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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无可恕 何沫书-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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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像一片热带雨林,并且向上延伸一条,直到胸部。腋窝里也是浓密的腋毛。我只觉得喉咙发干,天旋地转。

他弄了很久,终于将我放开,仰躺在床上。他将我的手拉到他的阴部,教我用手握紧他的阴茎,一上一下地作活塞动作。我那时候不知道这是男人自慰的方法,只是觉得很好奇,就照着他说的做。他不停地催促我用力。其实我使不上劲,因为他的阴茎太粗太长了,我刚好可以握住他的阴茎体,上滑到龟环的时候就握不住了。他干脆拿掉我的手,自己来弄。他用手紧紧地握住阴茎,滑得飞快。他张开嘴,喘得很沉重,喉咙里“嗯嗯”地响,像人拼尽全力干活的时候一样。弄了很外,他突然猛地翻身,紧紧地抱住我,双腿死死地夹住我的腿,阴茎用力地磨擦我的阴部和小腹。我的阴部被他捅得很疼,但是我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他全身猛烈地发抖,一股一股精液激射到我的阴茎和肚子上,灼热粘稠的,顺着我的肚子和大腿,流到床上。我不知道他一共射出了多少股精液,反正我们两个的的下体都像泼了一盆浆糊那么粘湿。他射完精后,还是紧紧地搂住我,一动不动地大口喘气。我摸他的身体,发现他挣出了一身汗。我怕他虚脱过去了。过了很久,他才拿出一件背心来擦我们身上和床上的精液,也把整件背心都沾湿了。

他射过精后,很快就沉沉睡去了。我却激动得睡意全无。我上上下下地抚摸他的身体,最后将手停在他的阴部,静静地握住他那根举世无匹的阳具。它仍然直挺挺地竖着。他那么强壮,肯定可以连续干很多次的。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我。第二天,起床的铃声将我吵醒后,我还紧紧地握着他那杆骄傲的大枪,而它也依然紧挺如故。

这是我和他唯一的一次,却让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我相信,男人的性和爱是可以分开的。否则这一夜就无法解释。他根本就不爱我,却直截了当地将我抱上床,亮出家伙让我玩弄。一夜销魂之后,并不见他对我变得更加亲密,而还是像从前一样,见到我时,就将我抱起来玩弄一回。从此再也没有和我上过床。只是我看见他在跑道上奔跑的时候,看见无数的女生齐声为他尖叫的时候,我就会暗暗得意。因为我见识过他两腿之间那具惊世骇俗的大阴茎。一年后他就毕业了,从此再无音讯。我如今对他仍然念念不忘,并且常常充满嫉妒地想到,不知道天地之间,哪个女人有这等艳福,可以生用一生的时间,尽情地享用这上帝的杰作。

我坚信,大多数的人,都会为某一些事情而疯狂。有些人为金钱而疯狂,有些人为事业而疯狂,有些人为权力而疯狂,有些人为荣誉而疯狂,有些人为男人而疯狂,有些人为女人而疯狂。而我,当然是为健美的男体而疯狂。一具健美的男体,对我而言,就是珍宝,是光明,是佛。可以让我耗尽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追求,去争取,去得到。健美的男人身上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令我心旌荡漾,情不自禁。而他的性器,更是令我疯狂。它色泽深沉、坚硬有力、气势逼人,是雄健的、摧枯拉朽的力量的化身。它可以征服世界上一切艰难险阻,貌视一切权势和威严。松软的时候,它美丽得像一朵低垂的水芋百合;勃起时,它激昂得像一名无往不胜的烈血战士。我从小到大,对这个世界最大的感受就是恐惧。对黑暗恐惧,对大河恐惧,对树恐惧,对海恐惧,对寂静恐惧,对高山恐惧,对人也充满恐惧。我总觉得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陷阱,陷阱里面到处都潜伏着危险,我的命运总是朝不保夕。我总觉得我身边的人对我都充满了敌意,要串通起来谋害我。我走在路上,就觉得到处都有眼睛在盯着我,不怀好意地伺机攻击我。我总是惶惶不可终日,晚上更是恶梦连连,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但是,只要有一个男人,用他坚强有力的臂弯拥抱着我,当我用手握住他的阳具,我所有的恐惧和不安,立即就会烟消云散。如果说,我是一方波涛汹涌的大海,那么这宝贝就是定海神针。只要我将它握在手里,立刻就会风平浪静,海不扬波。我就会感到安全、温暖、幸福,我就会睡得安稳、睡得甜蜜。

