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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改变中国 王海涛-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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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中山的政府面临与清政府一样的经费困难。革命不是喊口号那么简单。

    据日本史学界披露,日本曾向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提出〃租借满洲〃以作为支持临时政府的条件。至于当时孙中山是否表态支持这一条件,曾为学术界争论。

    中国形势变化之快,是当时的日方所始料不及的。到1911年11月底,中国18个省中已经有15个宣布脱离清政府而独立。清政府不得不重新启用3年前被〃罢免〃而实际上一直在操控北洋新军的袁世凯。

    对于日本而言,当时的中国存在两个互不承认的政权,它们的共同点是都很脆弱,都需要帮助,因为都缺钱。作为〃大总统〃的孙中山发现这个所谓的政权根本没有钱可以支配,政府里的大员们根本发不出薪水。

    有聪明的日本财阀向日本政府游说,正是由于临时政府处于财政困难中,是做一笔大买卖绝佳机会——日本才应该伸出援助之手,从而控制这个新政权。

    事实上,武昌起义胜利不久,黄兴就已经派代表赴日本求援。经过谈判,日本内阁于答应,以沪杭铁路为担保,以日本大仓洋行对江苏铁路公司借款300万日元。

    就在孙中山刚刚抵达上海的时候,就曾向三井公司上海支店提出了武器和日元援助。双方一度达成了以控制汉冶萍公司为代价的援助协议。

    新政府的手段比起老官僚袁世凯的办法来,还是幼稚的。

    随着袁世凯左右逢源,摘得〃革命果实〃,以迫使溥仪退位为条件,孙中山将总统的位置让给了袁世凯。1912年2月12日溥仪退位。孙中山跟三井公司所谈的那份名为《关于日中合办汉冶萍公司契约书》,因为他辞职而作废。

    日本在孙中山这边花费的工夫似乎是落空了,投资嘛,本来就是有风险的。

    既然清政府已经成为过去,重新崛起的袁世凯就成为日本争取的重点对象。首先的一条就是拖延对北京政府的承认,以要挟袁世凯承认原有清政府与日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其次是趁北京政府财政困难,以借款为诱饵,要求袁世凯答应其在〃满蒙〃的〃特殊权益〃。

    清末民初的中国,历经列强多年的侵略和战争索赔,整个国家财政已经无以为继。无论是清政府的烂摊子还是革命派的临时政府以及手握重兵的袁世凯,面临的共同问题就是缺钱。这个时候的中国,经济命脉已经攥在列强手中。也正因为列强要延续在华的既得利益,才愿意向袁世凯提供〃善后借款〃。这其中,最为积极的又是日本。

    1912年3月18日,日本提出参加〃善后借款〃,条件是〃本借款的一切事项不得对日本在南满享有的特殊权益有任何抵触〃。至此,对于北京政府的援助成为日、英、法、德、美、俄共同利益。

    六国提出了苛刻的条件:借款用途需要经过六国的认可;款以盐税为担保,六国银行团设立独立的特别关税进行监督和改革。一开始,袁世凯没有接受这些侵犯中国主权的条件,但是到了年底,由于财政的严重困难——其中主要是处于镇压二次革命的需要,袁世凯接受了2500万英镑的〃善后借款〃。

 渔利辛亥革命,〃二十一条〃

    事实上,此时的日本资金并不充裕,所以就顺水推舟将其借款份额转让给了其他列强,而通过此举换得了列强对日本在满蒙权益的默认。

    这一过程使日本与其他五国列强获得了平等的地位,却并没有〃花钱〃。此举彰显了日本的侵华特点——不像他国那样乐于通过财政制约袁世凯,而是将重点放在获得领土权益方面。

    回顾日本侵略中国的历史会发现,割占中国领土一直是日本的重要诉求。这是因为,这个狭小的岛国渴望摆脱空间的局限,还因为其邻近中国,具有侵占中国领土的地缘优势。

    清政府倒台后的中国,开启了一个长期混乱的时代。这个新时代,不是由一个强权主导建立起来的,而是由于清政府太过腐朽脆弱而坍塌。旧的权威已经倒下之后,新的权威难以短期内建立起来,混乱在所难免。

    此后的数十年,中国一直处在战争状态。当一个国家处于混乱,最大的受益者,必然是其近邻中的强国。日本从晚清以后的数十年间早已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尤其是当1914年欧洲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日本对中国侵略开启了一个新的阶段,而且更加有恃无恐。这一时期日本侵华的典型行动是提出〃二十一条〃。

