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李小龙的功夫人生-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实在是表现不出多大的兴趣,但在电影上却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由于父亲的关系,李小龙终于有机会进入电影表演这个行业。
如果不算在《金门女》中“活道具”性质的演出,李小龙真正第一次演出是在一部叫《富贵浮云》的片子里。随后,李小龙又在一部《人之初》的电影中担任小主角。在剧中,李小龙的“爸爸”是一个老实忠厚、工作勤恳的小职员,“母亲”是一个沉迷于赌博的家庭主妇,她把家里的积蓄都拿到了麻将桌上。片中的李小龙虽然年纪小,但已立志要当一个电影演员。一次,他和母亲赌气,竟然一个人跑到离家很远的一座山上。随后和一伙小流氓混到了一起,成了一个小偷,过上了流浪生活。一天,他碰巧偷他“爸爸”的钱包时被发现,飞奔逃跑的时候,却被一辆汽车撞倒了。在他弥留之际,“爸爸”忏悔说自己本该工作得更努力些,“妈妈”则说发誓说自己以后再也不赌钱了。但是那孩子还是怀着自己的梦想死去了。虽然影片和大多数商业影片一样,没有太长的生命力。但是李小龙十分动情的表演,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赏。
虽然年纪不大,但李小龙对演电影却十分投入,很有敬业精神。母亲回忆李小龙儿时拍摄夜戏时的情形说:“他吃完晚饭就上床休息。到了该去摄影棚的时辰,只要轻声一叫他,他立即就醒,手脚利落地穿戴好行装,精神抖擞地跟着父亲出门到拍摄现场去。但如果是早起上学,无论怎样大声唤他都不得醒。”
正因为李小龙的投入和之前出色的表演,在加上父亲李海泉的人际关系,李小龙的演的电影角色慢慢多了起来。
1950年,10岁的李小龙在参演一部根据同名漫画改编的《细路祥》。李小龙在片中饰演主角细路祥,细路祥出身贫寒,父母双亡,从小由做叔父抚养,他很小就在街边摆了一个出租漫画的街边小档,赚点钱贴补家用。由此他而结识了一个有正义感绰号叫“飞刀李”的黑社会头目。后来,细路祥因为归还了富翁女儿遭人抢劫而遗失的一条金链,叔父于是恳求富翁(李海泉饰)送细路祥进学校读书。但细路祥和现实中的李小龙一样不喜欢读书,而且还遭到了同学的歧视,于是他便自己决定到富翁开设的工厂当童工赚钱养家。细路祥因看不惯富翁的儿子颐指气使、不愿同流合污出私货而被罚苦役。他于是投奔“飞刀李”。随后,细路祥和“飞刀李”一起去那富翁的工厂打劫,以前的工友规劝他不要这样做,他愤怒地说出了一句很精彩的台词——那些为富不仁的人,不偷他的,偷谁呢?
