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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通知单第二部宿命-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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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飞凝神听完,他想了一会,又沉吟着说道:〃那百分之九十五,实际上是对所有变态杀人事件的统计吧?你刚才说还有分门别类的研究,那么对这种残害尸体的行为,美国人有没有做出什么具体的研究结论呢?〃
〃有!〃慕剑云的一个字立刻让众人的精神都为之一振,然后她详解道,〃美国俄亥俄州在一九八九年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件。凶犯也是杀死了一名女被害人,然后将死者的尸体分割,并且不厌其烦地将尸块切成了零碎的肉片。后来的研究证实,凶犯因为在幼年时期遭受了继父的同性性侵害,造成了他成年之后的心理性性功能障碍。所以他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得到性满足,而他在对被害人尸体进行残害的时候,压抑的欲望却能够得以宣泄。〃
罗飞等人仿佛是在聆听一堂犯罪心理学的讲座,全都有一种眼界大开的酣畅感觉。尹剑更是忙不及地在笔记本上写下了:
〃4、'隐性自卑症'患者,童年不幸,成年后有心理性性功能障碍。〃

罗飞等尹剑写完之后,把笔记本拿起过目了一遍,然后又递给慕剑云:〃你看看,到目前为止记得是否准确,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慕剑云略略地扫了一眼,指着第二条说道:〃关于年龄可以写得再准确一点三十岁左右。〃
〃哦?〃罗飞显出些不解的样子,先前慕剑云分析的时候只说了凶犯的年龄应当在二十八岁以上,并没有这么准确的界定。
〃这也是统计学上的数据。〃慕剑云解释道,〃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变态杀人者第一次作案的时间都是在三十岁左右。究其原因,应该是和人类的心智发育阶段有关,这些变态杀人者的心理疾病往往会在三十岁左右的时候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所以他们第一次爆发做案也会在这个时间段。〃
〃嗯。〃罗飞把笔记本接过来重新放在尹剑面前,〃你把年龄改一改吧。顺便加上第五条特征:本市户口。〃
〃为什么?〃黄杰远诧异地问道。当初他曾经把外来流动人员作为重点的排查对象,而罗飞现在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外来人口,如果要一个人独居的话,通常会选择租房。而当年案发之后,你们应该把市内所有的外来租户都筛了个遍吧?没能筛到这个人的踪迹,说明他是个土生土长,很容易蒙混隐藏的本地人。〃
罗飞阐述完自己的观点,却见慕剑云似在微微摇头。他便主动询问:〃慕老师,你觉得不对吗?〃
慕剑云直言不讳地答道:〃这里面有点问题如果凶犯是本地人,自然有利于他应付警方展开的大排查。但也有不利的一面:就是他以往的前科很可能会被周围的邻居们揭发出来。〃
〃前科?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有前科?〃
〃任何心理上的疾病都不可能是一朝一夕间突然形成的。一一二血案中的凶犯最终发展到杀人碎尸的阶段,在前期一定会呈现出种种铺垫。比如说攻击倾向、偷窥行为、或者是残害小动物等等联邦调查局的统计案例可以充分地证明这个论点。凶犯会在公众面前伪装成温和善良的模样,但他的那些小恶行却很难瞒过身边的亲戚邻里。所以如果他是本地人的话,在警方当年的大排查中,应该会有人将他以前的异常行为反馈上来才对。〃
罗飞默然点点头。确实,任何极端的性格都是循序渐进酿成的,一个人不可能没有任何征兆地变成一个变态杀手。但是警方却没有排查出此人的前科,难道他真的不是本地人吗?
