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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香-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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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她不由叹了口气。
  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
  来这里五年了,她用尽了所有的办法,都回不去她那个世界了。
  即便看到了江南风光,即便身处这小桥流水人家的意境,又有什么用?
  这里终究不是她熟悉的那个空间,那个世界了。
  甄十娘又幽幽叹息一声。
  “娘,娘”两个穿戴长相一模一样的小男孩一前一后跑过来,前面的小男孩用两个小手指捏着一条长长的,肉红色的虫子,“你看,地龙,我挖到地龙了秋菊姐姐说,这是地龙!”
  秋菊是甄十娘的贴身丫鬟,原是个孤儿,两年前饿昏在祖宅门口,被喜鹊救起,那时她连自己都养活不起,更别说收丫鬟了,原是打算人醒了就送走的,可秋菊实在可怜,想到撵出去也是一个死,左右不差她一口饭,又赶上喜鹊刚嫁了人,就留在了身边,小丫头倒也伶俐勤快,很得甄十娘欢喜。
  “文哥真厉害。”看道他们,甄十娘由衷地笑了,她放下手里的刀,伸手抱住扑过来的儿子,目光落在儿子手中的蚯蚓上,她立时起了一身鸡皮。
  说实话,她实在怕这些麻麻痒痒的东西,可却不想扼杀了儿子的兴致,侧身抱着儿子,状似无意地躲过他手里被称为地龙的东西,又不着痕迹地拍落在地上,“文哥知道这地龙有什么作用吗?”
  “我知道,我知道!”很不满娘被哥哥一个人霸占,后跑过来的小男孩也一下扑到甄十娘怀里,高高举起左手,“秋菊姐姐说能喂鸡!”
  “这地龙又叫蚯蚓,曲蟮,不仅能喂鸡,还能入药呢”虽然不喜欢蚯蚓,但身为医学院的优秀毕业生,三甲医院的首先主治医生,甄十娘对这些能入药的东西却并不陌生,给儿子讲起来也头头是道。
  这两个孩子,是老天赐给她的礼物。
  五年前,她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天,还在懵懂间,便见识了她那个名誉老公的毒舌本领,她从没发现,他是一个男人诶,那舌头竟和传说中的六婆有一比,正当她哀叹自己运气太衰,莫名其妙地穿越了也就罢了,竟会遇到这样一个老公,以后日子可想而知的悲惨时,便听道她那个毒舌老公一句话竟把她发配到这里来,那口气,大有老死不相往来的豪气,对于她来说,不缔于听道了仙乐,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谁知,好景不长,来这儿没几天,她便发现自己继承的这副身子竟有了两个多月的身孕。
  原本发现自己竟有了身孕的时候,她也打算待孩子一出生,就送给他们那个毒舌老爹去养,说句心里话,她当时对肚子里的孩子一点感情都没有。她不知道这么怨毒的两个人,怎么还能在一起做那种事?更不知道两个人脱光光,她让他嘿嘘嘿嘘地把种子撒在肚子里时,她是快乐还是痛苦,是心甘的还是被迫的?
  可是,经历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艰辛与痛苦,这两个孩子一降生,她便舍不得了。尤其看着他们睁着黑糊糊的小眼睛瞪着她时,她就发誓,绝不能让文哥武哥随了他们的那个毒舌老爹!
  他哪有一点男人的胸襟?
  “小姐怎么又坐在湿地上!”秋菊拿了文哥武哥衣服追过来,“刚下过雨,地上湿气重。”说着,她拉过文哥和武哥,“文哥、武哥乖娘身子不好,别老缠着娘”回身扶甄十娘起身,“小姐快回屋歇着,这些活等徐妈回来后奴婢做就是。”
  徐妈是文哥武哥的奶娘。
  甄十娘怀这两个孩子的时候,不过十三岁,按现代的标准,身体都还没长成,更别说她还死过一次,又是双胞胎,结果产后血崩,险些命丧黄泉,好歹救了回来,身子却一直虚着,连孩子都带不了,不得已雇了个奶娘。
  徐妈的娘家弟弟娶亲,三天前就请假进了城,秋菊只好临时客串小保姆,撂下了这后院里的一大摊活。
  “这日头暖洋洋的,哪就容易着凉了。”见秋菊大惊小怪的,甄十娘摇头笑道,还是扶着她站了起来。
  只坐了这一会儿,便感觉两腿麻麻软软的,甄十娘不由暗暗骂了句:“这万恶的旧社会!”怎么可以让女儿十一岁就嫁人?
