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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新鲜小妻子-第1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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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地。
学校放暑假了,小元宝心里是很想可以跟爹地妈咪出去旅游,但他没有说,只是时常跟翁震去公园下棋,或者是到乾帮去找乾廷。
孩子这么乖巧懂事,翁岳天感到很是欣慰,却也更加自责,要不是他目前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他一定会带孩子出去玩的。他记得自己小时候,父母还在身边时,他是多么渴望着每次放假都能痛快地晚上一场,在父母的陪伴下,像别人家的小孩那样……想必小元宝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这孩子很贴心,不闹,不曾向大人提出这种要求。
在得病之前,他还没意识到健康是这么重要,等自己走到这一步,才惊觉,即使再多的钱财都不一定能买到一个健康的身体。但愿他现在懂了这个道理还不算太晚。时时刻刻都在倒数着,还有两个多月,文菁就要生下第二个孩子了,等他康复之后,他要好好弥补文菁和小元宝。
文菁时常都会亲自下厨做饭,每一次都是分开来做的。翁岳天吃的东西和一般人不一样,患上白血病的人在饮食方便有诸多禁忌,文菁全都通过咨询医生和查看资料一一记在心里。
文菁对于金钱方面是比较迷糊的,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翁岳天让亚森交到她手里的那张金卡里有多少钱,自她接任“启汉”的总裁之后,她也不清楚每个月乾缤兰是向她户头里打进了多少钱,也就是说,她现在只知道自己不缺钱了,但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少身家。她的心思都在翁岳天和孩子身上。前些日子意图买回文家老宅的时候,还是翁岳天之前提醒她,说不管多少钱,只要她想买就一定支持她,就算是上亿也不要紧,所以她才会跟华樱说,会出价高出他购房的价格来买回房子。
文菁今天的行踪有点神秘,亚森将她载到了蓓蓓家楼下,然后和蓓蓓一起出来了,却没有再回到车上,而是跟蓓蓓一起坐出租车,亚森问她为何,她神神秘秘地说要去买点东西。
亚森远远地跟着,尽职尽责地当好一个保镖,他看见文菁从珠宝店里出来的时候笑得格外灿烂,活像是待嫁的小媳妇,温暖的笑意中透着几分女儿家的娇羞,脸蛋红润润的,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闪烁着耀眼的神采……亚森纳闷了,文菁这是去买首饰了吗?一看她身上,没有多出任何新的首饰,那她干嘛这么高兴?
不仅如此,她还去了一趟鲜花店,捧着一束玫瑰……几乎将她整个身子都遮住了。看她高兴得样子就像只可爱的小喜鹊,蓓蓓不由得羡慕起文菁来……她与翁岳天从认识到现在,六年了,终于是要修成正果了吗?做为她的好姐妹,她会送上最诚挚的祝福,只可惜文菁现在大着肚子,翁岳天的病能不能痊愈还是个未知数,看来这杯喜酒,暂时是喝不了了。
亚森虽然是一路跟着,但还是将这些都报告给了翁岳天知道。亚森不明白文菁这是要做什么,但翁岳天却在听了汇报之后,心里顿时亮堂了……这个小女人,她的想法,向来都逃不过他的眼睛。看来,他也要临时改变主意了……
文菁回到家,静悄悄的,翁岳天在房间里休息……嗯,这样很好,她可以放心地把花藏好,等到晚上再拿出来。