我弄不明白,为什么我在这条道路上会走得这么远,在这个泥潭中会陷得这么深。远到没有回头的路,深到不可自拔。我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瘾君子,只要生命一刻存在,就毫无改变的可能性。面对这样的命运,我只有屈服。屈服!丝毫没有抗争的可能。谁可以告诉我,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我分明知道,这个世界上,谁都不能告诉我: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

有调查显示,70%的中国人一生中只有一个性伙伴。面对这样的现实,我真应该羞愧得无地自容。初中三年,我的性伙伴就接近二十个。高矮胖瘦,长短粗细,真是阅尽人间春色。专家称长短粗细没有关系,理由是长短而言,女性阴道的敏感区集中在阴道口内两三厘米,只要长于三厘米,就可以刺激到这些区域。粗细而言,女性的阴道极具弹性,可以自动根据插入的阴茎的大小来调整阴道内腔的大小,以达到互相咬紧的效果。这简直是放屁。做爱所得到的快感,绝不仅仅限于身体的刺激,而一大部分是来源于心理的感受。当一个女人握住一根又粗又长、又硬又热的阳具时,还没有插入就会热血沸腾,欲仙欲死了。如果握在手里的是一根又小又短、又冷又软的小东西,当然兴趣索然了。东施和西施都有一个同样的洞,男人的枪捅进去,同样有温暖、湿润、滑溜、富有弹性的阴道内壁去刺激男人的阴茎,但为什么西施和东施,在男人的心目中却有着天壤之别?说男人的长短粗细对女人没有区别,就像说女人的美丑雅俗对男人没有区别一样荒谬绝伦。


成长与性(下):高中时代

初中三年,我在酣畅淋漓的纵欲中渡过,天天都是神仙日子。高中三年,却在禁欲中苦苦煎熬。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将他视为我的初恋情人。那几天还没有正式上课,就是让新生熟悉一下环境。这天早上,我起床挺晚的。我清楚地记得,太阳光已经从窗口射进来了。宿舍前后都是高大的柏树和细叶榕树,早晨特别凉爽怡人。我到处找我的镜子。他从窗口那边走了过来,手里就拿着我的镜子。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弄到手的。我并不认识他,但我还是友善地向他笑。他也冲着我笑。阳光刚好照到他的身后,从侧面射到他的脸上,给他身体的轮廓笼上一层光晕。他的笑那么灿烂俊朗,像这早晨纯净的阳光。他也是刚刚起床,上衣的纽扣还松开,露出一片洁白的胸膛。挂着一枚碧绿的玉坠。他的衣摆塞进了裤头里,皮带还没有系好,松垂在腰间。这是一个像阳光一般纯净而灿烂的男孩,浑身透露出逼人的青春英气。他并没有一刹那就占据我的心,却引起我强烈的关注。这个初次相见的早晨,他的笑容,直到如今仍然是那么清晰。

我已经忘了接下来的交往,也忘了我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爱上他的。总之,我从见到他第一面,到爱上他,之间没有多久的时间。我整个高一都为他而疯狂。同我所有的老情人一样,他也是一个身体发育已经成熟的大男孩。也只有发育成熟、性征显著的男体,才对我具有致命的诱惑。他第一次在我面前脱衣服,我就看到,他的身体同样俊美而健壮。他的双腿长满了黑毛。大多数的男人,腿上都长满浓黑、卷曲、粗壮的汗毛。唯独我全身上下,通泰光洁。无毛的身体,曾经让我深深地自卑,从而诱导出对男人体毛的强烈向往。他穿着薄薄的三角内裤,修长的腿,结实的臀,阴部照例粗大,躺在床上,隆起一大堆。他的胸肌和手臂肌肉发达,乳晕和乳头色泽深沉,腋窝里也长满了浓黑的腋毛。我承认,所有这种类型的男人的身体,都可以撩拨起我怒火般狂野的情欲,让我夜以继日地疯狂不已。我十四岁,长到了一米六。男人身上第二性征的胡子、喉结、腋毛、阴毛、体毛,我一样都没有。我的身体就像一枚青涩的苹果,一枚纹理紧凑的花骨朵儿,但它已经焕发出勃然绽放的前兆。我的乳头突出,乳房胀痛,阴部开始苏醒,那模样介于小男孩和大男孩之间。我就在这样的时节,品尝我所以为的初恋。

