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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罗杰历险记-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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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满是脚印,每个脚印前部都有5个小坑,因为匪徒们都是光脚的。但有一个例外——有一行脚印是没有5个坑的。

“靴子踩的,”乔罗说,“老板!他穿靴子,我们找到他了。”

他兴冲冲地跟着脚印朝前走,没走出十几步就停下发起呆来:没脚印了,好像那个穿靴子的人突然销声匿迹了。是不是上了树?乔罗抬头看了看,树很高,人够不着。

“他狡猾,”乔罗说,“脱掉靴子,我们没有跟的了。”

地面仍然布满脚印,但全部有5个脚趾坑,哪一个脚印是黑胡子的呢?

“狗!”罗杰想到了狗,“让它试试。”

马里把他的狗带回原来的地方,把狗脑袋按着,让狗闻那靴子印。祖卢跟着那行脚印一直来到脚印消失的地方,然后四处嗅嗅,嘴里不断呜呜地叫着。

“你的狗很能干,但不会能干到这个地步,”克罗斯比摇着头说,“靴子和脚的气味不一样。”

“你瞧着吧!”马里说。

祖卢回头嗅嗅靴子印,又嗅嗅其他脚印。哈尔仍然抱着一线希望,这一切都得看这是一双新靴还是旧靴。如果是新靴,人的气味不强;要是旧的,在这么炎热的天气里穿了很长时间的话,那一定吸上了主人的汗味和体臭,可能很微弱,但猎狗敏锐的嗅觉可能会把它找出来。

祖卢叫了,它找着啦!它又回到有靴子印的地方嗅了一阵,然后高兴地大叫一声就顺着一行光脚印追了出去。

“它找着了!”哈尔喊了起来。

但踩出这些脚印的家伙也不是傻瓜。他用另外的办法来迷惑追踪者:前面有一头死牛,周围满地血污,黑胡子从血污中踏了过去。这就足以使一个人的气味消失了。他从哪儿走出这摊污血呢?谁也说不清——地上满是血污的脚印。

克罗斯比又摇头了,但马里和兄弟俩仍然对祖卢敏锐的鼻子充满信心。

祖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又找到了一条踪迹,但是看起来不那么信心十足了。靠人来帮忙吧!乔罗仔细地查看,然后又量了量黑胡子踩进血污之前的脚印,再与祖卢在走出血污的脚印中找到的相对照。

“好,”他说,“狗,它找到他了,脚,一样宽,一样长,脚趾靠紧,靴子。”

队长不明白,“他说些什么?”

“我想,他是说,”哈尔说,“这些脚印的脚趾紧紧地靠在一起,平常老穿靴子的人才会这样。靴子把脚趾头都给挤在一块了。如果一个老是光着,脚的人,他的脚趾头是分得很开的。”

又找到踪迹了。但黑胡子又耍了另外一招:脚印来到扎沃河边后进了水里!

这一下把祖卢气得在河边上大喊大叫,它沿着河岸跑到上游嗅嗅,又跑到下游嗅嗅,但一点用也没有。乔罗也没有办法,坚硬的河底不会留下脚印,也不可能发现他从哪儿上岸。他可能游到了对岸,他可能只蹚水走到上游或下游某个地方,小心地上岸进入丛林,一个脚印也不会留下。

“到这个时候,他已经跑了很远了,”哈尔说,“他可以把汽车藏在某个地方,到了藏车的地方,坐上车,这会儿早就驶离国家公园好远了。”

哈尔感到自己的努力失败了,克罗斯比鼓励他说:“没关系,你们抓了好多匪徒,今天收获不小嘛。”

“但是我们让头子从我们的手心中溜走了,”哈尔沮丧他说,“他完全可以组织另外的匪徒在另外的地方重新开始。”

9、老虎马

四十七个昏睡着的匪徒像沙丁鱼似的给塞在一个大笼子里,他们大概要睡4个小时——这就足够驶完130英里到蒙巴萨了。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已经在蒙巴萨的监狱里。

