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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千年,一世倾城bz-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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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样突然称呼我全名,倒让我吃了一惊,“怎么?”
“我知道你是锦衣夜行的老板娘,我还知道,你常常喜欢发呆,一边喝白开水一边发呆,我和朋友去过你的酒吧几次,但客人太多,你没有记住我。”他望着我,轻声道。
我眨眼:这是什么情况?
“老实说,那天听讲座时,在人群里看到你,我很惊喜。”林丹青羞怯且狡黠地坦白道:“我是故意坐在你旁边的。”
原来我才是被狩猎的一方。
这个事实让我顿觉挫败。
既然如此,我还装什么淑女,无端端让人憋得慌。
我从沙发上滑了下来,端起酒杯,一步三摇地移到钢琴前,压低身体,敛着意义莫名的笑容,几乎贴着他的脸,柔声问:“这么处心积虑,难道,你想追我?”
林丹青的脸霎时红了,目光更是不知道往哪里放好,最后,他垂头死死地看着琴键,喉咙里出来的,还是小心而坚定的声音,“嗯。”
我哂然:这算是哪一出戏?
老牛吃嫩草?追忆初恋时的似水年华?
“你为什么要追我啊?”我后退一步,叹息着问:“总不会是什么狗血的一见钟情吧?”
他终于抬起了头,憋红了脸,手指扣着琴键,低声道:“算是命中注定吧我觉得,我这辈子只会爱上你。”
我愕然,很想伸手去试一试他的额头,看看这个孩子有没有发烧。
虽然我接近他的目的不纯,刚刚看他弹钢琴的时候,也不是没有那么一点心动过,可真被林丹青这样正儿八经地告白,我却怯场了。
暧昧是一回事,那只是九分好奇加上一分别有目的,可是,如果谈到了‘爱’,就全然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只知道我叫锦夜,有一间酒吧,见过几面,吃了一顿中途被打断的饭,便说,这辈子只会爱上我?”这一番话,让我自己都觉得哭笑不得,“喂,如果我没记错,你今年是二十一岁,而不是十二岁吧?”
他抿嘴,脸色更是彤红,可目光反而坚定了,笔直地看着我。
渐渐的,我也不笑了,因为他的神情告诉我,他并没有开玩笑。
面前这个玻璃一样漂亮纯洁的小男生,在一起朋友聚会中,对正在喝白开水发呆的我,一见钟情了?
而他刚好是林家的,据他的语气,既然称呼林家现任的董事长为爷爷,只怕是林氏宗亲,搞不好,还是第几名顺位继承人。
呵呵,生活可比电视剧有趣得多。
将杯中剩下的酒一口饮尽,我也正经起来,放下酒杯,整个人都趴在钢琴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问:“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他静静地看着我,没有回答。
我勾着唇角,声音沉了下去,如暗夜的幽思,“爱,便是你把自己的心从安全的胸腔里挖出来,赤裸裸地放在对方手中。从此以后,对方任何一个微小的动作,无意的表情,或者一句漫不经心的话,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伤了你,让你疼痛,可你甚至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看着你的心在暴露的空气里慢慢腐蚀,变得千疮百孔,直到它痛死的那一天。现在,林丹青,你回答我,你还觉得自己会爱上我么?”
