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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上篮 作者:张鼎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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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第一章
于磊从小是在“傻瓜”、“笨蛋”的嘲弄中长大的。
于磊是他爹于跃进偷生来的,为了生他,还被罚了三千块,八八年的三千块绝对抵得上九八年的三万了。
可以说,这三千块是拼凑过来的。但生了个大胖儿子,于跃进就满足了,认为这三千块罚的值,哪知道这满足也就满足了不过三年,从那以后,于跃进夫妇再也无法用“男孩发育晚”来安慰自己了。
于磊,是真不聪明。
不聪明的于磊上了小学倒也凑合,这孩子虽然傻,但刻苦、勤奋。六柒岁的小孩有几个不爱玩的?有几个不是家长吼着才坐在书桌前的?
于磊从不用。
放了学他就乖乖的回家,乖乖的做作业,他也知道自己不聪明,所以别人写一遍的,他就写两遍、三遍。
小学的东西毕竟是没有什么难度,因此在四年级之前,于磊的成绩都还能保持着中上游的水准。
于是于家夫妇又安慰自己:“笨鸟先飞。”
这笨了,但刻苦,总能有出息的。
可是到了四年级,数学开始复杂化,于磊又不行了,什么阴影部分的计算啊,什么公式概念啊,虽然他能把后者都背的死死的,但用到计算上就不行了。
不过好在他语文还不错,再加上数学考试也有很多部分是基础知识,所以,他还是顺当的毕了业,并在摇号的时候被摇到了一所不错的中学——十二中。
进了中学,于磊更刻苦了,但他的成绩却是直线下滑,到了最后,连他的班主任郑芳培上课的时候都不敢看他,她怕自己眼中的怜悯刺激到这个刻苦的学生。
怎么说,郑芳培也教了四五年的学了,带过几百个学生了,还真没遇到过于磊这样的。
的确,有的学生是比较机灵,一点就透,有的比较笨些,需要多耗费时间。但总的来说,只要用功,就会出成绩。但于磊是个例外。
于磊的用功,那是所有的老师都承认的。但是,就是不怎么出成绩。文科还好,只要是死记硬背的,他都能记下来。但理科就一塌糊涂了。完全不知道公式定律怎么用,一个最简单的二次方就能错的一塌糊涂。
在初二上学期的时候,郑沛芳找到于跃进,说:“你家于磊,是我见过的最用功的学生,但他可能就是在学习上不开窍。当然我不是说他傻,我是说,咱们做家长老师的总要给他找一条他适合的路。要不,你们看看他对什么技术感兴趣?或者说有某方面的特长?他现在还小,还来得及。”
于跃进听了这话,又是感动又是绝望。感动的是,郑沛芳是真操心自家儿子,绝望的是连老师都这么说了,他过去想的上大学考研究生,乃至出国留学恐怕就彻底是梦了。
回去后,于跃进和自己的老婆徐慧玲商量,还找来了学习成绩好的女儿于咏一起讨论于磊之后的路。
讨论来讨论去,发现,于磊只有两条路,一,就是学一项技术,第二,就是做特长生。
头一项,于家两口子先否决了。他们两个都下岗了,目前靠贩卖水果维持家庭,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任何门路的。于磊以后学到什么技术,他们也不能将他安插到电厂、空分厂这样的好地方。
到最后八成还是要到街边的铺子给人家帮忙,以后就算是有了几分能力,攒了点钱能自己开铺子,以自家儿子的脑子也很是问题。而要说在小店里当一辈子的帮工,那也太没出息了——那还不如跟着他们一起卖水果呢!
至于说特长,美术钢琴之类的是不想了,连最聪明的于咏都没这方面的天赋,一天不说一句话,不推一把就不知道动的于磊更不可能了。
唯一的可能就是体育。
“就让他练体育。”于跃进一锤定音,“那傻小子不长脑子光长身体了,现在比我都高了!让他去练体育,以后说不定还能参加奥运会呢!”
于咏对于自家父亲这样的乐观有些无言,但还是道:“让他练体育是可以的,但让他练什么啊。”
“他还能练什么啊,当然是练跑步了,练跳高什么的,他还不见得会不会呢。”
于咏沉默,徐慧玲虽然听丈夫这样说自己儿子有点不舒服,但也要承认,的确,练跑步,恐怕是最适合于磊的了。
三口决定了之后,就把这个结果告诉了于磊,于磊听了也没什么表示。
于跃进急了:“给你说呢,你倒是有个反应呢。”
于磊还是不吭声,于跃进急的向他屁股上踢了一下,徐慧玲连忙护着:“好好的打儿子干什么,石头,你说啊,你想不想练跑步?”
“他想不想?他还有什么想不想的?他不想还能干啥?”
