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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无可恕 何沫书-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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僻静处,一道洁白的台阶伸到山顶。这就是我们每天晨读的地方。阳光透明而鲜亮,透过密密层层的树叶,一片片,一点点地洒落地上。地上的草地还挂满珍珠般的露水,在阳光里闪耀着五颜六色的光芒。台阶边的灌木丛长得非常繁茂,一枝枝叶子伸到我们的面前来。在大学里,英语是最折磨人的一个科目。别的科目,哪怕学得不是那么认真,只要期考前加紧复习,就算考不及格,只要不是差得太离谱,老师通融一下,也就过关了。英语却要考全国统一的四六级。老师一开始就吓唬,说如果考不过四级,别说学位,就连毕业证都拿不到,让大家宁可放着别的科目,也要用功学好英语。也不知道这些老师是什么心态,学生们越是惶恐不安,他就越是趾高气扬,仿佛手里拿了一把尚方宝剑,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威严,不时要亮出来提醒一似的。我打初中起英语就非常差。那时候的英语老师,老实巴交的。我第一次考试考了二十分,被他狠批一顿,从此我非常逆反,上到他的课就觉得讨厌。我们的学号是按入学成绩排的,我排第二。他每次考完试后,都要念成绩。我的前后都是九十多的高分,我夹在中间,总是六十分上下徘徊,羞得我无地自容。高中老师是个小女孩,说话细声细气的,根本听不到她说什么。到了高三,才换了一位慈祥而热心的老师,不欠其烦地给我补课。后来我半个学期就赶了上来,成绩始终排在班上的前列。

秦伟的声音低沉浑厚,对我有着磁一般的吸引力。每当他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我都会用心地聆听,仿佛是聆听来自天国的福音。我努力想捕捉他声音里的美妙之处,这令我感到十分快乐。他中学条件好,一开始就是很正规的发音,而我的英语发音却一塌胡涂。读着读着,他就停下来,转过头,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就知道又读错了,于是合上书本,仰头大笑。

“刚才那句你怎么读来着?再读一遍!”他像一个老师在责备学生。

“不读啦!”我摇着头拒绝。

他伸手摊开我的书,“读,像刚才那样读一遍!”

“不读!”我将头伏在书上笑。

他摊开自己的书,“跟着我读一遍!”他读一遍,看着我。我大笑。其实我一门心思跟他调情,哪里留意到他怎么样读。况且我的舌头笨,卷不起来,发音永远都不会正确的。我偏不读,因为他假装生气的样子实在迷人。

“孺子不可教,不管你了!”他咬牙切齿说。

秦伟一二节有课,七点五十,他就要去教室了。他收拾好书,挎上书包,充满爱意地跟我道别,就走了。我恋恋不舍地目送着他,看着他高大挺拔的背影穿过一片片树林,草地和花丛,渐行渐远。我想像那些浪漫缠绵的吻别和难分难解的相送,而实际上秦伟连头都不回。我有些怨恨他走得那么缺德,毫无心思再读书。我很想跟他一起去上课,可是不好意思跟他说。我人是没有去,心却早跟了他去了。我想像着他怎样走到教学楼,怎样走上楼梯,怎样走进教室,怎样在课桌前坐下来,跟他的同学打招呼,说笑。我看着高大巍峨的教学楼,想着:我的爱人就在里面,心里充满了甜蜜的爱意。秦伟每一次离开我的身边,我都会懊恼而担心。我希望他时时刻刻都呆在我的身边,让我睁开眼就看见他,伸出手就摸着他。他不在我的身边,我就会担心他会不会出什么意外,能不能完整无缺地回来。我就这样整天挂念着他,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小时六十分钟,一分钟六十秒,一刻不停地想着他。

