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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水寒-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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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因为范朝风在翠微山人眼里,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怎么会有人去关心路人甲的生死问题呢?再说算命这回事,本来就是见仁见智,信则有,不信则无。无涯子和翠微山掌门在则哥儿的命数上还有分歧呢(参见《故人 下》那一章)。不知道这个解释书友满意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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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冬日的清晨,非常的寒冷。

    程氏穿了两件大袄,也抵不住刺骨的北风,就有些怀念她那些还留在朝阳山上的皮袍子。

    傅老三听程氏一个劲儿地嘀咕,说不想出去,担心见人,便笑得合不拢嘴,又对程氏道:“婆娘你放心,如今是没有法子。等七郎的腿好了,你就再不用跟我出去了。”

    程氏做出欣喜的样子,道:“你可别哄我?”

    傅老三担着一个沉重的担子,走得十分沉稳,又转身对程氏道:“当然不会哄你。只一会儿到了镇上,你要记得算清楚帐目。若是错的太多,我们可就不够钱给七郎买药。——七郎若是好不了,你以后,少不得还得经常跟我出来,却是太委屈你了。”

    程氏便做出一脸贤惠的样子,低声道:“都是为了这个家。——就算是我心里不愿,也不会推脱的。”

    傅老三就觉得脚下的步子分外轻快些。便 担着担子,在前面走得飞快。

    程氏稍稍落后几步,在后面跟随,一面行路,一面留心察看那些七弯八拐的小路,到底都通向何方。

    傅老三是走惯了的,倒不觉得。只程氏在后面慢慢腾腾地,傅老三只当她是不惯行路,也不怪她,便往前行几步路,就停下来等程氏。

    有几次傅老三见程氏在路上东张西望,有些诧异。

    程氏忙掩饰道:“我不惯走这山路,总觉得有野兽在四围。”

    傅老三听了,便笑道:“这条路走得人多,很少有野兽会过来。若是走了那边的小路,”便指了那边稍远处的一个地方,“虽说近一些,却是更危险一些。”

    程氏点头,赶紧快步跟上。

    两人走到快中午,才到了山那边的镇子上。

    傅老三便带了程氏,去了他们通常摆摊的地方。

    程氏帮着他将货品都摆放好了,又等着人过来。

    傅老三在集市上还是有口碑的。他家的东西好,价格又公道,以前的傅七郎口齿又伶俐,一向卖的比别人快些。

    如今那些老主顾见傅七郎没有来,反而是一个看上去微微含笑的妇人陪着傅老三在一起,就过来寒暄。

    傅老三便笑着跟人说,这是他婆娘。七郎病了,等着他从镇上买药回去呢。

    那些老主顾听了,便纷纷解囊,将他的东西都包圆了。

    程氏算帐,比傅七郎还要快几分,就将那些老主顾都震住了。傅老三也高兴得合不拢嘴。

    两人东西卖的快,不到一个时辰就都卖光了。

    傅老三让程氏将收到的钱数了数,却是比以往带傅七郎过来,还要多卖出许多。就对程氏刮目相看。

    程氏便道:“还是赶紧去给七郎买药要紧。”

    傅老三忙答应了,收拾了摊子,放在已经空了的箩筐里,担着和程氏一起,一前一后的出了集市,去到对面街上去了。

    那边街上有一处专门看跌打的医馆。傅老三以前也来过这里。这次更是熟门熟路,便过来对那坐诊的大夫说了自己儿子的伤势。

    那大夫听说红肿一直不消,就开了膏药。说是在上好的草药里浸泡了七七四十九日,将那草药药汁完全吸收在膏药里面,效验不凡,只是价格稍微贵些。

    傅老三听了,咬咬牙,给七郎一气买了十帖膏药,一心希望能让七郎快些好起来。

    那大夫见傅老三给面子,就免费送了他一些草药,又仔细给他说了哪一些需要煎药内服,哪一些需要捣碎了配合膏药,敷在伤口上。

    傅老三都用心记住了。

    程氏却在一旁心不在焉的四处看着。只见这个镇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们如今在这里一直走来走去,大概类似于旧都附近的小镇,都是普通百姓来来往往,倒是没有见到高门显宦的人家出行。

