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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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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也没回来。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18日。 
  陈光明 
  137。 蒙难者: 
  陈进水,男,24岁,黄梨厂督工 
  蒙难地点: 吧生港口日本兵营。 
  蒙难时间: 1942年10月间。 
  投诉人资料: 陈进水之子陈光明(Tan Kwan Ming),又名陈良明(Tan Leong Ming),51岁,厂工,祖籍福建绍安。身份证号7866782,现住于No。3,Usj2/2P,Subang Jaya; Petaling Selangor,邮编47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吧生Kampong Ba,Kuda,Klang Selangor。 
  投诉内容: 我父亲陈进水当时在吧生黄梨厂当督工时,可能得罪了有些汉奸走狗,在某一日半夜里,被日本兵逮捕,扣留于吧生港口日本军营内,被日本兵拷打逼供,遍体受伤。隔日我母亲到扣留营见他时,他尚可言语。第三日见他时,由于严重受伤,他已不能说话,最后我父亲交给我母亲一块血书,血书写着: “养大我们的孩子。”第四日欲去见他时,已不知其踪。从此以后,便没有任何有关他的消息。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0日。 
  翁德逢 
  138。 蒙难者: 
  翁世猷,男,60岁,渔夫 
  蒙难地点: 巴生港内。 
  蒙难时间: 不明。 
  投诉人资料: 翁世猷之子翁德逢(Ong Teck Fong),62岁,司机,祖籍海南,身份证号: 1195405,现住于No。62,Leng Kongan,Melikai,Kaw8,Kampong,Raja Uda,Port Kalang,邮编4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巴生港海南村。 
  投诉内容: 约在1945年3月间,我父亲被日军逮捕,他被捕时61岁。日军令我父亲下海捕鱼给他们吃,每当天气不好,出海捕鱼收获不好,就会被日军以枪柄殴打,但还好,每次都能捕到一些鱼。由于被扣留九个月期间常被殴打,已受重伤,最后一次出海捕鱼时成果不好,又被痛打,导致死亡。在他死后,我们家失去了生活来源,他身后留下了妻子和七个年龄从2岁到17岁不等的孩子。我翁德逢是在代表我那死去的父亲进行控诉。 
  投诉日期: 1994年4月21日。 
  林创荣 
  139。 蒙难者: 
  李克名,男,49岁,火车站漆工 
  郑雪云,女,48岁,家庭主妇 
  李植槐,男,20岁,学生 
  李植葵,男,12岁,学生 
  李钟奴,女,15岁 
  李小妹,女,8岁 
  李舜卿,女,23岁 
  林慧兰,女,3岁 
  蒙难地点: 吉隆坡洗都火车站工人宿舍。 
  蒙难时间: 1942年10月10日上午10点。 
  投诉人资料: 李克名之女婿林创荣(Lim Chung Yong),80岁,退休,祖籍潮州潮阳,身份证号0509432。现住于No。20;Jalan Segambut Tengah; Kuala Lumpur;邮编51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吉隆坡洗都火车站工人宿舍。 
  投诉内容: 1942年2月10日上午10点(英文版),一架英国盟军的轰炸机(F29型)往吉隆坡洗都火车站扔下一颗炸弹,当时,我岳父李克名是这个火车站上的一名油漆工。他侥幸躲过一死。但我的其他亲人就没这么幸运了,炸弹彻底摧毁了住屋和里面的所有东西,我的这些遇难的亲戚包括: 我的岳母郑雪云,我的姻弟李植槐、李植葵,我的姻妹李钟奴、李小妹,我那正怀孕的妻子李舜卿,以及我两岁的女儿林慧兰。因为我当时正离家去买东西,因此得以幸运地逃过这一劫。我希望日本政府站在人道和人类同情心的立场上,就英国飞机轰炸而造成的这一灾难作出赔偿英国飞机轰炸日本军事目标而误炸——编者。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18日。 
  周玉容 
  140。 蒙难者: 
  周世文,男,44岁,咖啡店主 
  蒙难地点: 吉隆坡。 
  蒙难时间: 1943年。 
  投诉人资料: 周世文之女周玉容(Chew Ah Yong),58岁,家庭主妇,身份证号3856952,现住于No。HD55,Hock Ann Estate,Batu 4 1/2,Jalan Klang Lama,Kuala Lumpur,邮编58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新街场香蕉芭。 
  投诉内容: 1943年,一队日本兵闯进了新街场芭蕉园,当时我与双亲同住该地,并开有一家咖啡店。这些日本兵要捉拿“共产分子”,但当地却没有共产党人,这些残暴的家伙不顾人们的哀求,逮捕了大批香蕉芭的居民,我父亲也是被抓者之一。他被关在牢房里,并受到虐待。他被逼着喝下肥皂水直到肚子胀满,然后日本人就将木板放在他的肚子上踩,使水从口中呕吐出来,我父亲多次昏死过去。当他从监狱中被放出时,身体极度虚弱,无法再行工作,只得依靠我母亲的收入过活。我可怜的母亲不得不拼命工作以抚养全家,而父亲在有生的日子里,受尽各种病痛的折磨,生不如死。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所受的虐待和我们家庭所遭受的苦难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8月2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7) 
  黄满 
  141。 蒙难者: 
  李二妹,女,26岁,家庭主妇 
  黄亚生,男,17岁 
  蒙难地点: 李二妹——和丰至太平途中。 
  黄亚生——和丰也浪新村26哩山边。 
  蒙难时间: 李二妹——1942年6月中。 