克罗斯比给监狱守备队队长写了个便条:“兹押上47名偷猎者,请审理。”他把条子交给司机,然后大笼车就装着这些毫无知觉的货物上路了。

其他的车仍留在原处,还有其他事情要做——痛苦的事情:大约有上百只动物被卡在一英里长的陷阱线上,要把它们松开放掉。

当人们走近那些动物的时候,成群的兀鹰冲天而起,黑鸦鸦的一片。那些已经把牙齿咬进了还活着的动物身体的豺和鬣狗,一见人来,鬼鬼祟祟地溜开,但不会走远,叫你够不着,等着一有机会就冲上来折磨那些哀叫着的动物。

还能挣扎的动物则拼命挣扎,想挣脱勒在脖子上的铁丝套子。但每动一下,铁丝都会勒得更紧,就像把刀子,一下一下地割到肉里。血,从它们那起伏着的身上汩汩地流出。

罗杰和队长想去救一头斑马,它被铁丝死死地勒住了脖子,已经快透不过气,但想要靠近它仍然十分危险。由于恐惧和疼痛,它变得十分凶猛,这时候,它跟它的别名——老虎马——很相似。

一头斑马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任何危险的,虽然它也有像老虎那样的条纹,但它更像马而不像虎;但这一头斑马却更像虎而下像马,疼痛已经使它变得有伤人害命的危险。它随时都可能让任何靠近它的东西完蛋,当祖卢靠近它的时候,它的牙齿就咬得像夹套的铁牙一般。而且,它的四条腿还可以活动,正拼命地踢。队长靠得太近,它那铁一样的蹄子正好一脚踢在了队长的肚子上,“啪”的一声,队长就跌坐在地上。这一下太厉害了,队长疼得动不了,而斑马的四蹄不断地在队长周围乱飞,要是有那么一下踢在脸上,队长就完了。罗杰从后面抓住队长的肩膀把他拖了回来。

他颤抖着站了起来。作为一个老与动物打交道的有经验的人,他为自己差点丧命在一头斑马的蹄下而感到不好意思。

“头一回,是个孩子救了我的命。”他咧着嘴说。

罗杰想,这是第二回啦。上一次把他毫无知觉的身体从飞机操纵杆上搬开,使飞机不坠落,也是多亏了这个孩子。

队长从屁股后面的袋子里掏出一把钢丝钳。

“我们出来营救动物总要带上这些工具。”

“可怎样才能接近它并能用得上钳子呢?”

“是不好办。”克罗斯比承认,他摇晃了一下,感到有点晕,除了刚才挨了斑马一蹄子之外,还有昨天差点丧命的那一箭,可能体内还残存着箭毒的影响。

罗杰知道自己应该帮忙,但对付这样一匹老虎马,他毫无经验。他在父亲的农场驯服过不断弓着背上窜下跳的烈马,他可以不用马鞍和马蹬,一下子就跳上马背。对呀,还怕什么呢?不也就是一匹马吗?甚至还没一匹马高呢!应该办得到。他看到眩晕的队长用手摸着额头,就说道:

“把钳子给我吧!”

“不,不行,”队长说,“这件事我自己来。”

“我们一起干吧,你到它前面吸引它的注意力,我跳上马背去剪断铁丝套子。”

克罗斯比摇头说:“太冒险!”

“对你可能是,”罗杰说,“对我不会——我能上去,到了它背上,它的牙和蹄子都拿我没办法。你可得小心!”

克罗斯比迟疑地把钳子给了罗杰,他自己走到了斑马的前面。斑马的大黄牙可以一口咬断人的手臂,边缘锋利的前蹄可以一下把人的脑袋劈开。克罗斯比一走到它的前面,它发了疯似地就要冲向克罗斯比,但那条残忍的铁丝立刻把它勒了回去。就在这时,罗杰飞身一跃,干脆利索地跳上了马背。他弯腰向前,一下就把铁丝套子剪断。铁丝套子刚从它流着血的脖子上掉下,它立刻狂怒地大吼一声,猛地朝前冲出去,队长刚来得及闪开。斑马开始没理会到罗杰,后来突然发现自己的背上有东西,必须甩掉。它前腿一抬,朝上一蹿,用后腿直立起来,罗杰四脚朝天地给抛落在刺篱笆上,刺扎穿了他厚厚的狩猎衣裤,扎到了肉上。他挣扎着钻出刺篱笆,正看到斑马卷起一阵风,像一艘带条纹的帆船,飞驶而去。

“你注意到了没有,那匹斑马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吗?”

