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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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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终还是被高子陌派人接了进去。
平凡无奇的是大门外,门内却别有洞天,地处闹市,却没有任何喧哗嘈杂,两边是苍天大树,碧绿成荫,笔直的小径似乎望不到尽头,道路两旁都是白墙黑瓦的三层小楼建筑。天色已经有些暗,阳光吃力地从树叶缝隙间落下来,周遭一片安静,奇怪的是明明每栋小楼前都有人影簇动,看模样打扮是服务员,竟偏生都像久经训练似的几乎不发出声音。
这样喏大的空间,最大的响声竟然就是高跟鞋踩在石板地面上的声音,兰翘模模糊糊地想,谁说这世上无高低贵贱之分,说没有的人是因为她还没来得及看到高低。
负责带她进去的人在林荫处最靠里的位置停下来,客气地指着面前的小楼说:“就是这里,请您自己进去吧。”
再见高子陌,兰翘觉得自己那颗久经沙场的老心竟然有一丝紧张,高子陌客客气气地冲她笑了笑:“不好意思,是我的疏忽,忘了派人去门口接你,这里本来不是一般人可以进来的。”
兰翘沉默不语,第一句话已经夹枪带棒,她哪有那个精力去句句反击,不如静观其变。
那间会客室很大,暗红色的地毯几乎要没入脚踝,高子陌就坐在她的对面,没有像上回在医院里那般怒气冲冲,态度和煦了很多,但是眉梢眼角处一股凌人的轻慢却是再也掩饰不住,他眯着眼睛看了看她,慢条斯理地说:“兰小姐,你这么聪明,一定清楚我今天找你来是为了什么。”
兰翘安安静静地说:“为了高子谦——所以我来了。”
高子陌赞许地点点头:“我喜欢跟爽快人说话,那么我也就不兜圈子了,我不认为你跟我弟弟交往是个好主意。老实说,现在结束这对你来说也不是个坏事儿,子谦现在还年轻,渴望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也喜欢新鲜,但是他迟早要过回自己的日子,他有他的责任和生活圈子,而你已经老大不小了,为什么要陪他一起疯来浪费彼此的时间呢?”他的目光像锋利地剑刃,正视对面的兰翘:“你觉得我说得对不对,兰小姐?”
兰翘吸了口气:“我今年三十,高子谦二十六,我们两个都是成年人,我觉得我们两个都已经具备解决私人问题的能力,也许你说得有道理,但对我们来说只能作为参考,决定权在他和我。”
高子陌的面色慢慢的沉了下去,冷冷说道:“我果然没记错,兰小姐是个精明人,但是你以为只要牢牢抓住了子谦就能顺顺当当进我们家门么?”
兰翘无奈地看着他:“既然你已经认定了我是这样的人,我再解释又有什么用?”
他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你知不知道我可以有很多办法让你日子很难过,最后不得不放手?大家何必一定要把脸撕破呢?”
兰翘把头低了下去,过了一晌方才抬起来,眼里已经有了冷笑:“我知道高公子肯定有高明手段,不过我也不是那种打落门牙会往肚子里吞的人,如果在外面受了欺负,又哭诉无门,只好回去跟自己的男朋友撒娇发脾气。你觉得到时高子谦会体谅你这个一心为他好的哥哥么?你又何必非要跟自己的兄弟把关系闹僵?”
她看着高子陌一分一分冷下去的脸色,嗤笑一声:“高先生,如果我没猜错,几年前你的女朋友就是这样被逼走的吧?将心比心,你何苦今天也这样来逼我和你弟弟?”
15…3
本来稳稳端坐对面的高子陌面上骤然变色,“砰”一声重重拍在茶几上,站了起来,用一种嫌恶的眼神看着她:“你以为你是谁?也配跟她相提并论?什么东西!一心觊觎往高处爬的女人,你凭什么配得上我弟弟?”
