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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季的青春逃往陌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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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丁
01
引子
当我决定要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有一天请哪个大作家给我写一篇序,因为我只是个在文学道路上不足挂齿的无名小卒。也许你会取笑我既然知道自己不行,又为何要如此执着,我只想说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但,我不能不承认我喜欢文字,我喜欢用自己稚嫩笨拙的笔触,表达我思想里那些蠢蠢欲动的灵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不论结局是悲是喜,我们都是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历经了许多的磨砺和蜕变进而走向懂事和成熟。当时间肆无忌惮的流逝时,我常常会感到莫名的恐慌。我真的害怕有一天看到自己已经的老去的容颜和佝偻的背影,黯然神伤,难过的心痛。所以我鼓起勇气,冒着有可能贻笑大方,遗臭万年遭人唾弃的悲惨结局,下定决心写下这部小说。你可以认为这只是一种闲得无聊的消遣或者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浪费生命,但我还是要写了。因为从我开始感到自己正在一点点长大的时候,当我明白了生活总有许多的伤感和无奈的时候,当我在读完一本又一本小说的时候,我想写这部小说的欲望就更加强烈了。
也许在我身上没有什么荡气回肠,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有的只是一种简单平凡,一种在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曾经历的情感,但我总是被这样简单的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细小的情节感动的一塌糊涂,我只是希望能带给我们每一个年轻灵魂一种共鸣,一种歇斯底里的感动,只为曾经看到心爱的人一个甜甜的微笑。
我没有想过当我写完这部小说时有没有人看。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写小说的人比看小说的人还要多,但我还是要写,而且我要尽我自己最大的努力写好它,以至于让我能在这个文字的世界里找到一丝生存的希望。在此我写下这些看起来似乎乱七八糟的文字,与所有曾为了寻找一份懵懂无知的爱情而伤心难过的兄弟姐妹,与那些喜欢怀念过去寻找寄托的同胞们共勉。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
第一章我们走了
午后懒的阳光透过厚厚的大气层,洒落在北方某个城市里一个并不起眼的小镇。错落有致的房舍安静的矗立在那里,守望着独属于它们的美丽,雪白色的墙壁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刺眼,灰蓝色的屋顶仿佛在想人们诉说着这里的沧桑历史。
镇子的不远出是连绵不断的大山,那伟岸的身影在阳光下若隐若现,神秘而又遥远。镇子上的街道很干净,两旁生机盎然的槐树在阳光的照耀下投下班驳的影子,随风晃动。无比妖艳的朱红色大门口都挂着象征着喜庆的红灯笼。
小镇的后边是北方随处可见的大片白杨,一阵阵微风从那里吹过来,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杨树叶子独特的味道。
突然在出口的转弯处,一个身穿白色衬衫,戴着眼睛,骑着老式自行车的男人,一脸得意的驶进了这个小镇。清脆的车铃声打破了午后小镇的宁静。
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人就是我的父亲,他是个国家干部,吃公粮的,一心想做一名人民的好公仆,所以虽然官不小,可是绝对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以至于我从小就很敬佩他,而且立志长大了要当国家主席。
我妈是这个镇上一所中学的老师,她是个很好的老师,对待她的学生就象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也怪谁让咱这个镇上就这一所中学呢。
我呢,忘了介绍了,我叫鱼谦,性别男,其余的留着以后再说吧!我就出生在好象与世隔绝的小镇上,这个没有城市的繁华喧闹,车水马龙,更没有通明的灯火照亮的黑夜,没有抬起头看不到顶的高楼大厦的平静而祥和的小镇上。
我在这里无忧无虑,单纯而快乐的生活着,把我童年的所有记忆都留在了这里,那些山山水水,那些用青石铺成的街道,那些陪我疯癫的玩伴,以及那些在我感冒时对我关怀倍至,端茶倒水的左邻右舍,那些在我懵懂中教我读书写字的老师,还有那里大片大片洒满了我们汗水的草地,那几间并不豪华但是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飘出朗朗的读书声,这一切编制成一个美丽的梦境,成为我生命中弥足珍贵的东西。
在我12岁那年的一个夏天的晚上,我和老妈像往常一样等待着老爸回家吃饭,可是从7点一直等到了8点,他终于满脸兴奋的回来了,眼睛里流露着一种让我无法猜测的深邃。
吃饭的时候他一个劲地傻笑,老妈忍不住的问他是不是捡到金子了,老不爸终于放下了筷子,清了一下嗓子对我们说:“今天市政府来了调令,由于我这几年工作扎实,政绩突出,市领导决定调我到市人事局工作。”听到这个消息老妈一脸的惊喜,
“真的”
“当然是真的”
“哎呀,没看出来你还有这个命呢!”
于是那一晚爸妈约了很多他们的朋友去庆祝了一番。虽然哪个时候我还小,我也不知道升官了对于他们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我知道那件事对于我们家来说应该是件大事了。
有一天早上,我被房间里东西掉在地上发出的沉重的声响惊醒,我推开自己的房门,我看到老妈正在整理衣服,地上摆了好几个大箱子,里面装满了他们心爱的书,什么孔孟之道,四书五经。忙乱中老妈抬头看到了我,
“傻小子,看什么,还不过来帮忙啊”
“妈你这是干什么啊,这些东西你要买吗?”
