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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凌霄录-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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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也好,以后可叫吾门下之人来此磨炼心神,你确实有心了,你等还不过来谢过尔等的师兄?此次也可算是你等的机缘了。”

多宝等人走至凌霄身前,纷纷行礼道:“吾等谢过大师兄栽培。”

第三十五章 女娲要造人

金鳌岛,凌霄面带微笑,如清风拂面,直直吹入众仙心间,,“都是同门,不必多礼,只是希望诸位同门能在此阵之中磨练心性,方不负老师教诲。”

多宝等人齐道:“必不负师尊始终教诲。”

解决了截教门人的心性问题之后,凌霄在金鳌岛上呆了几日,便骑着水麒麟出了洪荒往不周山去。

此番去不周山是凌霄考虑,巫妖大战之期不远,天定两败俱伤,从此退出天地这个大舞台,由人族老代替二族成为天地主角,算来人族出世之时不远了。、

想到这里,凌霄心里也是一阵激动,虽然今生元神遁入九霄神剑碟之内,成为三界最为稀少的修士-器修,【即本体为灵宝化形而成的,如多宝道人的本体多宝塔,准提道人和葫芦娃也勉强能算,一个本体是庚金菩提树,一个本体乃是先天葫芦】但上一世的自己终究为人,此番见证人族出世,纵使那颗沉寂了亿万年的道心,也忍不住微微颤抖。

据凌霄所知,人族乃是女娲娘娘在不周山所造,这才打定主意到那不周山等待人族出世。

到了不周山,凌霄将整个不周山翻了个遍,也未曾看见女娲娘娘的身影,心知造人之期不到,便在山脚下开了个;临时洞府,闭关参悟诛仙四剑。、

临时开辟的洞府内,凌霄盘膝坐在十二品轮回黑莲之上,手上拿着诛仙四剑中的诛仙剑,右手握柄,左手轻轻抚摸。

心里暗赞,不愧是洪荒第一杀阵的布阵之器,仅次于开天三宝的顶级宝物,单论这诛仙四剑的威力。

每一柄都要略胜自己的九霄剑一筹,并且每一柄的剑意都不同,如这诛仙剑,狂放霸气势不可挡,戮仙剑凌厉无双,屠戮天下,陷仙剑绵里藏针,变化无穷,绝仙剑,灭绝一切生机,端的是威力不凡。

将诛仙剑横放膝上,凌霄沉寂心神,分出一缕元神往那诛仙剑中去,准备参悟这诛仙剑意,却不想,那缕元神刚刚靠近诛仙剑,诛仙剑微微一晃,那缕元神已被诛仙剑自发散发的剑气击碎,见得元神被毁,凌霄脸色微微一变,不想着诛仙剑仅仅靠着被动的散发了点剑意就摧毁了自己一缕元神。

转念又一想,若是诛仙剑连这点都威力都没有,如何担得起做那洪荒第一杀阵的布阵之物?想到这里,凌霄微微一笑,喃喃自语道:”贫道就不信治不服这区区一柄无人控制的诛仙剑。”

当下又分出一缕元神,那缕元神刚出现就化作一个迷你版的凌霄,也是白衣白袍,白眉白发,端坐在一朵千瓣莲花之上,慢悠悠的向诛仙剑飞去。

那元神化作的迷你版凌霄刚刚靠近诛仙剑,不出凌霄意外的诛仙剑再次剑身一震,散发出一道剑气,直直斩向那缕元神,只见那盘坐在莲花上的小人嘴角一勾,露出一丝微笑,伸手一指,坐下的千瓣莲花飞出一瓣将那道剑气裆下,元神却趁机遁入那诛仙剑中。

凌霄满意一笑,收摄心神,闭幕参悟这诛仙剑意。

元神刚一进入诛仙剑内,凌霄只觉得一股无可抵挡的剑意袭来,狂放霸道,直欲凌天。凌霄将心神摄定,开始全心参悟。

时光飞逝,转眼就过了一千三百年,此时凌霄已经将诛仙剑,戮仙剑的剑意参悟完全,这一日,正准备参悟陷仙剑的剑意之时,忽然心神一动,伸手一挥,一道白光飞至身前,凌霄伸手将白光抓住,白光散去,一柄只有巴掌大小的小剑出现在掌中。