  十一岁啊!
  放在现代,还是个在娘怀里撒娇的小学生,可她这具身子的原主人竟然已经嫁为人妻了。
  她甚至怀疑喜鹊说的是不是真的。
  她真是那个犯了谋反罪的甄尚书的嫡亲女儿吗?
  为什么才十一岁就把她嫁了,她娘舍的吗?
  来这儿五年了,她多少也了解些,这个时代的人虽然早婚,可女孩大都也是十三岁及笄以后才出阁,除非童养媳,可据说她这副身子的原主人出阁哪会儿,那甄尚书正权势冲天,红的发紫呢。


第三章 行医

  一边想着,甄十娘不觉间已带着武哥文哥进了屋。
  “小姐去哪了?”满头大汗的喜鹊正要出去,瞧见他们回来,快步迎了上来,“奴婢正要去找您呢。”
  “今儿怎么回来的这么快?”见到喜鹊,甄十娘眼前一亮,“阿胶卖了多少,帐都收回来了?”
  喜鹊一脸喜气,“全卖光了,李掌柜直说不够卖的,问小姐能不能再多熬些?”掏出一块碎银和几串铜钱递过去,“小姐的阿胶一共卖了二十两六钱银子,奴婢又给您抓了三副汤药,收了五张驴皮、十斤黄酒、十斤冰糖、五斤香油”搬手指一样一样算着,“一共花了十六两八钱,还剩三两八,都在这儿了”
  汤药是甄十娘吃的,驴皮黄酒等是熬制阿胶用的。
  自从被打发到这儿,甄十娘便没得过沈家的一分例银,两年前,她典当了最后一件嫁妆,生活就开始捉襟见肘,不说她长年吃药,单说这五六口人吃饭都成问题,眼见沈家老宅的那两亩荷塘不够糊口,甄十娘就想起了前世的行业,好在她因自己需要,偶而也熬些阿胶自用,于是,就熬了一锅阿胶拿到镇上去试卖。
  可想而知,她一个女人家,又名不见经传,谁信她会熬阿胶?
  一开始各大药堂都不肯替她卖,凑巧有一天,她正在瑞祥药铺哀求大掌柜李齐帮她卖阿胶,碰上坐诊大夫冯喜误把一例外感伤寒诊成了热证被病人找上门来。
  当时冯喜诊得病人目赤,口燥,脉数,都是热证典型表象,他也没多想就开了承气汤,谁知病人服药后病情突然加重,奄奄一息地被家属抬着找上门来,药堂门口人越围越多,眼见就要砸了牌子,最后还是甄十娘瞧出了病因:
  虽说数脉是热证,迟脉是寒证,但这并不绝对,偶尔也有脉病相反的时候,那个患者就是典型的阴盛隔阳于外,通俗一点说就是他体内阴气太盛,把虚弱的阳气都给挤到外表来了,看上去才会面赤、口燥,一副大热之像,实际却是大寒之证,她当即果断地用了干姜附子等大热之药。
  果然,病人发了一身透汗,几天功夫就好利索了。
  替瑞祥药铺解了围,掌柜李齐感激之下,才同意让她把阿胶放在祥瑞药铺里,他帮着卖个试试。
  刚开始熬一锅阿胶要卖上几个月,好在李齐也信了她的医术,偶尔遇到冯喜有事儿或有解决不了的疑难杂症,都会找她去帮忙,赚些银子维持生活。
  谁知,一来二去,她竟也小有名气了,现在一锅阿胶用不上半个月就卖光了,就像这一锅,她记得好像才送去五六天,因要采收莲藕了,需要雇短工用银子,她一早才让喜鹊去祥瑞药铺找李齐看看能不能先给结些银子回来。
  不想,竟都卖光了!
  “看来这梧桐镇上都认同了我的阿胶啊。”接过银子,甄十娘心情极好。
  踢开这第一脚,总有一天,她会有一个自己的小药堂。
  “岂止是认同了,听李大哥说,小姐的这批阿胶是被哄抢的。”喜鹊嘻嘻地笑,“李大哥还一个劲儿说,奴婢再不去,他都要亲自过来看您呢,想和您商量一下能不能再多熬些阿胶?”
