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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柴尔德家族·四部曲-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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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阿姆谢尔就是一个叫约瑟夫·卡塞尔的人的债主之一,卡塞尔住在附近的城镇多伊茨,欠款也只有365古尔登而已。与此类似的是,钱币以及徽章生意不可避免地让他与黑森铸币厂建立了联系,特别是胃口最大的客户威廉王储经常委托他打造新的徽章。例如,1794年,罗斯柴尔德被授意“以尽可能好的价格”向黑森战时财政部出售一批银币。
罗斯柴尔德家族第一部 金钱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9)
不过,18世纪90年代迈耶·阿姆谢尔财富的增长速度使他的生意与之前相比,实现了真正的突破。在18世纪90年代初,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不再仅仅是一个富有的古董商人。到1797年的时候,他已是法兰克福最富有的犹太人之一,他生意中的核心部分已经毫无疑问地转为银行业。他实现突破的证据也是非常清晰的。1795年,官方记录的迈耶·阿姆谢尔的财产税已经比以前翻了一番,达到了4000古尔登;一年后,他就跨入了纳税大户的行列,缴税额达到了15万古尔登;在同一年,他以超过6万古尔登的应纳税财产成为犹太街第十大富豪。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迈耶·阿姆谢尔的努力,罗斯柴尔德家族成为了1800年犹太街11大富豪家族的一员。差不多在同一时段,他在犹太街外租了一座有4个房间的仓库。他还从宾根雇用了一个能干的簿记师,这个名叫泽利希曼·盖森海姆的簿记师懂多种语言。罗斯柴尔德家族财富增长的其他证据就是迈耶·阿姆谢尔送给孩子们的丰厚结婚礼物。1795年,大女儿嫁给贝内迪克特·摩西·沃尔姆时,她收到了5000古尔登的嫁妆,而且在父母过世后,她还能得到1万古尔登的遗产。1796年,大儿子娶埃娃·哈瑙时,他得到的是家族生意的一份股权,价值3万古尔登。
这样一份股权意味着什么,你可以从最近开放的莫斯科博物馆档案文件中找到线索:那是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公司的一张资产负债表,它制于200多年前的1797年夏天。这张表上,当时罗斯柴尔德公司的总资产是471221帝国元或843485古尔登,总负债是734981古尔登,盈余为108504古尔登(约合1万英镑),用迈耶·阿姆谢尔自己的话说:“我的资金实现了平衡,感谢上帝。”这份重要的文件还提供了一个可以推敲的细节,它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迈耶·阿姆谢尔此时已远不是一个此前人们认为的国际商业银行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方并不包括迈耶·阿姆谢尔的个人财产,家族所拥有的房产并没有出现在表里:他所说的“我的资产”是指公司的资产。表里所列的大部分资产要么是各种类型的国家债券,要么是个人贷款和各种公司的欠款。另一方面,迈耶·阿姆谢尔的“债主”同样多种多样,从各种机构到私人都有。