他气得很厉害,面色铁青,肩膀都在微微颤动,兰翘最后几句话无疑已经闯进了他心中一个不愿为外人窥探的禁地,这让他愤怒而狼狈,震怒之开始不顾形象地口不择言,拳头也无意识地握紧,似乎想抬手狠狠赏兰翘一巴掌。
这种暴风骤雨般的怒气让兰翘不由微微瑟缩了一下,但很快又将头扬起,抿着唇倔强地瞪视他。她其实是有些怕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承受住这样兵行险招、以毒攻毒的后果,可是不管怎样,他的话都太过份,骨子里的骄傲让她的血液如同战士听到了号角般地沸腾起来。
“我凭什么配不上你弟弟?男未婚、女未嫁,我们碍着谁了?你又凭什么觉得自己就比我高人一等?”她大声反击,但无论刻意制造多大的声势还是觉得委屈。
为什么会这样呢?她也是寒窗苦读十几年的白领精英,容貌秀丽聪慧,母亲虽然经常絮絮叨叨,但她知道自己一直是父母心中的骄傲;当年也曾有男子将她追求得轰轰烈烈,甚至连欧阳博那样的男人也对她动了心。她不差的!可是为什么站到高子陌面前,她就要受这样的侮辱,就变得这么一无是处?而且这种看低还并不是少数人的看法。
兰翘内心酸涩,咬紧牙冲高子陌说道:“你看不起我没关系,高子谦觉得我珍贵就行了;在他心里,我就如同你的丁兮一样珍贵,你们走不下去的路,我们两个已经约定好要一起走完,你看着好了。”
她微微抬着头,精致小巧的下颌扬了起来,一双大大眼睛里闪着盈盈光芒,倔强、恼怒、委屈,楚楚可怜得似乎要掉下泪来,但不知怎地又硬生生收了回去。
高子陌望着她的脸忽然震住了,像看到鬼似的看着她,然后踉跄着退了一步,又一步。
过了好一会,他从兜里掏出烟放到嘴上,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手有些发抖,瘦削的肩膀也轻轻发颤,打火机摁了好几下也没将烟点着, '。电子书:。电子书'
电光火石之间兰翘突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对面这个冷酷傲慢的男人一定又犯起了四年前的毛病,他再次在她身上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影子。那瞬间她的心不知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难过,不全是为自己,也为高子陌和丁兮,她不知道过了若干年以后,自己和高子谦会不会变成现在的丁兮与高子陌,她不希望自己像丁兮一样埋头工作高龄不嫁,更不希望高子谦像高子陌一般绝望难受。
兰翘走了过去,从高子陌手里取过打火机帮他把烟点着,低声道:“就算你不肯帮我们,最起码也不要为虎作伥好不好?”她的话语里有着淡淡哀求。
高子陌吸了口烟,慢慢平静下来,还笑了笑:“你的意思是我们高家的人全都是老虎?”
他笑起来其实很好看,嘴角微微牵动时,高挺的鼻翼上隐约可见淡淡笑纹,虽然不像高子谦那样温暖明媚,但也将身上那种看人时轻慢的神态减低了几分。
他靠着沙发坐了下去,沉思片刻终于慢条斯理地开口:“其实,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平稳的声音突然在兰翘的心中掀起一阵波浪,心顿时砰砰乱跳起来。
“我不知道你到底有多了解子谦,”他慢慢地说:“但是他的性子肯定远比他在你面前所表现出来的要执拗倔强。表面上看,他从小很乖,念书太早,所以没什么同年龄的孩子跟他玩,总是安安静静地一个人看书、做算术题。他的学校离家远,我妈不放心他那么小一个人去上课,不管去哪都安排了司机接送,他虽然不太乐意,但也从没说过什么,就这么着让我们一直以为他脾气很好。结果他十四岁那年跟我们家老爷子闹起了别扭,非要出国,家里不同意,他就一个人偷偷溜去找我爷爷。那年夏天我爷爷正在北戴河疗养,离了北京差不多有400公里路,子谦从小连公交都没坐过,就那么一路跌跌撞撞地找过去,我们家丢了人,差点没急疯了。