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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叫无法弥补-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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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西西
【,】
1。 第1章 Chapter 1 (1)
后悔
自己的意中人儿,
若能成终身的伴侣,
犹如从大海底中,
得到一件珍宝。
——仓央嘉措
1。后悔
望着魏宝娟睡得正香的背影,我止不住地后悔,唉,自己当初怎么会看上她呢?自己从一个小城市走出来,没见过世面就已经够让人瞧不起的了,找个女朋友还是个从更小地方出来的妞儿。带她出去吃个饭,一顿饭手忙脚乱不说,还净闹笑话,人家嘴上说她是单纯,心里指不定怎么笑话我呢!唉,要怪就怪我当初没能忍住我男人的本能,一冲动把她给办了,而该死的她竟然还是个雏儿,我只能自认倒霉,收留了她。唉,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哪!
瞧这名字,魏宝娟,还“喂饱圈”呢,整个一猪的名字,像猪一样不解风情,像猪一样懒惰,像猪一样头脑简单四肢发笨,像猪一样爱睡觉。今晚,我租了几张三级片,本来是想给她看看,让她也学学人家是怎样柔情似水的,可她倒好,我这一张碟播了还不到一半,她那里已经鼾声四起了,唉,猪!
其实说实话,魏宝娟不难看,相当不难看,我们在同一所大学读书时,她还是受到众多男生追捧的,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学校是理工类大学,男多女少;另一方面,魏宝娟苗条的身材,白皙的皮肤,的确很吸引我们这些血肉之躯,要不然我也不会大花心血百般追求的,在我英俊的面貌和流氓般的死缠烂打下,单纯的魏宝娟没几个回合就败下阵来,我终于有机会拜倒在魏宝娟的牛仔裤下了。在我一再厚颜无耻的乞求下,我们还没毕业就已经在校外租房住到了一起,那时我这个美呀,看到别的男生投来的既羡慕又嫉妒的目光,我那个得意呀!那时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走与美女同居的路线,让别人嫉妒去吧!
但人就是这样,得不到时想珍惜,拥有时想放弃,随着我对这丫身体的熟悉,男女的新鲜劲一过,我渐渐发现魏宝娟像白开水一样没劲,不会打扮,不懂浪漫,不解风情,连女人最起码的撒娇都不会。每次当我兴致来了,含情脉脉地望着她的时候,她就只会红着脸,把头一低,连看都不敢看我一眼,更别说像电视剧里的女人那样,撒撒娇,挑逗挑逗我了,一想起大城市里的那些个风情万种、妩媚多情的妞,我的心就止不住地痒痒。
不知是电视里咿咿呀呀的声音打搅了这丫,还是我这一晚上的唉声叹气打搅了她,这丫翻了个身把脸转向了我:“项冬还不睡,明天还要上班呢。”
“知道了。”我不耐烦地说,心想,睡,睡,睡,就知道睡。
在电视忽明忽暗的光线里,我看到魏宝娟圆圆的娃娃脸上露出恬静的睡容,看着这个为我奉献了第一次的姑娘,这个被我变成了女人的姑娘,这个因我而不再单纯的姑娘,我的心莫名地悲哀起来,我已经厌倦她了,已经在心中无数次地放弃她了,却不知该怎么说出口,这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难道要我说,你是我大学时的选择,那时的我还不太成熟,不懂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人,现在我长大了,成熟了,发现我们不合适,你走吧,就当做了个噩梦,或者权当让狗咬了一口。唉,享受了人家的青春却说这样的话,也太没人性了吧,这话我说不出口。这要是过去就好了,可以三妻四妾的,娶各种各样的女人,管他喜欢不喜欢,不喜欢也可以留着备用,我也不至于这么为难。
唉,后悔!
