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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即发-张勇-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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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杨羽柏享受宁静的时刻,杨太太来了。她穿了套薄薄的春衫,脸上涂了厚厚的粉,脚下汲了两只木屐。
“先生,我来了。”她谦卑地九十度鞠躬,杨羽柏能清晰地看见她盘踞在头发上红色绒花的金丝线。那是二十多年前,他买给她的。
“你不用这样卑躬屈膝。”杨羽柏说。
“我想用我特殊的方式表达对先生的爱。”她的声音柔媚,不像年近五十的人。但是,杨羽柏听到耳里,很不舒服。
“我讨厌你鞠躬的姿势。”杨羽柏很不客气。
“我以为你喜欢。”
“那是从前。英子。”
“终于肯叫我的名字了。”杨太太异常激动。“我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我们不要再相互折磨了,忘记吧,忘记所谓的怨恨,怨恨,会让你变得自私、狭隘、丑陋。”
“我还不够自私、狭隘和丑陋吗?二十年前我们做了什么?伤天害理啊!这二十几年来,我一直在痛苦的深渊里辗转,我,我连自己养了二十几年的儿子都不敢正面相对,我还能做什么?我还能为你做什么?”
“你可以做我的男人。”
“你的脸!你的脸一直在提醒我,告诉我,我是个作恶多端的罪人。”
“我的脸,是为了你牺牲的。”她冲动地拉过杨羽柏的手,让他的手抚摸自己苍白的面颊。“我的脸,一直努力地在帮你掩盖事实的真相。不是吗?”
“事实是无法掩盖的。”杨羽柏抽回了自己的手。
“事实上,你已经十几年没有碰过我了,我是个女人!”她声嘶力竭地叫喊着。“我是你的女人!”
“我从来没有否认过。”杨羽柏冷淡地回应。
“那你证明给我看!”杨太太猛地把睡衣脱掉,她虽然青春已逝,但是过度的保养,使她的皮肤依旧光滑细腻。可是,在杨羽柏眼里,白色毛孔里总会溢出猩红的血,很多年了,他从来没告诉过她,他现在已经不能碰女人了。
他只要一看到女人的身体,他就会看见血,他唯恐自己会得神经分裂症。“我不需要用爱去证明对你的忠诚,我已经为你付出了人世间最惨痛的代价!你以为,我让你寂寞孤独的活着,是利用你的身体对你进行谴责和清算。你错了,我不碰你,是怕自己伤害你。”
“你说得很动听,可是我,不相信。我知道,你爱她!”
“不!”
“你从来没有得到过她!是你杀了她!”
“不是的!”杨羽柏像困兽一样红了眼。
“我告诉你,告诉你一个秘密,一个你梦寐以求的好消息。她们没有死!她们一直都活着!”杨太太的脸仿佛刹那间被撕裂了,露出极不协调的狰狞面目。
“你胡说!”杨羽柏咆哮。
“我看见他了。”
“他?他是谁?”
“你的另一个'儿子'。二十年来不断带给你梦魇的'儿子',那个你曾经告诉我已经死了的孩子。我看见他了,亲眼目睹,我真不敢相信”
“不,不会的”
“没有这样逼真的画面,活脱脱就是他父亲!”
杨羽柏浑身瘫软地坐在了沙发上,他的额头在冒汗。
“他们都活着,他们像地沟里的老鼠,一直潜藏在阴暗的角落,等待时机,撕嚼我们的肉,痛饮我们的血,他们等了二十多年,你认为他们会善罢甘休吗?”
“你危言耸听。”
“这个人必须死。”
“我们还不知道他是谁。”
“我这里有他的名片,你要不相信我的话,自己亲自去看看病。也许,能把顽疾给根除了。”
杨羽柏没有了丝毫斗志,他接过了英子手上的名片。
“还有一件东西,我想你一定会感兴趣。”杨太太不知什么时候,手中拎起了一只鞋子,当杨羽柏看见这只鞋子的时候,脸色大变,仓皇至极,恐惧万分。
那是一只漂亮的水晶鞋。
“你记性很好,还认得此物。”
“你从哪里得来得?”
