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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不是故意要争宠-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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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身后的大雪滚滚而下,似乎还带着爆炸带来的烟火气息,不时吞没人的惨叫声,飞禽腾空而起的扑棱,还有一些山林中不知名的动物的哀号。雪浪所到之处,无坚不摧,程昔和许根根本没有时间回头看,他们能做的只有一样,往前跑,拼命地往前跑。
浓重的灰白色雾霭在他们身后弥散开来,空气里扑面而来的都是冰晶和细碎的雪花粉末,他们像是从一个迷宫里,落入了另外一个更加可怕的迷宫中。
空气冷的似乎要结成冰珠往喉咙里倒灌。
一个巨大的雪球砸来,程昔被巨大的冲力一下子从马背上摔下来,吃了满嘴的冰渣。
许根身下的高头大马也因为畏惧与大自然的威慑力,四股战战在原地嘶鸣踏步,任由许根怎么驱赶也不肯往前挪步半分。
拧不过畜生的天性,许根只能舍弃了马匹扶着程昔步行。
许根一只大手支着程昔的腋下,一股强有力的力量瞬间由点传遍了全身。
程昔的眼角的余光看见马匹慌不择路,一头扎进大雪之中,折了前蹄身子栽倒在雪地里,很快再也看不见身体,似乎还能看见露在外面的脖子,徒劳地挣扎、喘息。
程昔从没有像这一刻一样,开始怀疑,自己和许根是不是还有命从这片危机四伏的雪原走出去,他在面对将军这样的屠夫的时候不增面露恐惧,但是,他明白,这一刻他是真的打从心底里在颤抖。
这种对未知自然力量的恐惧迅速地抽空了他的力气,他觉得自己往前迈一步,都是不可能达成的天堑。
许根在他耳边不停地念:“程昔,走,快走,不要放弃,你不会死的,我不会让你死。”
其实说到后来,程昔已经听不清许根究竟在说一些什么,也可能许根自己都不记得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胡话,但是程昔能够听见许根的声音,似乎只要这个声音在,人在,信念就在。
——心之所愿,无所不成。
——很多奇迹的诞生,都是因为一个坚信不疑地心。
他们两个一直走到雪林里面的时候程昔都惊魂不定,不时地回头张望,“再走远些,雪崩的范围我们谁都说不好,功亏一篑死在最后一刻的麻痹大意,那我们两个一定是最大的笑话。”
许根握住他的手,“不会的,即使要死,我也给你做垫背的。”
“是生是死,我们说了不算,用什么姿势死在一起,我还是可以做决定的。”许根痞态一展无疑。
程昔低头,沉默了一秒,又抬头定定地看着他,“这是你说的,要是真是躲不过,你要记得,躺在我身子底下,下辈子,我还去找你,换我压你。”
“好,什么姿势都依你。”
不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讲这样的话真的很不合适吧!不应该是山盟海誓,生死与共什么的吗!
两人不知道往前又走了多久,雪山里面多是小路,加上天气阴霾,两个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以求在陡峭的山路上能够走得更稳,只是还是免不了时不时要被横在路上的枯枝烂叶绊到。
许根在前头用力劈开一条枯枝之后喘着粗气,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留下来的汗水,“歇一会儿。”
他们带来的人少说有百人,可是现在,程昔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能够生还,他们早在不经意地时候就被冲散了。
程昔握紧手里面用来支撑走路的树枝,坐在被冻僵了的硬土上默默无言。
“别睡。”许根搂住程昔,提起了刚刚关于程彬重病的事情来吸引程昔的注意力,他知道这时候提起这事,无疑是在程昔心口剜了一刀,但是他别无选择,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活下来,不是独活,他们两个就是交颈迁移的天鹅,一个死了,另外一个也无法独活。
“你程添爸爸是真的吗?”