2。流氓有文化
大学毕业后,我和宝娟就留在了上大学的这个城市,我喜欢它白天的大气和雄伟,夜晚的繁华神秘甚至颓废,毕业已经两年了,我回老家次数甚至不超过两次,其中一次还是宝娟那丫非得逼我带她看看未来的公婆。不回去不是我这儿的工作有多忙,而是老家对我来说,实在就是落后和迂腐的代名词。
我是我们高中十几年来仅有的两个名牌大学生之一,另一个是我哥。我哥读的是南开大学,因为是家中长子,为了照顾年迈的父母,不想让父母辛辛苦苦供自己读书十几年,却沾不上儿子半点光,于是在九五年,毕业前一年的暑假回到家乡,想要在家乡找份工作,好离父母近些,抱着这个美好的愿望打算在家乡大展宏图。谁知整整一个暑假,名牌大学优秀生的哥哥到处碰壁,市里多家部委纷纷委婉地将踌躇满志的哥哥拒之门外,连理由都出奇的相似,不外乎都是“我们这里水浅,养不了你这条大鱼,你在我们这太委屈了”。不知道是因为我们没钱送礼,还是那些单位的头头脑脑,怕名牌大学毕业的哥哥早晚会夺了他们这些庸才的权,反正哥哥一个暑假也没找到接收单位,只好含恨返校,在回到学校几个月后就被山东省组织部相中,毕业后被迫“远嫁”山东了。有了哥哥的教训,我打上大学那天起,就发誓,这辈子打死也不会回去找工作了。你别怪我无情,这都是让那些肠满肚肥的官僚给逼的。
我跟我哥不同,他系一纯正书呆子,懂事听话,孝顺有礼貌,不惹是生非,不招惹女孩子,反正优点一大堆,从小到大他一直是大家眼里的好孩子,是我们这片儿的孩子,特别是我被迫学习的榜样。虽然是一母同胞,我就不同了,我从小是打架斗殴、拉帮结伙,连上学,天天书包里都带着刀子,从小学到高中我爸被老师找去训话不下百次,连我们某位老师脸上长了几颗青春痘,都长在哪儿了,我爸都了如指掌。我这个不孝子让他老人家操碎了心,丢尽了脸。
但有一样我还是比较像我哥的,那就是我学习好,我不管在外面怎么呼风唤雨金戈铁马,在家里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最起码我知道,我早晚得离开这儿,这儿不属于我,而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既没钱又没权人家的孩子,学习是唯一的出路,所以尽管我总是不断闯祸,但我的学习成绩还是风声水起有目共睹的,所以我们这片儿教育孩子,常常是这么说的:“你瞧人家老项家那痞子二,别管人家怎么玩怎么耍,但人家学习拿得出手,你瞧你,天天学也没见你学出个样儿来。”听听,还“痞子二”呢,一听就知道我不是什么好鸟,其实这还算是好听的,我们班的女生直接就叫我流氓,天天流氓长流氓短的,虽然她们嘴上这么说,其实我知道她们在心里还是蛮喜欢我的,谁让我长得这么帅,学习还这么好了,要说我也是一代有文化的流氓。
而魏宝娟能在众多追求者中选择我,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的实力。要说这丫也挺单纯的,在我心情好的时候,看她也挺好看,圆圆的小脸上一双杏眼,粉红的小嘴一笑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长得有点像孙燕姿,就是瘦了点,除了名字她妈没给起好之外,别的还真没什么瑕疵。因为她的名字实在太难听,我总是叫她阿宝或小东西,因为与我1米82的身高比,她确实是个小东西。
只是我现在厌倦了她的单调和乏味,就觉得她不怎么好看了。人就是这样,当你比较单纯的时候,你就喜欢狂野的妖媚的;当你变得狂野妖媚时,你又怀念单纯,唉,人哪人!
3。春心荡漾
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不用加班,终于可以睡个懒觉了。所以当早上闹铃发出刺耳的叫声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把它塞到了魏宝娟的被子里。魏宝娟被吵醒了,睁着一双睡眼到处寻找声源,当发现闹钟被我塞到她的两腿之间的时候,“扑棱”一声坐了起来,手里拿着闹钟脸红红地看着我,我心里偷偷地这个乐,偷眼一看,睡衣下她没穿内衣的胸脯真是太性感了,于是一个饿虎扑食把她扑倒在床上,拿被子盖住了我们俩……
因为胡兵说晚上邀请我和几个老同学吃饭,并且还得带家属,所以我和我脸红红的家属也没在床上缠绵多久,就起床刷牙吃早餐了,我还得带我的“喂饱圈”去买衣服,我可不想让我的女人比别人差,虽然我现在不是很喜欢她了。
因为要考虑衣服不但能聚会时穿,还能上班穿,所以我们整整逛了一个上午才买到合适的,足足花了我半个月的工资,唉,这个心疼。这该死的胡兵要求带什么家属呀!
