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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僵尸爱上你-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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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块血玉便是出宫时老爹给她的。老爹说这东西只给心爱的人,然后再传给两人的儿子。老娘死前给了我,让我送给心爱的人。”
鬼老头惊叹:“那应该就是野史说的松赞干布送给文成公主的那块血玉。松赞干布翘辫子将近五十年后,吐蕃与大唐发生战争,战败之后将血玉做为进贡送了回来,后来这块玉就一直在王室之间辗转流传,竟传到你身上了。”
于承均默默掏出玉珏,玉面上的龙凤栩栩如生,衬着红得快滴出血来的色泽,在灯光下显得妖异非常。
金竟然给了他一块千年古玉,这块玉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金钱所能衡量的了。它对金的意义、对金的娘亲的意义、对于所有持有过它的人的意义
“所以,你们猜对了。”金苦笑道:“我的确是前朝余孽。现下要将我就地正法或是通报官府都无所谓,反正我本就不该是活着的人”
“报官?”于承均挑眉道。
“就是条子还是市长或议员?”金垂头丧气道:“我也知道纸包不住火,迟早有一天会发现的,只是不晓得会这么快”
鬼老头一脸不解。
于承均则是思考了会儿才明白了金的意思,问道:“金,你为什么要隐瞒这些事?”
金哀怨地看了他们一眼,彷佛责怪他们明知故问。
“我也清楚,执政者对于前朝余孽向来不会手下留情,我在史书上读到咱们对于明朝余党是多么残酷,甚至后来的文字狱,只要和反清复明扯上点关系都不会有好下场”
鬼老头摇头大叹,责怪于承均道:“你怎么没让他多吸收点现代常识?他该担心的身分不是前朝余孽,而是死后复活的殭尸。”
于承均心中暗骂,谁晓得金整天看电视连这也不清楚?
他转向金失笑道:“金,如果你害怕的是这档事,只能说你多虑了。现在并不流行诛杀前朝人,或者应该说只要奉公守法,不管你是什么人,都受法律保护,没有人能够因为你的身分而对你做出伤害的行为。”
金瞪大眼睛:“你们不介意我的身分?可、可我是夺了你们江山的满人”
鬼老头呵呵笑道:“现在可是地球村,所有人都混在一起啦,谁还管你是满人还美国人?大概只有外星人能引起一些骚动。你这小殭尸当真无知的紧。”
“你们的意思是说,如果我到外面大喊『我是满人』都不会有人在意?”
“顶多把你当疯外国人罢了。”于承均平静地阐述。
金愣了好一阵子,才吶吶道:“没想到过了一百年,连观念都变了这么多。”
于承均只觉得啼笑皆非,金就为了这个理由隐瞒这么久,害他绞尽脑汁不断思考找出金身分的方法,结果当事人根本什么都记得
“那么泰山大人,您不杀我了?”金迟疑地问。
鬼老头摊手道:“我杀你做啥?本来想说你藏着的秘密要嘛是身世之谜,要不就是预谋吸干我徒儿的血之类的。虽然还不能完全证明你并未存着害人心思,不过怕我那胳臂往外弯的徒儿跟我拼命,所以还是作罢。”
于承均神色冷冽地说:“我都答应您这个逼金说出实话的计划了”
“好好,我知道!”鬼老头举起双手,“我投降,我可不想听你说教到天亮。这样说起来,你们上次遇到的那些黑衣人,难道知道那里葬的人是谁?”
“极有可能。”于承均凝重道。
鬼老头搔了搔肚皮,含糊道:“这事就让你去烦恼。我也该睡啰,老了身子骨还真是不行了,熬了两天一夜就浑身不对劲。”
金马上巴结地说:“泰山大人,请您快就寝吧。待明早起床,不管您要做什么,小婿必定奉陪。”
“喔,很好,很好”鬼老头走回房,口齿不清地应着。
鬼老头一走,客厅只剩下两人。
金抬头看了看于承均,讪讪地说:“均,很抱歉我骗了你这么久。我以为说出真相之后,你就会抛弃我。我不怕死,毕竟我已经死过一次,但让我害怕的是”
“我明白。”于承均缓缓伸出手摸了摸金的头,像在安抚宠物那样。“我不怪你,你也有你的苦衷。只不过我想知道,要是我没逼你,是否就打算永远缄口不说?”
“对。”金毫不犹豫道:“为了能够待在这里,我宁愿将这些事一辈子藏在心里。更何况,那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一再提起回味的事。”
“你不信任我?”于承均睥睨着金道。
“我没想过信任不信任的问题。”金羞愧地说。
于承均微微抬眼。“你还有什么事没说的,就趁现在多说一些吧,金还是你希望我叫你奕庆?”
