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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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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弃疾的表情,毫无波澜,想必那最初的波澜已经过去了。
  “但那些和我无关。”他继续说,“在我来这儿之前,甚至在我知道这些的时候,那边,依然有金兵在侵略我大宋的江山。”
  卫彬懂了。
  他站起身:“今天我就先问这么多,等您出院了,请再到局里详谈。”
  他正要告辞,辛弃疾喊住他。
  “林兰,她怎样了?”他忽然表情有点惴惴。
  卫彬愣了一下:“她已经脱离危险了。”
  “我能去看看她么?”他又问。
  “我去问问医生。”
  深深看了他一眼,卫彬转身出了病房。
  在外面,苏虹正在和一个医生谈着什么,卫彬走过去。
  “问完了?”苏虹看他。
  “差不多。”卫彬说,“粗略了解了一下情况,过两天等他们完全康复,再去局里详细询问吧。”
  “期间需要监管么?”苏虹问,“女方我没法询问,她还没太多力气说话。”
  卫彬摇头:“不用,目标不会擅自离开,他本来就一直在找回南宋的办法。”
  “哦,那就好。”
  “不过”卫彬顿了一下,看看医生,“他要求见见这名叫林兰的女性。”
  “可以的。”医生点头道,“她已经醒了,基本没什么大碍。”
  然后卫彬转身,不多会儿,他把辛弃疾带了过来。
  病床上的女性已经睁开眼睛,她的气息尚且有些微弱,但那双黑色的,微微有点凹陷的大眼睛,却慢慢流转出光华来,因为她已经看见了进来的人。
  “我还以为是幻觉。”她的声音微微有点嘶哑。
  男人快步走到她床边上,弯下腰,握住她的手。
  “谢天谢地,你能活下来。”辛弃疾的声音有点发颤,他紧紧握着女子的手,“我真要把佛祖都念烦腻了。”
  女人笑起来,她轻声问:“能回去了,是么?”
  “嗯。”他把女性的手轻轻贴在自己脸上,“救我们的人,就是负责这件事的。”
  “那可太好了”
  女子无限柔情地凝视着他,她那双小鹿一般的黑色眸子,闪烁着柔润的光泽。
  看到这儿,苏虹觉得已经可以不用继续呆下去了。她用资料轻轻拍了一下卫彬:“走吧。”
  又看了一眼病床前低声絮语的恋人们,卫彬转身走出病房,他轻轻关上了房门。
  第百十六章 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下)
  下了楼,苏虹吐了口气:“没想到,感情那么好。”
  卫彬没有看她,径直上了车,发动了引擎。
  苏虹钻进副驾驶座,将资料放在前台上。
  “居然成了这样。”她笑着,又皱了皱眉,“唔,有的麻烦了。”
  卫彬看了她一眼:“是说他女朋友?”
  “是啊。”苏虹说,“感情这么好,他又马上要回南宋去能怎么办?”
  “他在南宋不是有妻子么?”卫彬嘟囔道,“到这边还找什么女朋友?”
  “在现代社会过糊涂了?”苏虹奇怪地瞧了他一眼,“身为古人,怎会不习惯三妻四妾这回事?”
  “我可没三妻四妾。”卫彬突然有点不悦。
  苏虹一愣,慌忙改口:“啊,对不起。”
  她想起了卫彬不。霍去病那个还不到十岁就夭折的儿子。
  卫彬不再说话。他一踩油门。车朝着平衡处的方向开去。
  两天之后。下午三点。这一男一女准时来到了局里。
  雷钧把他们带进会客室。然后让小武端上两杯茶。小武进来的时候。掩不住好奇地仔细打量辛弃疾。他出来以后。苏虹问他看什么那么仔细。
  “真奇怪。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他摇头道。“大声镗鞳,小声铿鍧。横绝六合,扫空万古可是外表怎么都看不出来。”
  苏虹白了他一眼:“难道谁还把作品刻脑门上?”
  他有点尴尬:“这倒是。”
  “怎么,想去切磋一番文学?”苏虹很热心地说,“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小武笑起来:“反而不想。”
  “咦?为何?”