每次都是这样,只要胡兵请客,他第一句话是:“请你吃饭。”第二句话准是:“带上阿宝。”但你听他那话的语气,明显重点在后一句上,怎么听意思都像是:请你吃饭,必须带阿宝,阿宝不来,你也不用来了。所以我对胡兵是又恨又爱,爱恨交织,爱的是,每隔一段时间他可以给我们打打牙祭帮我们改善一下生活;恨的是,每次吃饭我都觉得是沾了阿宝的光,好像跟他同窗四载的是阿宝不是我。
阿宝倒是很高兴,回到家拿着衣服左比比右比比,高兴得不行,不时转过头来冲我一乐,是呀,我已经好久没给她买什么了,而她也从不要求什么。虽然我们上班两年了,可是并没有什么积蓄,我和她都不过是这座城市中极其普通的打工者,虽然号称白领,可是这一个月除去房费、水电费、交通费、电话费、礼尚往来费、孝敬父母费,工资已所剩无几了。
晚上的时候,胡兵所请的几个老同学,除了唯一的女生严丽没来外都悉数到场了,张鹏、范为、童毅,甭管现在混得怎样,一个个还都是衣着光鲜,身边都还挎着新交的女友。我一看,他妈的,全换了,没一个哥们儿的女友是我认识的,他们都认识宝娟,因为我在寝室排行最小,他们就一口一个“弟妹”地叫,叫得宝娟脸都红了,火锅还没上,宝娟的鼻子尖已经冒汗了,唉,没见过世面。
胡兵是我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小子长得倍儿帅,我敢说我们那届男生中,除了我,就数他最帅了,当然也有那不开面儿的,说他第一我第二的,什么眼神!明明我比他帅那么一点点的。不知是这小子有钱还是眼光高,还是他已经心有所属,“曾经沧海”了,他那当银行行长的舅舅没少给他介绍美女,他都没看上,所以这满桌子的哥们儿都有女眷相陪,就他没有,可他也没闲着,一会儿接一个电话,看那表情就知道全是女的打的。
所有哥们儿中,胡兵的收入是最高的,他是一家外资银行重要部门的负责人,所以每次聚会,百分之九十都是他埋单,因为他一个月的工资几乎是我们几个人一个月工资的总和了,所以我们几个吃起来也就相当的心安理得,权当旧社会吃大户了。
2。 第2章 Chapter 1 (2)
再看张鹏、范为、童毅,一个比一个高兴,这火锅没开,他们的唾沫星子已经快开锅了,想一想能不高兴吗,瞧人家那女朋友,一个个衣着靓丽,说话莺歌燕舞,眼神顾盼生辉,一举手一投足都带着无限的风情,一打听,竟然都还是某师大没毕业的大学生。乖乖,不知是真是假,这年头,大学生怎么打扮得都这么风尘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进了夜总会了呢。我夹了一块鱿鱼刚要往嘴里放,突然发现张鹏的女朋友菲正在瞟我,那眼神太迷离,太摄人心魄了,这饭还没吃,我的心已经被她这一眼瞟得乱七八糟了,这手一软,鱿鱼“哧溜”又掉回锅里去了。他们几个哈哈笑我,说我这煮熟的鱼还飞了,我是又羞又气,抬眼一看阿宝,在那里头不抬,眼不看,吃得正香,我使劲瞪了她好几眼,想示意她也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讲个笑话活跃一下气氛,可她光顾吃了,瞅都不瞅我一眼。我这个气呀,正好,胡兵和张鹏要去洗手间,我也借出去的机会向她使了个眼色,她这才抬起头,抿嘴向大家一乐,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
在洗手间里,胡兵拍着我的肩说:“项冬,阿宝还是那么单纯,一点也没变,太难得了,你一定得好好待她,现在这个年代像她这么单纯的姑娘简直比恐龙还稀少。”
“瞧她那傻样,你看人家张鹏他们的女朋友,一个个多懂事,多会说话,唉!”我叹了口气,心想你可真会说话,把没见过世面叫单纯。
“你叹哪门子气,阿宝哪点不好?单纯又温柔,你那好歹是元配,我们这女朋友,轮到我们这说不上是第几手了呢!该叹气的是我们。”张鹏一边拉裤链,一边瞪了我一眼。我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这与他的经历不无关系,毕业这几年中,他的分手故事上演了不下百次,连原因都是出奇的相似——他不是故事里唯一的男主角。