“小谦,你过来,妈妈告诉你啊,我们要搬家了。前几天你爸被调进市里了,单位还给他分房,这几天啊,可把我们忙坏了,废了很大劲才把户口弄过去,我们明天就走”
“去那呀”
“去新家啊,以后你就在市九中读书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感到非常的兴奋,同时我又感到了不舍,这里有那么多值得我留恋的东西,跟我一起长大的朋友,有我非常尊敬的老师,还有那些经常夸我很乖的叔叔阿姨。
其实我知道在这个我生活了12年的地方,留给了我许多梦幻般的童年记忆,它们像五彩缤纷的花环点缀着我那些苍白空洞的心灵世界。
搬出小镇的哪天早上,天很蓝,阳光很温暖,我们家门前挤满了来为我门送行的人,我一个人坐在门口的石雕上看着爸妈不停的和他们握手,说笑。我不知道是他们真的不愿意让我们走,还是为了讨好我爸,总之哪天我非常的郁闷。
当车子缓缓滑动的时候,他们跟着我们的车子后面不停的向我们挥手,一直把我们送到了小镇的出口。我把头伸出车窗,看着身后这个干净明亮,充满温馨详和的小镇,突然之间眼泪就滑落了下来。我知道虽然我们人走了,可根还是留在那里的。
我努力克制自己不哭出声来,然后用心回忆这12年来在那里度过的点点滴滴,我居然发现在那里我其实只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学着长大了,,我伸出右手向我身后这个影象模糊的小镇做最后的告别,然后我大声的喊到:“再见”
汽车在平缓的公路上飞速的飞驰,一路上爸妈神采飞扬,一脸的得意,而我看着路边倒退的风景,心里难过的排山倒海。虽然当时我只有12岁,可是我已经感到我的人生从我离开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要上演一场戏剧,结局我无法预料,但我想我要的仅仅是一种自由简单的生活吧!
车子在行驶了大约3个小时之后,我就看到了城市中很高很高的楼房和交叉重叠的立交桥,还有在那些公路上数不清楚的各种车辆。车子进入市区的时候,我出奇的望着街道两旁匆忙的行人,和那些一家挨着一家的超市,网吧,娱乐城,大酒店。。。。。。眼睛都看花了,眼前的这一切让我如同置身与一个梦境,也许我是个井地之蛙吧。
就在我看着眼前的一切发呆的时候,汽车突然停了下来,我看到两扇不锈钢作成的大门,旁边一个大牌子上写着“市政府家属院”老爸下车掏出了一张纸让那两个守在门口的保安看了一下,只见他们迅速的立正,给我爸敬了个礼,立刻让我们进去,后来我才知道,从这个门口进去的只要是奥迪,宝马这样的名车就决不会查你的证件。很明显我们哪天坐的是一辆夏利。
我们的新家在5楼,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阳光透过水晶般的玻璃温柔的照进了客厅,屋子里只有简单的几样家具。爸妈忙着看那些墙壁开缝了没有,水管漏不漏水,忙了老半天,老爸终于下楼让那些搬家的人把家具太了上来,原本狭小的空间突然变得更加拥挤。
晚上我睡在自己的新房间里却怎么也睡不着,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伤感。
第二天早上我被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惊醒,我翻身起床,老妈已经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我走到阳台推开窗往往下看,爸妈正站在一群人中间,笑得那么灿烂。那些人是他们的同事还有我们的邻居,他们应该是来为我们搬新家来庆祝的。
在名轩大酒店,老爸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席间有很多我不认识的人当我爸的面使劲地夸我长的很可爱,很聪明,我只是一个劲的吃东西,但是我却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用心良苦。那一天我很开心,我终于明白,我爸升官了会有这么多的好处,住新房,坐小车,还能让我吃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得到那么多人的夸奖。我越来越觉的我爸很牛,长大从政的理想在那一刻就更加坚定了。晚上老妈数着红包乐的合不上嘴。
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用“光阴如箭”来形容时间的飞逝,我只觉得时间过的真的很快。一晃神,我在这个城市里已经呆了三年了。在这三年里发生了很多事。
首先,我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来适应这个城市人声鼎沸,车水马龙的生活,在这一年里我曾在这个城市迷路28次,一个人逛到天黑,然后打的士回家。我也不知道我的那些迷失是否是有预谋的。我的学习成绩在学校里一直是第一名,老师对我比我爸妈对我都要好,让我很感动,也让我爸妈很感动。我们老班老是提着礼物往家里跑,最后他终于如愿以偿的被调入了是重点高中市一中。
我每天骑着自行车像千千万万的中学生一样,上课、吃饭、睡觉、做作业,如此反复的过完了我的初一。那年我13岁。第二年,我初二了,我能做什么呢?依然是像个乖学生一样,穿着干净的校服,背着沉重的书包,从九中的大门口进进出出。
这一年,我们又搬了一次家,房子比以前大了一点。家具也换了新的,这一切还得归功与我老爸了,他又升官了。这一年我参加了市里举办的什么英语竞赛,数学竞赛,成绩不菲。我还被评为校园十佳少年,市级三好学生。我走在校园里没有人不认识我的,就连扫马路的阿姨看见我都会冲我微笑!那一年我14岁。