对付这种纯情的小男生,如果扯上感情问题,还是快刀斩乱麻比较利落一些。
“我现在已经觉得痛了。”他微微蹙眉,深深地看着我。
我闻言一愕,眨眨眼,顿时挫败得无以复加。
敢情我是对牛弹琴了。
林丹青仍然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眸很深很纯,没有一点杂质。
他的眼睛有点偏女性化,但与小爱的妖媚并不一样,双眼皮,长睫毛,一直水润润,像未经人事的大家闺秀,也因此,更加容易把人秒杀。
我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到沙发的背靠上,顺手摸起扶手上一包开封的烟,甩开打火机,点燃。
懒洋洋地吐出一口烟圈,我对他说:“你还是找与你同龄的女孩子说那一通话吧,二十一岁,你应该还在读大学吧?找个还在大学里的女孩,她们还年轻,年轻的人,总比我们这些老人无知勇敢一些。我对你而言,真的太老了,所以,抱歉啊,一见钟情的游戏,真的无法奉陪。”
“你很老吗?”林丹青小心地问。
我笑,“是啊,很老很老了,少说比你大几百岁。”
他抿着嘴,那倔强委屈的表情,显然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说过,这年头,真话往往是没人信的。
“喂,锦夜。”他认真地叫我的名字。
我叼着烟,吊儿郎当地瞧着他,一脸不合时宜的痞相。
“在刚才之前,我只是觉得,我会爱上你,可现在——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他的表情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决绝与激动,“无论你现在用什么理由将我推开,我都不会放弃。”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林丹青的眼睛很亮,亮得我不敢直视。
很多年前,我也曾对一个人,说过同样的话,那个时候,我还很年轻很年轻,或许,比林丹青更年轻,可以轻率无畏,可以勇往直前。我越过众人,大步走到那个人人都惧怕的男人面前,仰视着他英俊绝伦的脸,叉着腰,张狂地宣布,“喂,我看上你了!”
男人的回答,也如今日的我一样,他勾起唇角,弯下腰,贴着我的脸,用魅惑低醇的声音,低低地问我:“你要把你的心,交到我手上吗?”
是的,我交了。
所以,许多年后的今天,我才会在这里,抽着烟,无可奈何地看着眼前的另一个轮回。
转过身,将未尽的香烟灭在烟灰缸里,将死的烟雾,缭绕着我的手指,在寂夜中,如斯温暖。
我低头哂笑,既而苦笑,既而暴汗不已。
小爱啊小爱,我承认错了,我不该图一时好玩,接近林家的人。
林家的人都是偏执狂,早几百年我就知道了啊。
“我不推开你,只是请你离开,也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再转身的时候,我脸上又堆满了纯洁无暇的笑容,连声音都变得很温柔。
听我这样说,林丹青漂亮的眼睛顿时湿润了,他欲言又止,过了许久,才低下头,涨红了脸,“对不起,我太唐突了。”说完,他真的就这样转身,一副小可怜样儿。
我目送着他的离开,时钟正指向凌晨四点。
等门合上后,我转过头,有点意外地看到本应该醉醺醺的小爱,伸着两只毛茸茸的爪子,扒拉着沙发扶手,雪白的脑袋搁放在爪子上,碧色的眼睛里满是不解,很可爱地瞧着我。
“有话快说。”我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问:“你觉得我太狠心了?”
“有点。”小爱砸吧着小嘴巴,耳朵一摇一摇,“多好的一株嫩草啊。”
“你懂什么,我若是不这样做,那才是真正的狠心。且不说我不喜欢他,单单只是他的身份,那也是不可能的。你以为我真的找死啊?好死不如赖活。”我耸肩,“明天去拜拜桃花仙,拜托它别乱送桃花运了。随便送几个美人看看就成。”
小爱的耳朵又摇了摇,“锦夜。”
“嗯。”
它翻了个身,仰躺在沙发上,白绒绒的肚皮朝向我,前爪则贴着胸口,“你刚才说什么,把心交到对方手中心脏离了身体还能活吗?那是什么法术啊?”说着,它的爪子不住地在胸口挠啊挠,似乎在很认真地想这个技术问题,“分身术?傀儡术?”
我爬过去,使劲地捏了捏它的耳朵,“这种少儿不宜的问题,你还是少考虑了,对了你什么时候醒的?”
“厄”
“说!”
“在他表白的时候啰”小爱一句话未说完,钻了个空子,从我的腋下晃了过去,哧溜一声窜进了自己的房间,“继续睡觉。”
门哐当一声合上了。
我好笑地看着落荒而逃的小爱,想着它方才的傻问题,突然戚戚。
是啊,心离了身体还能活吗?