    这份傅老三给傅七郎买了伤药,下剩的钱,又去买了一大罐桐油。这两样一去,便所剩无几了。

    傅老三就有些歉意,对程氏道:“今年不能给你扯布做衣裳了。”

    程氏笑眯眯地道:“我的衣裳尽够穿的。还是留着钱,给小含霜买个周岁的贺礼吧。”

    傅老三也甚是疼爱含霜,便连连答应。

    两人就去了一个卖各种玩物首饰的地摊,挑拣了半日。

    程氏当然不将这些首饰放在眼里,便随意拣了一个看着顺眼的铜器脚环,问了问价。

    那摊主也还老实,便只要了三十个铜钱。

    傅老三还想还价,程氏已是将那三十个铜钱给了过去,拿了脚环便走。

    傅老三无奈,只好跟上前去,又好一顿埋怨程氏大手大脚。

    程氏只笑道:“给含霜的贺礼还要还价,你这做祖父的,也好意思?”

    傅老三这才罢了,却总是心疼那有可能多花出去的十个铜钱。

    两人在集市上将该买的东西都买了,便要赶着回家。

    程氏也不断催促。

    她先前来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天都是黑着,记得路也有限。现在天还亮着,要趁亮回去,再将来时的路再记一遍。

    傅老三见程氏并不恋栈镇上,反而急着要回家,便彻底对程氏放下戒心,再不担心她会跑了。

    这一路回去,傅老三心疼程氏没有走过这么远的山路,就有意放慢了脚步,一边跟她闲聊,一边给她指引山上的各种树木草石。

    程氏都一一记在心里。

    这段路出来的时候不觉得累,可是回去的时候,却是觉得比出去时候还要漫长。

    程氏的脚都起了泡,只强忍着一瘸一拐地跟着傅老三进了傅家村。

    傅老娘驻着拐杖一直站在村口等着他们。

    见他们一前一后进了村,傅老娘脸上笑开了花。看见程氏的脚似乎行走不便,傅老娘甚至将自己的拐杖给了程氏驻着。

    程氏从未从傅老娘那里得到过如许待遇,便有些不敢置信。

    傅老娘见程氏呆愣的样子,更是得意,就从程氏手里接过包袱,和傅老三一起先回了家。

    程氏驻着拐杖,低着头,跟在他们身后,也回了家。

    如今傅家村的人,也都熟识了程氏,便有人一路跟她打招呼。

    程氏也笑着跟人一一回礼。

    等到了家,傅老娘已经将那膏药拿了出来,亲自在灯火上烤好了,给傅七郎敷了上去。

    傅七郎只觉得伤口处火烫一片,却立时止了那种钝痛去,便连声赞好。

    傅老三见儿子夸膏药好,也笑道:“一钱银子一帖,要是还不好,我们去把那医馆拆了去”

    傅老娘听说要十钱银子一帖,又见买了数帖,不由肉疼得紧。就担心绘懿年轻不知事,弄坏了这些贵重的膏药,便都拿到自己屋里。每过五日,就按医嘱,亲自帮傅七郎将旧的膏药换下,换上新的。

    绘懿再不能在伤药上做手脚,一时也无法,只好走一步,看一步。

    如此数日,傅七郎的腿伤终于有了伤药医治,总算消了红肿。只是到底之前拖过太长时间,伤了元气。就算腿上的外伤看上去大好了,里面的骨头到底是没有长拢,每到阴雨天气,便会酸疼得紧。这是后话不提。