  他眨眨眼睛:“布兰切特和温丝莱特见面,会讨论演技问题么?”
  苏虹被他这不伦不类的比喻给逗乐了。
  “也是,难以想象的古怪,你是词中帝王,他是词中之龙。”她晃着脑袋想了想,“多可惜,他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小卫是谁,否则——天哪!”
  “喏。所以说,还是不知道的好。”小武笑了笑,“不然他肯定会神经错乱的。”
  那天雷钧和他们俩谈了差不多两个钟头。临近下班,俩人从会客室里出来。
  “先回去吧,我还得做详细检查,可能会很晚。”辛弃疾对女伴说。
  名为林兰的女子点点头:“正好,我去超市一趟,冰箱的菜吃完了——还要茄子么?”
  “嗯。对了,买点啤酒,好么?”
  林兰笑起来:“知道了。”
  目送着辛弃疾与雷钧走出走廊,她提了提肩上皮包,正想离开,身后有人说:“等一下。”
  林兰回头一看,是刚才在办公室里接待他们的女子。
  “介意和你一起走么?”苏虹笑眯眯看看她。
  林兰微笑着摇摇头。
  “我叫苏虹。”
  林兰伸出手,大方地握了一下苏虹的手:“林兰。”
  于是,她们就像寻常女性朋友那样,一同去了超市。
  “今晚吃什么?”苏虹看看她的购物篮。
  “煮茄子,烧扁豆。”林兰笑了笑,“他喜欢吃清淡一些的菜。”
  “不喜欢味精?”苏虹说,“好像过来的人都讨厌那个。”
  “嗯,觉得鲜得作呕,他受不了。”林兰低头看看购物篮,“酱油不能多放,味精干脆不能放。味道重了他就吃不下饭。”
  “听起来很会做菜?你。”苏虹看看她。
  “怎会。”林兰笑着摇头,“以前在家是甩手掌柜。念书的时候就吃食堂,上班了也只会叫外卖,这都是被他逼迫出来的。”
  “哦,南宋的男人不做饭。”苏虹故意笑道。
  林兰的笑容像清风:“做的。可他做的我不敢吃。都不知道是怎么弄出来的,那只不知从什么南宋酱料里挣扎出来的鸡,看起来行迹绝对可疑”
  俩人同时大笑。
  林兰看起来和苏虹差不多年龄,甚至可能比她更大一点,不是苏虹那种丽如春花的漂亮,是平和自如的洒脱的美,修长的身材,象牙色的脸颊有点偏瘦,一双小鹿般的黑眼睛顾盼生辉,尤其动人。
  “要买啤酒?”苏虹看她。
  “本来是我自己喝,结果现在成了他的偏好。”她笑着,将两瓶易拉罐蓝带放进篮子里。
  “还喜欢喝什么?”
  “可乐。”她笑,“我为这个,鄙视过他很多次,可人家完全不在乎。”
  苏虹看着她,微笑道:“平日怎么称呼?”
  “稼轩先生?幼安兄?”林兰又笑,“都怪别扭的,我叫他Tommy。一开始是叫Tom的,看了《猫和老鼠》之后他又不高兴叫Tom了,没辙。”
  苏虹被逗乐了。
  “其实是去应聘的时候,临时想的名字。想帮他适应这种称呼,就一直这么喊他。”林兰说,“后来没去,名字却用下来了。”
  “认识了多久?”
  “五个多月。”林兰捋了捋额前头发,“走吧,差不多买齐了。”
  收银台结账出来,苏虹说:“他的检查可能得做两个钟头。”
  林兰想了想,冲苏虹一笑:“去喝东西吧?”
  苏虹也笑:“早有此意。”
  恰巧旁边就是星巴克,俩人要了两杯咖啡,端上了二楼靠窗的角落。
  “他不喜欢星巴克。”林兰笑道,“对这个地方充满抵触,也不明白干吗花钱跑这里喝又甜又苦的东西。”
  苏虹微笑:“好像都不太喜欢咖啡。”
  “是说,过来的古人?”