吃完晚饭,张鹏他们还要去KTV唱歌,这次阿宝没给我丢脸,她唱了自己拿手的王菲的一首《我愿意》,还有点味道,赢得了满堂喝彩,为我们今天的聚会画了一个还算完美的句号。
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只要下一秒能停留在你怀里,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为你……
耳边回荡着阿宝美妙的歌声,一行人等在大街上放浪形骸地齐声糟蹋王天后的经典情歌。
走到大街上一看春天来了,怪不得我今天会春心荡漾呢!呵呵!
4。喜欢狐狸精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清晨,当我坐在床上睡眼蒙眬地盯着阿宝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时,我悲哀地意识到,今天是星期一,我又得在屁股后安条尾巴装五天驴去了,你问什么意思?唉,上班呗!
早饭很简单,鸡蛋、面包、牛奶,这是我们家早餐的吉祥三宝。阿宝已经匆匆吃了点东西上班去了,因为她的单位比我的单位要远很多,她每天上下班用在路上的时间将近三小时,我曾经无数次劝她换掉这份薪水少又辛苦的工作,可她对待她毕业以后的第一份工作,就像对待她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我一样,忠诚、有耐心和不离不弃。她说她喜欢在这家文化用品公司工作,喜欢每天看印在各种笔和笔记本上的卡通人物——机器猫、米老鼠、小美人鱼什么的,喜欢它们或单纯或狡黠或可爱的模样,她说这些都是她从小就梦想得到的东西,每天光看到它们娇俏的小模样就很开心。乖乖,这人傻,思想也傻,幼稚,太幼稚了,这梦想能变成面包吗?能变成房子吗?能变成车子吗?傻×一个!
刮了胡子,擦了皮鞋,打了点阿宝的摩丝,西装革履的我走在阳光明媚的春光里,还真找到点华仔的感觉,因为离单位只有十分钟的路,我一边悠闲地走路一边欣赏着路上千姿百态的各色美女,一边纳闷,这城市据说盛产美女,这路上看起来美女也如云,这么多美女都消化到哪儿去了,怎么一落实到我们公司就没有了呢?悲观地说,我们单位无美女,这也是我不愿上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没有美女相伴,这八小时可怎么过?真后悔,想当初以我优异的成绩怎么不考个航空航天大学,那样毕业后不但可以天天有美女看,说不定还可以娶个美丽的空姐回家做老婆呢。在那么多美女中我一定要选一个有着林志玲的脸蛋+叶玉卿的胸脯+李玟的屁股的完美结合体,我的她应该既美丽又大方,既温柔又体贴,既性感又妩媚,对待我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别的男人如秋风扫落叶般的无情。
“哈哈——”我一高兴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瞧你那傻样,你傻笑啥呢?”
我抬头一看,不知不觉已经到公司门口了,于畅正做脉脉含情状看着我,我打了个冷战,从我的美梦中挣扎出来。这丫白白在这座美女之城长大了,真是辜负了这城市的水土,长得比范伟还范伟,那脸长得那叫一个大,比屁股还大,该大的屁股不大,该小的脸不小,唉,这叫什么事,我要是她妈,我得天天哭。
“哎,你盯着我做什么呀,没见过美女是怎么的?”于畅飞了我一眼自我感觉良好地说。
闻听此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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