我百无聊赖地收拾书本,向图书馆走去。秦伟不在身边,干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我借了一大堆影视、时尚、服装之类的杂志,专门挑那些男模特的照片看。至于女模特,越是暴露风骚的,越是令我无比厌恶。我狠狠地盯一眼,心里咒骂着狐狸精,不由分说就翻过去。而那些男模特,男明星,有的英俊,有的健壮,有的阳光,有的冷酷,有的白嫩光滑,有的粗黑多毛,有的穿西装,有的穿便衣,有的干脆不穿。每一幅都令我赏心悦目,美不胜收。我老是拿那些男模特跟秦伟比较,心里想,如果秦伟也穿上同样的衣服,到底谁更英俊,更性感。

一天的时光(下):晚自习

下午一般只有两节课,四点半就放学了。我总是先到图书馆占两个座位,然后才回去洗澡、打饭。每个星期秦伟都要打三次球。他去打球,我就先把他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他原来答应教我打网球的,但第一次就黄了。我实在太笨了,接连将三个球打出场外。网球就是邪门,我轻轻一打,它就发射火箭一般飞起来。球场是用铁丝网围起来的,球飞出去肯定找不回来的了。秦伟找来一个小网兜,将球网住,用一根长长的绳子,将网兜系在球拍上,叫我在墙壁上练。这样球是跑不了了,但我看见他兴高采烈地跟别人打球,却将我撂在一边,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他打了一场球,从头到尾都不理睬我。我越想越气,结果和他冷战了一夜。从那以后
,他再也没有叫过我去打球。我想去,却不好意思说。网球非常消耗体力,秦伟每次就打一个小时,不到六点钟肯定回来了。他吃饭,洗澡,六点半左右,我们就可以上图书馆。我十分享受这一段路。学校的广播接近尾声,正在播放结尾曲《秋日轻私语》,钢琴声在空气中弹性十足地跳舞,微微生凉的晚风一阵阵吹拂,吹动密密层层的树林的枝叶。夕阳金色的余辉从树隙里射进来,在我们身旁拉出长长的影子,投到金光闪烁的湖面去。林间湖畔的小路上,铺满了浑圆的鹅卵石,硌得脚底十分舒服。

我很难静得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做一件事情,因为我的脑袋总是胡思乱想地开小差。坐在图书馆里作英语练习,实在是一件讨厌透顶的事情。英语是一种语言,语言是用来沟通的。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学会说、学会听、学会读、学会写。教学都应该围绕这四个目的来开展。但那四六级考试的单项选择,名曰考语法,出一个句子,空一个格,让你在四个互相混淆的词组和单词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简直是神经病。做着做着,我就会侧过头去,偷偷地看秦伟。他胸部以上露出桌面,胸部以下在桌面下。但我稍一低头,就可以看到他的全身。我从头到脚地欣赏他的美。他的脸瘦瘦的,显出骨架的棱角,从侧面看十分刚硬。他洗澡时候刮了脸,长胡子的地方一带铁青色。写字时,手臂上的肌肉会轻轻地抖动。他的腿又长又壮,十分性感。他在沉思的时候,喜欢旋转手中的笔,在五个手指之间,在手心和手背之间来回旋转。这一招我永远都学不会。最让人吃惊的是,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居然一点都不会分他的神。我经常上到一半,就去借本天马行空的闲书来看,这样时间就过得特别快。秦伟却很勤奋,不是看英语就是看法学的专著,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名著,从头开始,一本一本地看。他学英语也是有目的的,他说法学专著的中文译本不过瘾,要学好英语,以后看英文版的原著。