“家里的草坪上。”
“鬼使神差,鬼使神差。”杨羽柏喃喃自语。
“鬼蜮伎俩!是鬼蜮伎俩。”
“她来了?”杨羽柏的瞳孔几乎要鼓爆了。
“应该是,'鬼'来了。”杨太太说的阴森又暧昧,她充满鬼气的眼睛里闪着鬼火般的磷光。
第十章误剪同心一片花
绯红的晨霞在晴朗的天空底绽放,雨后的庭院里是一片翠润的草地,同济医院宽阔的走廊上,站着一些等待医生的病患者,他们短暂的呻吟和叹息,混合着早晨的阳光,组成一组组反差极大的画面。
健康与疾病,生命与阳光。
和雅淑就是处在一种及其混乱的情绪中,来到医院复诊的。
她平躺在检查室的床上,不停地调整自己的呼吸。阿初轻轻移动听诊器,温和地说:“您放松,没事的。您的身体恢复得很好,恭喜你和小姐,我想,再过一阵子,您可以打篮球了。”
和雅淑坐起来得瞬间,她看见阿初谦逊地微笑。
“我全好了吗?初医生?”
“没大碍了。不过,现在的天气正是'乍暖还寒,最难将息'的时候,您体质弱,要注意养生。您住的房间要保持室内通风,中午可以多晒晒太阳,夜间适度保温。”
雅淑问:“还开药吗?”
“我替您开了些温补的药,您在这等我一下。我去替您把药拿了。”阿初把处方整整齐齐地撕下来。
“那怎么好意思,每次都麻烦您。”雅淑低着头说。
“您跟我客气什么?”阿初笑着走了。
阿初对雅淑特别尊重和客气,那是因为他知道荣升救了雅淑,并且,荣升最近行踪神秘,也许,就跟眼前这位和小姐有关,她到同济医院来看病,一定是荣升极力推荐的。说不准,那天这位落难“公主”摇身一变,成为荣家新大少奶奶。
和雅淑可不这么想,她认为初医生心里一定爱慕自己,不然,为什么她每次来看病,他都格外用心呢?
“爱情”的种子在苦难的泥潭里浸泡的太久了,很难冲破沼泽,再次萌芽。就算是外力所助,让爱复活,强行挣扎突破冻土的嫩芽,也带着畸形的媚态,蕴涵着无奈的苦涩,在微风中展露出一线生机。
和雅淑日渐麻木的心灵,早已感觉不到爱的甜蜜和痛楚了。她在学堂里原有个要好的男朋友,交往了两年后,那个负心人居然跟自己同寝室最要好女生结婚了。临走,也没忘了拿走她积攒很久的私房钱。她的姐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跟一个男人私奔了。后来,给她寄来一封信,说:不久就回家来,接她一起走。她永远都铭记信的末尾写着:未来得日子里,我们可以自由而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希望雅淑你和我一样,企盼光明得到来。
可是,她没有等到一丝一毫的光明,她认为,最亲的姐姐选择抛弃了她。
和雅淑其实是一个爱走极端的人。在她的世界里,所有的人只分成两类,一类是“爱”她的人,一类是“害”她的人。
她对自己婚姻的前景始终有着朦胧的担忧。“情投意合”的人无情地欺骗了她纯真的感情;“父母做主,媒妁之言”的汤大少,是个烟鬼加流氓;“邂逅相遇”的荣升,虽然关怀体贴,诸事周到,但终究也是一个曾经吸食鸦片的神经质,心理和生理也许都不健康。将来如果有缘结成夫妻,不知道婚姻幸福到底能维持多久?何况,荣升心里始终都有前妻的影子存在,这种挥之不去的阴霾,本身就是婚姻幸福的“定时炸弹”,对自己的情感也是及其不公平的。和雅淑实在不想得到一个循环往复“悲剧婚姻”的结果。
她认识阿初医生以后,她感觉自己在感情上有了新的收获。
阿初是个留学生,医学博士。他和蔼可亲,正直,有同情心。最关键的是:他健康。而且,阿初对自己格外关心照顾,每次看病开方,他都替自己排队、拿药,他殷勤体贴的笑容远远超出了医生对病人的关爱。这是为什么?或许他悄悄爱上了自己?和雅淑反复的想这个萦绕在脑海里很久的问题。