  黄亚生——不详。 
  投诉人资料: 李二妹丈夫黄满(Wong Moon),82岁,退休,祖籍广东,身份证号1755700,现住于No。5A,Jalan18/13 Pataling Jaya,Selangor,邮编46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No。25,Jin Lin Tang Road,Sungai Siputu,Perak。 
  投诉内容: 我的下列亲人被日本兵杀害了,他们是: 我的妻子李二妹,26岁;我的侄儿黄亚生,17岁。李二妹是日军在太平派米粮途中被杀害的;黄亚生是在和丰也浪新村26哩山边被枪杀的。我的这些亲人完全是无辜的,他们都是本份人。日本兵当年杀害了我的亲属,今日的日本政府应该依照人类道德,遵守人道的立场,合情合理地给予受害者后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23日。 
  辜金祥 
  142。 蒙难者: 
  Kho Chai Kiat,男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Kho Chai Kiat之子辜金祥(Kho Beng\Foo Kim Sieng),身份证号7726717,现住于No。166,New Village Semenyih Ulu Langat。 
  投诉内容: 我父亲名叫Kho Chai Kiat,日占时期,日本人无缘无故地把他抓走,我母亲获准去警局探望了他一次,但在此之后就再也没有父亲的音信了。我母亲后来得知他已被日本人折磨致死了。我,作为我父亲的儿子,有权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爱的父亲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8日。 
  姚观生 
  143。 蒙难者: 
  姚蓉,男,42岁,板厂老板 
  潘义,男,42岁,板厂工人 
  姚森,男,38岁,板厂厂长 
  赖如,男,37岁,板厂工人 
  姚松,男,35岁,板厂副厂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2)   
  温任,男,39岁,板厂工人 
  王度,男,22岁,板厂工人 
  李带来,男,18岁,板厂工人 
  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十八碑森合板厂。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21日。 
  投诉人资料: 姚蓉妹夫姚观生(Yau Kon Sang),57岁,司机,祖籍广东,身份证号3059962,现住于B27,Kampong Baru Semenyih,Selangor Malaysia,邮编43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双坡十八碑。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16日。 
  黄金华 
  144。 蒙难者: 
  黄信,男,36岁,农夫 
  黄九华,男,33岁,理发师 
  蒙难地点: Bt18,Ulu Beranang,Negeri Sembilan。 
  蒙难时间: 1942年2月。 
  投诉人资料: 黄信之子黄金华(Wong Kim Wah/Wong Kim Pah),小贩,身份证号090807055077,现住于439 Kampung Baru Sg Chua Kajang,Selangor Malaysia,邮编4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Bt18,Ulu Beranang,Negeri Sembilan。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1942年2月,我的父亲黄信和叔叔黄九华在Ulu Beranang,Negeri Sembilan被杀害,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4日。 
  曾妹 
  145。 蒙难者: 
  Tan Fok,男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某日。 
  投诉人资料: Tan Fok之妻曾妹(Chen Moi),身份证号2704970,现住于94 New Village Semanyih。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日本人召去了我的丈夫,让他充当“认人组”,他给日本人工作了一年多,从此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他的朋友告诉我,我丈夫是在日本人的严刑折磨之下而死的。作为他的妻子,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爱的丈夫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8日。 
  林柳枝 
  146。 蒙难者: 
  陈华,男,53岁,种菜 
  陈亚财,男,23岁,种菜 
  蒙难地点: 万挠义山路口。 
  蒙难时间: 1942年2月。 
  投诉人资料: 亲属林柳枝(Lim Liew Kee),男,71岁,退休,祖籍福建安溪,身份证号0521166,现住于吉隆坡冼都新镇门牌020059。日本侵占时住址: 万挠双溪珠。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把24位菜农带走,包括我的2名亲人,这群人离开我们家乡以后就再也没有回到他们自己的家园。日本政府应该赔偿我们的损失。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8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8) 
  管银妹 
  147。 蒙难者: 
  叶财,男,30岁,胶工 
  蒙难地点: 芙蓉知知港。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叶财之嫂管银妹,90岁,身份证号2704979,现住于雪兰莪州士毛月新村门牌202号。 