每晚看两个小时的书,到八点半就是放风的时间。夏天吃水果、喝啤酒,冬天吃麻辣烫、喝啤酒。几乎天天如此。论起水果,当然是南方的种类繁多,但仔细想来,爱吃的不过龙眼荔枝。而这两种果火性都很大,不能大量吃。北方的葡萄、水蜜桃、哈蜜瓜却让我百吃不厌,西瓜也比南方的甜。这些瓜果都甜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几乎不含一点杂味。学校东门以外,高大的白杨树下,一带都是水果摊和小吃摊。天津的小吃,常见的有煎饼果子、大饼炒鸡蛋、西安凉皮、烤羊肉串,以及重庆麻辣烫。我始终搞不明白,天津人为什么管油条叫作果子。这煎饼果子的做法也蛮有趣的,将一勺面浆铺上煎板上,打上鸡蛋,撒上葱花,包上油条,抹上麻酱,辣酱,折起来,现炒现卖,香喷喷的,吃起来味道确实不错。大饼则太厚太硬,而且食之无味,如同嚼蜡。我从来是只拣里面的炒鸡蛋吃。秦伟却老说慢慢嚼那大饼,就会觉得它香。我才不信。凉皮凉里带酸,夏天可以当饭吃的,鲜美开胃。牛羊肉我从来不爱吃。牛肉是讨厌它的膻味,羊肉是讨厌它无味。麻辣烫适合冬天吃,辣到我眼泪鼻涕一齐流,寒冷都忘了。水果特别便宜,葡萄五块钱三斤、四斤,水蜜桃八毛,西瓜最便宜时卖到两毛钱一斤。从路口望过去,长长的一带,全是摇晃的灯火,灯火里弥漫着腾腾的热雾和油烟,小贩们的吆喝声和顾客们的说笑声吵成一片。来这里的都是本校的学生,三五成群,嬉笑怒骂的。桌子和板凳都非常矮,屁股坐下去,两个膝盖却支了起来。水果都是洗得干干净净的。啤酒不是燕京就是丽都,也有时候喝本市生产的豪门。也很便宜,好像才一块多钱一瓶。关于酒的记忆,第一次大概是两三岁吧,反正那时候我走路还走不稳。大人没有注意,被我喝光了一碗米酒。我当时就醉倒,就是觉得头很昏,很痛,耳朵也不灵光了,只听到大人们叽哩呱啦地说话。从此以后我滴酒不沾。直到跳了《逐日》之后,才跟别人去喝啤酒。开始时觉得那味道特古怪,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后来就喜欢了。倒在杯里,就可以闻到浓郁的香味,喝下去,冰冷的,滑溜的,从口到胃,通体一个透心凉,感觉十分爽快。像大多数北方人一样,秦伟的酒量大得惊人。我不知道我究竟能喝多少,不过每次我们都是“浅尝辄止”,因为喝完酒后,还要回去看书。

喝完洒,再看一个小时的书,十点一过就闭馆了。我们夹在人流中,在昏黄的灯光下回到房间,聊一会天,洗漱,上床,调情,做爱。



第14章成长与性

成长与性(上):小学时代

我不认为,性是一种禁忌,总有一天,人们会像对待吃饭一样对待性;我不认为,性器官是一种禁忌,总有一天,人们会像欣赏身体的其他部分一样,欣赏性器官令人叹为观止的美;我不认为,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是肮脏的,罪恶的。
一个男人进入另一个男人的身体,或者一个男人让另一个男人进入自己的身体,与一个男人进入一个女人的身体,或者一个女人扒开两腿让一个男人进入,都是同等的。
这只不过是两个个体之间,为了将自己的爱给予对方,为了从对方身上得到快乐,为了将快乐给予对方而作的事情。就象吃饭和呼吸一样,谁都无法避免。夜幕降监,全世界的人都在做爱。谁都没有资格指责谁,不管你的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信仰,不管你富有还是贫贱,不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平头百姓,不管你是贞洁的圣女还是放荡的淫妇,在恬不知耻上,两者是平等的。