于是,她也刻意多去医院走动,常常“无意”的在医院的走廊上遇见他。
她开始欣赏他纯净的脸庞和圣洁的笑容,属于她的,独特的温馨问候。她为此陶醉,难以自拔。
可是,她现在又不愿意冒冒失失的跟荣升摊牌,结束这段“奇遇”。如果,她理想中的阿初不能走进她的现实生活,所有“爱”的感觉,都来自幻想,那么,她是不会放弃荣升这棵参天大树的。
“婚姻”比“爱情”更重要。一个女人,无论她的智慧有多高,无论她的容貌有多美,一旦在婚姻的选择上“脚踏两只船”,她就会变得疑神疑鬼、患得患失、难以取舍、甚至寝食不安。
和雅淑清楚的知道,如果自己踩踏的两船平行平速,那么,她可以从容选择收哪一只脚;可是,如果两只船在风急浪险的时候突然分道扬镳,那么,自己很可能失足落水,跌入万丈深潭。
自己现在所得到的、所拥有的全部被“牺牲”掉,而且,永远失去复活的“机会”,那就太不划算了。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阿初拿了药进来了。他不厌其烦地讲述煎药的方法,处处替雅淑着想。而雅淑此刻根本听不见他在讲什么,她的眼睛里闪烁着另一种暧昧的光芒。
“您自己叫车来得吗?”阿初问。
“是的。”
“你家住在?”
“祥和里。”
“那您回府的时候,叫黄包车不要穿小弄堂。昨天晚上下雨,路上积了不少水,怕车轮打滑。您叫他走洋灰马路,保险。”阿初的形像光一般耀眼,水一样清澈。和雅淑的心为此狂跳不止,她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什么是美的感官享受。
而阿初对此一无所知。
和雅淑感觉自己一会儿在火里、一会儿在水里。欲念越来越清晰,心里就越来越焦灼,离开诊室的脚步也因此缓慢而犹疑起来。
“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你能替我叫辆车吗?”她怯生生试探了一句。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不该这样讲。万一,他拒绝呢?他一定拒绝的,这个要求确实过分了。
她没想到,阿初只是很短的愣了一下,随即脱下白大褂,挂在衣服架子上,说:“没问题,您稍待。”
阿初出去叫黄包车了。
和雅淑自己都弄不清楚自己要做什么,她神使鬼差的将自己的玉镯抹下来,留在了阿初白大褂的衣兜里。
她猜测阿初看见自己留下的玉镯,一定会欣喜若狂。
在医院门口,阿初送走了和小姐。他走回诊室过道的时候,有护士小姐冲他做鬼脸。
“我关心病人,有错吗?”阿初说。
“那你怎么不关心关心我呢?我昨天就重感冒了。”护士小姐端着医用瓷盘从他身边走过去。
阿初走进自己的诊室,穿上医生的白大褂,无意中摸到一只玉镯。
他记得,这是和雅淑手上常戴的装饰物件。
她想干什么?
阿初微微叹息了一声,心想:人虽然纤尘不染,然而这只碧绿纯色的镯子却轻佻的代表了人心的挑逗意味。
很快,荣升在“墨菊斋”里发现了这只镯子。
镯子放在书桌上最显眼的红绒布里,绿得华丽而优美,像它的主人。
可是这只镯子,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荣升想不明白。一时间,纸墨昏淡,脑海里呈现出“袅娜多情春尽”的无聊句子。
他看看时钟,今天正好约了和雅淑到“法国公园”去喝下午茶,该走了。他把玉镯揣进兜里,从“墨菊斋”出来,沿着回廊到“梨云阁”去。
白云漾空,绿荫如幄。荣升还没走到“梨云阁”的院门,就听见里面一片欢声笑语。玻璃窗户上倩影频闪,绛红娇紫,暗香浮动。小丫鬟云儿身靠着院门,眼睛瞅着院子里掩着嘴笑。荣升走过来问:“里面做什么?大太太出门了,你们就造反啊?”
