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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大帝-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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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8900石。有谁认为十代之后,国家能够支付得起一亿石的宗室岁禄?或者说,你们谁有解决的办法?”
皇家宗室的子孙不繁昌吗?
大明国祚不绵长吗?
如果不改世袭罔替为减等继承,将来国家有能力供应宗室的岁禄吗?
这三个问题提出来之后,持反对意见的人立即乌眉梢眼地闭上嘴了——即便是脑袋被驴踢过的人,也知道这种时候绝对不能出言反对。因为,他们既不能说皇室福薄或是大明必然短命,又不能硬着头皮说支付多达一亿石的宗室岁禄能够办到。
于是,改世袭罔替为减等继承的建议便顺利通过了。
之前,夏元吉只是隐隐约约觉得改世袭罔替为减等继承更好,但并没有想到这种细节问题——别看作为户部左侍朗的夏元吉经常与数字打交道,不过每人生三子,十代之后会有多少人的数学问题他却也从来未曾想过。听了皇上的话,夏元吉立即有了一种拔开云雾见天日的感觉。
显然,改世袭罔替为减等继承是一项极有远见的措施。而皇上之所以要拐弯没角让周王等人提出这件事,大约是因为此举毕竟违背祖宗成法,担心会对自己的名声有碍吧。
想到这里,夏元吉不禁对怀里的黄木匣子产生了极大的期待。不知道这一次,皇上又会有什么先知卓见呢?
回到家,夏元吉顾不上吃饭便吩咐下人不许打扰自己,然后躲进书房。将房门关紧后,夏元吉将黄匣子虔诚地放在书桌上,揭开木匣上的封条,果然见到里面放着一摞写满字的纸。
夏元吉捧起这摞纸细细地看着,很快,他的心神便完全被皇上的改革思路深深吸引。夏元吉在户部干了很多年,对财政上的某些弊端非常了解。作为一个正直而且有能力的官员,夏元吉自然希望解决那些弊端。然而由于知识面的局限,夏元吉根本就想不到这些方法。虽然有些内容夏元吉未必完全理解,而少数思路他也并不是很赞同,但在阅读思考的过程中,夏元吉仍然陷入了如痴如醉的状态之中。夏元吉眼都不眨地看着,时而长吁短叹,时而拍案叫绝。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轻轻放下那摞纸,用微微颤抖地声音自言自语道:“圣上真乃神人也!”
朱棣在这摞纸上写的主要是役法改革的内容。
所谓役,是指徭役。明朝徭役有里甲正役、均徭和杂泛差役,再加上驿传,四者被合称“四差”。其中以里甲为主干,以户为基本单位,户又按丁粮多寡分为三等九则,作为编征差徭的依据。所谓的“丁粮”,其中“丁”是指十六至六十岁的合龄男丁,而“粮”则是指田赋。徭役制的实行,以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广泛存在及地权相对稳定为条件。每个朝代之初因为之前历经战乱的缘故,会有大量的荒地,因此很容易有产生大量的自耕农——只要开国皇帝不太蠢,而外部环境又不太恶劣,每个朝代一开始都会有一段社会秩序良好、经济稳定发展的黄金时期。
然而令历朝历代有识之士无奈的是,随着经济的复苏,土地兼并就会越来越严重,而地权也会高度集中。仅此倒也罢了,问题是官绅包揽、大户诡寄、徭役日重会造成大量农民逃徙,将导致徭役制度遭受严重破坏。
朱棣对役法进行的改革可以用简单的一段话来概括。
将各州县原来的田赋、各种徭役(按户、按丁、临时的)、各种杂税全部折成银两,统一编派到田亩上,按田亩征银,随夏、秋两税一起征收。其中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只是部分分摊到田亩上,另一部分则分摊到人丁上。