我可以像写小说一样,构造出许多浪漫凄美的情节,但我不想这样做。我只想忠于当时的现实。确切地说,当时的现实早经消逝,永无复返的可能性。我只能忠于我此时对彼时的追忆。我明知道,当时我们爱得缠绵恻隐,爱得千回百转、肝肠寸断。但如今,我怎么样去重拾这一切。我回视我的心,发现空空如也。像一个人,死去了,多年后就剩下一副骨架。我明知道,他原来有浓黑的毛发、明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鲜红的结实的嘴唇、温热的肌肤、热烈的血液,但这一切都无法寻觅了,剩下的仅仅是几根骨头。这十一年前的初恋,在我的心里,已经腐朽了,它剩下了怎么样的几根骨头呢?

他是一个懦弱的人、优柔寡断的人。他是一个英俊的人、健美的人。带有美少年的忧郁气质、美少年的自恋、美少年的目无下尘。他温柔、体贴、多情、聪明,他朴素、纯真、洁净、高雅。当然,如果我写下去,我一辈子都写不完他的好处。我用尽所有的语言也无法描述我初恋情人的模样。在那长长长长的校园小道,曲曲折折的,浓密的相思树林中,叶隙洒落满地夕阳的余晖。我们肩并着肩,慢慢地走,听校园的广播播放着轻柔的音乐。我的心里,感到温暖、安全、释放、甜蜜,以及难以抑制的情欲。我看着他俊美的身体,他温柔多情的眼神,我的下体强烈地勃起。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正人君子,也丝毫没有粉饰的必要。我对他,就是这样充满强烈的欲望。我从来都是班上最穷的学生,他家里却很有钱。不过可能是他大手大脚花惯了,他的父母对他的零花钱控得很紧。从来不肯多给钱。他老是想弄钱来花,买好的衣服、吃好的饭菜、晚上带我上街去玩。他没有钱的时候,脸上忧郁无助的神气,总会令我揪心地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恨我自己没有钱给他花,让他快乐。我深深地自责,并为此痛苦落泪。实在没有钱了,他就请假回家。他家住在县城,离学校不远。他的父亲绝不会额外给他钱的,他就像个小孩一样,撒娇,纠缠着他的母亲。他弄到钱后,回到学校眉飞色舞,向我描述他骗钱的经过。我们形影不离。真的,形影不离!早上他睡懒觉,我起来为他打好洗漱的水,看着蚊帐里他蜷缩地酣睡的模样,心里充满甜蜜的爱意。我跑步回来,将他叫醒、起床。夏天的夜晚,总是伴随着明亮的月光和凉爽的清风,我们常常在校园里散步,到处乱走。山坡上长满了大片的柚子树、芒果树、龙眼树、荔枝树、柏树、相思树。沾染露水的草叶,在月光里发出银白的颜色。这样静谧的月色里,我可以走在他的身边,听他温柔的话语。我的内心承着幸福的潮水,微微颤抖。我感到我的生命,就像花瓣迸裂的蓓蕾,焕然盛开。最后我们总是绕到学校的小卖部去,要一杯果汁,或者一支冰棍,一支冰淇淋。我根本就没有钱,他的钱也不多。我们仅有一点钱,却可以购买人世间最大的幸福。后来我们发现了校园侧门外有一家冰室,专卖冰冻过的牛奶,五毛钱一杯。从此以后,我们就成了这个冰室的常客。冬天自然不会喝冰奶的。南方的冬天,常常带着彻夜不停的连绵阴雨,雨夹着风,冷得人发抖。坐在明亮安静的教室里上自习,窗外是无边的黑暗,无边的寒风,无边的冷雨。我暗自庆幸自己可以坐在这一群人中间,安全而温暖。我感到自己将来会被放逐到漆黑的夜里,忍受无边的黑暗、无穷的寒风、无尽的冷雨,永世不得翻身地漂泊,永远都无地立足、无家可归,我就害怕得直发哆嗦,心里充满那种与生俱来的深刻的恐惧。这种恐惧感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实际上就是我父亲和母亲当时的心情。我总是莫明其妙地恐惧,生怕被人们无端地抛弃、放逐,在寒冷的夜里,被雨淋得湿透,被风吹得发抖,饥寒交迫、又困又累,而且永远都没有一个充满灯火、安全而温暖的处所收留我。我正处在发育的高峰,伙食又不好,吃下饭去,不到一个小时又饿了。一个晚上,我们要吃两次东西。第一节下课后,我们每人将两包方便面捏碎,倒在紫砂杯里,冲上开水泡。我至今还坚信,用紫砂杯泡方便面可以算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美味之一。第三节下课后,我们就到学校的小卖部去买点心。每个晚上,小卖部里都挤满了人。一笼一笼热气腾腾的包子,惹得我直吞口水。他喜欢吃小笼包,吃得完一笼。我喜欢吃水晶包,热腾腾的、香喷喷的,而且里面包满了大块的、用白糖腌制过的肥猪肉。对于饥肠漉漉的我而言,这是多么难得的美味。我们最经典的动作,就是在漫天绣花针一般的雨丝里,我搂着他的腰,他揽着我的肩,一路小跑。寒风吹过,我们冷得牙关打战,相视而笑。我们回到宿舍,跳到床上,卷起被子,也不挂蚊帐了,彼此看着对方,大快朵颐。