罗飞一时无法决断,于是吩咐尹剑:〃本市户口这一条,暂时先不要写了。〃
〃其实查不到前科到不是最关键的。〃慕剑云此刻又皱起眉头说道,〃我最担心的是:那个凶手作案之后就离开了省城,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黄杰远苦笑了一声。慕剑云所言也正是他的一块心病:如果凶手真的是外来人口流窜作案,行凶后便已离开省城。那他多年来的努力其实都是在白费功夫罢了。
罗飞沉住气追问:〃你说他已经离开,有什么判断依据吗?〃
〃依据就是:从当年一一二案发直到现在,十年的时间过去了,在省城再也没有第二起类似的血案发生。〃
听慕剑云这么一说,罗飞便明白过来:〃对了,你上次就说过,这种变态杀人事件是具备某种成瘾性的。凶手一旦作案,尝到了快感之后,就很难控制这种欲望的再次爆发。所以他会接二连三的继续作案,成为连环杀手。〃
〃是的。但这个凶手却像销声匿迹了一样,所以我怀疑他已经不在省城。〃
罗飞略一斟酌,又摇摇头:〃不对。按照你的说法,他到了别的地方也还是要作案的。如果是这样的恶性案件,不管在哪里发生,我们刑警圈子里的人都会有所耳闻。可我十年来并没有听说过类似的消息。这怎么解释呢?〃
〃你能确定吗?〃慕剑云不太相信似的,〃只要国内还发生过相似的案件,不管在什么地方,你都会知道?〃
这次罗飞还没来得及回答,曾日华已经抢先接过话去:〃我可以确定。我每年都会参与整理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刑案资料。像这样血腥的案件,近十年来只在我市发生过一起。〃
连曾日华这样的信息专家都发话了,慕剑云便没有理由再质疑什么。她只能费解地锁着眉头:〃那就真的太奇怪了〃
见对方如此愁眉不展,尹剑忍不住问道:〃这种杀人成瘾的理论很可靠吗?就不会出现杀了一个人之后,从此收手不干的情况吗?〃
〃像本案这样的变态杀人狂是绝对不会自己收手的。〃慕剑云给出非常确定的回答,〃因为这完全是一种心理疾病,就像吸毒一样,尝到滋味之后只会越来越沉溺。而作案过程中的那种快感从其他任何途径都无法获得。所以每回味一段时间之后,他就会忍不住实施下一次杀戮,如此循环下去,沉沦不复。〃
〃那这家伙到底去了哪里?死了?出国了?因为其他案子进班房了?〃曾日华耸耸肩膀,带着自嘲的口吻说道,〃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坐在这里讨论,还有什么意义?〃
曾日华的最后一句话像是提醒了罗飞,后者猛然一凛,眯起眼睛说道:〃不,他哪里也没有去,他就在这座城市里!〃
曾日华翻起眼睛看着罗飞,像是在问〃为什么?〃而罗飞亦随即给出了答案:〃因为Eumenides已经找到他了。〃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无言以对。这听起来是最无厘头的一个答案,但在此刻的情境中却又难以辩驳。
如果一一二血案的凶手已不在省城,Eumenides又怎会开出那份〃死刑通知单〃?那个骄傲的杀手决不会在警方面前摆出这样的大乌龙。
〃一定是有人搞错了〃良久之后,黄杰远幽幽的说道,〃要不是我们,要不就是Eumenides,否则的话,这件事怎么解释?〃
罗飞微微抬起头,他的眼睛闭了起来,同时用双手轻轻地揉着太阳穴。
大家看出罗飞已经进入了最深沉的思考状态中,于是便都屏细了呼吸,鸦雀无声。
确实,罗飞的思绪正在一团迷雾中激烈地冲撞着。先前的讨论似乎进入了一个无法解释的死胡同,不过他并不畏惧。以往的经验告诉他,这种局面往往意味着真相已近在眼前,只要突破了某个思维上的死角,一切都会豁然开朗。
罗飞的这一次思考维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曾经看过的那些资料在他的脑海中一页一页地翻过,每一张照片,每一句证词,每一个细节,几无疏漏。当他最后把这些零零散散的碎件拼凑起来,并和慕剑云刚才那番精妙的心理分析相互印证之后,他终于窥看到了一些隐藏的玄机。
罗飞慢慢地睁开眼睛,他看到所有的人都在用期待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死者的身体骨骼从来没有找到吗?〃罗飞看向黄杰远,忽然提出了一个和先前议题毫不相关的疑问。