此乃凌霄发明的传信之法,万里传音剑,只需有收信人身上的一滴血,纵是天涯海角也能把信送到,这封信乃是在洞外看守的水麒麟发来,在凌霄闭关之时,曾经吩咐水麒麟,若是见女娲娘娘来此,便通知自己,现在女娲娘娘已至,人族出世之期至矣。、

凌霄出了洞府,徒步下山而去。不一时就到了不周山山脚,果真见女娲娘娘在山脚下,眉宇紧皱,好似遇到了什么难题一般。

凌霄上前行礼道:“凌霄拜见师叔,祝师叔圣寿无疆,早日证得混元道果。”

女娲回头看了凌霄一眼,苦笑道:“混元道果?谈何容易,想那三清师兄,道行高深,尚未证得大道,贫道又不知机缘所在,如何得证大道?”

凌霄笑道:“师叔此言差异,须知,个人有个人的缘法,师叔修为虽然稍稍逊色师父与师伯一筹,或许在那混元之路上,先他们一步也未可知?|”

虽然明知凌霄只是吹捧之言,女娲眉宇间的忧愁也少了少许,叹息道:“混元道果,至今只有老师一人证得,却不知吾之机缘又在何方。”

凌霄心内早有定计,笑道“娘娘可还记得,在紫霄宫中,师祖曾经说过,娘娘有几场功德要做,更兼有造化之功,想来娘娘机缘应当应在此处才是。”

女娲闻言,心中微微一动,听到造化二字之时,脑袋里灵光一闪,好似悟到什么,又好似什么都没悟到,不禁立在原地,苦苦思索。

凌霄见女娲娘娘似有所悟,也不打扰就在旁边静坐,女娲这一想就是三天三夜,第四天,女娲自沉思中回过神来,

面色严谨,也不与一旁的凌霄说话,随手指向旁边的一棵松树,那松树立刻化作一个青年男子,倒地便拜,口称:“娘娘万寿。”

女娲娘娘眉头紧皱,紧紧的盯着那个松树所化的男子,上看下看,左右打量,倒是看得那个松树男子心惊胆战。

“娘娘,小妖身上可是有何不妥之处?”那松树小妖战战兢兢的问道。

女娲娘娘听到小妖二字之时,终于明白了问题出在那里,当下朝那松树小妖挥挥手:“无事,尔去吧。”

那松树小妖如蒙大赦,忙不迭的离开此处,女娲娘娘喃喃自语道:“何为人?何为人?。”

凌霄在一旁听了,笑道:“师叔何必苦恼?自己创造一个种族命之为人就是了。”女娲闻言,眼前一亮,是了,既然没有,我何不自己创造一个?

当下有开始蹲下,用手和泥,不停的捏出一个个动物,有鸡有鸭,有牛有马,捏好之后,随手点化,哪些动物一活过来,就四处奔跑,。造了不少,却没一个能够令自己满意。

凌霄在一旁提点道:“娘娘何不依照你我的样子,捏造一物?”

女娲娘娘一听,元神内的鸿蒙紫气彻底与元神契合,知晓机缘以至。当下开始照着凌霄的样子,用泥捏人,捏好之后,那人呆呆愣愣,不言不语,女娲娘娘大急,上前一拉那人的手,不想,轻轻一扯,那人的右臂齐肩而断。

凌霄见了,神色一动,面皮微微一抽,:”“娘娘,依弟子见,这人之所以行动呆傻,应是这水土不行。”

女娲想了想取出得自分宝岩的九天息壤,土有了,去哪里找水呢,却见凌霄自袖中取出一个净瓶道:“这葫芦里有三滴三光神水,想来也够娘娘造化之用了。”

第三十六章 看护人族

女娲深深的看了凌霄一眼,吓得凌霄以为自己什么地方露出了马脚,却见女娲娘娘用三光神水和九天息壤,运气大神通,以泥土为基,以自己和伏羲的摸样,造成两个人来,然后手指一划,赐予那两人一滴精血。“那精血一到两人身上,两人立刻活了过来,低头就拜,口称“母亲。”