事业早期的阶段,迈耶·阿姆谢尔的商业信用网络从地理层面上讲已经比较广阔了。资产负债表显示,他不仅与紧挨着法兰克福的公司(如卡塞尔和哈瑙的公司)有业务往来,还与更为遥远的德国其他城市的公司做生意,从汉堡、不来梅到雷根斯堡、奥格斯堡、莱比锡、柏林和维也纳,同时还包括阿姆斯特丹、巴黎和伦敦。此外,除了那些被认为必定会出现在借贷名单上的人物(如迈耶·阿姆谢尔的女婿沃尔姆以及后来的另一个女婿西歇尔),名单中还包括了一些杰出的异教徒公司,如贝特曼、德纳夫维尔以及布伦塔诺(这家公司欠迈耶·阿姆谢尔很多钱)。著名的艺术品收藏家约翰内斯·弗里德里希·施塔德尔也在罗斯柴尔德那里存了17600古尔登。最后,资产负债表提供了迈耶·阿姆谢尔与黑森…卡塞尔政府的新型关系,后者欠他24093古尔登。而且,两名黑森官员——路易斯·哈尼尔以及卡尔·布德鲁斯——作为债务人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自然也包含着重要的意义。
罗斯柴尔德家族第一部 金钱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10)
无论以哪种标准来说,这都标志着经济地位的飞速上升。实际上,迈耶·阿姆谢尔的成功来得如此迅速,如此巨大,以至于某种程度上超出了他自己的能力范围。1797年,他赫然发现,手下一个资历颇浅的员工——一个叫希尔舍·利布曼的青年——在他的鼻子底下,挪走了一笔非常可观的资金。犯罪调查随后进行,部分相关记录也得以保存下来,也让我们能够较好地透视当时迈耶·阿姆谢尔的急速扩张带来的混乱状况。根据迈耶·阿姆谢尔的记录,利布曼在公司里待了大约3年时间,从他办公室偷走了1500~2000金卡罗林(约合3万古尔登)。偷窃得以进行是由于3个原因。第一,迈耶·阿姆谢尔允许利布曼用自己的账户来买卖货物,以补贴他可怜的薪水——除去合租的房屋租金后,每个月只能余下15古尔登。实际上,因为他租房子,罗斯柴尔德还借了一小笔钱给他。因此,利布曼看似在补贴自己的工资,实际却在挪用公款,没人觉得诧异。第二,公司没有储藏贵重钱物的保险柜,甚至毫无安全可言:主要办公室的橱柜在工作时间内经常敞开,员工与客户随意进出,因此没人注意到硬币、支票以及其他贵重物品从办公室里一一消失。第三,迈耶·阿姆谢尔簿记体系极为粗糙:当他对利布曼提起诉讼时,他竟然拿不出文件来证明究竟损失了多少钱。利布曼偷窃行为开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公司的钱正被窃走。一个当地的交易商出现在办公室里,声称利布曼希望从他手里买些种子,这才使迈耶·阿姆谢尔起了疑心。在施加少许压力之后,这个交易商承认此举只是利布曼用来掩人耳目而编造的一个托词;实际上,交易商是前来购买一张价值1220古尔登的奥地利支票,利布曼此前答应卖给他。迈耶·阿姆谢尔这时才明白利布曼购买金表和手制衬衣的钱来自何处。进一步的调查证实了他的怀疑:利布曼不仅自己大肆挥霍偷来的钱,还将其中一部分寄给了住在博肯海姆的父母,此前,他父母穷得叮当响,但突然间,他们却能够承担女儿价值500古尔登的嫁妆。利布曼被捕时,在他的个人物品中发现了8枚泰勒银币以及一张帝国财政部支票,此外还有一些银质汤匙、一个金质盐瓶、一个金杯以及7个徽章;这些物品的发现也让他自称无辜的辩解变得苍白无力。进一步的犯罪证据则是利布曼不谙世故的父亲提供的,他返还了儿子给他的1000古尔登,并称如果罗斯柴尔德撤销控诉,将再支付500古尔登。最终,在遭遇了冗长的问讯后,利布曼坦白了一切。
利布曼对盗窃案的陈述前后矛盾,他一会说自己是分多次,每次拿走小额钱财;一会说他是趁迈耶·阿姆谢尔的二儿子萨洛蒙与一些客户商谈事情时,从办公室里的橱柜里偷走了两袋硬币。无论他以何种方式行窃,都可以证明最晚在1797年,生意带来的巨额现金已经超出了罗斯柴尔德自我管理的范围:就如他在法庭上所说的那样,成袋的钱放在办公室里,一些在橱柜里,一些干脆就放在地上。他经常把大笔的现金放在家里,他说,因为他的“生意太过红火”。而随后的10年间,罗斯柴尔德的生意比之前更为火暴。
双重革命
弗里德里希·冯·根茨在自己的《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自传注释》一书中,有些让人反感地颂扬了迈耶·阿姆谢尔的商业才能。“不过,”他也坦白地补充道,“最杰出的个人有时也许需要独一无二的环境以及世界级的事件来获得成功。”这毫无疑问是绝对正确的。