黄杰远摇摇头道:〃没有。〃
〃我们都被他骗了〃罗飞长长地吐了口气,然后又嘿然苦笑一声,〃他根本不是什么变态杀人狂,他只是一条精通障眼法的狡猾的狐狸!〃






《死刑通知单之宿命》(32)

〃不是变态?〃曾日华撇撇嘴,〃那他到底要干什么?把尸体切成肉片,把脑袋和内脏煮熟障眼法?你该不是想说:他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觉得他是个变态吧?〃
慕剑云冲曾日华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干扰罗飞的思绪。
罗飞的目光仍然在看着黄杰远,他接着先前的话题又继续问道:〃你们当年是怎么考虑这个问题的?为什么只找到了死者的衣物、头颅、内脏和部分肉片,而对于死者最主要的躯干部位的尸骨却一直不见踪迹呢?〃
〃可能是抛弃在某个隐蔽的地点吧,或者是一直藏在自己的家里也说不定。〃黄杰远的神色略有些尴尬。作为此案曾经的负责人,他不但对凶手的下落毫无线索,甚至连死者的尸骨都未能找全,的确是说不过去。
而慕剑云随即便否定了他的第二种猜测:〃藏在家里的可能性不大。有许多变态杀手确实有保存死者遗体的习惯,但他们选择的通常都是尸体中带有标志性的部位,比如说头颅,生殖器官,甚至是内脏等等。在此前的资料中,都无保存躯干骨骸的先例。因为保存大块的尸骸不仅不方便,对于凶手来说也没有的意义。〃
黄杰远摊摊手,看样子是不想反驳,不过他又强调说:〃我们当年把整个省城都翻了一遍,就差掘地三尺了,剩下的尸骸到底藏在哪里,的确令人费解。〃
〃会不会是埋在自己家里了?〃曾日华又忍不住要发表观点,〃大块的尸块很难搬运,所以在隐秘的作案地点就地掩埋这样的例子以前可是经常有的啊。〃
的确,凶手在杀人之后,将尸体就地处理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砌在墙里的,有埋在床下的,最夸张的是一个男人杀妻之后,专门买了两袋水泥,在阳台上砌了个大墩子来藏匿尸首。
罗飞看向曾日华说道:〃你的思路有两点讲不通。第一,在一个现在化的都市里,就地处理尸体的难度和风险都太大了。你会在家里整出很大的动静,而且一旦引起别人怀疑便再无回旋的余地因为尸体本身就是如山的铁证。〃
〃嗯。〃尹剑跟在后面附和,〃去年有个家伙用水泥把老婆封在阳台上,那简直是我见到过的最愚蠢的藏尸手法。如果那家伙也这么笨的话,就不会十年还逍遥法外了。〃
曾日华不甘心就这样被驳倒,憋了一会后又辩解说:〃万一他的住处当时正好有些特殊的情况呢?比如说家里正在搞装修什么的,顺便把尸体也处理了。〃
这种解释显然有些牵强,罗飞没时间和他纠缠不清,直接又抛出了第二个问题:〃如果他能够顺利地在家中处理尸体,为什么还要把头颅、内脏、死者的衣服以及部分肉片抛弃出去?〃
〃这个〃曾日华努力为凶嫌寻找着理由,片刻后他总算想到了一些说辞,〃也许也许是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法吧?向警方挑战,就像Eumendies发布通知单一样。〃
慕剑云立刻跟上说道:〃如果他有这种想法,那他更不会只做一起案件就收手这一点我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
曾日华一愣,然后苦笑了一下:〃这怎么说着说着,又转回到刚才的问题了?〃
罗飞却摆了摆手:〃我们先不考虑对凶犯的心理分析,只考虑他的作案手法。向警方挑战的话,扔出来一包碎尸还不够吗?为什么要分四次扔出三包尸体肉片和一个装有头颅和内脏的旅行包? 另外为什么要把死者所有的衣物也扔出来,这从挑战警方的角度也解释不通吧?〃
曾日华苦起脸,这次他再也圆不下去了,只好投降一般地晃了晃脑袋:〃那好吧你说是怎么回事?那些大块的尸骸到底去了哪里?〃
〃藏匿在某个特殊的地方〃罗飞慢悠悠地说道,〃而这个地方的特殊性在于,那里虽然能够藏住死者的主体尸骸,但却不能藏下头颅、内脏、肉片和衣物,所以凶手要把这些东西远远的扔出去。〃
众人都微微皱起眉头,能明白罗飞的思路,但对具体的细节又无法理解:什么样的藏尸地能容纳大块的尸骸但却无法留下头颅、内脏和肉片这样相对小块的碎尸呢?
