开口,只说了一句
“又黑又瘦的,太难看了。”
这句话可打击到了邹云,于是邹云每个星期跟他见面的时候都跟他说,他最近胃口很好,在按时的吃饭,无非就是想说他其实还是白白胖胖的。
骆文宣笑笑
“早就不黑了,但还是很瘦,有没有好好吃饭?”
“有啊,当然有啦。可我是天生不长肉的嘛。”
“呵……”
骆文宣手换个姿势,与他十指紧扣。今天开始说有冷空气来临,天气入了秋,夜晚就开始凉如水,骆文宣觉得邹云的手冰凉冰凉的,问道
“冷吗?”
“还好,你呢?”
“不冷。”
“我们走快点吧。”
“好。”
当到了骆文宣的目的地时,邹云愣了好久。才回过神来,问骆文宣
“这里是哪里?”
当骆文宣带他走进花园式的小区的时候他就觉得奇怪,为什么骆文宣会带他来这种地方。到现在上来了,看着这整洁有致的两房一厅的屋子,邹云那小脑袋还真想不出来骆文宣带他来这儿干嘛。
骆文宣倒是很正经地解释了起来
“这里本来是我哥哥买的房子,不过他已经不在这边工作了,本来打算今年把这房子卖出去的,我想到了咱两都来这边读书就让他先别卖,这样我们在周末的时候就可以来这儿住了。”
骆文宣说得那样平淡,天知道他筹谋了多久。
“那为什么前些时候不带我来。”
骆文宣让他换了拖鞋,带他进来,关上门。转过身温柔地说道
“我总得花点时间收拾收拾。”
邹云像是突然喉咙被堵住了发不出声音来。小声说道
“下次你计划些什么也告诉我行不?”
“为什么?”
邹云认真地看着他
“总好像都是你在为我们努力,我自己好像什么都没做到似的。”
这话让骆文宣整颗心都软了下来
“告诉你就不能给惊喜你了,高兴吗?”
邹云点点头,又一个忽然抱上去,做了一个第一次做的举动。
他轻轻地吻上了他的脸颊,像个孩子一样说道
“骆小文是我最喜欢的人。”
骆文宣愣住,随即灿然一笑,回抱紧他
“我爱你啊……”
两个人腻歪腻歪着,骆文宣忽然定住他的头,邹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便乖乖不动。骆文宣那样深情的眼眸,邹云后知后觉,在后来想起,才发现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那样深情,让他如何能不以深情回报予他,不是感激,而是这种像亲人一般的爱情,让他深陷不已。
骆文宣捧住他的头,深深地吻了起来,亲吻试过很多次,但这次这般深入的亲吻还是第一次。邹云从来没有和比尔呢试过这样亲密的举动,一时间措手不及,心慌意乱。
他一动不动,是因为不敢,任由骆文宣引导他的舌头窜来窜去。这种感觉既夺人魂魄,又自拔不已。只因为是他……
所以他才爱着感觉。
他抱紧他,炙热的深吻让空气都热络了起来,骆文宣箍紧邹云的腰,邹云抱紧骆文宣的肩……
夜,才刚刚开始。
第27章 私爱
并不是风发出沙沙的声音,而是吹动那树上的叶子而共同谱写的初秋之歌。
一阵冷意使骆文宣从睡梦中醒来,窗外清冷湿润的空气悄悄地侵入这温暖的房间,骆文宣一看窗外灰白的天空和这种湿冷的感觉就知道该是昨夜下雨了,这一场雨正是秋天来临的宣告。
还好他有做好准备,昨晚睡下时还是有些燥热,但他还是把厚些的被子拿了出来。半夜的时候就用到了,他起来把厚被子盖在两人身上,以至于不用把他冷醒。
旁边的这家伙睡得额头温热温热的,安静毫无防备的睡脸,让他的神色不能再温柔,低头亲亲他的脸颊,便悄悄起床去刷牙洗脸。
其实说到骆文宣家里的概况,全是男人……他家男人的成熟度和年龄成反比,他是家中的么子,首先是老爸,这家伙365天有360天是不在家的,全世界各地去旅游,老是会打电话给么子撒娇,说多么多么想他,骆文宣总会不厌其烦又面无表情地跟他说
“那你就回来啊。”
“不,不行,我要带小安去完成我们的共同心愿。”
小安是骆文宣的妈妈,在他小的时候已不在人世,他老爸年轻的时候是个拼命三郎,结了婚之后大概是没怎么在家中陪过妻子,等妻子去了世之后才幡然悔悟,钱不是最重要的,但是人不在了,就追悔莫及,后来才想起他们婚前恋爱时的约定,一起去环球旅行,于是这个老爸就带着自己的家当不理自己三个儿子做了一件浪漫的事情,把妻子的部分骨灰装进吊坠里头戴着脖子上一起去环球旅行。
被抛下的三个孩子就唯有自力更生。
看起来好像真的是这个老爸太过任性了,但其实……
骆家长子和骆家么子相差有十年之距,骆老爸离开的时候骆家长子早已是工作人士,并且完美地继承了老爸的优点,那就是成为了一个出色的社会精英。
但他虽很会工作……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生活白痴。
会把鸡蛋放进微波炉加热烘熟的事情,大概只有他做得出来了。他很会赚钱,但不懂得照顾自己,是家里最让骆文宣头疼的人。
正当他洗脸的时候,电话就来了
“小宣,那个,为什么家里的气炉打不着了啊?”
自家大哥的声音明显也是刚睡醒,骆文宣心里一紧,这个白痴怎么突然要打开气炉
“你要干嘛?”
“我想煮个面吃。”
“骆梓杭呢?”
“他?他好像昨晚都没回来诶……”
骆梓杭,骆家二男,同时完美地继承了妈妈的其中一个优点……漂亮的面孔,但也自行衍生出很多特点,譬如说男女通吃,譬如说夜夜笙歌。本来他来上大学,照顾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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