说起这个程昔往冻成紫红的手上哈了口热气,他开心地笑了,“重病的不是添爸,是程彬,前面技侦跟我说是他被气得旧病复发,引发了全身的器官衰竭,那时候正好我添爸感冒去医院开药,哪知道将军的那探子把他们两个的名字弄混了,将军估计到死都以为我对自己养父的生死不顾。说来可笑,程彬也算是举头三尺有神明,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许根搂着程昔,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肩上,两人紧紧抱着取暖,他轻声说,停在程昔的耳里,就像是用尽了毕生的温柔,整个人就像是落在羽绒被里那样轻柔温暖,“我找人诓他入了香港股市,他挑的那只股,一开始我就知道有问题,后来庄家被捕,被警署控告操控股市,全面崩盘,程彬来不及扯出,只能陷在里面。他被你整的已经退到了墙角,现在赌上了全部身家可谓是血本无归。”
程昔仰头,透过努力向远方高处延伸的树枝的枝桠,一直向上,向上,像是要抢夺那一点可贵的阳光,又像是要挺破苍天,雪崩过后天空很快一点一点的晴朗起来,灾难过后的天空是一种见所未见的清澈和绚烂。
一碧如洗,可是再眨眼,又仿佛五光十色。
这样穷奢极欲的美景,程昔无法用任何一种语言和文字表达,他只能把这种感动收在心底,毕生不忘。
“你怎么能确保他上钩?”程昔紧绷的身体逐渐放松。
“墙倒众人推。”
“呵呵,我家根儿真能干。”程昔轻笑,“我迫不及待想要回去,想要看一看,我们用双手创造出的世界。”
和未来。
58、完结
程昔和许根历尽艰辛从雪林里面灰头土脸爬出去之后;程昔顾不及休整,一杯热茶刚下肚,他就要忙着去茫茫雪地里找人。
许根从草垛上面拿了个毛氅给他裹上,拉过他的手揣在兜里;嘴里虽然在埋怨但是脚下步伐利落有序,“你怎么性子就这么急。”
“并非我急性,现在找人过去搜人,能找到一个是一个,虽然这次带的都是佣兵,不是我们自己训练出来的,但是怎么说别人都是性命相托;我自己,这些年来多多少少手上算不上干净;尽人事听天命,也算是了了这一段因果,是是非非,还是少沾身的好,背负的多了,迟早要还。”
许根已经习惯了隔三差五程昔要来上这么一段智慧人生,他闻言微怔,让程昔这样清清白白的人惹上杀戮,他多多少少于心有愧,程昔却说别人羡慕我们是过命兄弟,有这样深厚的情谊还来不及,他又怎么会想那些没有意义的事情。
许根看着他的背影,黑色毛氅在雪地里就像是个渺小的黑点,脚面上露出藏袍白色的毛边和华丽的花纹。
程昔忽然回头,问他,“想什么这么认真?”
许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敢这么肯定地说:“以后就让你在家享福,再也不要受这个苦。”
“哎,你啊”程昔点点头,转了一下眼珠,“那你可要小心,日后再叫我出手,你要付的代价可就大了。”
许根的脸上被冻的紫红,咧开干燥的双唇,露出一个清爽的笑容,一口白牙给他加分不少。
程昔找来帮忙的人是这片区域里面有名的富户,相比起生活条件一般的牧民,这位大户算得上是脑子活络的知识分子,生活上更是精致奢侈。
程昔想要许以重金,却被这位商人拒绝,许根私底下拍拍程昔的手背示意他安心,自己和对方攀谈的时候却是留了一个电话,表明了日后欢迎他们去京城做客。
程昔要求不高,活人能找到一个是一个,没有活命,就是尸首,也该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临走的时候,他回首望了一眼银白色的世界,他相信很快就会有军方来这里清场,上层对将军这个毒瘤不是不想除掉,而是一时半会儿还分不出经历来收拾,他们这下,也算是为民除害。一直以来压在心底的石头终于被搬开,忽然喘过气的感觉,就像是浑浊的空气呼吸久了,忽然到了空气纯净的高处,云里雾里还有些醉氧。
飞机上的时候,程昔靠着座椅仰头闭目,声音含糊地说:“我想小鸡腿。”
“恩。”
“还有小疯子。”
“父亲有赵敏述照顾,我很放心。”
“恩。”许根知道他是在说程添这个养父,其实他是应该好好感谢一下老丈人,养出这么一个优秀的儿子。
“很快到家。”亲情的概念在现代社会中似乎淡泊了许多,但离家久了的人总能体味出异乡异客的漂泊无根,这才醒悟原来家庭的烙印早已深入骨血。
许根扭头再看程昔的时候,他已经慢慢把脑袋滑到许根的肩上,垂着睫毛睡着了。
许根微微动了一下肩头,也闭上眼,听着飞机轰鸣的声音坠入梦乡。
事后,程昔问许根,“是你自己的号码?”
许根摇摇头,“怎么会,说实在的,人在社会上行事走动,离不开关系两个字,我给了他一条线,能不能攀上我们,连成一张网,就看他的个人本事。我知道,你又想来考校我了是不是,你找这个富户去搜人,是看中他见过世面,知道好歹,人心中有畏惧就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自然能够管住嘴不会乱说话。至于你最开始无非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需要钱,可是更需要一个走更远的机会。”
程昔搂住许根的脖子,修长的身子半挂在许根身上,忽然露出痴态让许根虎躯一震,“根儿越来越聪明了怎么办”
许根扶墙,“说好不叫这个名字的呢!”
程昔在家里就显得随意很多,卧房里面还是他们走的时候的样子,小鸡腿早在他刚刚进门的时候就大吼一声冲过来,企图程昔身上未果,兴奋地跟磕了药一样在客厅的沙发上飞速攒动,小爪子挠动沙发表面声音就跟开了电影声效似的还带着“动次打次”的节奏。
后来师兄上门做客的时候,特意说起来,说沈新秋是个大才,他希望可以带着沈新秋去国外学习,还鼓动程昔也继续去欧洲学习艺术。
程昔在家掌勺,大勺一挥,“红尘中人,俗事缠身,就不再做那高雅之士了。”
这一桌菜色香俱全,小疯子作为程昔的忠粉,拿个手机啪啪就把菜色都拍下来了。
许根托腮问他,“这是做什么?”
