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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全本-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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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昨晚见过他吗?”第二个问题仿佛牵动了她的神经,她的身体颤抖了一下,看了我一眼,但随即又回避我的目光,良久也没有说话。她不说,我只好迫她说,略带歉意道:“其实,昨晚我在尚雅咖啡馆看见你们,你们当时似乎起了点争执”我没有把话说全,想让她亲口把当时的情况说出来,毕竟我当时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

她抬起头往四周张望,然后稍微紧张地对我说:“我可以把所有事都告诉你,但我只想说给你一个听。”说罢她的目光便落到办公室里的其他人身上。

“你大可放心,本案跟日报大厦的闹鬼事件扯上关系,你在这里所说的每一句话,除了我们几个之外,就只有少数的几名高官有权知道。如果泄漏出去了,我们的麻烦不会比你小。”我故意摆出一副能让人信任正直警察模样。

她又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下定决心,把她与死者之间的事情说出来——

小宁是三、四个月前才到报社工作的,我第一次见到他就觉得他有点奇怪,明明是个男生,但一举手一投足都像个女生似的。不过,他只是老林其中一个下属,只要他能跟孩子们处得来,其它的事情还用不着我来管。而我除了偶尔到报社找老林和孩子时会碰见他之外,就跟他再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几天前他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有件事想跟我谈谈,是关于依依的事情,约我到昨晚那间咖啡馆。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所以就过去了。来到咖啡馆后,他就跟我说:“剑峰跟你女儿已经没有感情了,你最好叫你女儿快点离婚,别再老是缠着剑峰不肯放手。”

我当场就懵住了,依依从来也没跟我说过她跟剑峰出过什么问题。虽然他们的确是经常吵架,但夫妻之间的事情都是床头打架床尾和好,小磨擦肯定会有,但用不着闹到要离婚的地步吧!而且就算他们要离婚又关他这外人什么事?所以,我就骂他神经病,并且打算离开。

可他忽然笑起来,对我说:“你先别急着走,他们是不是要离婚,你可以直接问你女儿,你还是坐下来吧,我还有件事要告诉你。”

第五卷 隔世情痴

第七章 … 女妖再现(下)

“我才没空听你这神经病胡扯!”我嘴巴虽然这么说,但还是坐下来了。

他把一张照片抛到我面前,我看了一眼,脑袋立刻就仿佛被闪电打中一样,轰隆地炸开了。照片里有两个没穿衣服的男人,一个是他,另一个是我女婿剑峰,他们竟然在做那档事。

我真不敢相信剑峰竟然会做出如此下流的事情,但眼前的照片又让我不得不相信。他以此来要挟我,说如果依依不肯离婚的话,就干脆一拍两散,把照片派给每一个认识老林或依依的人,让我们一家永远也抬不起头做人。

这几天我一直为这件事而烦恼,既不敢跟老林说,也不敢问依依,只好对安安说。当然,我并没有直接把这件事告诉安安,而是问她照片能不能做假。她跟我说有一种叫“PS”的东西,能修改照片,很多女明星都被用这东西弄出些恶心的照片来。

昨天,小宁又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还不叫依依离婚,是不是想他把照片公开。我说他的照片是假的,是PS出来的。他说照片是用胶卷照的,不能PS,而且他还有很多,要是我不相,他可以拿给我看。于是我就跟他约好再次在咖啡馆碰面

听完纪雪融的叙述后,我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疑问——宁宇易为何让她向依依求证他们夫妻闹离婚一事?以他与肖剑峰的关系,大可以直接拨电话给对方,然后让对方亲口告诉岳母。他没这么做,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不想让肖剑峰知道此事。

同性恋者之间的关系很不固定,离离合合是十分平常的事情,甚少能维护长久的关系。作为双性恋者的肖剑峰,也许只是想在宁宇易身上寻找快乐,若要长相厮守,他肯定会选择能为世人接受的异性伴侣,要不然他也不会与依依结婚。

若以此为据,再作推测则可得到这样一个假设——肖剑峰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同性恋倾向,所以他娶依依为妻,目的只是为了掩饰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因此,虽然他与依依经常有争执,但也不会随便离婚。(奇*书*网^。^整*理*提*供)而宁宇易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人,他不愿意把自己的情人分一半给依依,所以他想尽办法迫依依与他的情人离婚。

再以此假设为依据,便可得到另一个假设——宁宇易想独占情人,甚至不惜公开自己与情人的同性恋身份。但肖剑峰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同性恋癖好,而要保守这个秘密,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把宁杀掉,并把照片及底片销毁。

倘若以上的假设成立,那么就能得出一个结论——肖剑峰就是凶手!

