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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卜案·大唐李淳风传奇-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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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谬赞,妾身张氏红拂。”

  乍听这个名字,尉迟方不由得睁大了眼。

  “你你就是”突然意识到自己这样相当失礼,连忙抱拳,“勋卫府尉迟方,见过夫人。”

  女子明眸一转:“吴国公的子侄?果然年少英雄,与药师当年颇有几分相似。”

  红拂口中的药师便是她夫君李靖,此次征突厥的主帅,也是太宗皇帝驾前重臣。李靖、红拂、虬髯客,并称风尘三侠,正是隋末唐初一段传奇。虽是平常赞语,从她口中说出却令人如沐春风。尉迟方咧开了嘴,只觉得此时此刻,倘若眼前女子有何吩咐,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瞥了他一眼,酒肆主人拱手道:“夫人召我,有何吩咐?”

  闻听此言,女子侧转脸,单手支颐。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她如云秀发和光洁似玉的额头。

  “我能否信任先生?”

  此问话令尉迟方如堕云雾之中。李淳风应声答道:“信与不信,夫人一念之间。不过,既然要我来这里,想必早有答案。”

  红拂微微颔首,长身而起。这才发现,她身量比一般女子都要高些,越显得仪态出众。她伸手托起几案上一柄刀,刀身镶满金玉,看起来颇为名贵。

  “想必先生已经知道,圣上决定攻打突厥,药师是此次主帅?”




  李淳风点了点头,示意对方说下去。红拂续道:“前日殿内,圣上赐给药师这柄宝刀,以作出师壮行,但我却在刀柄上发现了此物。”她将刀递给李淳风,只见华丽的刀柄把手之上有一个小小黑色突起,不细看一点也看不出。凑到鼻端嗅了嗅,酒肆主人立刻眉头皱起。

  “奇零香?”

  “果然见多识广。不错,这种木料有剧毒,取树汁涂抹箭上,可以见血封喉;若随热力蒸发侵入人体,则是慢性毒药。”红拂收起刀来,神情依旧平静,“倘若当真使用此刀,不知不觉中便会中毒身亡。”

  “何人能接近这柄宝刀?”

  “问题就在这里。御赐宝刀,除了宫人、传旨黄门、司礼官员之外,无人能近。”

  “夫人心中有答案吗?”

  “没有。但药师即将出兵征伐突厥,此刻谋刺,想来与此有关。”

  尉迟方听得目瞪口呆,谋杀朝廷元勋,那是轰动朝野的大案,此刻从这优雅女子口中缓缓道出,却似一桩小事。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红拂道:“此事本来也不稀奇。不必讳言,自古功臣良将,功劳皆从血海中来。功越高,杀孽越重,药师戎马一生,想要他性命的仇家不知凡几。之前也屡有谋刺他的事情发生,因此,我格外谨慎,对他身周之事加意提防。”

  眼中露出欣赏之色,李淳风道:“有夫人辅佐回护,是李元帅之幸。”

  红拂扬起头,笑容略带倦意,却又有一种震慑人心的英气。

  “他的战场在大唐疆土,我的战场便在他身侧。他不能输给敌人,我又岂能输了他去?”

  一瞬间,方才柔弱文雅的抚琴女子恍然化身为扬鞭跃马,令六军辟易的勇者。她将目光转向李淳风,道:“这便是我请先生来这里的原因。能否助我作战?”

  静默片刻,青衫男子俯身低首,恭谨再拜:“淳风谨遵命。”

  夕阳逐渐收敛起白日里骄烈光线,余温却依旧蒸腾,掠夺着草木上的水汽。干燥到略有些发脆的柳叶在晚风吹拂下发出沙沙声响。

  “真是越来越复杂了。”

  校尉忍不住咕哝了一声,转头看了看身旁之人,像是想要从李淳风那里得到答案。后者却信步向前走去,一副心不在焉的神色。

  “李兄?”

  “啊?”李淳风如梦方醒一般回过头来,站定脚步,“你说什么?”