之所以要改徭役为缴纳货币,其主要原因在于劳役无法量化。赋与役的征收及解运期间彼此不一致,而赋内各项与役内各项,其征解期间多亦不同。主持征收及解运的人员,也往往不是同一个人,而是由各种不同名义的人员去分别地负责。如此一来,就很容易滋生官吏的腐败。
“税收制度越简单越好”这句话虽说有绝对化的嫌疑,但毫无疑问,将税收制度简明化,既可以减轻税收成本,又可以减少官吏从中舞弊的机会。虽说朱棣并不打算迁都北京(永乐皇帝之所以迁都北京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北方领土的完整,而朱棣准备向海外发展,因此若迁都北京则无法满足其战略目的),但是南粮北运的局面却是无法改变的。也就是说,想要维护北疆领土的完整,必然会有大量钱粮运输的现象产生。过去运送钱粮属于百姓的徭役负担之一。各项钱粮皆有它指定的输送仓库,又大都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运输距离的远近不同,时间缓急也不同。所以,官吏很容易从中舞弊——假设张三行贿,官吏便可以将缓项以及较近的运输任务指派给张三,使其暂不起解或只是负担费力较少的解运任务;而李四不行贿,官吏则可以指派急项以及较远的运输任务给李四,并且逼迫李四及早起运,进而借机侵欺勒索。
将解运事宜由民间自理改为官府办理后,这样的弊端自然而然就会消失。
役法改革的核心思想便是各项赋役普遍地用大明宝钞折纳。想要税收完全货币化,当然不能仅仅只是田赋货币化——田赋、徭役,一个都不能少。
将民众之役折成现钱来征收,国家反过来逐步提高钱币生产,这样税收中不断增加的对货币的要求便可以抵消潜在的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流通领域内货币的增加,又可以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以说,税收实现货币化是再好不过的政策了。
夏元吉不是穿越者,不知道朱棣的思路主要是抄袭后世的一条鞭法,因此对朱棣惊为天人。其实按后世的评价,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还不够彻底,因为一条鞭法仍然保留了部分徭役。真正彻底减轻贫民负担的,其实应该是雍正的摊丁入亩。
按阶级斗争的观点看,封建社会的皇帝是地主阶级的代言人,所做所为均是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显然是正确的:如果朱棣穿越后身份只是一个雇农,当然会希望国家实施摊丁入亩,完全取消人头税。然而朱棣如今的身份是皇帝,立场不同,想法自然也就不同。当然,朱棣之所以仍然保留人头税,倒也不是出于阶级立场。雍正的职业同样是皇帝,也没见后世学者认为雍正叛变了地主阶级的立场——朱棣这么做,其实是为将来殖民做准备。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性。就迁移习性而言,汉民族的乡土观念太强,因此并不具有强烈的迁移倾向——在现代社会之前,若不是在家乡生活不下去,汉人极少自发地移民。
朱棣坚信,在自己的指导下,郑和至少可以比另一个时空提前一百年完成环球航行的壮举。毕竟,1405年郑和就开始下西洋了,而麦哲伦1519年才开始环球航行。按正常的程序,发现新的土地后应该立即开展殖民活动。然而一旦实施摊丁入亩,就会稳定地主经济,强化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体系,继而会使得农民更加牢固地束缚于土地之上,对开展殖民活动形成障碍。
想想,中国的老百姓们只要有口饭吃(如果实施摊丁入亩,贫民的负担将大为减轻,因此果腹这一最低级的目标将很容易实现)就会故土难离,因此,到那时唯有通过强迫手段才能获得足够的移民来源。而汉民族本来就对离开故土有着天然的反感情绪,如果知道移民的目的地竟然不在中国,而是比天涯海角(海南)更加遥远的海外,一旦有人带头唱起了了类似《无向辽东浪死歌》的俚曲,朱棣找谁哭去?朱棣坚信自己在军事上比隋炀帝高明无数倍,可他并没有强逼民反然后镇压农民起义的爱好。