于跃进作势又要打他,不过因为徐慧玲,到底没有落下手,于磊终于出声了:“我、我想上学”
他的声音很小,一开始于跃进没有听清,等他又说一遍,于跃进一时被气笑了。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想上学!”
“兔崽子!谁不让你上学了?为了让你学英语,还给你买了五百块的复读机!给你专门买了书桌椅子,你倒说说,你学出什么了?啊?学出什么了?”
于磊低着头不出声,于咏道:“石头,让你练跑步不是不让你上学,是为了你将来能考上学,你也知道,你的成绩不是太好,若只是参加普通考试的话,恐怕是很难考上高中的,你做特长生,就有希望了。”
于磊抬起头,看向他姐,于咏道:“真的,你要是练好了,说不定人家就不看你文化课的成绩,能将你特招进去呢。”
“那我还能上学吗?我、我还是想学知识”
“当然能了,你该上课的时候还是要上课,只是每天拿出一部分时间练跑步。”
于跃进在旁边道:“你就算学死!也考不出一百分!不练跑步,你就给我一起去卖水果!”
见他又想发怒,徐慧玲一边阻拦,一边对于磊道:“石头,你好好想想,爹妈不会害你的,不过你要真不想,也不用勉强。”
“他不想,还能想做什么?”
在于跃进的怒吼中,于磊被于咏拉到了房里。
于家只有一套两室一厅的老公寓,小时候于磊和他姐一个屋,前两年,于跃进在中间帮他们做了个帘子,于咏睡里面,于磊睡外面。
于咏将于磊按到椅子上,道:“石头,咱爸的脾气是大了点,不过你也知道,他是真为你好。”
于磊点头:“我知道。”
“那你好好想想吧,不过姐也是赞同,你练跑步的。”
于咏说完,进到了帘子后面,于磊在那边发呆。
他知道自己不聪明,从上辈子就知道。
对,就是上辈子,于磊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上辈子的事。
他记得上辈子他总是在挨饿;记得全村的大姑娘小媳妇天天练习翻墙,天天往脸上抹锅底;记得日本鬼子进村,他和村里的老人一起在村口迎接“太君”。举着小白旗,把平时舍不得吃的白面蒸成馒头,放在大盘子上给太君享用。
他还做过一次举馒头的人,那是他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捧着白面馒头,他一直在吞口水,但那太君连看都没看,就将他举的盘子给挑翻了。
那时候他什么都不懂,不懂什么叫国仇家恨。他生来就没了娘,爹也在他三岁的时候死了,饿死的还是病死的他都不太清楚。
小时候他是在二叔家长大的,那么多姑姑叔叔,也就二叔对他好,愿意养他,虽然他从没吃饱过,但他知道那不是二叔抠,是二叔也没办法,那时候,能吃饱饭的,全村都没几个。
但是对他那么好的二叔却被日本鬼子打死了,只因为一个太君以为他是猪,想打了下酒,就那么一枪,在田里找野菜的二叔就死了。
他还记得当初那太君嘟哝了一句,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他记得那太君身边的二鬼子对他们吆喝:“太君要肉,有鸡的赶快杀鸡,有猪的赶快找回来,别以为藏到山里就没事了,再不然,这个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没有半句道歉,没有任何赔偿,什么都没有,连村里的人也只能说:“你二叔的命,真不好。”
命不好。
那是村里人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连二叔都经常说,那些能吃饱饭的,就是命好,像他们这种吃不饱饭的就是命不好。
他的命不好。
二叔的命,也不好。
他应该认命的,可是,他总觉得,心里窝着什么。
杀!
杀!!
杀!!!
他想把那些拿着枪,叽里咕噜的说着他听不懂的话的日本鬼子都杀了!
于是,在后来,他听到一个什么地方有能杀日本鬼子的,就跑了过去,跟着一帮像他这样的人来回奔波。
一开始他年纪小,连枪都摸不到,但是他胆大,安土雷、引鬼子,他都能做!后来,他终于摸到了枪,还是日本鬼子的枪,是他亲手杀的日本鬼子的三八大盖。
十三个。
他记得很清楚,在那些年,被他用刀割的,用抢打死的日本鬼子一共有十三个。
一个用刀割的,十二个打了头的。
再后来呢?再后来,他就死了。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也许是被炮弹打中的,也许是被机关枪扫中的,或者,也被别人打了头。
他只知道,自己一闭眼,就成了婴儿,被人抱在怀里,来回的晃悠。
他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他一开始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一直到后来,他才慢慢的想,也许,不是梦,也许,是他投胎了?只是没有喝老人家所说的孟婆汤。
他不知道像自己这种情况要怎么办,他也不敢对别人说。他曾听村里的老人说,那死而复活的,都是妖怪,他怕被当成妖怪,而且,他也一直很迷惑,自己到底是投胎到了什么地方?