金正经八百回答:“如果你叫我一声『亲爱的』,我会更开心。”
于承均捏了捏手指关节,捏得喀喀作响。
“我不喜欢下流的玩笑。”
金不满地咕哝道:“人家连岳父也拜了不过真要选一个的话,亲爱的均,我想听你叫我的本名,毕竟这才是我真的名字。”
“奕庆。”于承均从善如流道。
金眉开眼笑,一把抱住于承均道:“大概是许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听起来真奇怪!不过我喜欢你说这个名字时的语气,你以后就这样叫我嘛。我也喜欢你叫我金,其实『金』这个名字是来自”
于承均道:“是你们在清朝灭亡之后改的姓吧?『爱新』在满州话是『金』的意思。毕竟当时的情势不明,隐姓埋名较安全。”
金惊诧问道:“你知道?”
“现在仍有爱新觉罗的后裔,他们一直沿用『金』或『赵』等姓氏。”于承均温声道。
金看起来有些羞涩地笑道:“没想到现在这么开化,我这个做祖宗的还整天疑神疑鬼,真是丢了祖宗十八代和子孙的脸了。”
于承均看着金,回想起他刚来时发生的插曲,忍俊不住道:“看来你会将叶离误认为太监并非没有原因。”
金拉着于承均在客厅坐下,边道:“我搬出皇宫之后,府里的仆役也是老爹吩咐内务府派来的太监,我一直认为民间一般人家的仆役也是太监不过小叶子生气的样子当真有趣极了。”
于承均拿起鬼老头留在桌上的啤酒一饮而尽,今晚发生太多事情,还真需要一些酒精来帮助思考。“你应该是在英国出生?你母亲怎么会远渡重洋到这里来?”
金正襟危坐,表情肃穆,缓缓开口道:“我娘她是英格兰普兹茅斯人,那里是个海港,海军都从那出航,但并不是个容易讨生活的地方。她十七岁时便到伦敦工作,成为当时正准备派驻海外的英国领事的女佣。
“到上海两三年后,光绪九年清法战争爆发,领事似乎想从中捞到好处,便送了些东西到宫里去讨好老佛爷,其中也包括我娘。”
于承均默默颔首。那时候会进宫的外国女子多半是舞伎,或是地位低微却美貌的奴仆。
“当时老爹在宫中势单力薄,老佛爷还是对他有所忌讳,便安排我娘去服侍老爹,因为她连汉文都不会,完全不构成威胁。所以唯一能和老爹谈心的,就是跟宫中风暴沾不到一点边儿的娘。”
于承均能想象,当时慈禧太后独揽政权,光绪皇帝只是有名无实的傀儡,想必日子一定相当苦闷。
“我娘一开始只是觉得这个年轻小皇帝很可怜,便努力学汉文以便于和他沟通。岂知后来日久生情,我娘甚至接受了她最诟病的一夫多妻制,默默地看着老爹大婚,而她却碍于是洋人,就算老爹亲政之后也无法给她名分。”金有些忿忿不平道。
于承均点头道:“我不会说一些『你要体谅你爹的处境』那种安慰的话。身为男人却无法保护自己喜欢的女人,实在太窝囊了。”
金抓了抓蓬乱的金发,露出种像小孩子赌气般的神情。
“就是嘛我老爹他就是心肠软又优柔寡断。我在宫中时好几次都偷听到大臣上谏,干脆趁半夜直接派兵团团围住储秀宫〈注二〉、一举擒下老佛爷,但总是被老爹拒绝。”
“既然你母亲是慈禧送去的,那么应该就是认为她不会造成威胁,不过听起来你娘的处境似乎?”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久了,自然就引起老佛爷的注意。”金仰头思索着,“说实在的,老爹对娘不错,发现老佛爷将矛头指过来时便将她送出宫,还私下联络领事送她回英国。那时是光绪十七年,刚过了元宵,我娘已经入宫八年了。当时还叫她回家乡后找人再嫁,别回来宫中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
于承均喝了口酒,舒气道:“这倒是真的。”
金摇摇头。“我娘很生气,本来以为只是出宫避避风头,没想到竟是要将她赶回国去,她一气之下就离开了,生下我之后也没打算让老爹知道我的存在。她说,反正做皇帝的都子孙满堂,在外面偷生的更多,根本不差我一个。”
于承均笑了出来,开怀道:“我还没听过光绪皇帝有私生子,你是第一个。不过这种事情还是要问问罗教授,他一定很清楚。”
“我讨厌他。”金斩钉截铁道。
“我突然想起,那时我说可以让罗教授比对他的基因数据库找出你的血统,你说你身上的血跟我一样那是骗人的吧?怕我知道你的身分?”于承均斜眼道。
“我、我也不确定”金心虚地说,“不过我真的这么认为,是你的血让我获得重生。”
于承均并无追究意思,转移话题道:“你在英国过得如何?你的中文很流利,应该不是短短几年学的吧?”
“当然。”金得意地说,“我娘其实是嘴硬,她从小就教我汉文,我的汉名也是她取的。只是她教得不太好,我是到了这里后才真正开始学的。”
于承均想起金变幻自如的腔调,至少可以确定京腔是在这里学的。“对了,你的父执辈是光绪皇帝,那么你的字辈应当是『溥』,怎么会用你祖父那辈的字辈『奕』来取?”
金严肃地看着于承均道:“她记错了。”
“嗯?”