罗杰仔细地看着飞奔而去的斑马,“呃,它身上好像少了东西,啊,看到了——没有尾巴。”

“就因为这,它才变得那么凶猛,两头儿都受着剧痛——铁丝勒进了脖子,后面被剁掉了尾巴。匪徒们想要的就是它的尾巴,他们把尾巴割掉之后,就让这匹斑马留在这儿受尽折磨死掉。那条尾巴将会成为——柄赶苍蝇的拂尘。想想看吧,杀死这么一只好动物,仅仅是为了旅游者当中的某个笨蛋用它的尾巴来赶苍蝇。在内罗毕的商店里你们可能已经看到一托盘一托盘的拂尘,全都是用斑马、牛羚和其他动物的尾巴做的,标上昂贵的价格出售。你们也见到过一些旅游者买这些东西,他们认为,回到波士顿、伦敦或是巴黎之后,这些东西将是很有意思的礼物。很多这样的旅游者都是和蔼善良的人,但他们就不想一想,他们如果能看看,仅仅为了他们赶一下苍蝇,这些动物要忍受多大的痛苦,他们也许不会买那些拂尘了。”

下一个缺口处装有两个套子,高的一个是准备套大动物的,矮的当然是为小动物而设的了。现在矮的套住了一只褐色眼睛的薮猫,高的套子里,一头漂亮的长颈鹿正在挣扎。长颈鹿是非洲大陆上最漂亮的动物之一。这一头被铁丝深深地勒住脖子,看来已经活不成了。不远的地方有七头狮于馋涎欲滴地在等着。

“我真想把这些家伙赶跑。”罗杰指着狮子说。

“这不公平,它们有它们吃饭的权利,大自然把它们造成了食肉动物——就像你和我。我们吃着牛排的时候,一点也不比它们善良。”

“我知道,”罗杰承认,“残忍的是偷猎匪徒。”

他们不敢再朝前走,惹恼了七头饥饿的狮子可不得了。

据说长颈鹿不会出声,这不完全正确——从这头备受折磨的长颈鹿的喉咙里就发出了一阵阵低沉的呻吟。如果是一头野牛或犀牛或大象被套住的话,那吼声或者咆哮声或尖啸声就会响彻数里之外。这头地球上最高的动物、最美的动物几乎无声的呻吟并不意味着它所遭受的痛苦比别的动物轻。从它身体的伸屈扭动可以看出它正忍受着极度的痛苦。死,对它来说,倒是天赐的解脱。

“它还能活多久?”罗杰问。

“活不长,也许一个小时。”

“对它来说,这一个小时太难熬了。我们能帮它的忙吗?”

“要救它已经太迟了。”

罗杰把手伸到口袋里,“我还剩下一支药镖,解除它的痛苦,怎么样?”

“好主意,”队长说,“如果没有那七头狮子拦在我们与长颈鹿之间的话,这个主意可能行得通。你有什么办法避开那些狮子?”

“没必要过去,我可以从这儿把镖掷过去。”

“长颈鹿的皮很硬,从这儿掷扎不进去,必须直接用手扎才能进得去。”

罗杰的视线沿着长颈鹿的脖子向上移动,那儿有一根刺槐树伸过去的树枝。

“我怎么没注意到它呢!”他说道,“有办法了。”

还没等队长答话,罗杰已经朝树跑去,他必须经过离狮子不到10英尺远的地方。大多数狮子都在紧紧地盯着长颈鹿,根本没注意他。但其中有一头大雄狮,很显然是这一狮群的头儿,转过头望着他,还竖起双耳,张开大口,半蹲着身子,似乎要扑过来。突然,它大吼一声,把罗杰吓得魂飞胆丧。但罗杰一点也没耽搁,他飞快地抱住树干拼命往上爬,心里想着狮子的利爪扎进背后的感觉,或是被它一巴掌抓住了脚怎么办。

他抓住了最下面的一根树枝,低下头一看,那头大雄狮两只前爪搭在树干上,用后腿站立着,那张大脸的表情一点都不高兴。

罗杰继续一点一点地朝树枝前端挪过去,一直挪到够得着长颈鹿脖子的地方,长颈鹿那双长着漂亮的长睫毛的大眼睛求救般地望着罗杰。

罗杰从口袋里掏出药镖,用尽全力扎进它那抽搐着的长脖子。

他从长颈鹿那晃动着的长脖子旁边退回来时,发现有一根铁丝顺着树枝连住下面套着薮猫的套子。他轻轻地把小薮猫拉过来,提到狮子够不着的地方,搁在树枝上,然后掏出钳子,剪断了铁丝套子。