  投诉内容: 我丈夫之贤弟叶财,在日治时期被日本兵用无情残暴的手段杀死。1942年,叶财一家居住在芙蓉知知港,以割胶为生,他被日兵残杀时,年仅30岁,他的妻子在饥寒交迫中病死,留下三名幼小的孩子,生活十分困苦,我本人负责领养这些孩子直到成人。我希望他们所受的折磨与痛苦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4月15日。 
  148。 蒙难者: 
  Yap Ching,男 
  Yap Tau Chin,男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1942年——Yap Ching。 
  日占期间某日——Yap Tau Chin。 
  投诉人资料: Yap Ching之妻杨金(Yong Kin),73岁,身份证号2990448,现住于No。51,Kg Bahru Semenyih,Darul Ehsan,Malaysia,邮编43500。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人抓走了我的丈夫Yap Ching,并使用各种酷刑对他进行折磨,尽管如此,我丈夫还是挺了下来,并且后来一直活到了73岁。此外,我的侄儿Yap Tau Chin也是被日本人抓走的,并从此音信全无。为什么要杀害我的侄儿?我想大概原因只有那些日本侵略者才知道,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日本人的这些暴行。我希望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所蒙受的折磨和苦难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3月10日。 
  谢奕文 
  149。 蒙难者: 
  谢顺发,男,38岁,杂工 
  蒙难地点: 马六甲亚沙汉市。 
  蒙难时间: 不明。 
  投诉人资料: 谢顺发之侄谢奕文(Che Ng Man),72岁,胶工,祖籍广西,身份证号3811469,现住于森州马口榕吉C公司,邮编72110。日本侵占时住址: 阿逸君令双溪拉玛公司。 
  投诉内容: 我的叔父谢顺发当年约38岁,未婚,居住在亚沙汉,担任杂工维持生计。有一天,当叔父与一班工友在亚沙汉市区工作时,突然与他人一齐被日本兵捉去,听说他们都是被载到马六甲的三保山,全部遭日军下毒手杀害。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叔父的被害给予公平、公正、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7月1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9) 
  李炳金 
  150。 蒙难者: 
  Lee Peng Lam,男,工人 
  Lee Tiam Sui,男,工人 
  蒙难地点: Jalan Kapur; Klang。 
  蒙难时间: 1945年。 
  投诉人资料: Lee Peng Lam之弟李炳金(Lee Peng Kim),身份证号2865552,现住于42D,Tengkat;Tong shin kuala Lumpur,邮编50200。 
  投诉内容: 我叫李炳金,1945年,我的两位哥哥无缘无故地被日军抓走,并且到现在也没有任何音信。这件事发生在1945年,那时我8岁,我和父母及兄弟姐妹住在Jalan Kapur Klang 1 3/4碑的Attap屋里,我的家里很穷,主要靠我的两位哥哥挣钱养家。Lee Peng Lam和Lee Tiam Sui都在涂料公司里做工人。他们都只有十几岁,但为了补贴家用,不得不辍学做工以维持全家生计。不幸的是,有一天,我的这两位哥哥在上工的路上,经过一座桥时,被日军拦住了,日本人无缘无故地把他们关了起来(在那时,日军抓走了大部分年轻人并且从不给理由)。当我父母听到这个坏消息后,就带我一起到Klang警局去探望我的哥哥,那时我只有8岁。在警局关了两个星期后,我的两位哥哥又被转押到Pudu监狱。作为他们的家人,我们获准两个星期去探望他们一次。起先,我的哥哥们让我们不要着急,说他们很快就会被放出来。我父亲和我每两星期就给他们送一次衣衫和裤子。我仍然记得,监狱里那个管事的人会给我们一张用蓝笔写着被囚者姓名的卡片,换进那些衣物,在我们去了四五次之后,他告诉我们,我的两位哥哥死了。因为换衣物用的卡片已经换成用红笔写了,这意味着这两个被囚者已经死了。我父亲听到这个消息十分悲哀,最后病倒了。我母亲不得不给人家当佣人以挣取每月20元钱的工钱,后来她又去一家工厂做工,每天挣两元钱。因为经济上很困难,我的父母无法让我们接受完整的教育,我念到了六年级,而我姐姐一天学都没上过。因为两位哥哥的死,我们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10日。 
  林甘 
  151。 蒙难者: 
  王明月,男,24岁,香蕉商贩 
  王明发,男,22岁,香蕉商贩 
  蒙难地点: 双坡公路上。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22日。 
  投诉人资料: 王明月之妻林甘(Lim Kam),77岁,祖籍福建安溪,身份证号1216038,现住于: 140,Kg Baru Sungai Chua Kajang,邮编: 4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顶玲珑18支(既武来岸公路)。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3)   
  投诉内容: 我叫林甘。1942年,我和我的全家人住在森美兰州顶玲珑18支。1942年3月22日我的丈夫王明月和我的小叔王明发及他俩的一些朋友载香蕉去Lenggeng,日本人不分青红皂白抓住了他们,随后将他们集体枪杀在公路上,把他们的尸体扔在路边。失去丈夫以后,我不得不独自一人照看起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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