是神仙住的地方吗?这里的白面能随便吃,还有肉,还有水果,一个盒子里还有人在唱歌跳舞。但是神仙怎么又会生病?
很疑惑,他也不敢随便的问,怕别人看出他的不妥,将他赶出去。一直到三岁进了幼稚园,听老师们讲故事,他才慢慢的知道,原来,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
原来,那些让他痛恨的“太君”已经被赶跑了。
原来,所有的人都变得命好了。
他过去的脑子就不聪明,比别人多了十几年的记忆,也没变的更聪明,弄懂这一点,他花了很长时间,然后,又开始为二叔纠结。
一直到上了小学,他才彻底的想开,不管二叔是不是也来了,是不是也过上了好日子,他总要珍惜眼前的好生活。
能随便吃白面,能吃肉,还能学习!
当年,他就特别羡慕认识字的人,在后来跑出去打鬼子的时候,还曾经跟队里的,上过学堂的三哥学过,但他笨,不像别人学几遍就能学会,他学了好多天,也只是能写出自己的名字:石头。
当初没有条件,也没有太多的时间,现在,能天天学习,他一定能认识更多的字的!
对于他来说,再没有比能学习更幸福的事了,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像他爹说的那样,上大学上研究生,出国上博士,然后当教授。
如果能成为教书先生,他做梦都会笑醒的!
他抱着自己的头,很是沮丧:“我怎么这么笨呢?我怎么、怎么就是学不会呢?”
于磊对跑步并没有多少兴趣,他也不想练体育,但是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练,然后继续有学上,要么不练,那就只能期待他能突然开窍了。
于磊自己也知道,他开窍的希望不大,于是,当天吃饭的时候,他表示,自己愿意去练跑步。
不过虽然他愿意了,但其实也没什么条件。十二中是一所不错的中学,这个不错是指中考成绩,出来的学生,一般都能考上高中,还有不少能考上重点高中,但像这样的学校也有一个弊病,那就是对像什么体育啊音乐啊之类的特长,就不太在乎了。
在体育方面,十二中最好的是足球,在全市都能排上名,但也就是这一枝独秀了,其他方面,实在不怎么样。
但于跃进是绝对不会让于磊去踢足球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中国足球,丢人!他要是去踢足球,还不如来和我卖苹果呢!”
第 2 章
第二章
学校里没有田径队是有些遗憾,于咏想办法打听了打听,得知中考的时候是可以自己去考的,也就是说,不用跟着学校一起报名,考体校啊还是考特长生,都可以自己去。
于家一家人对于田径都不怎么了解,包括于咏也认为,跑步,只要跑的快就好了。最后于跃进拍板:“以后石头就天天跟着我起水果!”
就和卖菜一样,卖水果也是要到水果商场去批发的,一些紧俏的水果更要一大早就去。
于家一家四口就指着卖水果生活,于跃进每天早上四点就要起来赶到水果行,要是去晚了,那些好卖的水果就有可能批不到了。
过去这事都是于跃进自己做,从那一天开始,于磊也加入了这个行列。每天四点跟着他爹起床,推出三轮车,然后他爹骑着,他在下面跑。
开市的水果市行南关郊区,于家的地理位置虽然偏南,但之间也有差不多五公里的距离,于磊就这样,每天早上跟着他爹跑过去,再跟着跑回来。
他每天要这么早起床,晚上自然也就要早睡了,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每天学习到十点,不过令人庆幸的是,就算每天晚上八点都睡,他的成绩也没有下降,当然,也没有进步。
这件事,更令于家全家认识到,他不是学习的料——学不学都一个样子!
于磊就这样天天跑,从一开始累的筋疲力尽,到后来的轻松自如,碰到上坡的时候,还能在后面推他爹一把,有的时候甚至跑的比他爹骑的都快。
于跃进又升起了希望,学习不行,能跑也行,真要是能跑出名堂,比上大学都有用!
为了这个,于跃进还在三轮车上加了个马达,以提升于磊的速度。
如果不是王鑫,于磊可能真的就要这样跑下去了,也许他真能跑出个什么,毕竟这小子能吃苦不怕累,认定了目标,就有一股狠劲。
不过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如果的,王鑫更是一早就存在的。
王鑫家和于磊家住一幢楼,王鑫的父母当年也和于跃进是一个厂的,后来双方一起下岗,一起卖了水果。
王鑫比于磊大一岁,从小,他们两个就是被拿来对比的对象。
最开始,人们总是说:“别看老王家的小子只比老于家的大一岁,那可聪明多了!”
再后来上了小学,又成了:“老于家的小子笨,但用功,这一点,老王家的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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