  见他如此,尉迟方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没什么。”

  “哦。”李淳风一阵沉默,不言也不动。若不是风拂衣袖,校尉几乎以为他突然化作了石像。

  “此处是晋宫旧址。”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这么一句话,尉迟方不知如何回答,只有听任他接了下去,“三百年前,这里曾有一场惨烈无比的攻城战。匈奴兵困长安,整整一个冬季,城中存粮已尽。为了活命,便将那些老弱妇孺杀死,当做食物。到最后晋帝开城投降之时,长安已是一座死城。”

  在这般温柔的夕阳下,说着如此残酷的故事,尽管天气炎热,尉迟方还是觉得脊骨一阵冰冷:“你你刚刚是在想这些?”

  “唔。”

  “当真是个怪人”

  “哈哈。”酒肆主人伸手摘下一片柳叶,凝视着微微卷曲的边缘:“偶有所感而已。那之后的三百年来,治世与乱世交替,纷纷扰扰,却是混乱远多于安定。人生于世,便像这树叶一般,浮沉飘转,不得自主。”

  他松开手,叶片立刻随风而起,卷了几卷,不知飞向哪里。

  “可是,当务之急不是这叶子,而是眼前之事吧?”校尉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位令人莫测高深的友人,险些便要问他是否中了邪祟。

  “对我而言,这片叶子就是眼前之事啊。”李淳风恢复了笑吟吟的神色,袖起双手,继续向前走去:“还有别的吗?”

  “当然!比如雷火烧营”

  “啊,”李淳风弹了下额角,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不说还真忘了。我已替宾王查出天雷降灾是假非真,这桩生意算是了结了,明日就找他要银子去。”

  “可你不是刚刚答应要保护元帅?还有粮草营幸存下来的那位宋督粮官总不成别人找你医箭伤,你却只管剪箭杆?”




  “有何不可?凑四合六的买卖,落袋为安才是正理啊。”

  尉迟方不禁哭笑不得。李淳风看了他一眼,唇角弯起,道:“你还漏说了一桩,那歌姬的死。”

  “对对,真是凑巧。”

  “不是凑巧。”出乎意料,李淳风斩钉截铁道,“从头到尾,歌姬之事就是个圈套。”

  “你是说?”

  “宋琪是个下级军官,无钱无势,连严虎都知道,金巧儿这样的势利女子不会真心待他。那么,此事最大的可能就是有人许了重金,要她引诱宋琪,以便在雷雨那夜把宋琪调出,另作布置。事后,又将金巧儿杀掉灭口。”

  “不错,这样的话便能解释得通。”

  “——却更增凶险。试想,这两人在全盘之中只是无足轻重的棋子,也要花这些心力,则幕后之人图谋之深、思虑之周详可见一斑。”

  “你说的图谋,是行刺李元帅?”

  “单单私仇,无须这许多心机。我猜想,真正目的应当是借此阻止朝廷对突厥出兵。”

  “难道是突厥奸细?”

  “确切说来,是有内奸勾结突厥,否则无法解释御赐宝刀被人做手脚的事。”

  听到这里,尉迟方倒抽一口冷气:“那我大唐岂不是很危险?”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李淳风淡然道,“突厥虽强悍,数百年来却未曾得到过中原民心。不得民心而得天下者,自古未有。”

  他是信口说出,并无特别之处。但不知为何,在听到这句话时,尉迟方一颗紧绷着的心突然松懈了下来,仿佛得了这句保证,种种令人忧急惶恐之事都将云开雾散,雪化冰消。

  篝火熊熊燃烧,炭火上炙烤着羔羊肉,发出浓烈香气。喝得半醉的士兵聚在一起,摘掉帽子,赤裸着身体,胸前无一例外刺着狼头图案。粗豪的歌声中,人们肆无忌惮地跳着凌乱的舞蹈,偶尔撮唇尖啸,为同伴们叫好应和。

  这是一队远离家乡的异族士兵,他们来自沙陀突厥的处月部。处月部本是西突厥阿史那部的一个旁支,长期以来,强大的东突厥不断侵占属于西突厥的土地,为抗御他们的掠夺,阿史那向唐朝寻求援助,与大唐结盟修好,这一队人马正是为此而来的。