罗斯柴尔德家族第一部 金钱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11)
1789年,路易十六召集三级会议之后的划时代事件逐渐影响到德国犹太人,如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及其家庭的生活。但是当法国革命最终到达法兰克福时,它的影响变得十分复杂——实际上,影响是爆炸性的。法国革命的影响最早在1792年10月得以显现,当时法国军队短暂地占领了法兰克福;神圣罗马帝国最后一位皇帝弗兰西斯二世在这之前10周刚刚加冕。当然,我们不应夸大这种象征性政权变化的重要性。法兰克福之前一直被法国军队占领着(在七年战争期间),再次遭到法国入侵时,犹太社区与城里的其他居民相比,似乎并没有显露出欢愉的色彩。实际上,除了法国国民议会1791年通过的解放法国犹太人法令可能带来的益处外,法国人入侵带来的实际效果都是负面的。1796年6月,随着奥地利军队在洛迪的溃败,法兰克福遭到了法国军队狂轰滥炸,犹太街近半房屋毁于大火之中。
另一方面,剧烈的战争冲突也有它有益的一面。犹太街遭到破坏,迫使法兰克福议会放松了对犹太人的居住限制,同意2000个左右无家可归的人居住在犹太街以外的地方(尽管只给了6个月的时间)。可能正是由于这种管制的放松,使得迈耶·阿姆谢尔能够在斯克诺尔街租用货仓。后来的法国入侵给犹太人的法律地位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益处(或许比较短暂),法国占领的莱茵兰地区犹太人获得了解放。(其中一个受益者便是迈耶·阿姆谢尔的会计师盖森海姆。)更具重要意义的是,战争给迈耶·阿姆谢尔提供了新的赚钱良机,他和两个合伙人沃尔夫·勒贝·肖特及贝尔·内姆·林德斯科普夫获得了一份合约,当奥地利军队在莱茵—缅因地区开展行动时,迈耶·阿姆谢尔的公司为军队提供粮食和现金。
法国革命并不是改变阿姆谢尔生活以及生意的唯一革命。18世纪80年代处于早期阶段的英国工业革命,也产生了同样重要的影响。尽管到18世纪90年代末,迈耶·阿姆谢尔已经开始构筑他的银行生意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要与之前的钱币生意告别;也不意味着不涉足其他更有利可图的业务。在18世纪晚期,没有任何行业能比英国工业革命带来的纺织业更能赚钱。尤其是在英国兰开夏,棉花抽纱、纺织以及染色工艺的急速机械化标志着经济生活即将发生空前、彻底的革命性变革。尽管这种工业化是区域性的,而且局限在某一个产业内——由于太过局限,现代经济史学家推算当时的国家收入时并没有将它考虑在内——但是,它的影响甚至到达了非洲,那里是棉花种植园奴隶的发源地;它的影响也到达了北美,棉花的生长地;同时也影响到了印度,本地的棉纺织业很快就将面临兰开夏以及拉纳克郡棉纺厂致命的竞争。这些工厂也对德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8世纪90年代,德国对价廉物美的英国纺织品——围巾、手帕、方格花布、薄纱、平纹细布、间棉、凸花条纹布、棉绒、萨蓝波小彩格布以及薄棉布趋之若鹜。迈耶·阿姆谢尔只是嗅到这个独一无二、利润巨丰商机的德国商人之一。19世纪来临之际,仅在法兰克福,就有大约15家犹太公司从事进口英国纺织品生意,其中一些公司差不多于这个时期在英国设立了永久代理机构。1799~1803年期间,至少有8个德国商人出于这个目的在曼彻斯特定居。
罗斯柴尔德家族第一部 金钱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12)