  “嗯。不过喜欢可乐的,你家幼安兄是独一份。”
  林兰笑起来。
  “能说说,是怎么认识的么?”苏虹好奇地问。
  “哦,这个啊”林兰噗嗤一笑,“他是卖唱的,我是听曲的,就这么认识的。”
  “卖唱?”
  “喏,就在广安大厦下面的通道里。我之前,恰好就在广安大厦里上班。”林兰撑着腮,懒懒靠着窗。“那天经过通道,听见他在唱‘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唉,好听。”
  “永遇乐?”
  “嗯,调子我从来没听过,却很顺耳,顺得仿佛特意给这词安的。我当时忍不住停下来看他,心想,没听说过街头卖唱的还能唱辛弃疾。”
  苏虹笑了。
  “后来,第二天下班又去听他唱。这次改了,成了‘道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
  “贺新郎。”
  “于是我就奇怪了,就过去问他,干吗唱宋词。”
  “他怎么说?”
  “他说这是他写的。”林兰笑道,“他说他唱自己写的词,天经地义——普通话那时候他还不太行,勉强听得懂。”
  “亏你还仔细问。”苏虹道,“一般人,就当是神经病了。”
  林兰点头笑:“谁想一问就被缠上了,他追问我知道不知道‘金国’,又说‘朝廷如今安在’。我想,这人是不是脑子出了什么问题。我瞪了他一眼,拔腿想走。结果他在身后说,好吧我不问了。就让赵家儿郎自谋生路去——小姐你有没有可以吃的东西?”
  苏虹大笑!
  “这就是一切的开始。”林兰笑道,“我足足花了一个礼拜才肯相信他真的是辛弃疾,在他至少给我出示了五百种证明之后。”
  “听起来真是个复杂的过程。”苏虹说,“后来?”
  “后来啊,就带回家去了。”林兰说,“我一个人租房子住,结果被他占去一半客厅,心想自己真亏。”
  “啊,难道不是一见钟情?”
  林兰放下咖啡,笑着摆手:“怎会。其实我的第一反应是:怎么?太遗憾了,他居然没和李清照在一起。上学的时候常幻想他俩做夫妻来着。”
  苏虹有点被咖啡呛着了。
  “后来熟了,给他这么说,他异常愤怒,说我把他安排给了可以做他祖母的女人。”
  苏虹笑。
  “他也会唱李清照的曲,我就叫他唱给我听。”林兰笑眯眯地说,“开始拿这个讨价还价来着”
  “啊?”
  “嗯,算是房租。”林兰掰着手指,“比如,一首菩萨蛮算一天房租。有时候来得高兴,把一个礼拜的房租都预付也是有的。”
  苏虹也笑了:“这钱赚得真轻省。”
  “哪里。”林兰摆手,“堂堂朝廷命官、抗金英雄,沦落至此,居然给个女人唱曲子以换生计托他的福,我把南宋的流行音乐听了个遍。”
  “呃,真为难他了。”
  “本来,还想瞒着他的。”林兰顿了一会儿,抬起头,“我是说,南宋的事儿。”
  苏虹怔了怔,有点不忍:“瞒得住么?只要他能找到一本历史书,简体字也可以慢慢认。”
  林兰点头,放下咖啡:“后来我想,与其凭空打击他,不如我来。”
  “哦?”