    1914年7月底,〃帝国主义列强为重新瓜分世界〃而发起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8月1日,德国对俄国宣战。

    8月3日,德国对法国宣战。

    8月4日,英国对德国宣战。

    欧战爆发之后,北京政府马上代表中国发布了一项声明,表示不介入战争,但是交战国不能占据中国领土或领海,或在中国领土或领海上交战;以及不能利用中国领土作为发动进攻的地区。交战国的军队和武器如经过中国领土,将依法扣留或没收。

    这一声明,对于日本而言几乎行同废纸。

    〃欧洲大乱,对日本国运之发展乃是天祐,日本必须立即举国一致之团结,以确立日本在东洋之权利。〃大战爆发之后,日本元老井上馨致信首相。他的这一建议让当权者〃深有同感〃。

    对于日本这样一个时时准备发动侵略的国家而言,机会总是〃送上门来〃。

    井上馨话音未落,英国于8月5日向日本提出请求:如果欧洲战争波及远东,英国请求日本政府予以援助。

    英国的敌人是德国,而德国是阻碍日本侵华的绊脚石。对于英国的这一请求,日本自然认真对待,并认为是扩大在华利益的机会。

    8月8日,日本外相拟定对德通牒,要求德国军舰撤出亚洲,将胶州湾暂时交给日本,〃以便将来归还中国〃,并限期7日给予答复。

    8月15日,御前会议通过这样一份对德通牒:德国舰队必须从日本和中国海面撤走,否则将解除其武装。9月15日之前,必须将胶州湾无偿和无条件地交付日本,以备交还中国。

    由于德国在7天内没有给予这份通牒任何答复,日本在8月23日对德宣战。

    事实上,这场矛头直指德国的宣战行动,其军队的锋芒突指向中国。9月2日,两万日军在山东龙口登陆,并于6日实现了占领胶济铁路的目标。

 渔利辛亥革命,〃二十一条〃

    11月7日,日军攻占青岛,占据胶州湾,德军于10日宣布投降。至此,日本在南满的力量大批涌入青岛。而当9日北京政府提出要求日本撤军的时候,日本根本不予理睬。所谓将胶州湾归还中国的说法,已经被长期占据山东这一日益暴露的目标所代替。

    送走德国,迎来更具危害性的日本,袁世凯的北京政府开始面临日本的宰割。这一宰割行动就是〃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的始作俑者是日本外相加藤高明,而最终的提出则是多方面意见的综合,其目的是趁西方列强无暇东顾之际〃从根本上解决对华问题〃。

    早在1913年1月,加藤高明在英国会晤英国外交大臣格雷时就曾露骨地表示,日本通过与俄国赌〃国运〃,才将旅顺、大连收到囊中,现在日本有决心永远占据旅顺和大连。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加藤高明任命〃中国通〃日置益担任驻华公使。日置益不负加藤高明的期望,很快提出了一份《关于我国对中国之要求条件》,具体要求包括:将旅顺、大连等地的租借期限延长99年,在这一期限内,中国不得收回和购买南满铁路、安丰铁路;在日本的援助下,中国逐步推行南满和内蒙东部的行政改革,中国提供必要的便利,让日本人在这两个地方自由居住和营业;由日本兴建九江至武汉、武昌至衢州和杭州间的铁路。

    与这份文件几乎同时在炮制的侵华文件还包括山县有朋提出的《对华政策意见书》、参谋本部提出的《日华协约方案纲要》,到了1914年的11月,日本陆军在各种方案的基础上向内阁提出了《日华交涉事项备忘录》,其内容除了包含上述文件内容外,还增加了如下内容:日本在中国要地有铺设铁路的权利,中国改良军事、兵器制造要受日本的指导,中国对外国让予权利或借款,要先同日本协商然后再处理。

    这一纲要就是后来提出的二十一条的雏形。

    与此同时,与中国的革命派具有颇深渊源的黑龙会也在这个关键的时候登场了。该会头目内田良平作为民间右翼的代表,详细而具体地补充了上述侵华方案。

    内田良平认为,目前乃日本解决对华问题的百年不遇之良机,而解决之道在于掌握中国政治、经济方面的实权。为此,他提出了后来在二十一条中被普遍采用的10条意见,也就是跟北京政府签订不平等的条约。

    在内田良平看来,这些苛刻的要求根本不用与袁世凯商量,因为与革命派的关系,只需要煽动袁世凯的对立面蜂拥而起反袁,中国的内政必然陷于混乱。这样,袁世凯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接受日本的条件,并向日本求助;一是政府崩溃,这样的话日本可以趁机出兵恢复秩序,以便与新政府缔结协约。

