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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怨江湖之侠骨柔情-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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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风波起

第七十三章 … 亲情浓于血

(这个叫作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风和日丽。大道上一骑如飞,扬起身后一溜的尘土,马,是马中龙,人,是人中凤。

马儿精神抖擞,但马上的人却未必如此!司徒雷双唇抿紧,双眉也微微皱着,脸上似乎是波澜不惊的,但内心却完全可以用“翻江倒海”来形容。

无论谁有了他的遭遇都会有这样的反应。身患宿疾二十年,尤以这一次发作最厉害,简直是锥心刺骨。爹娘讳莫如深,只是让他安心养病,其他的都不必去想,但凭他的机智和敏锐,难道还猜不出自己已经无药可救?

还有一点,就是关于他的身世。

那一天他感觉稍微好了一点,就撑起身体去了书房,本意是在心里一直牵挂着龙公子给老爹的那封信,想去书房找找信是不是在那里,却不料无意中听见了爹娘在里面交谈,娘亲宁巧嫣还在低声抽泣。

就是从他们的言谈中司徒雷确切无疑地知道了,他已经时日无多。而且他果真不是爹娘的亲生子!之所以爹娘一直对他隐瞒,是因为他到桃花坞时就有大夫断言他活不过三五年。而现在他虽然出人意料地硬挺着多活了这么多年,终究还是在劫难逃,既然已经时日无多,又没有把握在短时间内就找到他的生身父母,就干脆不对他说起了,不必让他在病中还添烦恼。

这就像晴天里滚过的一声霹雳,当时就把司徒雷震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就是现在回想起来也仍然心绪难平,而且还不敢相信自己当时居然没有当场失控,还能静悄悄站在书房门外继续听着。

也就又知道了,原来他是司徒申当年参与华山大决战时拣回来的,那时司徒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雷千里弄丢了,却把他给捡了回来,并不知道他的原来姓名,更不确知他父辈到底是武林正道中人,还是魔教中人,但却二十年来尽心尽力帮他治伤抚养他成人。而且看他聪明能干,做事妥帖漂亮,到最后干脆让他当了家,足可见他们对他这个养子信任有加。

如此的大仁大义,又叫他如何报答这份恩德呢!

而接下来他们的话,更是让他内心五味杂陈。

“总而言之,就是这孩子的命不好!”宁巧嫣说,“这么好的一块材料,堪称得人中龙凤,却偏偏要忍受这么多的折磨。唉,光是病痛的折磨倒也罢了,偏偏在他的心里也有苦恼。我说当家的,你一贯大大咧咧的,平时可有没有看出点什么迹象来呢?”

“我的眼睛又不瞎!”司徒申回答,“你以为我心里不明白?”

宁巧嫣一叹:“这事儿闷在我心里很久,闷得我实在难受,但顾忌着雷儿这个老毛病,我又不敢把话挑明了说,只好装作没看见他为小东西烦恼。当家的想必理解我这点私心吧?小东西是我的心头肉,雷儿生死难料,我又怎么可以冒险把小东西的一生押在他身上!也因此我不敢对雷儿明说他的身世,生怕他没了这层顾虑,事情会一发不可收拾,这会害苦了小东西啊!”

司徒申回答:“你确实考虑得周到!”

“可每一次看到雷儿为了小东西暗自苦恼,我就觉得心里不安。”宁巧嫣又说,“所以要尽我所能,把该给他的都及时给了他,让他不枉了在世上做一回人!要他接手当这个家,一来他年纪最大,如果不把家交给长子,恐怕聪明过人的他更会怀疑自己的身世,二来他也确实能够当此大任。”

司徒申一叹:“可惜了现在已经回天乏术,只能认命,也不知道哪一次再晕倒了,就会一睡不醒!”

……

司徒雷松了松马缰绳,让追风马缓下脚步,自己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知不觉地眼眶就湿了。

想想看,他虽然并不是爹和娘亲生的骨肉,爹和娘却竭尽所能给了他一切,甚至还愿意把心头肉掌上珠割舍了给他!而他,既是无福消受,而且想为此报答爹和娘的大恩大德时,剩下的时间却已经不多了,对此,他又能说些什么好呢?