这这部影片中,李小龙的演技崭露头脚,把一个不甘心忍受逆来顺受的小阿飞演得形象生动,血肉丰满。影片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香港贫困的真实写照,细路样在剧中的精彩台词得到了当时人们的极大共鸣。
李小龙在这部和父亲第一次合作的影片里,不仅得到了李海泉自己表演的全面表扬,他还得到了后来名扬天下的艺名——李小龙!因为李小龙自己不满意被人叫作“小李海泉”,所以,当时影片的导演兼漫画家袁步云替他取名李小龙。因为李小龙是龙年出生,加上他在台上的“猛龙”英雄表现,所以大家都觉得“小龙”这个威名很适合他,而李小龙对这个名字也非常满意。
露脸,从半岁开始(2)
当时的李小龙白天要上课,所以他很多电影大多是被导演安排在夜间和学校的假期拍摄的。在李小龙18岁赴美前,他在极大的热情中参演的粤语电影居然有二十多部!其中包括广受好评的《细路祥》、《人海孤鸿》、《雷雨》以及《人之初》、《苦海明灯》、《慈母泪》、《父之过》、《千万人家》、《危楼春晓》、《爱》、《孤星血泪》、《守得云开见月明》、《孤儿行》、《儿女债》、《诈癫的福》、《早知当初我唔嫁》《甜姐儿》等。17岁那年,李小龙在根据曹禺同名小说改编的香港故事片《雷雨》中饰演二少爷周冲一角。这一次精彩的表演,使得李小龙又一次受到了许多著名影评人的好评。
除了醉心于演电影,李小龙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跳舞。那个时候,李小龙因为长相俊美,又是小影星,所以很得女孩子的喜爱。李小龙很有表演天赋,他的潜意识里也有天生的表现欲。他的哥哥回忆说,“小龙每天早晨要用15到20分钟的时间站在镜子前,把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并且自我欣赏一番。这成了他的晨礼,和他要弄清自己的服饰是否得体与漂亮一样重要。这一切都结束了,他才出门。”而跳舞,除了强劲的节拍符合李小龙的个性外,或许更能满足李小龙的这种强烈的表现欲望。
李小龙的“舞林高手”的名头并非是浪得虚名。或许,李小龙当初学习舞技时仅仅是为了去结识漂亮女孩子,但是无心插柳,李小龙爱上了这项符合他性格的运动。而且他确实花费了相当的时间和心血来练习自己的舞技。1958年,李小龙凭着自己精湛出色的舞技获得了全港恰恰舞公开赛的冠军。后来,曾依靠的自己的舞技来谋生。1959年5月,李小龙来到美国定居,几个月之后他在西雅图,白天到爱迪生技术学校上课,晚上就教别人跳舞来赚取生活费。
在李小龙看来,跳舞和功夫似乎有一定的相通之处。跳舞对李小龙练武时控制节奏不无益处;有意思的是,李小龙曾在香港以教武林前辈邵汉生学跳恰恰舞为交换条件,从邵先生那里学来一套宝贵的拳脚功夫。艺人元华后来回忆说曾目击李小龙跳功夫舞。他说:“当年我和林正英好熟,而林正英是李小龙助手,李小龙常会叫我去他家玩。其实李小龙不单功夫好,跳舞都好厉害,记得有一次看过他穿黑色三角内裤跳舞给我看,无论我播什么音乐,他都可以即时自创舞步出来,而且还是将功夫融入舞蹈,有时耍拳,有时只是秀肌肉,刚柔并重。”
曾经的街头霸王(1)
从孩提时代起,李小龙就喜欢自行其是,我行我素。由于他天性好动,又在电影拍摄片场看到武术师的身手,李小龙对武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更加喜欢到处找人打架,比试“武功”。十几岁时,他俨然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街头小霸王。
在一次体育课中,李小龙与高年级的一位同学发生争执,两人约定在课后进行了一场“决斗”,结果对方在李小龙的拳脚下败下阵来,李小龙尝到了胜利的喜悦及击败年长于自己的对手后的快感。在学校里,李小龙由于学习成绩不好而备受同学们的歧视,他于是用另一种方法——挥舞拳头来证明自己比别人强。也许是出生在战争年代的原因,李小龙从小便具有好斗的个性,他用自己的拳头让许多人害怕,很多时候,为了一些根本没有必要动手的事情而大打出手,甚至连对方的目光“不友善”也成了他动手的理由。他的这些行为不但没有证明比别人强大,相反,使得很多同学更加轻视他,甚至憎恨他,这个时候的李小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霸王。惟一值得一提的可能只有一点:他在这时候结识了几个“死党”,包括小麒麟(原名际元宗,小龙的终身好友之一)、楚原及梁柏镇等人。这种霸王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13岁那年,在一次街道斗殴中,李小龙的“功夫”终于不敌对方一个小个子,对方是专门练了功夫的人,吃了亏的李小龙陷入了反省和沉思中,于是下定决心要认真习武。