克罗斯比焦急地注视着,他担心惊慌失措的薮猫抓伤罗杰。但薮猫一心想逃跑,铁丝一断,它就沿着树枝跑向树干,爬上了树梢。

树下的大雄狮回到了狮群中,等着即将到口的美餐。罗杰高兴地溜下树,跑回队长的身旁。

“干得不错!”克罗斯比说。他们注视着药力在长颈鹿身上发挥作用:大眼睛闭上了,身子不再扭动,在最后的一个小时它不会再忍受痛苦了。

罗杰注意到,这一头长颈鹿也没有了尾巴。

“做拂尘?”他问道。

“不,它将成为某位女士脖子上的项链。”

“愉猎者就想从长颈鹿身上要一条尾巴吗?”

“除那之外,还有一样,看看它的后腿的背部——筋已经被割掉了。”

“他们要那干什么呢?”

“做弓弦。”

就为了一根项链和一条弓弦,这样一头美丽动人的动物就得死掉。太叫人伤心了。

下一个套子上吊着一只非洲大陆上最可爱的动物之一,黑斑羚。这是瞪羚的一种,是所有瞪羚中最活泼的一种。凡是到过非洲的游客都喜欢黑斑羚,它浑身充满了活力,从不老呆在地面上。它是不需要翅膀的“飞行员”,只要轻轻地一触地面,就能跨越灌木和小树,在树丛之上滑翔。然后再触一下地,又继续滑翔。几百只这种光滑的、流线体型的动物一同跳跃在空中的景象令人永生难忘。

但这一只黑斑羚再也不会飞奔了,本来十分可爱的模样再也不可爱了。铁丝在它的脖子上勒下一个致命的伤口,身体的一部分已经被吃掉,腐烂的肉上爬着一英寸长的蛆。

罗杰不忍心再看下去,他心情沉重地沿着这堵死亡之墙走开了。

另一个缺口夹子里的动物还活着——这是一头汤姆逊羚羊,通常人们都叫它汤米。汤米是人类的朋友,它看来永远也不会明白:人类不可信赖。

另外还有一只小汤米,它没有被套住。这是一只小仔羚,它不愿离开被卡住了的妈妈;而妈妈尽管脖子被铁丝勒住了,还使劲地踢开那些企图啄食它的小仔的兀鹰,直到最后一刻,它还护着它的小仔。罗杰和队长的到来才把兀鹰都赶开。克罗斯比俯身摸了一下仔羚。

“太晚了,”他说,“它已经死了。”

罗杰剪断铁丝,放开汤米妈妈,但它并不走。它用它小巧的鼻子拱拱它的小仔,想让它站起来,但小仔已经没有反应了。汤米妈妈自己也摇摇晃晃的,像是随时都可能倒下。

“你看我们能把它治好吗?”罗杰问。

“把它带回医院吧!”队长说。

“医院?”

“你没看到我们的动物医院吗?我们已经收治了不少‘病人’,不过,还可以再收一些。”

罗杰轻轻地抱起汤米,它细长的身体大概只有30磅重,它的血染红了罗杰的衣服。

当罗杰抱着它朝卡车走去的时候,它拼命地挣扎着扭头望着它那死去的小仔羚。

克罗斯比转回去抱起小仔羚的尸体,然后快步走到罗杰的前头,汤米妈妈安静下来了,不再挣扎。它疲倦的脑袋沉到罗杰的肩上,原先猛烈跳动的心脏慢慢地变得弱了,最后停止了跳动。汤米已经到它们的天堂去了,如果这种天堂存在的话。至少,这个人类的朋友已经到了不友好的人类力所不及的地方,那里再也不会有残酷的夹套了。

罗杰从车上拿来铁锹,在地上挖了一个坑,埋下了美丽的汤米和它的小仔。

克罗斯比已经回到蒺藜栅栏那儿,罗杰也准备再回到那儿去。

10、罗杰的猎豹

突然,他脚下的地面塌了下去。

罗杰朝下落,他想抓住小树、野草,但无济于事,还是不停的朝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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