  一片酣醉气氛中只有一个人自始至终保持着清醒。那人,三十上下,鹰一般锐利却深陷的双眼与高而挺直的鼻梁表明了他的血统。他是处月部朱邪可汗的弟弟延昆,也是这支部队的首领。

  “后天就要到长安了。”

  一个声音在他身后静静响起,延昆转过头,看见一名老人。这么说是因为那人头发已经全白了,但看脸庞,却无法分辨出年龄。他有一张在北地风沙中变得粗糙的深古铜色面孔,脸上皱纹和伤痕混合在一起。他的胸前挂着一面铜镜、一串兽骨以及其他一些看起来非常古怪的东西。这也昭示着他的身份:军中的巫师。

  “洛布,占卜的结果怎样?”

  举起手中铜镜,巫师开始默默念起奇怪的咒语。然后,他将那面镜子放在篝火旁,撮起地上泥土,撒在镜面之上。

  “有血”年迈巫师喃喃地说,神情痴迷,似乎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到了另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很多血”

  “这我知道。”延昆叹了口气,“唐国就要和颉利打仗了,一定会流血。”

  “可这回不一样,这血是沙陀的血”

  延昆神色变得焦躁起来:“还是避免不了吗?”

  “是的。”

  年轻首领闭上眼,神色苦恼地低下头。见他如此,老人眼中闪过怪异的光芒。

  “离开这里!”洛布用一种耳语一样的声音急切地说道:“离开唐人,他们不值得我们帮忙你难道看不出来吗?他们在利用我们,因为我们了解颉利尽管这样,他们还是会输,会死在茫茫无边的大沙漠里。到那时候,颉利一定会灭了我们的部落,屠杀光我们的族人,就像割羊毛一样”

  声音仿佛某种奇妙的咒语,又像是带着不可思议的说服力,延昆的目光不由自主散乱起来,但他立刻猛烈摇头,像是要驱散这种茫然。




  “不,不会!”长吁一口气,延昆神色变得坚定:“我见过李元帅,也相信他。他是位英雄,不会输给颉利,更不会对我们背信弃义这么多年来,我们的族人死在颉利手上的难道还少吗?抢走我们的羊群,屠杀我们的父老,夺走我们的女人与其被他像野狗一样追着到处逃跑,不如挺身而出,像狼那样和他决一死战!”

  首领站起身,紧抿长着短髭的嘴唇,双眼在篝火映衬下闪闪发光。突然,他拍了拍手,向狂欢着的部属们大声喝道:“今晚到此为止,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长安城里有的是美酒,等到了那里,我们再喝个痛快!”

  延昆的话引起了一阵欢呼:“长安!长安!”每个人脸上都露出向往憧憬之色。巫师垂下了头,白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上表情。

  篝火光芒逐渐暗淡下去,方才热闹过后只留下一片冷寂。营帐门口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名喝醉的士兵,其中一人摇摇晃晃坐起,趴在地上干呕了两声。突然之间,他感到有一阵风从后背袭来,来不及搞清出了什么事,脑袋上已经挨了重重一击。

  有些湿热的液体喷洒在手臂上,是他自己的鲜血和脑浆。那是这个沙陀人在这世上最后一个念头。

  刚从马周处回到随意楼,眼前情景立刻让李淳风吃了一惊:小管家摇光一反常态,坐在门前台阶上,一脸郁闷,本来就拧在一起的眉毛此刻更是结成一个疙瘩。

  “咦,这是做什么?”

  少年一见他来,呼地站起,张了张嘴又闭上,怒冲冲地坐下。倒是门里探出两颗脑袋,分别是葫芦和瓜哥两个。一人头上搭了块布巾,另一人手中抓了柄竹帚,四只眼滴溜咕噜乱转。

  “李先生!”

  “你们为何在这里?”