在1967年,李小龙在接受功夫杂志《黑带》的记者采访时道出了学武的初衷:“在香港,当我正是小孩时,我是一名小阿飞。总爱四处惹事斗非。我与我的伙伴曾用铁链及藏有小刀的笔作为武器。偶尔有一日,我问自己:如果我的伙伴不在我身旁,而我却陷入一场打架中,这会有什么后果呢?于是,我决定要学习如何保护自己。就是这样,我开始学武术。”
儿子下定决心要习武,李海泉知道无法改变李小龙的决定,便决定成全他,于是通过朋友的关系,为李小龙找了一位武林高手作他的师父——把咏春拳从大陆传到香港的一代宗师叶问。叶问是广东佛山人,20世纪40年代后期因战争迁到香港,他在香港开设武馆,招收门徒,专门传授咏春拳,是香港武坛著名的一代名师。叶问的身手和武德使年幼的李小龙油然而生敬畏之情。从此,李小龙跟随这位咏春拳大师学习拳法,如饥似渴、废寝忘食。
其实算起来,李小龙的武术启蒙老师应该是他的父亲。李海泉对太极有一定的研究,并长期坚持打太极。当时的香港,每天清早公园练太极拳是很多人的日常锻炼方式,李小龙开始也只是陪父亲锻炼而已,后来在父亲不经意的指导下,开始练习太极。太极是中国古老的拳术,它教人以柔克刚,以静制动,从而延伸到人生哲理上就是要有容人之量,以包容、退守为原则。这对李小龙以后的武学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直到李小龙离开香港很多年,还有人记得他那个街头霸王的名号,当然,街头霸王也有为自己的学校争了光的时候。
17岁那年,李小龙代表学校参加了一场西洋拳比赛,这是他在学生时代参加的惟一一场正式的跟武术有关的比赛。虽然他以前没练过拳击,但在学校拳击老师的鼓励下,他参加了那次香港校际拳击赛。比赛场馆中,人声喧哗嘈杂,每一所学校都有啦啦队为自己学校的代表队加油。为李小龙加油呐喊的人则没有几个:许多同学们都认为喜欢打架的李小龙并不一定能打赢西洋拳,所以连啦啦队也没组织。甚至连来观看比赛的人数也不及其他学校人数的一半。他们认为学校是因为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才临时决定让“小霸王”李小龙上场的,所以他们根本未对李小龙抱什么希望。街头打架靠的是拳头硬度,但是若在拳头上戴上厚厚的拳套,那结果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首次踏上擂台的李小龙也很不习惯那厚而笨重的手套和比赛规则,但是他凭着自己敏捷的反应与勇敢,闯入了决赛。在决赛中,他的对手是个高大的西洋少年,相比之下李小龙没有半点优势,但是李小龙却用“东方式的拳击”把对方击倒在地。他当时用了咏春拳里的招数。后来,李小龙不无得意地总结说:“西洋拳讲究的是闪避,攻击只是一下一下的,而咏春拳以‘粘手’见长,可贴紧对手连消带打。交手时,我以‘粘手’格开番鬼仔的来拳,对方手腕酸软时,我就用另一只拳猛击。”他又说:“我的咏春拳还没使出一半,主要是怕犯规受罚。咏春拳讲究速战速决,如果放开来打,我一个回合就能把他击倒。”
曾经的街头霸王(2)
或许就是因为那场拳赛的胜利,让李小龙逐渐成熟了起来。他认识到一个道理:街头战绩只是自己在学校中受压抑情绪的一种爆发或渲泄,只是一种表现欲的体现罢了。这与自己的将来可以说没有一点关系。而他已经17岁了。他不想在街头混日子,即使拳头再硬,终究有软下来的一天。
李小龙平时在街头打斗太多,家里人很是担心他的成长教育问题。在这个思想“蜕变”阶段,家里人不失时机地安排李小龙离开香港,隔离旧日的生活环境和朋友圈子。于是,18岁的李小龙,漂洋过海,踏上了他的出生地,在全新的环境里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第四章:功夫打天下
飘洋过海的磨砺new