然而,这个结论是建筑在多个假设的前提下,我当然不能倚靠自己的假设来抓人。而且,此案还有很多疑点,单是解释凶手如何逃脱现场就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情。暗房在保安赶到的时候是反锁的,唯一能让凶手逃离现场的就只有空调管道,但狭窄的管道又不能让人通过。除非凶手是能穿墙过壁的妖怪

有作案能力的就只有水泥女妖,但她似乎并没有作案动机。肖剑峰虽然有作案动机,但又不具备作案能力。若要我在他们两者之间作出选择,我当然会选择后者,毕竟后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活人,而前者却是至今仍无法确定其是否存在的妖怪。

然而,当我再仔细回想与肖剑峰有关的每个细节后,发现了不少可疑之处。首先是他声称看见墙壁上出现女人脸,那只是他一个看见,没有任何人能证明他是否真的看见了;其次,以他的身高,在脚下绑上一对小码鞋便能留下小鞋印大步幅,而且他也有能力把死者按在冲洗盆里,致使其淹死;其三,安安被扣留问话时,他所表现出来的焦虑不安或许并非因为担心安安,而是害怕自己会被抓捕。

不管我的想法是否正常,反正抓他回来审问一番准没错,于是我便立即传召他过来问话。本来我只是通知他一个人过来,但依依也陪他一同到来,由此可见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并不算很差,最起码依依仍是关心丈夫的。

“我想知道你跟死者宁宇易之间的关系。”在审讯室中,我开门见山地向肖剑峰发问。他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我想他应该有想过我会问这个问题。

他沉默了一会,然后给我一个敷衍的答案:“我们是同事。”

“肖先生,你跟我们绕圈子对你没好处,你应该知道,我们不会没事找你过来闲聊。”我严肃地说。

他又沉默了一会,再次开口时声音稍微颤抖:“你们都知道了?”

我竖起左手晃了一下:“我们只知道一部分,所以才要询问你,不过我们知道你最不愿意被人知道的事情。”盘问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对方急切想知道我方掌握了多少情报,若我说什么都不知道或者全都知道了,那他可能什么也不说。若我直接说出我所掌握的部分,那么他便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所以我含糊地说只知道某部分,但强调这部分对他而言是最重要的秘密。而我竖起左手则是暗示我已经知道他是同性恋者。

果然,我的盘问技巧起作用了,他的神情突然变得十分沮丧,双手重重地抹了把脸后,强作镇定地说:“你们想知道什么就问吧!”

“我们还是按程序来问吧,你跟宁宇易是什么关系?”我微微笑着,盯住他的双眼补充一句:“我希望你能老实回答,我可不是不知道才问你。”

他点了点头答道:“我跟他是情人关系。”

“肖先生,我希望你能说得详细一点。”我仍盯住他的眼睛,他不自觉地回避我的眼神。

良久,他才再度开口,诉说他与死者之间不为世俗所接受的关系:“其实,在他到报社工作之前,我们就已经认识了,这个圈子并不大,同城的左手大多都是认识的。跟他一起的时候,过得挺开心的,不过他这个人占有欲太强了,不但不准我跟其他左手交往,甚至还想逼我离婚。他之所以会进入报社工作,目标就是为了逼我离婚。

“虽然我结婚纯粹是为了掩饰自己是个左手,而且我跟依依相处得也不算很好,但是说到离婚,我是绝对做不到,因为我实在不想伤害我的父母。我是农村出来的,算得上是个凤凰男,要是现在离婚了,我不但拿不到城市户口,而且依依还可能会让他父亲在报业界封杀我。我父母这辈子惟一的心愿就是能看见我出人头地,要是我在这里混不下去,他们一定会很伤心。如果让他们知道我是左手的话,那我就更没脸见他们了”他说着竟然落下男儿泪。

(凤凰男:集全家之力供其读完大学,最终成为“山窝里飞出来的金凤凰”,从而为一个家族脱变带来希望的男性。)

“所以宁宇易以公开你们之间的关系来要挟你离婚时,你就狠下杀手把他杀死!”我盯着他的眼睛字正词严地说。

“没有,我没有杀他,我没有杀人!你们别冤枉我!”他忽然变得十分惊慌。

“昨晚凌晨一点至三点,你在那里?”我加重语气追问。

“我,我当时在家里睡觉。”他情绪十分慌乱,人在这种情况下最容易说错话。

“谁能证明?”我继续追问。

“依依,我妻子能证明。”

“是吗?但依依说你们这几晚都是分房睡的!”我理直气壮地冲他大吼,但实际上依依并没跟我说过此事,我只是猜的,纯粹是唬他。

“我昨晚是在客厅里睡,但依依知道我在家。”还真让我猜对了。

“你昨晚凌晨才离开左手吧,难道依依等到你回家再让你在客厅睡吗?”我又再冲他大吼。

“其实是这样的,我昨晚喝了点酒,回到家时依依虽然已经睡了,但我进房时把她吵醒,她就把我赶到客厅睡。”他这回可急了,一张嘴就像机关枪似的,口沫横飞。

“那只能说明你昨晚曾经回家,但没有人能证明你回家后没有外出!甚至你是那个时候回家,依依也不一定能说清楚!”对于我的质疑,他似乎想不到应该如何反驳,只是目瞪口呆地看我。

作案动机有了,作案时间也只需找依依核实一下就有了,现在惟一的问题就是他是怎样离开反锁的暗房,只要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我就能为这宗案子画上句号。

然而,就在我以为自己马上就能侦破这宗凶案时,阿杨给我打来电话:“真邪门,日报大厦刚刚又死人了,看样子凶手是同一个人。”