再到后来,家里实在拗不过他,又想着原本也是打算送他出国的,就当做是早几年,终于遂了他的意,让他去了英国。我妈还是不放心,从远方亲戚家挑了个比他大几岁的男孩一起送出去,说是资助,其实也就是让那孩子在外面照顾子谦。没想到出去以后子谦和那孩子相处得不愉快,人家比他大几岁,心眼多,有时候说话酸溜溜的,说什么自己不过是太子伴读,又说子谦是沾了家里的光,子谦气得狠了,刚好英国留学生打工没有什么很明确的年龄界限,于是十几岁就跑去餐厅打工争生活费。他一直没跟家里提这事儿,还是我后来去英国看他才知道。”
高子陌叹了口气:“子谦看上去好相处,其实是个很倔强的孩子,他是骨子里的倔,如果认定了一件事,就跟头牛似的拉都拉不回。前几天我们一家聚在一起吃饭,他忽然说他不跟家里回北京了,要留在这儿开蛋糕店,当时我妈差点没晕过去,我们家老爷子又开始大发雷霆,碗都给砸了。兰翘,你看看你做的好事吧。”
兰翘心虚,嗫嚅着说:“他认得我之前就有这想法了,怎么可以全部怪我。”
高子陌嗤了一声:“得了吧,以前他顶多就是想想,怎么也不会去做,子谦并不是没有分寸的人,他和我们一样明白,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有着惊人的天赋,再不乐意,这种天赋也不可能埋没在一个小蛋糕店里;他读了二十几年的书,学的可不是厨艺!兰翘,你精得跟个鬼似的,可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子谦为什么要这么做。”
兰翘沉默了下去,她当然知道高子谦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开个蛋糕店曾经对高子谦来说只是个梦想,就像她也曾梦想过自己做世界500强的CEO一样,但是梦想的解释就是存在于梦里的想象,他并不会真的去做。可是现在,他知道她难进他家的门,所以拿这招跟自己家里破釜沉舟,如果家里接受自然最好,实在不肯的话,那就留下来跟她一起开蛋糕店。他一个人悄悄做了这么多事,却什么也不告诉她,还被她激得莫名其妙地吵了一架,他愿意为她放弃这么多,而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兰翘的眼泪静悄悄地落了下来。
第十六章 16-1
高子陌要派车送兰翘回去,被兰翘拒绝了,她想一个人好好静一静。
脚上穿的还是公司晚会那天的那双鞋,银色鞋面,脚踝处有细致的绊扣,层层叠叠挽了三道,她皮肤白,脚踝纤秀,穿这双鞋显得特别好看。买的时候其实心中有犹豫,因为不是惯常穿的牌子,担心会夹脚,后来受不住诱惑,终究还是买了,也终究还是为它吃了苦头,脚跟处磨出的两个大血泡,到现在还留着疤。可要就这样就束之高阁,兰翘又舍不得,这么好看的一双鞋,为它吃点苦头似乎也值得,她等脚后跟的伤好了点,咬着牙贴了个创可贴又继续穿上了。今天走了这么久,却陡然发现不再觉得疼,鞋开始合脚了——原来这就是磨合。
什么事情都讲究磨合,就像她跟高子谦,两个相差这么远的人要走到一起,肯定不可能一帆风顺,他们也需要磨合,过程中会有疼痛、紧促,但如果咬牙忍一忍,他或许也能属于她。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只是前路渺渺,这个努力的方向,该朝着哪边?
她回想起最后高子陌对她意味深长说地话:“兰翘,不要以为今天跟你说了这些就表示我是向着你了,你太厉害,心机又深,子谦要是跟你在一起以后难免会吃苦头。”
他看兰翘不认同地皱起眉,直截了当地道:“你以为你真是被小混混打劫?老实告诉你,根本是有人存心给你教训,黄达,你原来的同事,还记得吧?你们的事我已经知道了,这次我帮你摆平没关系,但是像你做事这么不留余地,不给别人和自己留退路,能是什么好打交道的人?”
