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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记者-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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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8月底的一天,我收拾行装,踏上前往首都的火车,从次竟一去不再回头。那一天,当我带着满身的伤痛离开羊城时,曾在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中大力声援我的泰国侨胞谢先生,得知我要离开南方北上求学后,特意派他在广州工作的弟弟谢崇宣先生为我送行。在广州火东站,忠实的读者黎世冬在他的弟弟黎世军的陪同下,也特意赶到车站为我送行。这时我才获知,由于那次在银河村被治安员打伤后,他已落下了终身的后遗症,已无法像以前一样从事体力劳动,而只好做起了摩托车拉客的生意。在火车站,面对这几位前来为我送行的朋友,我百感交集,热泪盈眶    
    2002年3月4日的一天夜晚,华灯初上。正在北京长安街头匆匆行走的我突然接到远在南方的昔日同事、此时正在出租屋里复习考研的曾华锋的电话,他在那头颇为感慨地对我说:“石野,我们虽然都离开了南方都市报,但报社没有忘记我们这些人,同事们没有忘记我们”此时正在复习考研的他,也像我一样,经常在晚饭后外出散步,这一天,他在广州天河街头散步时,像往常一样买了一份当天的《南方都市报》,时值《南方都市报》改为日报后的五周年纪念日,在由老同事谭智良以“西凉”的笔名发表的一篇纪念文章中写道:“想起来了,下面的人不得不敬:石野、曾华锋、罗斯文。想当年,你们也曾风里来雨里去,写下不少有影响的报道。《南方都市报》是个大舞台,只要尽情表演,就会获得掌声。你们谢幕离去后,是否有过留恋的时分?”当曾华锋在电话里将这段话念给千里之外的我时,我忍不住热泪双流三年来,这可是我离开报社后第一次流泪!那是百感交集的泪水!    
    是呀,谁说我们不爱自己的报社呢?谁又说报社不爱我们呢?想当初,当我和我的那些年轻的同事们,怀揣着美丽的梦想,沸腾着青春的热血,不计报酬,不讲名利,有的更是满怀委屈和痛楚,为了新闻事业,不惜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尽管挨打受骂,尽管流血流泪,甚至几乎丢失自己宝贵的生命,但他们像我一样无怨无悔。那里虽然有难言的缺憾,但也有我们奋斗的艰难和战斗的快乐,有我们尊敬的师长,更有我们并肩作战的亲如兄弟姐妹的同事们。虽然时过境迁,虽然供我们成长又给我们留下了永远伤痛的地方已成为昨日黄花,但她却早在我们青春的道路上长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我不能忘记。我不会忘记。


第九章 广东最大谋杀案的新闻背后第69节 记者的合法权益

    在广东新闻界谁都知道,1999年秋,《南方都市报》有个叫石野的记者因为祈福新村那宗特大凶杀案而遭到当地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我自己则心知肚明。说到此,又不得不提起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作为一名从南到北、在新闻战线上战斗了十年的政法记者,经历的风风雨雨可谓是太多矣,不但遭到不同地方的威胁、围攻、毒打、诬陷、诽谤和非法拘禁,多次历经法庭上的诉讼,更遭受到来自新闻单位内部某些人的打击报复。这不由让人深思,为什么至今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维护记者合法权益的新闻法呢?    
    其实,我早在1998年7月与金雁小学对簿公堂时,就曾多次考虑这个问题,对于记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的切肤之痛,我本人有着独特的感受。关于我的那场曾在南方传得沸沸扬扬的新闻官司,当时的新华社广东信息社社长张才龙曾发出过这样的感慨:“我在新华社干了20多年的政法记者,也可以这样说,我这20多年的时间,也是时时被新闻官司所困扰的20多年,为新闻报道打官司,对我来说早已成'家常便饭'了我认为,石野与金雁小学的这场官司本身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但是,我们要看到在这场新闻官司的背后所隐含的深远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的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也在不断地完善与进步。但是,这种进步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相比,总显得滞后,因此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中国新闻从业队伍是一个庞大群体,与世界其他国家上比,我国的新闻从业者的人数也最多。但令人感到失望和遗憾的是,面对这么庞大的社会群体,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相关的法律,这无疑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因此,我更认为,呼唤为中国新闻尽快立法已成当务之急,为新闻立法,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今天,我们正处世哲学由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时刻,加快中国新闻立法工作,更显得极为迫切和必要。”    
    是的,加快中国新闻的立法目前早已显得极为迫切和必要。    