  两个人中,瓜哥年长一些,但葫芦却更机灵,遇事也更有主见,因此占主导的反而是他。果然,对望一眼之后,葫芦抢先开口道:“我们是来干活的。”

  “干活?”

  “老大说,他是先生的人,我们是他的人,所以我们也要听先生的。”

  李淳风顿时明白又是钟馗干的好事,摇头道:“随意楼不缺人手,你们去吧。”

  这句话一出口,摇光总算来了精神,跳起来道:“听见了吗?我说了你们还不走,非要我家先生开口!两个小贼,一看就是贼骨头的样子,有你们在,哪有客人敢上门!”

  “什么小贼!”葫芦不服气地顶了回去,“我们可是长安双侠,专门劫富济贫的侠盗!”

  “嗳,嗳,都不要吵。”伸手制止了二人,李淳风转向瓜哥:“你家老大呢?叫他来。”

  一点头,瓜哥急忙跑进店里,不一会儿大汉钟馗走了出来,满脸通红,双眼直勾勾地,带着一身酒气。吸了吸鼻子,酒肆主人脸色突然大变。

  “你在酒窖里?”

  “是,我干活,搬酒坛”大汉一脸憨笑,看起来表情极为诚恳。

  李淳风一顿足,不及答话便冲了进去,等到从酒窖中出来,一向从容自若的酒肆主人简直可以用气急败坏来形容了。

  “我的酒药呢?”

  “酒、药?”搔了搔头,钟馗道,“是什么?”

  酒肆主人再次凑近他,闻了一闻,这回终于露出了认命的表情:“你吃了?”

  “啊,是团子。”恍然大悟,沙陀大汉欣然道,“饿了,吃了。”一面说着,庞大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咕咚往地上一坐:“头晕”

  “活该!”摇光倒竖着两条眉毛,和中间的竖纹合在一起,活脱脱便是个“川”字:“你把先生酿酒用的酒药当团子吃了,不晕才怪!”

  “算了,摇光”

  他正要阻止小管家的跳脚,目光突然扫过大汉胸前,不禁一呆。大汉毛发浓密的前胸刺着一只狼头,看起来栩栩如生。

  “这刺青从何而来?”

  “刺青?呃”钟馗打着酒嗝,双眼茫然地望着李淳风。

  “就是你胸前的狼头。”

  “啊,”因为醉酒神智已快模糊的人高兴地笑着,拍打自己的胸膛,“从小就有!沙陀人,是狼!”



  “你的意思是,狼是沙陀族的标记?你们族人都有这样的记号?”

  “是!”钟馗猛点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补充道:“汉子有!女人没有!”

  “谁管你汉子女人了,”因为有主人撑腰,摇光气焰一下嚣张了许多,“见什么都吃,养口肥猪也强似你,还要充野狼”

  “不许这么说老大!”葫芦扯下头上布巾,双手叉在腰间,首先发难,“老大只叫我们听先生的话,可没说要听你这小子的!”

  “嗬,想动手?两个一起上,还是把那醉猫叫上,三个都来?”

  “喂喂,这是干什么?”

  一踏进随意楼,尉迟方便看见如下场面:三个少年一人挥着抹布,一人扛着竹帚,一人握着算盘,虎视眈眈,一触即发;旁边的柜台脚上躺着一个身形魁梧的醉汉,嘴里兀自喃喃不休。

  “住手住手,摇光你也糊涂了吗?你家先生呢?”

  问出这句话,校尉才发现青衫人正倚柱而立,不言不动,两眼发直,仿佛周围一切都不存在。

  “咦?”试探着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却没有得到一丝回应。尉迟方不禁大吃一惊,提高音量在他耳边吼道:“李兄!”

  “啊。”酒肆主人如梦方醒,将游离的目光转向校尉,双眼逐渐亮了起来,熠熠生辉。

  “你怎么了?”

  李淳风没有回答,却突然没头没脑地问道:“可记得前天于怀在这里说过什么话?”

  “于怀?”校尉翻着眼使劲回想,怎样也想不出那位牢骚满腹的同僚提到过什么特别的事。见他如此,李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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