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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 作者:钟丽思-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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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家中收到一份电报,母亲失踪了两日,回来后,抱了我只是哭。爹也没顾上给我的毛笔字画红圈,却大步大步踱着,在他书房抽闷烟。我不明白出了什么祸事。从那以后,三天两头就会有封大陆来信。我家从前是没有那种信的。信一来,总是妈哭爹抽烟的。
又过了三五个月,母亲开始频频为我添新衣。原本不兴串门的爹,下班就抱着我到处转,让街坊们高兴了好一阵子。
终于,母亲红了眼圈问我:“乖天儿,愿意去坐火车么?”哎呀!火车!那只是我在电影里见过的东西啊!天儿兴奋之极,也不缠着爹妈抱,又跳又笑地由保姆领着,登上北去的列车。我以为爸爸妈妈要上班,才不跟我一起去玩的。
火车日日夜夜停停开开。我先是惊喜,后是习惯,继而厌倦,但那火车依旧在开。最后,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恐怖,便开始狐疑地窥视着我的保姆,猜想她定是入了人拐子一伙的。
那列火车将我送上了另一条命运的轨道。
第二章
整个冬天,几乎每个夜晚,我的心都在童话里流连。我们读安徒生,读格林兄弟,读拉封丹,也读克雷诺夫,读伊索窗外的雪绒,细细地,细细地,密密地下。腊梅的清香从门缝窗缝溢进来,飘散在屋里,飘进故事,直到弥漫了我的梦乡。
※ ※ ※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位将领,我的父亲没有任何理由将我留在香港。那是中国共产党管辖不到的地方,那里归英国管。在部队,别说亲生孩子在香港,即使有封香港的来信,也是一件令人大惊小怪的事。为了种种原因,他的孩子必须回到社会主义中国受教育。于是我的大陆父母向我的香港父母提出,要将我收回,大陆妈妈亲自赴港,与香港妈妈聚了两天,却并不来见我。香港妈妈哭得肝肠寸断,就是不肯舍了这命根子。于是,便有了那些信结果是,大人们决定:直接由保姆带我进川,任何人不向我作关于这种迁徙的任何解释。因为,让一个孩子在军营里谈什么“香港、九龙”的,非但不伦不类,还将给父母带来不尽的麻烦。
火车停在重庆站。一个挺拔的男子,全身戎装挤入车厢,将我抱起,说:“丽丝,我是爸爸。”
我狠狠咬了这个军人的鼻子一口,然后,照故事里说的那样,尖声喊道:“叔叔伯伯快救命呀!大家抓住这个人拐子呀!”一边喊,一边抓他的脸,踢他的肚子。他皱皱眉,将我翻了个面,连手脚一并箍抱着。跟着他,又挤上来一个女的,接过我,紧紧抱着,轻轻拍着,悄悄在我耳边说:“别怕,别怕好孩子。”那音调柔和又恬静。我见到一双好亲切的眼睛。我双手捧着她的头,本能地觉得那是我的救星:“阿姨救我回家!他是人拐子!”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我家地址,那是我刚会走路时,妈妈就要我熟记了的。妈从来都不厌其烦地告诉我:“分辨好人坏人。别听人家怎么说,而是要细看人家的眼睛。”抱着我的人,眼睛有几分像我妈,很慈祥。