因此,我们也必须在这种背景下看待派遣内森前往英国的决定,迈耶·阿姆谢尔的第三个儿子在19世纪初的某个时候抵达了英国。他从法兰克福出发的日期以及前往英国的目的一直是历史学家争论的焦点。尽管有关内森抵达英国的时间分别有1797年、1798年和1800年三种说法,但大部分人认为是1798年。不过几乎没有任何证据来证实这一点。我们从上述讨论的资产负债表中得知,迈耶·阿姆谢尔至少从1797年开始便与英国伦敦的公司有生意来往,但是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到1800年2月,他才开始扩展在英国的生意:他当月给英国银行家哈曼写去了第一封信,提出请求,希望通过哈曼进行结算方面的合作。内森在英国出现的第一份文档证据也来自1800年。沃尔夫引用了内森写于1800年5月29日的一封信,在其中,内森请求一个熟人为他以及他的业务经理“在一个体面的出租屋里预订一个有两张床的房间”。我们还发现了迈耶·阿姆谢尔写给哈曼的信,在这封写于1800年6月15日的信中,他提到,内森“很快就会到你那里”;此外还有一封内森从伦敦(康希尔37号)寄出的信,日期为1800年8月15日。通过这些,威廉得出结论称,内森实际上是在1800年到达英国的,在伦敦度过了夏天,然后去了曼彻斯特。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不仅仅是因为内森写给哈曼的第一封信是从曼彻斯特寄出,我们还在随后的一些信件中发现,内森非常清楚地表明,他是在前一年,即1799年首先抵达曼彻斯特的。这似乎也能解释为何内森没有在1799年之前到达曼彻斯特,因为他和父亲直到1800年才在英国开展大规模的业务。这就有了另一个可能性——尽管只是可能——即内森在1798年横渡海峡抵达英国,在伦敦住了几个月之后才去英国北部。
内森为何要去英国?由于缺乏最有力的证据,大多数历史学家采用了内森自己提供的解释——1834年他和下议院议员托马斯·福韦尔·巴克斯顿联系时提及——他是这样描述自己离开的原因的:
那里(法兰克福)没有足够的房间供我们所有人居住。我买卖英国货物,一个大交易商就来自英国,他控制了大片的市场:他确实是个影响力巨大的人,只要他卖给我们货物,就相当于帮了我们一个大忙。但不知怎么,我冒犯了他,然后他拒绝给我看他的货样。在一个星期二,我对父亲说:“我要去英国。”我除了德语,什么语言都不会说。但星期四的时候,我踏上了去英国的旅程
我们没理由怀疑这个版本的解释完全是虚构的。内森是一个事业心极强、极具竞争意识的人,在他的生意中受到冒犯或冒犯别人都是很容易的事,因此不难想象他处理供货商不合作这件事是多么的急切。但是,在许多方面,他这个解释有一定的误导性。他可能是想将自己白手起家的故事浪漫化;可能是迁就某位休戚相关人士的利益(后者更契合内森的性格)。无论如何,他父亲不太可能将一笔巨款——内森跟巴克斯顿提到的2万英镑,相当于1797年资产负债表净利润的两倍——仅仅因为一个年轻人的冲动就轻易托付给他。不论内森带了多少“启动”资金,认为他只不过是执行父亲指令的想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罗斯柴尔德家族第一部 金钱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13)
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内森充当法兰克福代理人的身份必须很快被隐瞒,这也使得许多历史学家断定,内森一抵达英国即独立于父亲和几个兄弟之外,有效地建立了自己的业务网络。但是老迈耶的公司在这个时期留下的业绩证据却道出了不同的事实:一开始,内森接收从法兰克福发来的指令——实际上,他的哥哥萨洛蒙在1801年受委派前往英国协助他——他也是逐渐地才以自己的账户开展交易。内森早期从伦敦和曼彻斯特寄出的一些信件都签着“致父亲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父子之间的通信很明显比较频繁(尽管仅有极少数保存了下来),而且内森也经常以父亲的名义给萨洛蒙位于伦敦的公司写信,即萨洛蒙与哈曼有限公司,这个公司负责法兰克福公司在英国伦敦的保险以及银行业务。这个时期的通信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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