1958年11月,李小龙口袋里只揣了100美元,坐上了开往旧金山市的克利夫兰总统号邮轮,在这艘邮轮的三等舱里,李小龙开始了自己满怀梦想、漂洋过海的旅程。
对李小龙漂洋过海的原因,后人有很多说法,也人说李小龙在香港闹事太多,经常被警方传唤,为了躲避麻烦而远走他乡;也有人说因为李小龙太张扬的个性得罪了香港的黑势力,遭到威胁才被迫离港。还有人说李小龙是受到了感情的挫折决定改变环境;但事实上,是李小龙的父亲李海泉看到儿子有打架闹事的恶习,想给他改变环境,脱离以前的生活环境以便重新做人,并且能够好好继续学业;还有,因为李小龙出生在美国,到了18岁,他要到美国生活一段时间能获得美国国籍。
在碧波万顷的太平洋上,李小龙内心或许有几分兴奋,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但是,他又对自己的未来的生活有些迷茫。在异国他乡,他能靠什么生活?他已经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出路问题了。命运总是这么微妙,它在李小龙面对人生选择的时候已经开始悄悄改变他未来人生的方向。
李小龙在未到达旧金山之前,内心充满了在这个城市闯出一片天下来的豪情。但是当他到旧金山相关政府部门领取了新的户籍证明后,发现这个风景秀丽,有“翡翠之城”的美称的城市其实是一个种族歧视很严重的地方,这里的人们对华人有很严重的偏见。而且一个很严峻的事实是,因为自己跟父亲说要独立在美国生活,所以李小龙只带了很少的一点钱出来。看着这块自己出生的土地,李小龙没有丝毫的熟悉感觉,反而感到很陌生。
李小龙在到达太平洋彼岸之后首先面临的就是谋生的问题。他来美国之前,父亲给他介绍了一个在旧金山市区的一个朋友。李小龙找到了这个老人,当他看到老人连自己都无法照顾的时候,有些丧气。在旧金山那段时间,李小龙做过餐馆的服务生,做杂工。每天刷盘子、拖地、倒垃圾。他也利用自己的“舞技”给人上舞蹈课以挣一些生活费。几个月后,李小龙离开这个城市,去了西雅图。
李小龙从旧金山走的时候难免有些沮丧。在香港,他已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电影演员、一个很有发展潜质的“童星”。而在旧金山市,却没有人认识他,在这些美国佬眼里,他只不过是又一个“来赚钱的中国人”而已。或许,在潜意识里面,他觉得自己能演电影又会武术,他完全可以靠自己的本事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却不得不去西雅图。
在西雅图的生活也不是想像中的美好。李小龙因为父亲的和一位中国餐馆的女老板认识,于是他又去这家餐馆卖力气干活。由于李小龙的英语不是很好,所以他刚开始只能在后堂跑腿。在这位父亲的好朋友的严厉要求下,李小龙渐渐地被破格允许“可以给客人端菜。”这段时间的李小龙心中的压抑可想而知。在香港,他从来没有被人呵斥过,而在这个餐馆里,几乎人人都可以对他呵骂训斥。而且在餐馆的收入不高,工作时间又非常长,人经常会感到很累。此外,李小龙在西雅图还干过送报纸的活计。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像他这样的东方面孔的人是不被信任的。他只能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才好不容易被一家很小的、销售量不大的报社录用了。他的工作就是每天早上七点前将报纸送到订户的家门口。由于报纸订户并不多,李小龙的工作和之前比较起来并不是很辛苦,但是报酬也就少得可怜。他送完报纸,经常会坐在马路边上,看着来往忙碌的西雅图市民,他对自己的生活实在充满了迷茫。他想起了离港时父亲的嘱咐。李海泉虽然是个唱戏的,但却受中国儒家的影响很深,或许可以说,李海泉是一个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在他看来,儿子长大后,没有安身立命的技能是不行的。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去美国,一方面是为了隔绝李小龙香港原来的生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