我喜欢这种两个人形影不离的生活。我无法忍受他不在我身边的时间,哪怕是短短的几个小时。那时候还是六天工作制,星期天上午又要补课,实际上每个星期只有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下午是放假的。星期六下午,我的心情就会十分难过。因为我知道,下课后他就要回家了。我独自回到房间,黑着一张脸,一言不发。他当然知道我生气的原因,就坐在我的旁边,也不敢说话,只是满脸委屈的样子。我不搭理他,心里刀绞一般疼痛。他陪我坐一会,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说要回家吃晚饭。我赌气不理睬他,随他走。但他真的走了,我又极不甘心地追出去,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校道的尽头。痛苦的感觉像波涛一样涌过,压都压不住。我希望他能够像爱情剧中温柔多情的男主角一样,转身回来,承认他错了,抱着我,安慰我,求我原谅他,并且答应,从今以后再不会离开我半步。但事实上,他头也不回地走掉了。我躺在床上,越想越气,越想越悲。悲愤的情绪胀满心间,几乎可以令我爆炸。到了晚上,怒气消散了,我又会想到他的诸般好处,甜蜜的柔情充满我的心间。我思念着他,深深地思念着他,焦灼地盼望他会出现。每一个走进教室的脚步声,都会令我的心里一阵悸动。我偷眼看去,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因为每一次都不是他。整个晚上我都魂不守舍。在回宿舍的路上,我几乎是祈祷了。我希望奇迹出现,他已经从家里赶到学校,此时正在宿舍里。我又一次失望,彻底的失望。我看着他空空如也的床上,那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心里郁闷得简直要疯狂。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爬起来看他的床。如果看见他睡在床上,疯狂的喜悦瞬间就会淹没我的身心。如果他不在,愤怒就会像腾腾喷涌的烈焰,焚烧得我双眼通红。早上他总是要来上课的。我决心见面时不理他,给他一点颜色看。我想好尖酸刻薄的话,打算他一跟我说话,我就伤害他。但是我真的看见他时,我所有的计划、所有的防线就土崩瓦解。他是如此俊美,如此温柔多情。面对他灿烂的笑容,我的心灵会陶醉,我的身体会酥软,我没有半点抵抗的能力。

星期天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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