文菁摸摸自己包包里的东西,嘴角自然溢出一抹窃喜的笑……嘻嘻,好期待他的反应,他也许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可是不要紧,只要她记得就行。
文菁从踏进家门就开始紧张,想起那一年的圣诞节,她问他会不会娶她,结果因为时机不对,也因为那时的她太沉不住气,心理极度脆弱,所以才没得到她想要的答案,她误以为他不是真心待她,因此在被魏榛劫持之后,掉下江边被乾廷所救,一去伦敦就是五年都不曾与翁岳天联系过……那错过的五年,是她的遗憾,她不会再重复同样的错误,只因为她懂得了,他早就爱上了她。
文菁懒懒地依靠在阳台边的椅子上,两只小手在剥桂园,一颗一颗往嘴里送。翁岳天说让她多吃桂园,说是孩子在出生之后眼睛会很漂亮。尽管这样的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但文菁还是很听话。她记得以前怀着小元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要她经常吃桂园……
圆乎乎的脸蛋,圆乎乎的身体,圆乎乎的肚子,文菁长成了小肉球,可也是一个娇憨可爱的小肉球,静谧的空气里时不时能听见她嘴里发出的声音,吃得可美呢。
一边吃桂圆一边琢磨着事情,文菁的眼皮耷拉着,渐渐低变成了平躺的姿势,隆起的肚子鼓鼓的,七个多月大了,跟座小山似的,她这一睡下去,孕妇裙下边的风光就露出来……这妞,到现在还是喜欢穿着纯棉的有卡通图案的底裤,今天的穿的是一只米老鼠……母的。
“唔……”伸伸胳膊伸伸腿儿,文菁这架势是想睡了。
一道修长的身影靠近,随之,薄薄的被子搭在她肚子上,温热的大手轻触她嘴角,正拿着一张纸巾在为她擦嘴。
“你呀,吃得像个小花猫,不擦擦就想睡了吗……”翁岳天低沉温和的声音传来,带着满满的宠溺。
文菁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坐起来,笑嘻嘻地望着他:“嘿嘿,你醒了。那我不睡了,陪你。”
所就日就。翁岳天心里一暖,孕妇嗜睡,他是知道的,但眼下有一件事急需要出门去办,文菁想要休息的话,要等到回来之后了。
“既然你不是特别困,那就换一下衣服跟我出门。”翁岳天这么一说,文菁才注意到,原来他已经换好衣服,不是穿的睡衣了。
他最近都没出门,今天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吗?文菁怔忡,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好奇地问:“我们要去哪儿?如果不是需要你亲自去办的话,那就……那就不要去嘛,你的身子……”
文菁关切又心疼地抱着他的胳膊,实在不想他在忍受着病痛的情况下还要出门。翁岳天深眸里闪过一道光华,垂头在她粉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柔声说:“这件事,必须我和你亲自去,否则,办不成。因为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民政局。”(补更。今天最少会有万更哦。)
第303章 病危
当文菁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呆呆地望着他,粉嫩的小嘴儿张成了“0”型……她感到意外,想不到他会突然这么说,之前一点预兆都没有,这个惊喜也实在太大了!
文菁紧张地捏着自己的衣角,白嫩的脸蛋红到了耳根,心跳早就失去了频率,激动的情绪溢于言表,极度的甜蜜中夹杂着丝丝酸涩的滋味,这段感情当真苦尽甘来了?她是真的要成为他的妻子了吗?还没等她开口求婚,他已经这么快做出了决定,并且是如此地笃定,坚决。言残颚疈这巨大的幸福来临,她才发觉自己的喜悦远远超过预期……她幻想过自己的婚礼是什么样子,她穿上婚纱会不会好看,她担心他会不会等病好了之后才肯和她结婚?