而罗飞略做停顿之后又说道:〃这样吧,我还是从头开始捋一遍,按照我的模式。其中我也会引用不少慕老师的心理分析结果。大家都听一听,看看这个思路能不能顺下去。〃
见众人都没什么异议,罗飞便开始讲述。与慕剑云立足于心理学的分析不同,他的观点主要是来自于刑侦学上判断。
〃在任何一起凶杀案件中,如何处理尸体都是凶犯必须面对的最棘手的问题。因为尸体本身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证,有经验的刑侦人员能通过尸体找到各种各样的线索:包括死者的身份、凶案发生的时间、凶案发生的原因、凶手的杀人方法、甚至是凶手本人的身心特征等等。而凶手为了毁灭这些证据,会采用诸多有针对性的手法来破坏尸体。但这手法本身却也在暴露出更多的信息至少我们可以从中知道,凶手想要隐藏些什么。而他刻意要隐藏的东西往往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线索。
具体到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凶手抛出了死者的头颅和衣物,可见凶手并无意掩藏死者的身份,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担心警方会对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由此可见,凶手和死者的相识应该是一次偶遇式的邂逅,并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众人都暗自点头表示认同。不过这番分析并不足为奇,所以他们还得凝神继续听下去。
〃这里我要引用慕老师的理论了。〃罗飞这时看了慕剑云一眼,和后者进行了一次目光的交流,〃从死者的性格来看,一个陌生人要想在短时间内接近她,这个人对她必须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所以我认同以下几点:凶手当时的年龄在二十八岁以上;相貌中上;具备一定的内涵;社会地位较高;同时此人是一个'隐性自卑症'的患者,否则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对死者感兴趣。〃
慕剑云微微一笑,似乎在对罗飞的信任表示感谢。
罗飞略点头以示回应,然后又道:〃既然我们已经确定:死者和凶手是偶然相识,那么在分析凶手的杀人动机的时候,我们就面临着两个分岔口的选择。第一种可能,凶手是个变态杀人狂,而一一二案件也是一起预谋杀人案。凶手找到死者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她,享受杀人过程中的快感。事实上,此前警方就是一直抱着这条思路在探案。包括我们刚才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凶手对尸体的残害实在超出了正常人的行为范畴。既然是有预谋的,他当然事先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包括怎样把死者引到家中,怎样下手,怎样处理尸体等等。他的计划一定很周密并且得到了完美的实施。所以警方历经十年也无法破案。可是这个思路又存在着无法解释的地方:比如这个变态凶手为什么没有继续作案?他为什么要把头颅、内脏、肉片和衣物分别抛弃在不同的地点?〃
这正是先前讨论受阻的地方。众人现在听罗飞这么一说,都明白他是要避开这些障碍,转移到另外一条思路上。
〃那另一种可能性是怎样的?〃慕剑云忍不住催促着问道。
〃另一种可能性是:凶犯本来并没有打算杀死被害人。他的目的只是想进行一次正常的社交。不过当死者来到他家里之后却出现了一些变故,这个变故使得凶手杀死了这个女孩。〃
〃为什么没有第三种可能性呢?〃慕剑云提出了疑问,〃即使他不是变态,也有可能预谋杀人啊。为什么你一定要强调是意外变故导致的凶杀呢?〃
罗飞反问道:〃如果你不是变态,并且事先做好了杀人的预谋,那你为什么要把这个人杀死在自己家里?〃
慕剑云恍然地〃哦〃了一声。此前大家已有共识:凶犯能对尸体进行如此精细的加工,说明他的作案地点一定是在私密性很强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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