初三的那年,我已经完全熟悉了这个城市,再也不会在这里迷路了,甚至我闭上眼睛都可以找到回家的路了。我爸的官还在往上升,有时候在电视新闻上我还可以看到他。而我呢,参加了校园普通话朗读比赛,我得了三等奖,于是我成了校园广播站的主持人。参加校园歌手大塞我得了第一名,我居然也成了一个校星。那时候别人都说我是块耀眼的金子,我的光芒让我的很多朋友都都开始慢慢疏远我了。于是我辞掉了班长和主持人的职位,我告诉他们我要的是朋友,不是这些虚荣。除此之外我也遇到了第一个说喜欢我的女孩子。她叫张萌。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们每个人来到个世界上是不完整的,我门必须要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才能完整。这些都是张萌告诉我的。她跟我表白的哪天晚上是这样的。
那是一个晚自习,老班没来我们自己复习,那晚的也很黑,上完自习课已经是十点多了,我习惯于每晚最后一个走出教室门,看着眼前明亮的灯光渐次熄灭。就在那起书包起身要走的时候,我突然看到教室最后边还有一个女孩子在收拾东西,她就是张萌。
我想这应该是一场预谋已久的告白。作为一个男生我当然得送她回家了。她坐在我单车的后座上,死死的拽着我的衣服。到她家门口的时候我说:
“到了,进去吧,我走了“
她微笑着说了声“谢谢”
我也微笑着说了句“不用谢”就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她突然在我身后大声的喊到:“鱼谦,我喜欢你”那一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背对着她傻傻的站了30秒,一切太突然,我转过身在昏暗的路灯下,我看到张萌的眼睛红红的,我一直都没有想过会有人这么早就喜欢我,或者说我现在还没有打算谈恋爱呢。于是我说了一句这辈子都感到后悔的话“我不值得你喜欢”然后我就骑车离开了。
哪天晚上我莫名的亢奋,看电视一直到了深夜一点多,最后我睡在了沙发上。。。。。。第二天,班长点名,发现张萌没到。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当老师告诉我们张萌转学的事情之后的第5天我收到了张萌寄来的一封信。
第一章(2) 遇见
鱼谦你好: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这个城市了。我要跟着我爸妈去南方的一个城市,他们要去那里做生意。哪天晚上我本来打算告诉你我要走了,可是你没给我机会就骑车走了。我只是想把我的真心话说给你听。
我知道你很优秀,你在别的女孩心中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王子,也许只有童话里的公主才能和你在一起,而我不是,我连灰姑娘都不是,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子。但是你知道吗?三年之前我就已经喜欢你了,那时侯你总是叫我的小名“小萌”也许你早已经忘记了你出生的哪个小镇了吧!算了,不说了。我只是想对你说,如果你没有出生在那么幸福的家庭里,如果你不是优秀的那么让人不敢靠近,我早就会告诉你了。“小鱼哥”着是三年之前我对你的称呼。你走的哪天我就站在我家的屋顶上看着你们远去的车子使劲的挥手,那年我才11岁。
在你走后的一个星期,我爸种的名贵药材卖了一个天价,于是我们也搬进了城里,买车,买房。而且我还和你上了同一个学校,分到同一个班级,如果不是要离开这里,也许我不会告诉你这一切的。我只想默默地注视着你,看着你穿着干净的校服,骑着单车从我身边一闪而过。小鱼哥,这是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了,我希望你过的开心,再见了!
小萌
看完这封信后,我的大脑超速的运转开来,我慢慢的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然后对我记忆中的碎片进行扫描,突然记忆中的画面一下子清晰起来,我终于想起了我阔别三年的哪个小镇,想起了小萌。
我站在记忆的门口向里张望,看到了独属于我和她的情节。
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在小镇后边的那片白杨林里,我爬在一棵树上给底下的小萌掏蜂蜜。哪次我很失败,蜂蜜没有掏到,可是引来了一群蜜蜂,我吓的一下子从树上跳了下来,幸亏不是很高,否则我的脚肯定断了,我拉着她拼命地跑可还是被蜜蜂追到了,情急之下我把小萌的头用我的外套蒙了起来,然后把她的头紧紧的搂在我的胸口,而我却难逃一劫。
第二天上学时,我的头就肿了,脸蛋很大,连呼吸都十分的困难,我觉的自己太像一个猪头了。同学们都取笑我。可小萌看到我的样子居然哭了。我说:
“小萌,别哭了,是不是我的样子吓到你了啊!”
她使劲地摇摇头说:
“没有”
然后我们坐在校门口的一块大石头上,她给我一个苹果让我吃,我说我这个样子,连嘴巴都张不开怎么吃呢?她拿出一把小刀很认真的把哪个苹果削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还要喂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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