  甄十娘就叹了口气,“有银子谁不想赚,只我这副身子骨哪盯得住?”一个月出二锅她已经有些吃不消了,哪能再贪心。
  喜鹊神色瞬间黯了下去。
  她也没想到,这以后,她家小姐的身子会糟蹋成这样。
  “攒了十七两八了。”甄十娘从磨的发白的四屉柜低下抱出一个小坛子,把里面的银角子倒出来数了数,连同喜鹊刚拿回来的一起又放了回去,“今年莲藕长势好,怎么也能收个三四千斤终于能过个好年了!”她笑看着喜鹊,“待卖了莲藕,今年给大家一人添套新衣服。”
  想一想,她们这些人也有二三年没穿过新衣了。
  喜鹊心里却是一酸,从小到大,她家小姐哪受过这种苦?以前甚至连她这个贴身大丫鬟都不把这区区十七两银子放在眼里,现在却要一文一文地算计!
  “太好了,太好了!”没注意喜鹊神色不对,听说有新衣服穿,秋菊首先跳起来,“奴婢就要二丫穿的那种玫瑰红!”
  二丫是前趟胡同于良家的二闺女,这些日子就穿了件簇新的玫瑰红交领棉布衫,是她大姐成亲时做的,秋菊看着直流口水。
  “好,好”甄十娘微微地笑,“到时候让你自己去挑。”
  “就说小姐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了!”秋菊眼睛有些发热,想起什么,突然回过头,“对了,喜鹊姑姑,镇上罗锅喧天地是怎么回事?”
  一上午就听得外面锣鼓喧天,不是要照看简武简文,她早跑出去瞧热闹了。
  “噢”喜鹊噢了一声,目光落在漏壶上,惊呼道,“天,光顾说话,都晌午了。”抬头吩咐秋菊,“你先去把那几张驴皮浸上,我这就收拾收拾做午饭。”
  “哎”早忘了刚刚的问话,秋菊应了一声,欢快地走了出去。
  喜鹊又看向甄十娘,“奴婢买了半斤猪肉,今儿中午就做粉蒸肉吧,小姐上次做的真好吃,文哥武哥都没吃够。”
  “说吧,怎么回事?”
  甄十娘在椅子上坐下,淡淡地看着喜鹊。


第四章 荣归

  “这”喜鹊使劲绞着手指,“是是大爷又打了胜仗,得胜还朝路过这里,听说”她偷眼觑着甄十娘神色,“他明日午时要在午门前献俘,万岁会亲自迎接。”
  喜鹊没说的是,都知道她们早年就被遗弃在外,眼见沈钟磬权势蒸蒸日上,朝中那些达官贵人,公卿世家都争着抢着想把嫡亲女儿嫁给他做继室呢。
  武状元出身,沈钟磬文武双全,五年来他平倭寇,讨南夷,又刚刚收服了南越,早已从六品的校尉晋为二品的辅国大将军。
  虽然自那次自缢后,甄十娘就像换了个人,忘了许多事情,可是,她毕竟是被沈钟磬遗弃的嫡妻,无论她表现的多么淡定,喜鹊都不认为她真会放下沈钟磬,一直不敢在她面前提沈钟磬的事情,尤其他现在春风得意,喜鹊更不敢在甄十娘面谈起他,甚至连亲近如秋菊都不知道文哥武哥的亲爹竟然是当朝的辅国大将军。
  也因此,一直以来,甄十娘都不知道她被遗弃在这兔子不拉屎的闭塞的小镇上大部分原因是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太跋扈,令沈钟磬伤透了心。
  当然了,曾经的她就是再跋扈,再蛮横,喜鹊也不敢直说,所以,在现在的甄十娘眼里,她之所以落得今天,都是沈钟磬那厮喜新厌旧,那日隔着珠帘,虽然没看见沈钟磬的样貌,可他那一身大红的喜服甄十娘却是瞧的清清楚楚。
  她还健在,这厮就另娶,不是喜新厌旧是什么?
  别说只是个辅国大将军,就算是皇帝,这样的渣男白送她,她也不稀罕,甄十娘好笑地摇摇头。
  这喜鹊,真是多虑了!