她将脸贴在我的眼睛上,好轻悄好轻悄地呢哺道:“我们这就回家去。”我听到那个柔美的音调梗着一丝呜咽,“好女儿,我是你妈妈”
我吓得魂不附体,味溜窜下地,转身就跑,却被那军官一把捞回,依旧箍了在他怀里往前走。
我怎么呼救,也无人搭理。或许,谁也听不懂我的广东话,或许那军人的堂堂仪表实在不属于人拐子。那个自称是我妈妈的人,从保姆手中接过大包小箱,一面看着我,一面往前走。我如一只关进铁笼的小狼,声嘶力竭地仰天长嚎起来。
终于,我被弄进一辆吉普车,逃不脱,也挣扎不动了。那个女的将我拥进怀里,慢慢晃着,哼起一支歌来。似乎没有歌词,但韵律优美,很恬港,像是从好远好远的地方飘来
我精疲力尽地摊在她怀里,抽抽泣泣地咒骂,骂她,骂那军官,骂那同谋合伙的保姆
我不停地骂,她不歇地唱,弄得我糊里糊涂起来。我在心里拼命搜寻,也想不起在哪个故事里,曾出现过会唱歌的人拐子。
这个会唱歌的人拐子,有两辫长发,黑油油地,顺在肩上。她的眉毛很长,略淡,眼尾也很长,双眸很美。我抵抗了许久,累得恍恍惚惚。恍恍惚惚之中,竟觉得那歌声,是从她美丽的眼睛里流出来的,那眼神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忧伤,像她的歌一样。我打起全付精神,恶狠狠地,最后诅咒道:“大灰狼来咬你们三个,人拐子!”终于,无可奈何地在人拐子优美恬谧的歌声中睡着了。
待我醒来,立即见到一双离我很近的眼睛,又大又黑又明亮。那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脸儿红红的,一笑,就现出两个小酒涡,她低下头来亲亲我,叽叽叭叭地对我讲起话来。她吐字清清楚楚,声音脆脆甜甜,但我一句也听不懂。我对她说:“我叫朱天儿,被人拐子从爸爸妈妈那儿拐来了!”
看来,她听不懂我的广东话。她又说了句什么,就跑出去了。转眼功夫,她又跑回来,和那会唱歌的人拐子一起。
小姑娘握着我的双手,又开始叽叽叭叭,然后转过身去叫“妈妈”,她妈妈对我用广东话说:“这是你妹妹,丽珠。她刚才对你说,她很喜欢你,她有一个弟弟,叫可可,她早就想有个姐姐了。她问你,是不是也会喜欢她,喜欢她弟弟。”
丽珠的小手软软的,手背上也有小酒涡。我真的很喜欢有个这样的妹妹,就点了点头。然后对她妈妈说:“妹妹有妈妈。你送我回去,我找我自己的妈妈。”
丽珠的妈妈蹲下来,用手指轻轻梳着我的短发,说:“丽丝,我就是你的妈妈啊!”她抱起我,往厅里走去。丽珠就握着我的脚,一面走,一面又叽叽呱呱起来。
那个将我掳来的军官已换好便装,正在厅里看书。他刚将我抱上,我尖叫一声,随即便小狼似地开始抓咬他。他把我高高举起,喊了一句:“嘿嘿,真是将门出虎子!”便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很响亮,吓了我一跳。他把我抱到镜子跟前,问道:“我的女儿,你看,我们俩的脸有哪一点不像呢?”