云儿笑着说:“今天丽水表小姐约了男朋友见面,她给未来得表姑爷买了几条领带,叫阿初少爷帮他选呢。”
“选领带罢了,哪值得你们这么开心?”
“不是啊。表小姐不会打领带,叫阿初少爷教她,结果,院子里的姐姐们都来凑热闹,跟着学。”
荣升抬眼望去,丫鬟们众星捧月似的围着阿初,听他妙语高论,看他捷手灵活地在丽水脖子上系领带。不时由于阿初的幽默解释,而引起莺欢燕笑,场面异常香浓花艳。
“选领带呢,最好是真丝的。真丝的色彩光泽,色调柔和,手感细腻。仿真丝的就差点。色彩发亮,色调刺眼,手感挺刮的。”阿初一边说,一边拿起一条银灰色领带。“这条就很好。表面光洁,花色清晰。拼接处的花纹也很一致。”他把丽水的高领子竖起来,亲手给丽水示范打领带。“如果表姑爷穿黑色西服,你就给他配这种银灰色,或者蓝色,显得庄重大方,优雅内敛。”
“如果表姑爷穿白色西服呢?”杏儿问。
“那就配虹色或褐色的领带,彬彬有礼,光彩夺目。”
“米色西服呢?”红儿问。
“配海蓝色。”阿初打了一个漂亮的“温莎结”。“怎么样?”
“好看。”丫鬟们捧场。
“这个结和刚才打的那个结不一样。”丽水说。
“当然不一样,刚才打的是'浪漫结',现在打的是'温莎结'。”
“什么是'温莎结'?”有人问。
“这种结形比较宽,最适合这种浪漫柔雅的真丝领带搭配。”阿初耐心地解答。“你们知道温莎公爵的爱情故事吗?”
“不知道。”丫鬟们异口同声地答。
“长话短说。在国外,有一位王子,他爱上了一个平民。懂吗?”
“就是少爷爱上了丫鬟呗。”杏儿说。
“对。但是,如果王子娶了'灰姑娘'以后,就必须放弃王位继承权。他为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江山。”
“他真伟大。”杏儿的口吻充满了艳羡。
“所以啊,你们要把眼界放开。不要把钦羡的眼光停留在少爷、小姐的身上。就拿丽水表小姐来说,她出身清寒,刻苦自励,勇敢的选择自己所爱”
“你夸我还是损我?”丽水不依了。
“我当然是夸赞你了。”阿初说。
丽水的眼睛瞄见了荣升,她故意问:“我和表哥的那位和小姐比,哪一个更好?”
阿初想也不想地说:“你比她可爱多了。”
“真的?”
“真的。”
“那为什么,表哥选她不选我?”丽水的问题越来越刁钻。
“那是因为,他失落了许多美好的东西,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他选择逃避,逃避跟过去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他想做一个寂寞的智者,却不防被扭曲的情感误剪了同心,做了个看热闹的庸人。”阿初说。“所以,我们不要随意去涂抹自己的心灵,因为最初每个人的心灵都是美丽的。在这个世界里,地位虽然有悬殊,但是,每个人的情感思想是绝对平等的。以后呢,你们不必叫我阿初少爷,叫我阿初就行了。”
“我们可不敢。”丫鬟们互相推搡着笑。
丽水怂恿阿初说:“你不是天天把平等、自由挂在嘴边上嘛。为什么不从自己做起呢?你从今天起,直接称呼大少爷的名字,我保证,这些丫鬟们明天就改口叫你阿初。”
“你厉害。”阿初笑起来。“你知道打蛇打七寸。”
丫鬟们和丽水都哄笑着让开一条路,阿初看见了荣升。阿初有些不好意思,随意发挥的激情自然而然的烟消云散。
“忙着呢?”荣升问。
“闲着呢。”阿初回着少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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