如果说,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是荒谬的,那么一个在白天道貌岸然的大男人,天色一黑就脱光裤子,趴到一个女人的身上,撅着屁股去干,难道就不是同样荒谬的吗?其实这里根本不存在荒谬之说,这是人的本性使然,是自然规律使然。越是蒙昧,禁忌就越多,越是文明,禁忌就越少。人类发展了几十万年,却将自己拥有的最美丽、最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视为见不得人的罪恶,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悲哀。我们拥有最宝贵的物质财富,就是我们的身体。那是大自然多么神奇,多么完美无瑕的杰作啊!可我们却用层层布料将其包裹起来,羞于见人。我们拥有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就是我们的情感、我们的情欲、我们的性。我们却千方百计地压抑它、扭曲它,给它判上不可饶恕的罪名。人类面对大自然时,取得了数不清的辉煌胜利,但在面对自身时,却一败涂地,溃不成军。确切地说,我不知道爱情的滋味。因为我不知道,我品尝到的算不算爱情。人们说,婚姻中的两个人,就是鞋子和脚的关系,彼此合不合适,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我想爱情也不会有统一的定义,统一的模式。在每个人的身上,在每个人的心里,爱情都会有不同的解读。我爱秦伟吗?当然爱。我爱他有多深,我还真不好说。我不敢说,世界上最爱他的人是我,但我敢说,世界上我最爱的人就是他。我对他的爱起码有四重。第一,我爱他匀称、健壮、俊美的身体;第二,我爱他令我痴醉欲狂的体味;第三,我爱他的整个灵魂;第四,我爱与他有关的一切人、事、物。我曾做出种种测想,结论是,只要我跟秦伟在一起,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是无比幸福的。而只要我跟秦伟分开,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无比痛苦。如果我的存在需要一个理由,那么秦伟就是我理由。如果我的生命里有一个我无力反抗的克星,那么秦伟就是我的克星。不管在别人的面前,我是多么地冷傲和清高,在秦伟的面前,我都没有一点主张,没有一点气概。如果要我为他死,我愿意;如果要我为他历尽世界上的一切磨难,我愿意;如果他比我先死了,我会为他空守一生;如果他残废了,失去了知觉,失去了一切,我会一辈子都陪伴他、照顾他。我宁可没有生命,我宁可没有一切,我都不能够没有秦伟!


我为什么对男人的身体如此痴迷疯狂,对女人的身体却如此恐惧厌恶?这是我终生都在思考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开,我的心里就永远打着一个死结,我的理智和情感就永远互不接纳、互相排斥,我就永远活在不可救赎的矛盾和痛苦之中。母亲怀我的时候,父亲正好被批斗。这种情况下,父亲母亲精神和肉体都有可能出现问题。这时受孕也有可能出现问题。大脑的下丘体是决定性取向、性欲和性行为的物质基础,也许我的下丘体在胎儿期就异于常人。我在一种女性的环境中渡过我的童年和少年。父亲很少和我接触。父爱不可或缺,不可弥补,可我在成长的过程中根本就无从体会父爱。家里是威严的母亲和五个姐姐,哥哥有一个三人帮的小圈子,从来就不让我跟他们玩。堂叔家三个堂姐,邻居家的女孩子加起来有十几个。我整天就和这一群女孩子一起玩,不知不觉之间,我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特征就被她们同化了。因为接触不到男人,不了解男人,所以从小我就对男人有强烈的好奇心。小时候对男人的感觉,主要是恐惧,觉得男人都是孔武有力、富于攻击性的,动不动就会骂人、打人。同时崇拜,觉得男人无所不敢、无所不能,什么事情都敢做,什么事情都做得成功。同时好奇,觉得男人的感情从不外露,强烈地想知道他们心里想些什么。同时渴望,对我而言,这个世界是充满恐惧的,随时都有可能将我吞噬,我渴望一种强有力的男性的保护,这样就可以令我踏实、安全。对于成年的男体,自从我见识过老师的阳具之后,我就对男人的私处强烈地好奇。那时候我不过五六岁,却像个窥阴癖一样。对成年男人的阳具,带有狂热的宗教徒般的情结。我难以想像它为什么那么粗大、那么硕长、那么乌黑、那么坚硬,那包皮后退、龟头暴露的样子让我觉得匪夷所思,而且阴茎的根部,一直到肚脐,居然长满了漆黑卷曲的毛。我好奇,强烈地想看,想抚弄;快感,强烈的快感;禁忌,极度地畏惧这种可怕的思想,极力地抵抗这种神秘的诱惑;负罪,明明知道这是一种会招致天打雷辟的坏事。我有很多机会看。那时候的乡下男人,经常只穿一条短裤到处逛,生殖器隆起一团。我有一个正当壮年的堂叔,长得十分高大健壮,他走路的时候,宽大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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