是啊,都像,脸型像,五官也像。不过,他各部分都很明朗,而我的呢,咋也舒展不开就是。
像又怎么样呢?我有爸爸,他在香港。况且,“人拐子”的故事里说过,人拐子有障眼法,会变哩。我溜下地,抱着他的腿咬了一口,恶狠狠地说:“我要我爸爸,不要人拐子!”他连摸都不去摸一下被我咬过的地方,却弯了一根食指去挠额角。他从列兵一步步当到将军,此时此刻,竟无法战胜他的亲生女儿——那个疲劳的、虚弱的,被愤怒和轻蔑烧得两眼血红的小妖怪。
从此,我名丽丝,不叫天儿,也不再姓朱了。
我坚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拐子弄来的。因为生活在军营,于是满耳满眼,全是军号军令,军械军装,这在好长一段时间都令我心惊胆颤。
我到重庆时,正好放暑假。妈妈和妹妹都在家。以后,她们一个去了学校,一个去了幼儿园,每周才回来一次。父母曾多次将我送入幼儿园,但他们总是失败。我在幼儿园,不但大哭大闹,而且还要病,发高烧,最后只好让我呆在家里,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时一岁,寄养在别人家。
军营里,孩子很多,可谁也不跟我玩。孩子们的游戏,多是“官兵捉强盗”,追得满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们不让我入伍,连当强盗的资格也不够。
我的模样很不讨人喜欢,我只肯穿着从香港带来的中式长袍,冬棉夏单,因为郎中们说我招不得凉,小脸青青,下巴尖尖,一双眼睛满是警惕,满是惊惧,满是惶惑,还要说一口谁也不懂的广东话。
我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要逃回香港。
常如幽灵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好求人带我走,或者是拼命找寻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儿等我香港的爸爸妈妈来找寻,这些都是从故事里听来的脱身之计,而我始终没能发现一条熟悉的路,更见不着一张熟悉的脸。
我几乎都不会笑了,整天寻寻觅觅,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状、那心态,活脱脱跟一匹小小的、落到陷饼里的孤狼一样。
重庆是世界有名的雾都,山风瘴气很重,须以辣椒抵御,我却怎么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满门——我的肺又出毛病了。
终于,爸爸开始亲自管教我了。
“丽丝,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是我的女儿。”他说,“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尽快强壮起来。”
是平生第一次,我听到这种野蛮的推断方式。
爸爸让我的保姆回香港了。他将我们从香港带来的咖啡酒曲打成一个小包,说:“这些都变成回忆了,从耗子能活下来,你就应该能活下来。”
爸爸认为,他平生最为得意事,有四种:带兵打仗,拉琴吹萧,设局对奕,入厨掌勺。
仗是没得打了,那会儿。于是他开始为我纸上谈兵。爸爸让我翻开的第一本书,竟是《三十六计》。
他曾在步兵学校呆过一段,任军事研究室主任。这位行伍出身的将军,毅然决然,把他的女儿领进一个铁马金戈,征战杀伐的世界。
我的生活日程被安排得满满的,已经没有空隙去恨爸爸,甚至连哭的机会也没有。
他逼我练拳脚,教我骑马,要我爬山,爸爸做事很极端,凡是他要求的,我必须百分之百做到。我的身子骨很快就强健起来,真的可以“动如脱兔,坐如泰山”了。
每天,我必须写够300个大字:手中捏只鸽蛋,笔头挂串铜钱,臂弯上还要放碗水。爸爸常站在我背后,出其不意地抽我的毛笔,只要被抽走,我就得再加写10个字
他要我读书,文章由他亲自选,大多选自《史记》、《左传》、《资治通鉴》
如果说,童年的我,心中依然能享有一片孩子的天地,那是妈妈描出的。
放寒假了,妈妈妹妹和弟弟都回来了,家中热闹起来,总有歌声有笑声。爸爸从来严肃的眼睛,变得十分柔和。除了凌晨教我打拳,下午往我大字簿上画圈,他并不拉我去“运筹帷幄”。
重庆有时也下雪,很冷,大家晚上都不出门。