再想想为了他的病,宁巧嫣鬓边凭添的白发和司徒申脸上更深的皱纹,他就觉得亲生父母亲究竟是谁对他来说已经微不足道,他应该记住的只是他姓“司徒”, 是桃花坞的子孙,这份亲情刀砍不断斧削不薄,他该为这个家付出一切而无怨无悔!

既然命中注定劫数难逃,司徒雷他并不视黄泉路为畏途,只遗憾不能为司徒家做更多。那就做一件算一件吧!目前最重要的,当然是把小东西找回来。

先不说他对小东西感情有多深,没能把她看护好,他得负起这责任来,而且为此他也一直在自责。小东西的安危祸福时时刻刻牵动着爹和娘的心,为了他的病他们不得不留在桃花坞,但他实在不忍见他们为了小东西而背着他长吁短叹愁绪满怀。

虽然时不时就有小东西平安的消息传回来,但她此去千山万水路途迢迢,而且江湖险恶人心不古,天真单纯的她最容易受骗上当,有时候即便只出半点小差错,也足够致她于死地的了,又叫他如何放心得下呢?因此他才决定,亲自出马把她平安地带回桃花坞。

可他心里清楚,爹和娘无论如何都不会把他放出家门半步的,他只能悄悄离开。于是那天他找了个四下没人的当口,招来他贴身的随从两名,本来以为两名随从已经跟了自己很多年会无令不从,但没想到他们两个一听他要离家,立刻就给他跪了下来,还苦苦劝说他打消念头,安心在家里养病就好,别再让老当家的和夫人担心小姐之余还得为他担心了。

原来知子莫如父母,敢情爹娘早就在防备着他这一招,已经嘱咐了他手底下的随从人等,谁敢违背命令跟着少当家的出门去就严惩不殆!

可这就能把他拦住了吗?病重体弱并不是问题,凭他的机敏要想离家其实并不困难。当下里他声色未动,只对两名随从说他已经打消了念头,实际用的是缓兵之计。没过三五天,他就趁着半夜三更留书一封,悄然遁出了桃花坞,单人匹马连夜飞奔而去。等到天亮家里人知道之后,那时要追他回去可不容易了。

他明白这其实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冒险,身边没人照应他,随时都可能栽倒在中途再也起不来。但如果在死前见不到小东西一面,他实在是不甘心啊!

在路上他留了心,没费多大周折就把王福和马吉送往桃花坞的飞鸽传书给截获了。信上说小东西已经跟随着振远镖局的人马一路往江南而去,他不由暗自责怪起王福和马吉来,这两人是他身边最得力的随从,可为什么还这么不懂事!到了京城地面上就应该及时和二爷司徒云联络,想办法把小东西弄回家,却怎么反而放任她越走越远,越做越离谱了呢?

京城到江南那么远的路程,谁能保证一路上就会平安无事?何况她还跟着振远镖局的镖车,镖货沉重,真金白银的最容易引来是非,铁家兄妹虽然说功夫还算可以,然而在紧要关头未必事事都能顾周全了,这不是明摆着已经把小东西拉到危险边缘了嘛?

他不由把心悬得高高的,不住扬鞭催马快走,心里不断地祈求上苍,但愿这一路无波无折,能顺顺当当地就把小东西找到并带回家,了却自己最后的心愿。但愿如此了!

晓行夜宿,这一天将近西京洛阳,离小东西他们可还有着好长一段距离。

已经是日落黄昏,晚霞染血,落叶飘坠,秋色渐深,天地间只见一片萧索寒意。萧萧古道之上行人无几,更凭添几分空旷没落凄凉的意味。

此情此景最容易惹人愁思了,司徒雷放马缓行,眯起了眼睛往天边望去,恍惚间思绪一下子就飘到了远方去。

也幸好他已经把马儿速度放缓了,否则的话,半道上横空出世的一根绊马索,恐怕就要把正在神游天外的他给颠下马背来。也幸亏他反应敏捷,刚感觉不对劲就立刻把马缰绳勒紧,手上用力一提,嘴里低喝一声,训练有素的追风马嘶鸣了一声,硬是从绊马索上跳了过去。