所以说,仍然保留人头税,令无地和少地的贫民生活艰难,然后诱使他们加入殖民活动才是最好的选择。
另一个时空里最先开始殖民活动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由于本国人口有限,殖民成果受到严重的限制。而“摊丁入亩”对丁徭的彻底取消,又恰恰能够助长人口的增殖,因此,朱棣决定在制定人头税时耍点花招。这个花招,便是将人头税分为正税和附税。
正税为每丁每年缴纳一个铜钱,这样的额度其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而附税则可以称之为役银,与基本田赋结合起来。所谓的基本田赋,无论是明朝人还是穿越者都是不懂的,因为这是朱棣自己定义的概念:以州县为单位,将一个州县的全部徭役折算并入田地后,单位田地所需缴纳的货币数额。
与基本田赋相对应的则是浮动田赋。毕竟土地的肥沃程度各有不同,如果按同样的额度收取田赋,那样既不公平也不科学。从本质上看,基本田赋其实就是农户应当承担的徭役,而浮动田赋才是真正的农业税。由于浮动田赋与役法改革的关联不大,所以朱棣并没有将浮动田赋的相关内容写在那摞纸上。
言归正传。人头税的正税只不过一个铜钱,而附税则与基本田赋挂钩。如果某丁缴纳的基本田赋等于或超过十亩,则无需再缴纳役银。如此一来,只要拥有田产达到十亩,实际上便享受了摊丁入亩的待遇,“富户也困于役,而置产困也”,因此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土地兼并。另一种情况则是缴纳的基本田赋不及十亩之数,则需补齐差额部分,这意味着无田和拥有田产不及十亩的农民,仍然需要承担徭役负担——也就是说,贫农稍遇天灾人祸,其破产的可能性丝毫未减。
一旦贫农无力缴纳人头税附税,官府就会强制移民。强制移民的说法不好听,所以朱棣换了种好听的说法:无力缴纳人头税附税的人是因为没有田产或是田产太少,因此仁慈而又大方的皇上决定赐给他们足够的土地。
明朝创立初期,由于朱元璋通过行政手段大力执行移民政策,导致人口密度最大的江南地区,户均耕田也远远超过了十亩。例如,按洪武二十六年户数与田地数计算,苏州府户均耕地为20亩,常州府为52亩。事实上,即便到了万历年间,自耕农所拥有的田地也不算少——按万年六年统计的户数与耕地数进行计算,苏州府户均耕地为15亩,常州府为25亩。
也就是说,所谓的人头税附税,对这个时期绝大多数的自耕农而言基本上是可以无视的。朱棣所针对的,主要是两类人:一类是无田产或田产太少的人。另一类则是属于贱民的奴婢和佃仆。
佃仆虽与奴婢有别,但由于与家主有较严格的隶属关系,因此同样被视为家主的奴仆,两者均属于贱民。贱民被排除在国家编户齐民之外,不登于官府户籍。严格说起来,由于奴婢和佃仆并不在赋役黄册的名单上,因此役法改革理论上应当与奴婢和佃仆无关才对。然而在朱棣的役法改革中却特别强调:奴婢和佃仆也需缴纳人头税。
由于贱民“子孙读书,不许与考应试”,而且“主家子孙,凡有婚丧之事,必令执役,稍不遂意,则加捶楚。甚至地产丁粮,必寄居主户完纳”。因此贱民不仅社会地位远远低于普通平民,其经济状况其实也不如自耕农。正常情况下,奴婢和佃仆不太可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田产,因此只得用现金缴纳足额人头税附税。也就是说,如果家主不代为支付,奴婢和佃仆基本上都属于移民的潜在对象。另外,又由于贱民原本的社会地位低、经济状况差,而移民后不仅可以由贱民转为良民,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因此对于殖民的抵触心理应当不会太大。
至于说移民的目的地嘛,自然是海外和边疆。
海外不说,吕宋能容纳很多移民。将来郑和正式下西洋之后,所有新发现的、无正式国家统治管理的土地都将成为潜在的殖民地。