那晚,全家正围了火盆坐。炭火红起来时,妈妈开始讲故事了。那是说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如何历尽磨难,救他那12个哥哥的故事,她的哥哥们被魔法变成了野天鹅
这个动人的传说牵引着我,让我使劲往妈妈跟前凑。“再讲一个,妈妈。”丽珠一边抹眼泪,一面请求。
“让丽丝念吧。”妈妈说,“她跟着爸爸,学了好多东西,比丽珠懂事多了。”她递给我一本书,翻开其中一页。
那是安徒生的《海的女儿》。我开始读:“从前”
读到人鱼姑娘在朝霞中化为水沫时,我已是泪痕满面,妹妹趴在妈妈膝上抹眼睛。坐在我对面的爸爸站起,踱到我身边,又将双臂抱在胸前,踱回原位,抓了火钳,往盆里添炭。
青杠炭哗哗喷哦,亮着暗红色的、淡蓝的火苗。我忽然悟到一抹透明的忧伤:我不甘情愿地发现,我有点喜欢我的爸爸妈妈了
整个冬天,几乎每个夜晚,我的心都在童话里流连。我们读安徒生,读格林兄弟,读拉封丹,也读克雷诺夫,读伊索窗外的雪绒,细细地,细细地,密密地下。腊梅的清香从门缝窗缝溢进来,飘散在屋里,飘进故事,直到弥漫了我的梦乡。
我的梦里,再没有出现人拐子了。
那些在夜色中潺潺流淌的童话,慢慢滋润着我的心灵。虽然,我依旧不改孤狼习性,常常一人独步山岭,但眼里心中,鸡虫狗鸟,家花野树都似乎沾了人性,温情多了。我喜欢对大自然讲话,对草说,对石说,甚至速来只长脚蚌蛀,也会对它絮叨一番,然后又放它飞去。
我不再穿长袍,也不像妹妹穿裙子。父亲将他几件旧军装,裁裁剪剪又缝起,改小了装扮我。他总给我留两个大衣袋,我将它们装得满满的,从鸟蛋石头到小沙蟹,应有尽有。
我最喜欢上树掏鸟窝,得了蛋下来,拾几张竹壳烧熟了,兴冲冲拿去喂蚂蚁,绕着我家墙根,共有6个蚂蚁穴。4穴小黄蚁,两穴大黑蚁。我总是将野外所得,平均分给4穴小黄蚁。从不喂黑蚁,它们体积庞然,总让我想起故事里那些仗势欺人的坏蛋。
第三章
怪得很,小小年纪,我们想的不是如何好好活着,而总是憧憬如何壮烈死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理想的死法。
※ ※ ※
由于爸爸亲自调教,我的身体已非常强健,令整个军区大院的人刮目相看。
也许是随了各自爹爹的缘故,大院里的孩子,几乎人人尚武好斗,且顽皮异常,又几乎都不去幼儿园的。部队里,军官的妻子们统称“家属”。几乎所有的家属都闲散在家,而又几乎所有的家属,都不能将她们那些精力旺盛的宝贝蛋牢禁家中。
孩子自有孩子的世界。小一点的,自有三两一伙,四五一群,下地抓抓蟋蟀,上房墙堵烟囱;十来岁的娃娃就不一样了,他们偷马骑,偷车开,偷枪玩玩得带兵打仗的父辈们头痛欲裂。
最终将孩子们管束起来的,还是那些十七八岁的警卫员、通讯员。小伙子们将首长们的孩子按年岁分级,组织各种各样的比赛:摔跤、跑步、爬竿、讲故事。
前三项,我兴味索然。我从不与同龄人斗力。因为爸爸说:“跟同龄男孩或跟比你大的女孩争斗,是最没出息的窝囊废。”而照警卫员们定出的“军事纪律”,我又绝不能分去大孩子一级,才6岁多哩!
只有故事会,是不分年龄的。我最喜欢。
50年代初期,在那片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土地上,人们崇尚的是英雄。我们心中的偶像,清一色,全是又年轻又勇敢,既高尚且简单的人。
中国偶像,当然有被敌人挑在枪尖的放牛郎王二小,13岁的王二小孤身一人将鬼子引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有用胸膛去堵机枪的黄继光至于外国的,则全是苏联偶像:如卓娅、舒拉、保尔·柯察金。
怪得很,小小年纪,我们想的不是如何好好活着,而总是憧憬如何壮烈死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理想的死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后院的5个孩子,他们发誓要学狼牙山五壮士,面对越缩越紧的包围圈,拔了枪栓砸了枪把,然后哈哈长笑,纵身跳崖
会议厅前有一颗硕大的黄榆树,枝杆硬朗,浓叶婆娑,可供好几十人乘凉清谈,四川人叫“摆龙门阵”。家属们各自端张小板凳,在日影里、月影里纳鞋底织毛衣。孩子们则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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