    尽管现在尚未有新闻法出台,但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很关注新闻发布工作的发展状况。2004年2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及时、准确地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得悉此消息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表示:作为一种公共权力资源,信息已经成为每个现代社会成员生活的必需品。而信息质量的好与坏、全面还是片面、及时还是滞后也成为关乎社会成员生活质量及至生命健康的在事。及时、公开、完备的信息发布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营造一种我们一直渴望的生存环境。他认为,政府要成为一个明确责任的现代政府,让每个公民都成为决策的主体,那信息的公开就是它向公民所履行的首要的也是关键的责任。    
    用一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人民政府要及时把真相告诉老百姓。像祈福新村这样的特大别墅小区,居住人数几万,不但有本地居民,更有众多的港澳居民,突然间发生了这样的特大惨案,人家还不为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惊惶失措吗?这样特大的消息能通过特权手段封杀得了本地的新闻媒体,但你封杀得了近在咫尺的港澳新闻媒体吗?他们能利用职权和强权迫使当地的新闻单位处理参与采访的记者,但他们能处理那些关注此事的广州市以外的新闻媒体,特别是港澳的媒体么?纸能包得住火么?本地发生了如此特大的惨案,作为向百姓传播信息的媒体向本地的百姓真实报道了事件难道有错吗?如果真的等公安局破获了此案子,再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一个通稿,人民公安如何勇敢神速终于破获了此案的话,是不是太迟了呢?其实像这样的事情举不胜举,其他的不说,单拿1998年广东电视台著名女主持陈旭然被杀案,当时有关部门也是对此事讳莫如深,直到一周后才发了一篇不足百字的通稿,而在此前,此案早在百姓当中传得沸沸扬扬。    
    当然,人们也许能理解地方政府部门的苦心:那就是,此案如果曝光,会使人认为这儿的社会治安恶劣,使他们的面子上无光。正因为有如此病态心理,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莫明其妙的事情:某某地一旦发生群死群伤、发生重特案,地方不是积极及时地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真相,而是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地上遮下掩,企图掩盖事情真相,这样的做法结果往往总是适得其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当一个又一个以百姓利益为己任的新闻记者得罪了有关部门受遭受到各种排挤,当一个又一个为弱者执言仗义的记者因揭露真相而受到威胁时,当记者流血而流泪时,人们不禁要问:谁来维护舆论监督?谁来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第70节 记者刑事自诉案

    2003年12月15日,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的法庭上,一个身着囚服、戴着手铐的中年男子正在接受审判。这位时年41岁中等身材、满面沮丧的中年人就是原《娄底日报》政法记者、新闻败类伍新勇。当天,法院对他做出了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9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伍8次共诈骗财物总价值106万余元,伙同他人挪用公款238万元,非法持有钢珠枪两支、六四式手枪子弹5发。同时伍还是一个道德极为败坏的流氓,他用不义之财,先后找了十几个情人。伍新勇也许是近年来中国新闻界名声最恶劣的新闻记者,虽然他的身份是邵阳日报政法记者,但他却聚黄、赌、嫖、毒等于一身,是个无恶不作的黑道人物。    
    伍虽然不可一世,但当一旦走上法庭,他最终还是在法律面前低下了那颗罪恶的头颅。本应是为民执言仗义的新闻记者,却沦落成为了黑道人物。人们在痛定思痛的同时,也不由对他长期横行霸道的所作所为陷入沉思。    
    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新闻界还有类似伍新勇那样披着记者外衣的人吗?回答是肯定的。我早在五六年前就遭遇到这么一位。这个至今仍在广州新闻界混迹的人叫邓世祥。    
    说起来,我和邓世祥的交往还是从暗访王圣堂时开始的。    
    1998年3月初的一天,我忽然发现相邻的同事罗斯文的办公室新来了一位中等个子、圆脸、白胖、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的青年。几位同事告诉我说,这人就是有两个老婆的邓世祥。我当时很吃惊:这个叫邓世祥的风流记者不是在1997年初因为同时与两个女人各生一个儿子而被报社开除了吗?这个时候,他怎么又进报社做起记者了呢?!尽管我与邓是第一次认识,但像广东省新闻界众多新闻同仁一样,对于他的大名和风流韵事早已是耳熟能详。    
    邓是河南光山农村人。1994年初,他在北京打工期间,认识了来自同乡的打工妹陈良琴,两人同居后生有一子。后来邓南下在羊城某杂志做了记者,又与一位来自河南信阳农村的女子李某在广州同居。李生下一子后,这才获知邓的“真实情况”。后来由于邓一直与陈保持关系,李在忍无可忍之余,于1997年1月的一天,抱着他们尚在襁褓中的儿子愤然来到《南方日报》控诉“夫君”的风流韵事。随后李又携子前往《羊城晚报》、《广东法制报》等报社投诉。查明真相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都市报》很快就将邓开除。虽然后来邓设法没有让羊城的有关媒体对此事进行曝光,但此宗“风流记者包二奶”的丑闻还是不胫而走,旋即传遍了整个广东省新闻界。    
    现在,时隔一年后,当我看到这个曾被开除的邓世祥又能重新返回这家报社做记者时,感到十分惊诧和纳闷的是,这种人怎么还能从事神圣的新闻工作呢?令我深为奇怪和不解的是:又是谁在帮助这个包“二奶”的邓世祥重新回到了报社呢?    