    就这样,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之上,随着日军占领青岛以及日本对德战争在山东境内的结束,加藤高明外相认为施压北京的机会已经到来。一份综合外务省、陆军以及黑龙会意见的对华政策开始起草。

    1914年11月11日,日本内阁会议一致通过《二十一条要求大纲》和《对华交涉训令》。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晋见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当面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并逐条予以说明。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要求不仅置中国主权于不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西方列强在中国的利益。因此,日置益要求袁世凯对此保密。

    袁世凯对日本此举大为震惊,只是让日置益留下文本回去,当面未作任何承诺。

    次日,袁世凯愤怒地向日本军事顾问说,日本为什么动不动就将中国视为奴隶?日本的要求中国会尽量予以让步,但是有些事情是根本不可能做得到的!

 渔利辛亥革命,〃二十一条〃

    无赖碰到了更大的无赖,袁世凯似乎只剩下〃无赖〃的手段对付日本这个无赖。

    气愤并不能解决问题,袁接连召开了三天的会议后,最后只是作出了〃泄密〃引发舆论同情这一决定。身为外交总长的张宝琦知道此事非同小可,即称病辞职,随后由陆征祥接替。

    就在外交总长交替以拖延时日的过程中,袁派人将消息透露给了美国驻华公使。此后,日本的阴谋在报纸上被披露并引发舆论反对。

    但是舆论并没有让日本退却,已经决定〃彻底解决中国问题〃的日本已经做好了军事准备。日军叫嚣,一旦北京政府拒绝二十一条要求,将采取〃疾风般的行动〃。

    在日军的催促下,袁同意与日本谈判。从2月2日到4月26日,双方谈判了25次之多。中方要求日本删除一些割占中国领土的要求,对有些要求建议暂时搁置,对于〃第五号〃要求的〃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日本人充当政治、财政、军事顾问〃等多项要求,中方表示无法接受。

    谈判过程中,中国南方的革命派成为日本的一个筹码。日本称,革命派与许多在野的日本人关系密切,日本无法制止这种人在中国兴风作浪,除非中国政府给予友好的证明。如果北京政府接受日方要求,日本人民就会相信大总统对日本是友好的而日本政府那时也将有可能向大总统提供援助。

    5月2日,中方就二十一条提出了一份〃修正案〃,并送交到日本外务省。中方所采取的既妥协又有所力争的举动,让日方极为不满。加藤高明外相提出对中国发布最后通牒,并在5月3日得到内阁批准。

    与此同时,日本陆军海军积极调动。驻扎在朝鲜的一个师团和驻扎在满洲的两个师团紧急准备出动;20多艘军舰在秦皇岛、青岛、长江附近海域游弋。一时间,剑拔弩张。

    5月7日,日本驻华公使将最后通牒递交到北京,提出〃第五号〃要求可以撤回。英国由于担心战争一旦爆发,将冲击到其在华利益,所以游说北京,称既然日本有所妥协,北京应该〃忍辱负重,接受要求,以避危机〃。

    而本来让袁世凯寄予厚望的美国方面,也劝告北京容忍。袁世凯希望西方列强干涉的愿望落空,遂于5月8日在总统府开会,商讨最后对此。

    尽管时任陆军总长的段祺瑞主张与日本开战,但是袁世凯却没有底气与日本兵戎相见。除了段之外,与会者多数认为应该接受日本的要求。当天,袁世凯作出最后决定,鉴于日本的军事压力,中国接受了日本的最后通牒。

 渔利辛亥革命,〃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分为五个项目,在文件上是第一号包括四条,第二号包括七条,第三号包括二条,第四号包括一条,第五号七条,内容如下:

    第一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互愿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存两个友好善邻之关系益加巩固,兹议定条款如下:

    (一)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二)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三)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四)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

    第二号

    日本政府及中国政府因中国向认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兹议定条款如左:

    (一)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二)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三)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四)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国臣民。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

    (五)中国政府应允关于下开各项,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①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允准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建造铁路向他国借用款项之时。

    ②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向他国借款之时。

    (六)中国政府允诺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政府商议。

    (七)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第三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顾于日本国资本家与汉冶萍公司现有秘接关系。且愿增进两国共通利益,兹议定条款如左:

    (一)两缔约国约定,俟将来相当机会,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并允如未经日本国政府同意,所有属于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二)中国政府允准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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