    只是傅老三跟程氏去过一次镇上之后,见程氏对那里并无留恋,已是彻底放下心来。且傅七郎腿伤甫好,整个人都瘦了一大截,便嘱他在家里尽心休养,不要操心外务。从此程氏便取代了傅七郎的位置,经常跟着傅老三去了镇上。

    半年过去,程氏已是将出傅家村的山路,走得烂熟。如今,她是闭着眼睛都能走出这傅家村。

    只是她们若是贸贸然出去,谁知又会遇到什么事情?——程氏经了上次乘船遇险,又在傅家村第一次出逃被抓之后,就小心谨慎了许多。不求得万全之策,绝不轻举妄动。

    而这边呼拉儿国里,范朝晖派去的幕僚,已经跻身为禁卫军大将军的主要手下,经常给大将军出谋划策,同摄政长公主对抗,倒是有胜有败,势均力敌。

    丽萨公主那边,范朝风因为几次试图逃脱,惹怒了她,被她关进了天牢。先前日日派人拷打,后来又忙着和前未婚夫——禁卫军大将军打擂台,就忙得顾不上天牢那边。

    又加上先前本是范朝风建言,让她同禁卫军大将军订婚,来笼络军中人物,从而登上摄政长公主之位。谁知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禁卫军大将军同丽萨公主订婚,同时也抬高了自己的身价,就水涨船高,心气也高了许多。

    最终丽萨公主养虎遗患,给自己打造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丽萨公主一直后悔不该听了范朝风的话,便有些迁怒于他。后来又听说范朝风的眼睛是好不了了,便将范朝风彻底忘到一边去,再不去理他。

    范朝风如今在这天牢,也快有两年半了。而他到这呼拉儿国,总共也有四年多了。

    他的眼睛,如今终于能够在白日里正常视物。虽到夜间,还是经常会模糊看不清,可是白日里,已是完全无碍了。

    虽是在狭小脏乱的天牢里,范朝风看着四围这几年来都未曾看清的景物,心里越发喜上了。就连那经常克扣他们伙事的狱卒,看上去都亲切了几分。

    那狱卒过来给他送午饭的时候,范朝风忍不住对他笑了一下,将那狱卒吓了一大跳。就去范朝风面前用手招了招,范朝风装作仍是视物不见的样子,那狱卒这才放了心:刚才那笑,多半是个巧合。便转身自出去了。

    等狱卒走了之后,范朝风就摸了摸自己的脸上,已是长了一部毛茸茸的大胡子。便在脑海里设想起安解语见到自己的夫君死而复生,又长着一脸大胡子,惊喜交集的样子,范朝风就忍俊不禁起来。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出逃 下

    ※正文3060字。

    再回答一下,翠微山人认为范朝风是“路人甲”,仅代表他们自己的观点。不代表作者的观点。

    再汗一下,俺以为这个很明显的。俺的两大男主之一,肿么可能有人误会到这种程度捏?有木有别的人误会啊?看文不仔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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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天牢里吃完午饭,范朝风等狱卒过来收了碗筷,便自己又坐到一边的墙脚,继续暗地里练功。

    他这两年多来,没有外事干扰,在这天牢里日日夜夜运功不辍,已是将以前的功力提升了许多。就连以往每过几个月就要折磨他的旧病,似乎也有很长时间都没有再犯。

    以前在家的时候,范朝风出门都是随身带着药丸。谁知那次在营州遇险之后,他的药丸就丢了,而安解语给他做得荷包,那次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了。

    等后来范朝风在呼拉儿国醒来,又日日处在目盲的境地里,行动甚是不便。

    为了能够活下去,且能帮大哥在南朝不用挂心呼拉儿国这边,他处心积虑帮丽萨公主出谋划策,为自己,也为大哥在南朝争得了喘息的时间。

    后来范朝风的眼睛稍有好转,就忍不住要试着逃出丽萨公主的掌控。结果跑出去了才发现,自己一到晚上,就又成了瞎子。因此上连跑三次都被丽萨公主的人追回。

    范朝风偷跑的头两次被抓回来,还有伊莲和兰姆帮着说情,丽萨公主便饶了他。到第三次,连伊莲和兰姆都闭了嘴,再无人帮他。以往那些不忿他一个瞎子,还被丽萨公主高看几分的人,就趁机在丽萨公主面前多进了些谗言,范朝风便被投入了天牢。