    由于当时《南方都市报》采编人员经常像走马观花似的频繁更换,所以对于邓的到来,尽管很多知内情的同仁都对此深为不解,但从无人过问。    
    采访部的办公室在南方日报大楼的第16层,我的办公室和时任采访部主任的任天阳的门对门,和邓世祥罗斯文两个的办公室紧相邻。尽管我与邓的办公室离得很近,但我平时极少与之来往,碰到时也只不过是点下头而已。    
    由于对邓世祥的行为很是反感,尽管我与邓的办公室相邻,但我平时极少与之来往,碰到时也只不过是点下头而已。    
    没想到,一个多月后,在报社的安排下,我和他一起前往王圣堂卧底暗访,更经历了一次死里逃生的历险。就是这次历险,使我对他彻底打破了偏见,还与他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有关这起当时轰动全国的两记者王圣堂暗访险遭黑帮灭口事件,已在本书第五章有着详尽的记录。    
    邓世祥此后常去我在客村大江宛的简陋出租屋,他也多次热情地邀请我去过他的家里玩。我们经常在一起合作采访,并常联名发表文章。后来,我们还一起前往潮州惠来采访,并多次合作共同署名发表文章。两个月后,我们因共同合作采写了一篇有关海珠区金雁小学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之事,引出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新闻官司,我是原告,我同时也是被告,结果邓世祥和《南方都市报》及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都做了被告。    
    1998年4月3日,邓主动邀请我去他家玩。那天下午,当我搭乘邓的摩托车来到他家时,一进门我就看到了李某。在邓家,我不但见到了已经有两岁的邓与李生的非婚儿子邓龙,接着我又在他们的卧室里面见到了一个七八个月大小的女婴,后来我获知这是邓和李生的女儿,取名邓凤。在这之前,我只知道邓先后与陈良琴和李某都生了一个儿子,没想到他们已经生下了两个小孩子。见我露出惊讶的神情,邓马上笑嘻嘻地告诉我,他与李某在河南老家生下儿子后,又偷偷生了这个女孩子。还称他太爱小生命了,以后只要有机会,还想多生几个。邓拉着我的手,再三称这是他的隐私,要求我不要告诉别人。我的心里尽管觉很别扭,但还是出于好心不客气地向他指出:你这种想法和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你千万要迷途知返呀!弄不好将会影响你的工作和生活的    
    最后,我出于朋友的礼节,还是按照南方的习惯,掏出了4张百元大钞,为这两个首次见面的孩子各封了一个红包。    
    由于我们的传呼机在此次历险中被抢,报社领导经过特批,决定从财务中拨出钱来为我和邓各购买一只新的中文传呼机。    
    1998年4月8日上午;我和邓各购了两只长城中文传呼机,并特意选了一个连号,邓的呼号为25970,我的呼号为25971;为了纪念我们的这次生死卧底,我们都将密码定为8888,以示前途无量之意,同时也就意味着我们之间以后再以没有什么秘密。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就是因为这次购买了传呼机,我竟意外地获悉了一系列令我目瞪口呆的实情。这些事实彻底改变了我们这对生死兄弟的人生。    
    4月10日,我的传呼接连响了好几次,一看显屏,却是北京的一个叫陈良琴的女子。见我不理,对方继续几次呼我,且毫不客气地留言骂道:再不回话,我就带儿子来广州找你算账!这下更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我从未结过婚,当时连女朋友都没有,哪来儿子呢?我赶紧回电话。谁知电话一通,我就听到一个操河南口音的女子气呼呼地说着,问了半天我才弄清楚:原来对方把我当成邓了!我只听说过邓的第一个老婆和儿子在北京,但对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对方迟疑了一会,不好意思地连连道歉:“真对不起,没想到我打错了。”当我得知我的名字后,连说知道我,因为邓把我们一同历险的事告诉了她。就在我要挂上电话时,陈良琴再三地恳求我:“你不要这么快挂电话好吗?我有好多话要说真的,作为一个女人,我太苦了,特别是我的小孩子”说着说着,她忍不住在电话那头伤心地哭泣起来。我心一颤,这个时候哪还能挂电话?“你是他的好朋友,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只希望他对孩子好一点你是他的同事,是他的好朋友,说不定他会听你的求求你,你就劝劝他吧”    
    从陈良琴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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