去边疆垦荒的最佳地点,近期是东起库页岛、西至鄂嫩河、南到浑河、北达兴安岭的奴儿干都司。虽说奴儿干都司目前尚未成立,不过洪武初明朝统治势力就已经逐步达到松花江、牡丹江及牙兰河一带,也就是说,用来移民的土地是非常充足的。按照历史的轨迹,再过几年奴儿干卫、奴儿干都指挥使司就会相继成立,明朝势力还会进一步扩张。
在朱棣的印象中,后金政权与明政府对峙时,东北有大量的汉人以奴隶的身份为满人劳作。由此可见,这时候开发北大荒的条件应该已经算是成熟了。既然如此,与其坐视汉人未来将会以奴隶的身份在那片黑土地上劳作,还不如让他们现在就以主人的身份前去开发那片土地。
至于说陆地移民的远期目标,自然是俄国扩张步伐的逆向操作。按原来的历史,直到朱棣死后俄罗斯公国都还没独立,也就是说,至少在朱棣的有生之年不可能遇上什么两强冲突的麻烦。
如果奴婢、佃仆都被弄走了,地主们自然会非常不爽。平日里没有奴婢的服侍,年节寿诞时没有佃仆前来叩头祝贺,地主们的生活质量以及精神享受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一般来说,任何损害统治阶段利益的改革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抵制甚至反扑,然而永乐年间地主阶段的力量与皇权相比差距实在太过悬殊,朱棣丝毫不担心地主阶级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
再者说,朱棣也并没有把事情做绝,反正只要地主肯为奴婢和佃仆缴纳人头税就可以保留奴婢和佃仆。这种情况有点象俄国的彼得大帝下令国民不得蓄大胡子,但只要缴纳不菲的蓄胡税,贵族们仍然可以保留他们心爱的大胡子。这种额外的支出,本质其实就是奢侈税。只要地主们愿意缴纳奢侈税,朱棣倒也称得上通情达理。
不过朱棣私下揣测:只要佃仆能够创造剩余价值,地主们为了保证自家田地不至于荒芜,不论是否情愿总归是要为相应佃仆缴纳人头税的;而奴婢却并不直接创造剩余价值,因此在人头附加税的影响下,红楼梦中描绘的“每个主子都有不等的丫环小厮服侍,而高级丫环又由低级丫环服侍”的情景估计是很难出现了。
至于说人头税附税是否会阻碍商业发展以及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朱棣也早就考虑过了。从表面看,非农业人口必须额外缴纳人头税附税,肯定会阻碍商业的发展。但事实上,即便商品经济最为繁荣的宋代也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萌芽,而是商品经济畸型发展的“假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病态繁荣,可以称之为城市肥胖症。因为,流入城市的非农业人口当中只有小部分转化到了手工业生产部门中,大量的则沦为贫民,充当茶楼酒肆的佣保,斗鸡、走狗、击筑、歌舞的游手,或充当富贵之家的仆人杂役。要知道,资本主义萌芽初期的欧洲,伦敦、巴黎等城市才几十万人!
既然资本主义萌芽所依靠的并非是大量的流动人口或所谓的自由劳动力,而是能够投入到手工业生产部门中的人口,那么朱棣自然不肯免除城市人口的人头税附加税——否则,流民们纷纷涌进入城市并且声称自己是手工业劳动者该怎么处理?
明朝商业税率只是三十税一,显然非常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只要有利可图,手工作坊主自然会给出足够的工钱供劳动者缴纳人头税附税。如果有必要,朱棣还可以出台扶持商品经济发展的人头税政策,规定商人和手工业者缴纳的商业税可以充抵人头税附税。这样规定后,便相当于商人和手工业者缴纳的商业税额度只要达到了十亩田的基本田赋,该商人或是手工业者便无需再缴纳人头税附税。甚至,朱棣还可以规定:缴纳的商业税达到二十亩田的基本田赋,那么可雇佣一名工人,而且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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