就只是打了个趔趄,问题并不大,可紧接着又有一根绳子从天而降,准确无误地套进了马脖子。追风马用力一挣扎,绳子立刻勒紧,司徒雷当机立断,顺手抽出短刀把绳子割断,然后带马闪避,那根断了的绳子也被他一把抓在了手里。

虽然体虚,但应付这些还绰绰有余,所有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不消说遭到突然袭击的他已经全神戒备,手中的短刀,甚至那根断绳子都是他应变的武器。

接下来却并不见有什么动静,要过了一会儿才听见半空只飘过来一声喝彩:“好马啊,好马!”

这声音清脆娇嫩,犹如出谷的黄莺,好听得出人意料。紧接着,从前方十几步远的那棵大树上,飘飘然地落下了一个姑娘来。

第三卷 风波起

第七十四章 … 金发美女

司徒雷并没有料到,给自己下绊马索的居然会是一位绝色美女。

但见她明眸皓齿,眼波盈盈,一身淡蓝色的衣衫随风飞舞,漂亮得简直不类凡人,可以和桃花坞公认第一的美女宁馨儿相媲美了,再加上她与汉人不太类似的相貌,高鼻深目,金发蓝眸,别有一番韵味,更是能让人一见之下就心神为之颠倒,魂魄为之飘飞!

她那双雪白粉嫩的手里还提着半截断绳子,把绳子晃啊晃的,冲着司徒雷嫣然一笑。这个笑容甜得能让人的心跳加速,但司徒雷的反应却只是微微地皱起了眉。

有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眼睛里除了小东西之外,竟就看不进天底下任何美女了,要不然现放着身边有宁馨儿如此的绝色,胜过小东西好几分的人物,朝夕相处间他怎么会看不上呢?至于金发蓝眸别具风韵的美女,他久居塞外也见识得多了,因此是见惯不怪,美色当前却是声色不动。

金发美女看来并没有料到他的反应如此平淡,自己倒呆了一下,脱口就问:“难道你认为我长得不够漂亮,所以连笑都不肯对我笑一下?”

说话似乎跟咬着舌头一样,这生涩的官话更表明她来自异域,再加上她如此率直,毫无半分羞涩和顾忌,就使得她看起来有了几分邪气。

司徒雷又皱了皱眉,因为不想惹麻烦上身,耽误了正经事情,所以并不答话,把手里半截绳子扔掉了,还刀入鞘打马就走。

金发美女看见他非但不答话而且还想走,不由竖起了眉毛,忽然欺身上来探手去抓马缰。司徒雷当然早有防备,一手带马闪避,另一只手就轻轻拂了过去。这一招看起来轻描淡写,实际上暗藏虚实五变。金发美女的招数再古灵精怪都没用,手离马缰还有几寸的距离,忽然觉得指尖和手背一阵发疼,心知不妙连忙缩手退开。

再打量司徒雷时她目光中就多了几分惊疑:“喔唷,原来是个高手!”

司徒雷这才开口,淡淡说一句:“让路。”

“我不让。”金发美女像是决定赖上他了,双臂一张横在了路中央,再上下看了他几眼,忽然又回嗔为喜,笑嘻嘻地说,“过路的,我知道你是个好心人,商量一下,把马借给我用一下好不好?”

司徒雷随便她表情七十二变,就是不为所动:“刚才你已经借过了,既然用绊马索和小擒拿手都没有借到,你就该知道我是不会把马借给你的了!”

“小气!”金发美女冲他吐舌头做鬼脸,然后伸手指刮脸皮,“不就是借个马吗?我出钱还不行吗?”