  “那天晚上,我把历史书拿出来,宋元部分一章一章给他念”林兰的声音慢慢低下去,“起初还好,渐渐的就不行了,神色也不对了,嘴唇生生要咬出血,脸色青白得我不敢瞧。当时我我真念不下去了,看他那样子,太难过了可是他忍着,那我也只好忍着,就一直念一直念,最后,念到崖山海战他就哭了。”
  女子神色黯然,眼睛绕上两圈微红。
  第百十七章 寂寞的恋人啊
  林兰站着灶台前,守着热热的锅,那里面是炖茄子。
  在等菜熟的时候,她从厨房的窗口望出去,能看见暮色如蜜倾泻,渐渐浓稠。巷子口,上高中的女生从男友的自行车上跳下来,林兰熟悉那少女,她爱穿一件桃红有小白点的蕾丝边衬衣,男友高大沉默,脸孔长得像陈锦鸿,背着好大一个书包,戴着黑框眼镜。
  林兰总能看见这对少年一同上学放学,却不知道是哪一栋哪一户的。
  现在是春末,夏天要来不来的,拖拖拉拉,对面墙上爬满枝的紫色花簇都从深紫变为淡紫了。林兰忽然觉得自己这个样子,活像是在恭谦地等待着夏天的到来。
  但天气已经热起来了。对面单元楼有轻快的歌声,炒菜声,还有夫妻俩在灶台前的谈话声,讨论搁盐多少的问题,以及孩子在楼梯口的玩闹声和告别声:再见,byebye,明天见哦!
  那是像唱歌一般的告别声。
  一瞬间,她的内心涌出一阵强烈的悲哀,几乎要忍不住泪
  “在想什么?”
  男人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林兰像是受了惊似的猛然回头!
  她看见辛弃疾站着厨门口,手里还拿着钥匙。
  “怎了?”他有点惊愕地望着她。
  “不没什么。”她背身。飞快用手指拭去眼角的泪。勉强笑了笑。“回来的还真快。”
  辛弃疾看着她。他慢慢走过去。他扳过她的肩膀。凝视着林兰的眼睛。
  “怎么回事?你哭了?”
  “没。”
  “睫毛都湿了。”
  林兰不出声,只低着头过了半晌,她轻声说:“饭好了,去洗手吧。”
  小小的客厅里,一张桌,两个人。
  他们静静吃着饭,没有谁先出声,好像大家谁都不敢打破这寂静,似乎一旦开口,就将有不能面对的现实落下来。
  终于,辛弃疾放下碗:“他们说,我随时都可以回去。”
  “是么。”林兰低声说,她没抬头,眼睛盯着米饭。
  “我说,我得想想。”辛弃疾继续说,“我让他们给我一点时间。”
  林兰的眼睛仍然盯着碗里的米饭,她有点食不下咽。
  “林兰?”
  “你肯定要回去,是吧?”她低声说,“之前你就想回去,现在被国家机构的人发现,就算反悔也不行了。”
  “林兰”
  “那样比较好。”她忽然抬起脸,冲他微笑。“幼安先生真的半途失踪,我从小到大的语文课本和历史课本会成什么样呢?就会有好多纸成空白了吧。”
  “”
  “要辛弃疾为我留下来,我也会成千古罪人吧?”林兰继续微笑,但她的声音有点发抖,“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小女人,竟敢阻挡你的命运”
  “那你肯不肯肯不肯和我一道走?”
  林兰怔怔望着他!
  “我不知道这行不行的通,也不知他们肯不肯,可我想试试!”他目光恳切地望着林兰,“一道回江南去,我们还是在一起,不分开!”
  这是林兰从未想过的事情,她没想过自己还有去古代的可能性。
  “去南宋?”她面色迟疑,“我这样的?”
  辛弃疾的眼帘低垂,他低声说:“当然,那不是现在这样的生活,没有汽车也没有超市,不过”
  他抬起眼睛:“家里有亭榭也有庄园,地方很美,奴仆也有很多,你过去之后,什么事都不用操劳,也不用再急于找工作担心房租”
  “我不是为那个!”林兰打断他的话,“难道你觉得我只是在追求生活的舒适?”
  辛弃疾站起身,走到她身后,弯下腰抱住她。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轻轻抚摸她的臂膀,“我我不太会说话,真的,有时候急了就会乱说,得罪了人自己还不知道”
  林兰苦笑起来:“所以仕途什么的,就是这样被你自己给断送掉了?”
  抱着她的男人不出声了,林兰有点后悔。
  “对不起。”她轻声说,“我是在为你不值,那样的后半辈子”
  “那样的后半辈子不也是我么?”他低声笑,“要是再有你陪着,就算那样的后半辈子,也可以的。”
  林兰默不作声,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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