    不过这件事,还真难说是祸,还是福。

    那些拷打,对有功夫的人来说,不过是皮肉之伤,并未伤筋动骨。且天牢里环境简单,在里面的人,一般心无杂念,反而能够集中精神,做一些在外面自由自在的时候,做不到的事情。比如写书,又比如练功。

    如今范朝风双眼痊愈的速度,倒是比在外面练功的时候,还要快一些。

    此时范朝风将心法又习练几遍,便收了功,默默地坐在一边。只在心底里,一遍遍地勾勒自己的妻子安解语巧笑倩兮的娇俏样子。又想着大概不久之后,自己就有可能逃出这天牢,回返南朝同她一家团聚,不知到时她见了他,该有多欣喜也不知则哥儿,还记不记得自己这个爹爹。想着这些,他便有些坐不住了,在天牢起身四处走动起来。

    外面的天渐渐黑了,范朝风的眼前又有些模糊。他便叹了一口气,继续坐下运功,慢慢地将一股气息往当日那大夫说的头上的那个穴位引过去,一点点,一滴滴,将那淤积的地方缓缓冲开。

    傅家村里,大家伙儿也日渐忙碌起来。到了夏季,已是渔猎的旺季,就都准备好了船,要出青江渔猎去了。

    他们这里已是青江下游,倒还太平。只是听说青江上游的豫林王和北地的上阳王,日日在青江上小磨擦不断。虽然还未有大战,每日里,却依然有上游漂过来的或者是军士,或者是平民的尸体,流到他们这里的小河湾处,搁浅在河边的沙地上。

    傅家村的村长便领了人,日日在河滩收敛尸体,免得坏了他们这地的风水。

    程氏和绘懿听说上阳王一直在外征战,却是心思各异。

    绘懿一心盼着自己的爹爹能一统整个南朝,做开国皇帝。到时候,自己就是货真价实的公主,依然会有锦绣前程。如今这些给她羞辱的贱民,都会不得好死

    程氏却只是叹气。她如今这样,也许还是在范家的牌位上,当个死人更好些。可私下里,她又暗暗期望绘歆能帮她们一把,将这些事都掩盖过去。若能将这几年的遭遇抹得干干净净,她回去重新做上阳王的正妃,也不是不可能的。——程氏深知以范朝晖的为人,无论他的心里怎样想,她都会是他结发的妻。他再稀罕那个小妖精,依然不肯休了自己,娶她进门,已经足以说明,只要自己还活着,他就不会弃了她。

    只是,她到底能不能有那样一天,从这个肮脏低贱的地方逃出去吗?

    这一年的夏天,离程氏和绘懿溺水的那年,已经整整三年了。

    绘懿的女儿含霜,也差几个月就满两岁了。她如今长得白白净净,甚是秀气。不过已经不若小时候那般粉妆玉琢。含霜越大,却是傅家人的样子越明显。

    绘懿虽说从心底里厌恶傅七郎,可是含霜到底是她十月怀胎生出来的女儿,又是她亲自带大的,早就有了她自己都未觉察到的难以割舍的母女之情。

    这日午饭后,绘懿收拾了碗筷去厨房里洗刷,却被厨房锅里的一股油腥气冲得难受,便又到院子里大吐特吐起来。

    傅七郎正懒洋洋地坐在屋前的板凳上无聊地看着前方。他自从那年伤了腿,身子就大不如前。如今他只能去家里在后山的地里去种种地,是再不能上山打猎,或者出河捕鱼。

    见绘懿又吐得厉害,傅七郎微微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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