女娲娘娘见如此果真行得通,心里也是高兴,便继续捏造,造一个,赐一滴精血,一个,两个三个,待到了数十个之后,已经累得不行。

凌霄见状,取出得自不周山的葫芦藤,交予女娲,女娲接过葫芦藤,将自身精血滴了数十滴在泥土里面。将葫芦藤一甩,泥土飞溅,无数泥点落在地上,化成一个个小人。

见到方法有效,女娲大喜,也顾不得这些分薄了精血的小人,葫芦藤一甩,化作无数小人,如此数百下,待人数已有数万之时,方才停下。已经初步有了一个种族的规模。

女娲娘娘刚一停下,天地间立刻飞来一片巨大的功德金云,那金云一分为三,一份越有八成半的飞入女娲的泥丸宫内,另外两部分一份约有一成大小,飞至凌霄体内,煞那间,凌霄感觉昔日修行之时的晦涩之处,如拨云见日,修为节节高涨,涨到大罗金仙后期之时方才停下。

最后那一部分约半成的功德落在那葫芦藤上,成了一件功德圣器。

随着功德霞光缓缓进入女娲体内,女娲的头顶金光大盛,不由得现了亩田大小的庆云,上面三花齐绽,其中两朵花上分别盘膝坐着一个手持绣球的道姑,乃是娘娘善尸红娘,一个乃是女娲娘娘凭借本体斩出的恶尸,乃是一个人首蛇身的女子。

顶上三花旋转,金光结成一片,修为也是节节上涨,身上散发的威势越来越强,直到打破了某种界限,本体法相化作万丈大小,在整个洪荒显现,脑后一轮功德金光照耀三界,一股强大的威压自体内散发,瞬间遍布整个洪荒大陆。连一旁的凌霄也忍不住弯下了腰。

洪荒之上的生灵不由自主的朝着天上的法相跪拜行礼,口称娘娘圣寿无疆。一只七色凤凰自天际飞来,飞到女娲身边,围着女娲娘娘翩跃起舞。

女娲娘娘笑道:“正好与我做个坐骑。”当下乘于其上,对凌霄道:“吾以成圣,要去三十三天外,混沌之中开辟道场,稍后诸位道友便至,这人族就劳烦师侄看护了。”

说着,手一挥,葫芦藤出现在凌霄眼前,“此物就还与师侄吧。。”说完,那葫芦藤飞至凌霄身前,凌霄接过葫芦藤,对女娲行礼笑道:“恭喜师叔得证大道,从此混元无极。师叔放心,这人族就交予弟子看护。”

女娲闻言点点头,又将宝莲灯赐下不再多说什么,乘着凤凰往三十三天外飞去。

自天地开辟,鸿钧成道以来,女娲娘娘历经无数元会苦修,终于成为继鸿钧之后,第二个成圣之人。

只是,虽然是同辈之中最早成圣,却因是功德证道,法力在诸圣之中倒数,仅仅稍强于后面成圣的准提而已。

在女娲成圣的那一刻,首阳山中,正在参悟大道的老子瞬间睁开了双眼,双目不喜不悲,古井无波,微微呆了片刻,出了宫门,驾云往娲皇宫而且。

昆仑山的原始,面皮铁青的瞪着不周山的方向,眼中满是嫉妒之色,他本以为,第一个成圣的该是老子,第二个自然是他原始了,却不想被一女流之辈走在前面,这让一向自视甚高的原始如何能接受的了,虽然如此,却也无奈,驾云往娲皇宫去。

东海,金鳌岛,碧游宫内,灵宝道君面带微笑的看着不周山的方向,不知是为女娲还是为了自家弟子,出了碧游宫,驾云往三十三天外而去。

西方,准提忧虑的看着接引,接引本就愁苦的脸好似吃了黄连一般,苦的都能滴出水来,不管诸仙反应,皆是各自出了道场,驾云往三十三天外飞去。

不周山下,凌霄看着山脚下的人族,微微沉吟,“拜见大仙,请大仙指点我等生存之法。”凌霄抬头望去,说话之时乃是第一个被女娲造出来的人。

人族新生,天生羸弱,虽为先天道体,但是毕竟不知修炼之法,但凭着区区几万人,随便来个小妖或者巫族就能屠光,凌霄思前想后,决定,将人族迁徙到别处,毕竟几千年后,巫妖大战,不周山可是要毁了的。

人族新生,虽然贫弱,但是生性淳朴,知道凌霄乃是圣母娘娘派来保护自己等人的,因此倒也不曾反对。、

凌霄想到这洪荒之上,能后保证人族不被巫妖所害的地方不多,只有昆仑山,首阳山,万寿山,这几个地方,想到前世中,首阳山乃是人族圣山,当下便把将人族召集起来,用大神通,挪移到首阳山上。