第五卷 隔世情痴

第八章 … 大厦吃人(上)

行凶的动机和时间都有了,还差一点我就能把肖剑峰送进牢房。可是就在这时候,阿杨给我打来电话,说日报大厦又发生凶案了,而且凶手疑为水泥女妖。

我和蓁蓁立刻赶到日报大厦十三楼,阿杨把大概情况告诉我:“死者黄敬,30岁,在报社任职校对。案发时他跟主编正在加班,主编林尚文目睹他的遇害过程。”

黄敬的尸体就躺在他的办公桌旁,尸体旁边放有三张椅子,其中两张并排而立,另一张倒放在地,椅子、死者及周围的地面上均有不少水泥浆散落。椅子正上方有一个空调出风口,栅格被拆下来了,掉在椅子旁边。办公桌的桌面稍微零乱,其中一个抽屉没有完全合上,钥匙仍插在钥匙孔里。桌面上的电脑仍启动着,但已进入屏幕保护状态。

尸体的脖子被了一根约筷子粗、沾有水泥的红色电线套着,深深陷入皮肤之中,与电线接触的皮肤都呈深紫色。死者双目突出、舌头外伸、脸色青紫,一副死不冥目的模样,非常吓人。不用流年来验尸,单凭现场迹象就能知道死者是被电线勒死的,但现场又没有明显的搏斗迹象。被勒着脖子的人不可能不挣扎,除非他被吊起来,然而天花板上并没有能把人吊起来的挂钩。要把人吊死,恐怕只能利用通风口了,加上遍地的水泥,最大嫌疑当然就是水泥女妖。

林主编是唯一的目击者,所以我向他了解当时的详细情况。他夹着香烟的手抖得很厉害,心有余悸地向我讲述案发经过——

因为安安的事,我今天几乎整天都没回来工作,而且小宁出了事,他负责的版面空了出来,我必须赶紧把他负责的版面安排好,所以我就让小黄和我一起加班。

大概二十点左右,我把一篇备用的稿子编辑好,于是就从办公室走出来,准备叫小黄做最后的校对工作。我一出来就看到他把三张椅子叠起来,并准备爬上去,于是就问他干嘛?他说空调管道里老是有奇怪的声音传出来,想爬上去看看。

近来老是怪事不断,而且安安还惹上了官非,我也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就没有阻止他,只是叫他小心点。

他爬上椅子后,就小心翼翼地把出风口的栅格拆下来放在脚边,然后就想把头探进空调管道里。然而,就在这时候,一双沾满水泥浆的手,拿着一根绑成线圈的电线突然从出风口里伸出来,把他的脖子套住。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呆,他就更不用说,连忙想闪开。但他脖子已经被电线套牢了,不但没闪过,而且还把椅子踢倒了,被吊着脖子晃来晃去。

我呆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会被吊死,就冲过去想抱着他的脚,把他托起来。可是他的双脚不停地乱踹,我被他踹了好几脚才能把他双脚抱住。我用尽全身力气才能把他抬起一点点,但是从出风口伸出来的那双手马上又把电线往上拉,所以我根本救不了他,于是就跑到楼下找保安帮忙。然而等我把人找来时,他就已经躺在地上了

林主编身上沾有水泥浆,胸前也有几道鞋印,这些细节都与他的叙述吻合。不过,看着稍微零乱的办公桌,我又不禁感到疑惑。死者曾经跟我说过他十分注意整洁,怎么会把自己的办公桌弄成这样?

此时流年到来了,我向他转叙从林主编口中所知道的信息后,他便开始对尸体进行初步检验。片刻之后,他走到林主编身前问道:“死者是什么时候遇害的?”

“大概八点钟左右吧!”林主编答道。

接着流年又问两名当值的保安,林主编什么时候到达保安室。黄禹打着哈欠答道:“大概是八点多吧!”流年稍微不悦,再问:“我想知道准确时间。”

“应该是20:16至20:18分之间。”何夕边按弄着手机边插上话,随即便把手机递给流年,又说:“我是20:22报警的,从保安室上来大概要五分钟,我一上来看见出事了就马上报警,所以林先生应该是在这个时候到达保安室的。”

“那么林主编离开凶案现场时大概是20:10左右”流年掰了一会手指头后,就笑着对我说:“我刚还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死者的裤子会有明显的下拉迹象,现在总算明白了。”

“下拉?”我瞥了一林主编,发现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白了。我瞬即去检查死者的裤子,发现裤头与盆骨的位置卡得很紧,裤身也有被往下拉的痕迹。林主编说死者被吊时,他抱住死者双脚往上托,那肯定不会造成这样的痕迹,能造成这种痕迹的可能只有一个,就是当时他抱住死者的双脚往下拉。人在情急之下,使用错误的方法救人并不稀奇,奇就奇在他于事后撒谎。

“我刚才为死者量了肝温,以肝温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为19:00至19:30之间,而林先生却在大半个小时之后才到达保安室。年龄大了要多注意锻炼才行啊,林先生!”流年对着脸色苍白的林主编笑了笑,然后就收拾工具准备把尸体运走。

19:30至20:16之间有46分钟,而坐电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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