但现在的事实证明,他没有像她想的那么固执,这才是最让文菁感到开心的。其实如果换做是以前,翁岳天一定不会选在自己患病时提出结婚,可是这些年,在感情上经过了不少的磨折,悲悲喜喜,迂迂回回,辗转反复,一件一件大大小小的事情加在一起,使得他的爱情观在逐渐地发生着变化,确切地说,是在完善着他的爱情观,人生观。爱一个人的方式有许多种,除非是事过之后,也许在当时,我们分不清楚究竟怎样去爱才是最佳的,所以我们时常会迷茫,彷徨,甚至会做出一些不可理喻,不被理解的举动。翁岳天最开始一直都隐瞒着自己的病情,他不想拖累文菁,不想在她面前病死,不想他死后,她还活在他的阴影里无法自拔。
当他在医院碰到文菁,被她逮到时,她所说的那些话,她的反应,她的眼泪,她的拥抱,让他顿悟了,更加深刻地懂得,爱一个人就不要总是替她做决定,尤其是在瞒着她的情况下。他应该说出来,把自己的苦和痛都呈现在她眼前,然后让她自己选择,究竟是放弃还是继续着段感情。
他总是认为,爱她的方式就是他独自背负起一切的压力和苦痛,可他忽略了,她是如此特别的一个女人,她爱了就会付出整颗心和生命,对于她来说,最大的痛苦不是眼睁睁看着他死去,而是如同那段日子里一样成天只能提心吊胆地猜测着他是死是活。那种煎熬才是她最不能承受的。
今天亚森向翁岳天汇报了文菁的行踪,先是去珠宝店,然后去花店,买回来的那一束玫瑰还在被她偷偷藏了起来。他哪里会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呢,六年前的今天,是他将她从养母家里带走,从那天起,彼此之间开始了无休止的纠缠,并且还将继续纠缠下去,如两条紧紧依附着彼此而生长的蔓藤。
文菁圈住他的腰,仰着小脸,紧张中带着几分羞涩,小声地嘟哝:“你……那个……真的决定娶我了?不会后悔的吧?你真的考虑清楚啦?”
翁岳天笑而不语,苍白的脸颊上始终保持着沁人心脾的微笑……
娶她,这个念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无从追溯,但是他能感受到自己内心强烈的欲望,想要让她的名字冠上他的姓氏,想要她和孩子都出现在翁家的户口本儿上。这一次将她接回翁家之后,翁岳天明显地感到文菁和他更像是一家人了,亲切感更胜从前。每天醒来睁开眼睛就能看见她温柔的笑脸,每晚入睡前她都会在他脸上或者额头留下亲昵的一吻,每一次他洗澡都是在她的细心照料中完成的……因为他能吃的东西太少,胃口难开,所以她煞费苦心地为他做各种不同口味的饭菜,每天她都会按时提醒他吃药,每一次他从疼痛中醒来时,除非她睡熟了不知道,否则她都会陪着他,尽量将一些开心的轻松的话题来转移他的注意力。她原本是一个迟钝又有点呆板的人,能做到这样,是因为她时常在网上搜罗一些搞笑的视频和笑话,凭着她惊人的记忆力,她记下来那些笑话,随时都能将给他听……她无微不至地关怀他,照顾他,她是欢乐的小喜鹊,更是暖暖的太阳,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输送着暖意。
由于患病,他不如之前那么英俊了,他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而她从来没有过一句不耐烦和怨言,从她的眼神里,他能感受到的就是满腔的爱意和温情,她爱的不是他那一副绝世的好皮囊,她和他一样的,看中的是表象之下的那一颗至诚的心。
直到现在他懂了,为什么有人说,爱情到了最后都会演变成亲情。那不是意味着爱的消失,而是意味着对方已经成为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彼此融为一体,不可或缺。
微凉的薄唇在她柔嫩的唇瓣上轻轻一啄,唇齿间溢出的字句犹如宣誓一般:“你准备好了吗,陪伴着我,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文菁眼里早已是热泪盈眶,喜极而泣,一个劲地点头,抱着他,窝在他胸膛上咿咿呀呀地啜泣着,嘴里不停地在叨念,至于说的什么,反正就是“我爱你”之类的话,她自己都高兴得语无伦次了。
翁岳天刚刚才换好的衣服又被她哭花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根本不在意这个,只要他的小女人能感到幸福,流着欢喜的泪水,一件衣服算什么,就算是限量版,就算是价值几万,十几万……都比不上眼前的她一个小小的手指头。
他的爱,曾经深埋在心底,如一座隐匿的火山,而现在,他的爱就是洋洋洒洒的春风,笼罩在她的世界每个角落。宠着,爱着,疼着,宝贝着,仿佛怎么都不够。怎么会够呢,还有一生的时间要度过……
文菁哭得差不多了,情绪稍微稳定了,这才从他怀里抬起头,红通通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我们去民政局,那要不要……准备一点东西啊?”