  跟了她五年,竟一直看不透她这颗淡泊的心,她不求荣华富贵,这一生哪怕布衣荆钗,只要能找到一个一心一意待她的人,能一生一世一双人,就好。
  来道古代,甄十娘才知道,古代并非后世人眼里那样,男人都是三妻四妾,就像这梧桐镇上,大多人还都是一夫一妻,只有那些豪门大户,才会妻妾成群,相信只要她不攀附富贵,就一定能找到一个愿意和她白首偕老的人。
  只是,她幽幽叹息一声。
  这谈何容易!
  没有休书的弃妇,带着一对拖油瓶,夫家是权势蒸蒸日上的大将军——这样的他,怎会容她带着他的孩子改嫁?
  “要不,小姐就把文哥武哥的事情告诉大爷吧,他们总是大爷的嫡长子”不知甄十娘是为自己的未来担忧,以为她不甘心沈钟磬的荣归,喜鹊就劝道,“听说这几年将军府里除大姨娘生了个女儿,三姨娘的儿子出生三天就夭折了外,大爷再无所出,相信见到文哥武哥,大爷立马就会把您接回去。”自古母以子贵,尤其公卿之家,最重的就是子嗣。
  喜鹊实在不明白,甄十娘为什么不肯把有孩子的事情告诉沈钟磬。
  以沈钟磬宽容的个性,听到甄十娘为生这两个儿子险些丧命,就算曾经有再大的怨恨,他也会善待甄十娘,让她们母子一辈子衣食无忧。
  “我是打定主意不和他往来的,你最好打消这念头!”甄十娘声音严厉起来,“文哥武哥就是我一个人的,他们都跟我姓简!以后对谁也不许提他们是沈家的骨肉,包括你男人!”
  甄十娘前世的名字叫简忧,被遗弃在这儿后,为避免麻烦,她索性对外宣称她们是租了沈家的祖宅,是个避居在此的寡妇,姓简。
  两个孩子也分别起名叫简文、简武。
  五年来,沈家人从没来过,又加甄十娘身体不好,一向深居简出,镇上倒也没人起疑。
  好久不见甄十娘这么严厉了,喜鹊扑通跪了下去,“奴婢不敢了。”
  “你起来吧”甄十娘叹息一声,“你是不知道,我宁愿找一个知疼知热的山野村夫,也强过和他过下半辈子。”
  “小姐小姐是”喜鹊瞠目结舌。
  她家小姐不是真的想改嫁吧?
  这太大逆不道了!
  也知以喜鹊从一而终的脑子,让她接受这些一时半时是不可能的,甄十娘就站起来,“走吧,该做午饭了。”
  嘴唇动了又动,喜鹊还想问清楚,见甄十娘已走了出去,就摇摇头,快步追了上去。
  除了文哥、武哥是男人,家里就三女人,祖宅后面有两亩荷塘和半亩菜地,平常日子地里的粗活都是喜鹊和秋菊打理,三个女人中属甄十娘身子差,做饭的事情就归她负责。
  好在甄十娘前世就喜欢美食,最爱看舌尖上的中国,做饭对她来说倒也不是什么为难事,反而自娱其中,尤其每每用最普通的材料做出一桌可口的饭菜,把简武简文撑得小肚子圆溜溜的,甄十娘就有一种别样的满足。
  让喜鹊去荷塘捞了条鲤鱼清蒸了,又做了个粉蒸肉,煮了锅莲子粥,现成的野菜团子热一热就好,配上两碟小咸菜,不过半个时辰,一桌香喷喷的饭便端了上来。
  趁她做饭功夫,喜鹊又带秋菊和两个小家伙打了几篓莲蓬回来,“小姐的手艺越来越好了。”看着桌上香喷喷的饭菜,秋菊口水先流了出来。
  “肉!肉!”快一个月没见肉了,闻到肉香,简武简文迫不及待地往炕上爬,“娘,娘,我要吃肉!粉蒸肉好吃!”
  “好,我们都吃肉。”被甄十娘弯腰拦住,“不过,文哥武哥要先把手洗干净了。”
  伸出两只泥糊糊的小手看了看,简武简文相互吐吐舌头,转身就向外跑,嘴里不忘说道,“娘等着我!”武哥一头撞到门口的秋菊身上,怔了下,随即嚷道,“我去洗手,秋菊姐姐不许偷吃肉!”
  秋菊就咯咯地笑,“姐姐领你去洗。”
  “我带他们去吧,你帮小姐盛粥。”刚收好莲蓬进屋的喜鹊见了,就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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