很多时候,只怕生不如死吧。
第二天,我才醒悟到:我小看林丹青了。
更准确地说,我小看富家子林丹青的烧钱程度了。
这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儿,难道不知道,这摆满整间酒吧的花——实在很浪费吗!
还不如签张支票给我!
“老板,这些花怎么处理?”经理不得不为难地询问我。
花太多,连走廊上都摆满了,如果不处理,等下也不用打算开门做生意了。
“好办啊。”我喝了一口白开水,淡淡道:“今天本店大优惠,买一打啤酒,送一个花篮,赶紧把促销活动打印出来贴上啊!”
经理闻言,连忙去打印宣传语录去了。
此时不过是下午六点,店里只开了半扇门,有早到的顾客,我们也会让进来,放一些舒缓的音乐,让他们坐在那里喝柠檬水。
不到七点,本店概不提供酒水。
这个规矩,来过几次的顾客都知道。
我仍然坐在吧台前,正翻看账本呢,一个西装革履、戴着墨镜的男子不知何时站到了身后,鬼魅一样,“听说你这里提供特殊的饮料?”
“要酒等七点,如果是要其它的东西,最近风声紧,没进货。”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了一句,又翻看了两页账本,那个人却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仍然站在我身后,高大的身形在吧台上投射出一团浓浓的阴影,如此森冷。
我若有所悟,转头看向他。
那人也取下墨镜,露出与小爱差不多的碧色眼睛,但颜色远比小爱深邃得多,肤色很白,五官更是精致得令人发指,头发在灯光下呈淡淡的金色。
“对不起,我要的是特殊的饮料。”他再次强调着自己的要求,声音很好听,像光滑的金属,清冽冰冷,质地优良。
“第一天来G市?”我了然问。
“嗯。”他还算和气,尽管身上阴森的气场实在挥之不去。
“没犯命案吧?”我按部就班地问了一句,“你该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我只是买卖人,不想惹麻烦,更不想帮助逃犯,如果你已经在G市犯了案,为了避免麻烦,我不能做你的生意。”
“没有。”他微微一笑,“G市是林家的总部,我不会自寻死路。”
“算你聪明。”我颌首,“一份价钱一分货,现金还是刷卡?对了,我只收人民币,不收美金的。”
“你可以去银行兑换。”他对我的这个规矩显然很不解。
“没办法,我这人又古板又守旧。”我嘿嘿地笑了笑,把刷卡机推到他面前,“算了,你还是刷信用卡吧。五千块一杯,多谢惠顾。”
他很爽利,掏出一枚花纹繁复、金光灿灿的金卡,“哗啦”一下。
如此潇洒,如此利落,如此大方的姿势——我看得心花怒放。
等这位世界级帅哥走进后堂后,刚才站得远远的调酒小妹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眼冒星星地问:“老板,那个人真的帅毙了,也不知道是哪国人,你看那身材,那举手投足的贵族气质,那张秒杀神鬼人畜的脸,天啦,真像一个优雅的中世纪吸血公爵啊。”
我白了她一眼,“怎么看其他客人,没见你有这样的眼力?”
调酒小妹“啊”了一声,不明所以地看着我。
我继续低头看账本。
这家伙,只怕在血族中,也算是贵族了。
不知道为何要来G市?