到了首阳山,那童子早就得了老子的吩咐,帮着凌霄一起安顿人族,凌霄将方圆千里之地划分出来,在东西南北的一座山上各自刻着,千年之内,擅动人族者死。

将人族安顿好了之后,凌霄便在周围的山上开了个临时的洞府,准备继续参悟陷仙,绝仙二剑。凌霄将那第一个被创造出来的人指为首领,统领人族。

时值夏日,人族用树叶蔽体,夜宿山洞,一时之间倒也没什么,转眼间到了冬天,人族虽然宿于山洞,却不能尽数挡下寒风大雪,每夜都会冻死几人。

人族首领,一见族人冻死,心下大急。便来山上寻凌霄问法。凌霄沉吟片刻,带着人族首领来到一颗树下,指着树上的鸟窝问道:“为何鸟却不会冻死?”人族首领呆在树下,陷入沉思,凌霄也不打扰他,径自在旁边打坐。

半日后,首领自沉思中醒来,向凌霄行礼道:“多谢大仙指点,弟子明白了。”凌霄点点头,说道:“你为人族首领,责任重大,当带领人族自立自强。”

首领闻言,躬身称是又冲凌霄行了一礼,便回到人族居住之地,带领人族伐木造屋,房屋建好之后,天降功德,九成归了人族首领,一成落入建好的第一座房屋之上,将其变成一件功德至宝,人族首领也有凡人立时证了金仙道果,自此,人类懂得制造房屋,到了冬天,有木屋遮挡寒风,再也没人冻死,后世,人族尊第一代人族首领为有巢氏,尊为人族初祖。

又过了百十年,人族大量繁衍,单靠野果已经不能满足人类的需求,而且有些野果含毒,便开始打猎野兽,吃些血食,一日,天降大雨,一只野兽在树下躲雨,被雷劈死,人族吃了之后,满足流油,大为惊喜,便带着肉中最好的一部分来山上向凌霄请教。

凌霄将人族首领出了洞府,来到一块空地之上,取出两段干木,将其中一段削尖,在另一段木头上来回摩擦,片刻之后,另一段木头上冒出火花,然后越烧越旺。

人族首领看了之后,大喜非常,谢过凌霄之后,返回人族,传授人族钻木取火之法,人族首领第一次尝试钻木取火成功之时,天降功德,一层约七层被首领所得,一层约两层被那朵火苗所得,那火苗得了功德,生了灵性,隐匿不见,后来撑了截教之中的另一尊大仙,焰中仙—罗宣。

最后一层被那段钻木所得,成了一件功德至宝。人族首领得了功德之后,也和有巢氏一样,证了金仙道果。后世之人,尊人族第二代首领为燧人氏。

第三十六章 弑神枪换玄黄塔

凌霄看护人族,时光飞逝,转眼间千年已过,凌霄已经出山数千了,凌霄看护人族之际,洪荒之上到时发生了一件大事。

天庭传来喜讯,常曦娘娘为帝俊诞下十子,十只三足金乌,刚一出生就有真仙的实力,端的是不凡,

千年之后,人族已经发展壮大,人数何止千万?首阳山早已无法容纳下如此多的人族,便开始有人向外迁徙,寻找合适的生存之地,形成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部落,自此,人类壮大,进入了部落时代。

千年已过,凌霄暗叹自己已经出来两千多年,心里甚是想念师父和一众师弟师妹,况且人族发展,还是要靠自己,自己在一旁帮助,终归不是长久之计,终归还得靠他们自己。

这一日,凌霄叫来人族首领,对人族首领道:“贫道看护人族千年,如今功德圆满,却是该离开此地了。”

人族首领听了,满面惶然,急忙跪倒,惊恐的问道:“可是有人族惹怒大仙?还请大仙指出,我定会惩罚于他,还望大仙不要抛弃人族啊。”说到最后,忍不住泪水汹涌,嚎啕大哭。

凌霄闻言,叹了口气道:“唉!非是人族不敬于我,实是贫道出山两千于年,心中甚是挂念师父,况且人族发展已经步入正轨,贫道留于此处也无甚大用,不如就此归山,精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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