“什么东西?”翁岳天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眼底藏着一抹异色。
文菁窘了,他忘记了结婚戒指吗?
“就是那个……那个……我们就空着手去民政局吗?”文菁眼巴巴地看着他,欲言又止,她想到了自己包包里的东西,要不要现在拿出来呢?可是她本来准备晚上拿出来的……
翁岳天轻笑着,爱怜地刮了一下她秀挺的小鼻子:“既然你已经买了戒指和玫瑰花,那我就不用再买了。”
文菁轻吐着小舌头,惊愕不已,原来他都知道了。
翁岳天脸上的笑意不减,但却多了几分凝重,略显粗糙的手指抚摸着她嫩滑的脸颊,无限眷恋的眼神紧紧锁住她:“文菁,现在轮到我问你了……我有病在身,无法给你一个隆重而浪漫的婚礼,你愿意跟我这个病人结婚吗?”
“我愿意!一百个愿意,一万个愿意!我可以不要热闹的婚礼,我只要你能健健康康的!”文菁丝毫没有犹豫,干脆,坚定。成为他的妻子,就是她最美的愿望,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值得骄傲和珍惜的一件事!
一瞬间,他就听见了幸福花开的声音……他和文菁之间的爱情,与外表无关,与家世背景无关,与身体健康无关,唯一能左右他们的只有两颗至诚的心。
在去民政局之前,翁岳天和文菁先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公墓。文启华和阿芸都在这里安息。
文菁这不是第一次来了,可这一次不一样,今天是领结婚证的日子,翁岳天说来这里,当然是有着比以往更加深刻的意义。
公墓里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文菁和翁岳天手牵手站在文启华和阿芸的墓碑前,他的大手包裹着她的手,很窝心,很安全,虽然他瘦了,不像以前那么健壮,可是在文菁心里,这个男人就是她和孩子最温暖的港湾,最幸福的归宿,他有着超乎寻常的力量,他有着超乎寻常的智慧,还有一颗如大海般宽广包容的心,这些都是因为,他爱她。
大点着傻。翁岳天神情凝重,认真,忍着疼痛,挺直了腰板站着,略微沙哑的声音从他薄唇里溢出:“伯父,伯母……噢,不,请原谅,我应该称呼……爸爸,妈。你们在天有灵,请你们做个见证,我将会娶文菁为妻,这一生一世,无论平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她变成一个大胖子还是变成老太婆,我都会陪伴着她,爱她,胜过爱我自己。爸爸,妈,你们也知道,文菁有点呆呆的,笨笨的,所以应该要有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来成为她的另一半,请你们保佑文菁和孩子身体健康,保佑我的病能早日康复,我要许她一个光明和希望的未来。”
文菁的眼眶又红了,翁岳天不但爱她懂她,还这么尊重她,即使她父母不在了,他还是郑重其事地来到这里向父母禀告,就如同他们真的在世,真的能听见一样。
文菁知道自己不该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哭哭啼啼,可就是忍不住哽咽了声音:“爸,妈,你们都听见了吗?你们的女儿要结婚了,我和宝宝有真正属于我们的家了……爸,妈……”
对于一个在残缺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是梦寐以求的幸福,是难以磨灭的执念!
从民政局出来,翁岳天和文菁手牵着手,十指紧扣,无名指上都戴着婚戒。是文菁今天在珠宝店买的。原本她手上已经有一枚他送的戒指,但是她想啊,这一次是她要先向他求婚嘛,应该是要买戒指才对,可没想到还是他先提出了。
“老婆,你要记住啊,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呃?怎么是我先,明明是你先说来民政局的。”
“老婆,戒指是你先买的,如果我不说去民政局,晚上你肯定要当面要求我的,对吧?那就算是你先向我求婚的,放心,这个事我不会笑话你的。”
“你……哼,耍赖啊,我不叫你老公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叫,我就告诉你的每个朋友,说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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