她这副样子着实可人,但司徒雷视若不见,淡淡回答:“不收你的绊马索,也就不收你的钱,姑娘请让路,我还有急事要办。”

金发美女仍然不让,眼珠子转了转说:“好啦,我知道刚才做错了,我给你赔礼好不好?你就可怜我走得好累,把马借给我算你做了件大好事,以后我会加十倍地还给你。”

“不行。”司徒雷一口回绝。他就是这个脾气,要是一开始就跟他好商好量,或许他就会同意了,但想来硬的不成再来软的,门儿都没有!用这种口气回答她还算是客气的了。

不想和她多耗时间,一提马缰,他就想在她身边绕过去。

没想到金发美女动作挺快,马和她擦过时她一个旋身轻飘飘地就上了马背,像片树叶一样贴到了司徒雷的后背上,说一声:“那就带我走一段路好啦!”一双手就毫不客气地去搂他的腰。

或许是长在异域的缘故,她并没有男女禁忌,但是司徒雷一向不容他人在他面前如此放肆,把眉头一皱,随即一声呼哨,胯下追风宝马跟了他这么多年,颇有灵性,立刻前蹄一扬后蹄一蹶,猛地一颠。

金发美女手还没有抓稳呢,就一个倒栽葱咕咚跌了下去,“哎呀”一声还没有喊出口,就呛了大口沙尘,而司徒雷扬鞭催马,眨眼的工夫已经跑出很远去了。

金发美女从来没有吃过这种亏,顿时又羞又恼直跺脚:“你本事大又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就不信弄不到你一匹马!哼,我追……”

可哪有那么容易就被她追上呢?就算她轻功贯绝天下,也跑不过司徒雷胯下千里挑一久经考验的追风宝马啊!她这边跑得香汗淋漓,那边司徒雷早就打马进了洛阳城了!

天色已经不早,司徒雷就近找了家客栈休息。吃过晚饭后,想想居然有人敢打他追风马的主意,他不免感到不快,又因为关心自己爱驹,也不知道店伙计能不能把它照顾好了,于是就直接去了马厩。

这是家大客栈,因为往来商旅很多,住店的也大都带了牲口,所以马厩盖得很大,这时候里面的驴骡马牛挤了不少,但因为司徒雷特意赏了银子,所以他的追风马被栓在了另一个马棚里,用精料喂着。

这个马棚比大马厩来得舒服,而且还另有一群马相伴。别看是畜生,畜生也会挑伙伴,司徒雷到的时候,追风马就正在和旁边一匹同样高大神武的骏马摩着脖颈呢。

司徒雷是内行人,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优劣,看得出这群马也都是百里挑一的,而且马主人非但爱马,而且派头不小,每匹马都金鞍银辔,还配有护甲。那些护甲现在都卸在一边,有专人擦得锃亮,看着就觉得一股气势扑面而来。

一见到这些护甲,司徒雷就有点疑惑,再仔细一数,不多不少刚好是十八匹骏马,加上和追风马摩脖颈的那一匹,就是十九了,他不免怦然心动——这些马似乎很眼熟嘛?

纵观中原武林,能把马儿打扮得这么威武的恐怕只有一家了,那就是——飞龙十八铁骑!

飞龙山庄正是中原第一名庄,傍泰山,眺平原,气吞日月山河,山庄里最负盛名的就是这飞龙十八铁骑。十八铁骑不出山庄则已,一出庄简直可称地动山摇,不过十八骑连同主人一起倾力而出的情况比较少见,而且洛阳离飞龙山庄可远着呢,怎么居然在这里被他遇上了呢?

第三卷 风波起

第七十五章 … 和美女有缘

说起来飞龙山庄和桃花坞可是大有渊源了。桃花夫人宁巧嫣娘家是江南著名的几大家族之一金陵宁家,她母亲宁家老太太一共生了八个儿子六个女儿,开枝散叶家族鼎盛,她老人家最大的孙女宁香儿,就许配给了飞龙山庄的少庄主成杰为妻。论起亲戚辈分来,司徒雷应该称呼飞龙少庄主一声“表姐夫”。

只不过因为塞外桃花坞和飞龙山庄隔得远了,大家又都是忙碌人,因此他们很少有机会碰面,每一次见面也都比较匆忙,聊不上几句家常话。如果不是飞龙十八铁骑的特殊妆扮,司徒雷一时半会的还没法把这些马认出来呢!

既然飞龙十八铁骑都已经出庄了,而且马是十九匹,那么他的表姐夫——飞龙少主成杰应该也一起来了。

司徒雷一路走回自己客房,一边留心周围屋子里的动静,不过看不出飞龙十八铁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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