兰翘顿时哑然,果然是他,这几天她脑子里已经把可怀疑对象排查了个遍,最大嫌疑人的确就是黄达。
“不过世事无绝对,如果你愿意,我倒是有一个法子……”高子陌继续慢条斯理地说:“你是做猎头的,知道什么叫人尽其才,子谦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肯定行不通,他现在被你迷得五迷三道的,你回去好好跟他说说,让他乖乖走回他该走的路……如果你立了这个功,或许还有机会。”
兰翘顿时头疼,这个厉害家伙拿自己的别扭弟弟没办法,就把挑子往她身上撂,算准了她为了能名正言顺进高家,势必努力游说。
她沉默一阵后回答:“让我想想。”
高子陌步步紧逼:“我爸七月回北京,你最好快点。”
兰翘长长叹了口气。
但凡女人碰到难以解决的事,都会求助于自己的闺中密友,兰翘也不例外,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把宝慧拖了出来。
“你觉得怎么样?”
宝慧瞪大眼睛看着她:“还用问么?肯定得让高子谦做回他的老本行啊,你怎么连这个都要犹豫了?”
“可是……这样好像违背了他本人的意愿,我不想强迫他,如果我这时候不坚定他的立场,反而跟他家里站在同一战线,他一定会觉得我背叛了他……你不会觉得,有一种窝里反的感觉么?”
“你傻了么你?他放着年薪上百万的工作不做,去开蛋糕店,最少也得两年才能收回成本吧?你今年都要三十了,再等两年就是三十二,等他赚了钱跟你结婚、生孩子又是什么时候?你耗得起?而且你想过没有,高子谦现在年纪轻,仗着一时的勇气做了这种决定,万一过两年后悔了怎么办?再好的爱情,也要肚子不饿的情况下才会诗情画意,到时他觉得自己错了倒是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回去继续做他的小公子,你呢,你怎么办?女人只要到了三字头,再漂亮再聪明也打了折,就跟过了期的海参鲍鱼一样,会臭的。”
宝慧难听的比喻像一根锐利的针直插进兰翘的心,她气呼呼地回答:“放冰柜冷藏总行了吧。”
但是这么难听的话却是真金白银的有道理,高子谦看上去随随便便,其实对生活品质很有讲究。他的家布置虽然得很简单,没有任何花俏,但是每一样东西都是恰到好处,可以说是低调的奢华。他从不买盗版CD,音响体积很小,不过打开后哪怕把声音调到很小,乐感也非常逼真,就像有乐队在房间里演奏;他习惯穿paul smith和Burburry这两个牌子的衣服,剃须水用CK,厨房整套厨具是铮亮的双立人;甚至连他的VODKA也是拥有血统证书的正宗赛级的金毛DD。
兰翘实在想像不出这样的人起早摸黑做蛋糕店老板的样子,而且她也并不希望看到,她不知道这算不算虚荣,但是当她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希望对方意气奋发、将世界踩在脚底。她更担心宝慧一语成谶,习惯养尊处优的高子谦会忍受不了现实的落差,灰心失望,她或许可以接受他掉头走人,但是绝对接受不了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情蒸发在残酷现实的烈阳下。
兰翘觉得很纠结,对她来说可怕的不是别无选择,那样她反而可以一往直前地横冲到底;她怕的是这种必须而不愿意面对的选择,似乎无论怎样小心翼翼都有可能行错路,把自己撞得鼻青脸肿。
但是她最终不得不接受好朋友的建议:“我回去就跟他好好谈谈。”
没有炒过人的管理者不是一个好的管理者,如果单纯以这个为标准界定兰翘是不是好的管理者,她无疑是优秀的。兰翘至今记得自己第一次炒人,其实也不是她炒,只是去传达公司的一个决定,那时她才二十四岁,面对着曾经朝夕相处的同事口干舌燥,说话也结结巴巴,最后离去的时候出了一身汗,好像被炒的那个是自己。
但是从那次以后,她很少再像这样对着一个人手足无措。
16-2
没有一次离职面谈像这次这样艰难,不劝,怕对方因为自己而影响到前途;怕万一以后生活不如意,而相互埋怨;劝,又怕被对方认为自己没有站到他那一边而灰心;更怕被误认为自己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看重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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