小疯子眉目淡淡的,一副方外人士的高深与清冷,哂道:“可以投给杂志社。”
程昔脚下一崴,幸好这几年还没有围脖,要是有了小疯子是不是还要艾特舌尖上的中国啊!!
师兄在一旁看他们几个凑一块很是热闹。
程昔又说起刚才的话题,他反倒是对沈新秋在艺术这了路上寄以厚望,孩子条件好,又有兴趣,何乐而不为。他
眼神瞬间亮闪闪地看着小疯子,“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师兄去闯荡闯荡。”
小疯子答应的很干脆,声音听着软糯可人,但是说出来的话倒是铿锵有力,“好,程昔哥,拳拳盛意,不敢辜负。”
一桌人哄堂大笑,“好,好,小疯子以后肯定有出息。”
程昔向师兄举杯,“沈新秋就交给你了,他入了我家的门,就跟我半个弟弟一样,虽然鸡飞狗跳的事情弄出来不少,但是回想起来,还都是些惹人发笑的开心事。”
许根等人都走了才跟程昔说:“你是不是对沈新秋太上心了一点。”
程昔用了论语里面的一句话来解释,“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沈新秋孤苦伶仃,也是我们把他从乡下带回来,我们两个的成长经历充满遗憾,但是不管怎么样,小疯子可以多两个选择,我就算是杠杠的有良心啦。”
是,他许根也就是看上这样的程昔,无论遇到什么事,总有自己的一番道理,所以看起来好诱人!
师兄一口应承,也没想到,大家再见,都是许多年后的事情,那时候沈新秋也功成名就,有了自己的一番事业,从国外捧得国际大奖,除了西乐,国粹戏曲也没有丢下,俨然是名师高徒,前途无量。
后来访谈的时候,小疯子也多次感慨和程昔与许根这一份人生转折的际遇。
许根那边,他自然是带领自己的公司团队在市场上拼杀出一份自己的功绩,属于许家的东西,他没有动,许家姐姐有时候会来,但是两家人来往不算密切。
程昔没有想众人猜的那样,既没有搞艺术,也没有做商人,而是赞助了一个孤儿院,兼任青少年艺术学院的副校长,专门针对经济条件或者身体条件不足的儿童,给他们提供一个能够学习一技之长的机会。
按照程昔的说法是,有时候,人生,就是差一个机会。
好在,他这辈子没有错过。
说到熟人,邵文钊和李意风不得不提上一句,有一次路上程昔和许根去超市的时候,在路边等红灯,正好一辆车擦肩而过,车主似乎注意到他们两个就把车靠边停下来,车窗摇下来一看,邵文钊探出头打招呼,副驾驶上李意风也挂着笑。
回来之后其实程昔跟李意风通过电话,李意风自己说跟在邵文钊身边不错,程昔也没咀嚼这个不错就是说感情发酵的不错,还是物质条件和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
程昔不想拆人姻缘,他十分识趣地从此没再与他们两个联系过,就连擦肩而过都没有,没想到今天碰上了。
别人的日子怎么过,都是别人的选择,他能做的就这么多。
总之现在看这两人还真是挺般配,邵文钊在程彬的事情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起到了什么作用,程昔心里清楚的很,邵文钊是个出色的投机者,他向来对事不对人,能够在复杂的关系里面明哲保身还趁机捞上一把是他的本事,只是唯一的遗憾是,在他程昔和程彬的豪赌之中,邵文钊没有能够选择程昔。
不过天下哪有事事完美的。
“邵总。”
“去超市的?”邵文钊问。
“买点菜。”许根笑答。
红灯跳转,程昔说:“邵总,绿灯我们先走了,下回联系。”
“好,再会。”邵文钊一轰油门走了。
邵文钊的确优秀,就可惜在感情上太过理智,也许李意风正好填补了他这个空缺,李意风是个有小聪明的人,过好生活足够了。
许根小心眼的毛病又犯了,回到家里洗洗刷刷就化身狼豺虎豹狼心狗肺狼吞虎咽滚床单啪啪啪,程昔趴在床上在抽屉里找套子,嘴巴里还叼着个什么东西。
程昔用牙撕开套子,很无语地问为什么是草莓味的,最近草莓味的在各类作品当中出镜率是不是有点高啊=皿=
许根缓缓把程昔压在身子底下,带着薄荷牙膏气息的舌头裹住程昔的耳垂轻吮,暖气在程昔的耳边乱窜,“超市促销,柜台阿姨倾情推荐呀。”
程昔呸了一声,无耻小儿,你告诉老子哪个区哪条街哪个超市的阿姨会给你强力推荐草莓味!!!!
许根把程昔的头碰着转向一扇打开的全身镜,镜子里程昔衣衫半褪,健美的身体就像是个皮毛光滑富有魅力的小豹子,想要蹂躏,征服。
两人的胸膛相贴,能够清楚听见对方的心跳。
于是在窗外明媚的阳光里,在和煦的暖风里,在浓郁的麝香气味里,两人的生命获得了大和谐。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梁羽生先生,创造了生命大和谐这样美好的句式!
卧槽啊终于完结了感动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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