那位贵客有小爱招呼着,不用我太操心。酒吧后面还有一个偏僻的房间,平时是酒窖,偶尔也招待一些不喜欢见光的客人,便如这位超级大帅哥。
终于挨到七点,锦衣夜行正式营业,我吩咐两个服务生把卷门全部推上去,再将帘子掀起来,哪知,帘子刚掀,我便见到了林丹青。
林丹青穿着一套清爽的T恤、牛仔裤,看上去阳光迫人,与这里格格不入。
我双臂抱胸,冷冷地看着他。
林丹青也乖巧,并不搭理我,而是很自发地坐在我旁边,抬头向酒保说:“这里有多少蓝花,就给我多少打啤酒。”他显然已经看见了我贴在门口的促销广告。
酒保犹豫地看着我,我耸肩,“林公子有钱,随他,不过,我们酒吧的规律,除非喝倒了,否则,绝对不允许浪费酒。你买多少就得喝多少。”说完,我又正儿八经地加了一句,“我最恨浪费酒的。”
也最恨把钱不当钱用的,尤其那钱还不是他自个儿挣的。
林丹青抿着嘴,一副委屈且倔强的表情,很孩子气,也很动人,他端起面前的一扎啤酒,一声不吭地喝了下去。
我本以为他会很快喝倒,哪知,今天他的酒量突然变得奇大,三杯扎啤下肚,除了脸色红了一些,眼睛更加水润漂亮外,并无其他异状。
我也懒得继续看他了,正要转身离开,招呼其他客人,本应该在后堂的小爱‘器宇轩昂’地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衬衣,前面两粒扣子故意敞开,头发凌乱,凤眼乜斜,表情简直就是一骚包!
可就是这幅尊荣,匍一出场,竟然引起尖叫一片。
便连刚才对‘中世纪吸血帅哥’流口水的酒保小妹,也啜着红艳艳的嘴唇吹口哨,一脸激动癫狂。
我抹汗。
难道果然是我的审美观出问题了么?
我怎么觉得这个时候的小爱很欠揍啊。
正想着,小爱已经走到了我身后,手很自然地环上我的腰,还对面前那些冒星星眼的女生送了一个飞吻,眯了眯眼,溜了几个横波。
老天啊,我不认识这只丢人现眼的猫。
“嗨,林公子,好巧,又见面了,怎么,又来见我的亲爱的?”小爱一面说,一面低下头,在我的脸颊边亲了一下。
我一头黑线,压低声音问:“你丫没吃老鼠吧?”
他很受伤,“像我这样尊贵的血统,从来不吃老鼠。再说了,老鼠是用来玩的,不是用来吃的。”
我抬头望天。
小爱则趁机上下其手,极不安分地将我搂过来搂过去,脸上欠揍的笑容也越来越浓,“啧啧,林公子这幅醉美人的模样实在诱人,这等姿色,不去跳脱衣舞真是可惜。”
“你是跳脱衣舞的?”林丹青脸涨得通红,盯着小爱问。
“是啊,我这位可是本店最红的脱衣舞男,没办法,我就喜欢这样妖娆的男人啊,林公子太清汤白水了,实在不是我要的型。”我一狠心,也凑了过去,冲着小爱的脸颊,‘啪嗒’亲了一下。
小爱怔住。
我暗暗地掐了小爱一下,他这才回神,对林丹青稍显客气地笑了笑,“这里实在不是林公子该来的地方。或者,等会我还有一场表演,林公子欣赏完了再走?”
小爱本是想气他,哪知,林丹青沉默了一会,突然从高脚椅上滑了下来,一言不发地走上了大厅中间的T型舞台。
我眨眨眼,扭头看向小爱,“他不会是想”
“应该是吧。”小爱笃定地点点头,兴致盎然地往吧台上一倚,“哇,真想看看那个小身板脱光后是什么样子。期待啊期待。”
一脸的色迷迷。
“瞧瞧你这个样子,太可耻了。”我极富正义感地训了小爱一句,也往吧台上一倚,还不忘回头吩咐服务生,“叫他们把舞台的灯调亮一点!”
小爱无语地转向我,然后,凝视数秒后,我们相视一笑,怎么看怎么像狼狈为奸。
身后的调酒小妹抬手擦了擦汗,急退三步,冲着其他客人,指着我和小爱,坚定地宣布,“我不认识他们。”
无论如何,林丹青上台了。
一脸青涩,长相俊秀,气质美好,打扮阳光的林丹青,走到了不停摆动的镁光灯下。
他接过司仪手中的话筒,低着头,涨红着脸,嗫嚅道:“下面,我要为大家表演一段脱衣舞”。声音渐小,若不是耳力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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