“娘只记得老爹是『载』字辈,前后是『溥』还是『奕』她忘记了,所以就照自己的喜好帮我取名。”
还真是个强而有力的理由。于承均问道:“后来,你母亲还是带你回来认祖归宗了?”
金往后躺,整个人瘫在沙发上,似乎在琢磨着该如何开口。
于承均见他的表情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妈的,自己还真蠢,在那里住得好好的,有谁会把孩子带回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的地方?
他笨拙地道:“你若不想,可以不要说”
金怔了怔,随即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我只是在记时间罢了。那些事对我来说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过去了,现在还要为了过去的不幸感伤这违反了我的生活哲学。”
“你的生活哲学?”于承均不客气地道:“跟你住的这段期间,我只知道你立志看鬼片看到吓死自己。”
“嘿嘿,那种惊悚感真的会让人上瘾呢。”
“然后呢?”于承均拉回话题。
“我六岁那年,老娘就染上肺病过世了。她托了领事带我回来,毕竟我也算是皇子,对领事来说,这是一则划算的交易。”
金歪着头比划着,“那艘船很大,船上有两百多人。那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一个月,我从上船起就开始晕船,晕到上海之后也没能治好这毛病。”
于承均怜悯地看着金。连坐车都会晕的金,在摇摇晃晃的船上待了这么久,对他来说简直是种酷刑。
金心有余悸道:“所幸我也没机会再坐船了,否则我一定会跳海寻求解脱。不过上京的路程也够受的了。到了北京,我没受到什么刁难就顺利进宫了,因为老爹认得我和娘相似的脸,还有那块血玉。”
于承均下意识地摸了摸放在口袋里的玉珏,触手温凉,即使在这寒冷的二月天里也不会冰冷得让人难耐。
“不过我回来的时机不对。那年正好是光绪二十四戊戌年,我在变法维新前夕来到宫中。”
金打了个冷颤,彷佛很不愿想起那些回忆似的。“我记得老佛爷雍容华贵、冰冷地看着我的样子,还有被高墙围起、那些长年没人居住而萧索的宫闱。”
“慈禧她承认你?”于承均讶异道。
“算是吧。”金摸了摸自己的脸,“她偶尔会让我过去,听我讲一些母亲的事。但她不喜欢我汉语说得太好,所以我会尽量讲得怪腔怪调,她便会笑说『洋鬼子就是学不好咱们汉语』。”
“还真变态。”于承均沉默了半晌之后下了评语道。
金坦然地说:“我倒是可以理解为何她会这样,当时咱们受到外国的欺压可没少。不过维新开始之后,她就不再见我了,老爹整天忙着也没时间理我,我一个人也自在些。”
于承均看着金。他虽然总是嬉皮笑脸的,但沉默时,眉眼会染上淡淡的寂寞。金也走过一段坎坷的人生,可他表现得很坚强、很开朗也很令人心疼。
不过隐瞒这么多事情实在不可原谅。于承均面无表情道:“看来过去的事你都记得挺清楚的。记忆力超群呢,金先生。”
金惊慌道:“没有没有,我的记忆力一点都不好!只是将零碎的片段随便拼凑起来罢了,完全不可信!”
于承均可以预料,要是再继续逼他,金接下来可能又要装失忆了。“跟你开玩笑的,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
金偷觑着他:“真的?”
于承均点头。
金放松下来,有些怨怼地说:“没想到均你也会开玩笑,我已经老得无法再承受惊吓了。”
“我现在坐在这里听一个一百二十岁的殭尸讲古,你觉得我受到的惊吓会比你少吗?”于承均揶揄道。
金痴痴看着于承均似笑非笑的脸,突然问道:“你喜欢我吗?”
于承均措手不及,连敷衍的话都没想到,迟疑地点点头,然后想到什么似的又摇了摇头。
金很清楚于承均的心思,那应该是代表“喜欢,但并不是你所希望的那种喜欢”。
他锲而不舍地继续问道:“你喜欢我哪里?”
于承均突然觉得像是被女朋友质问一样。“呃感激你曾救了我一命?”
金也觉得自己像个小女生般磨磨叽叽的,但这答案无论如何都不满意,还是问道:“均,你觉得我有什么优点?”
“嗯”他暗忖,若真要说我还说不出来。想了老半天才道:“脸?”
等了许久只得到这么一个答案,金失望地说:“好吧,至少我还有这个可取之处。”
于承均心道,在当事人面前说他有什么优点,任何人都会觉得不好意思吧?于承均欣赏金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开朗,还有如蟑螂一般打不死的毅力如果这也算优点的话。
金再度小心翼翼问道:“这样擅自喜欢你会让你觉得很沉重吗?”
“有一点。”于承均坦白道。
“果然”金丧气地躺在沙发上,“反正我就是个像黏在鞋底的口香糖一样,不管怎么蹭怎么刷都无法摆脱。”
“你没那么糟糕。”于承均安慰道:“只是有点缠人又爱说谎”
金将脸埋进手掌里自暴自弃道:“而且有色心却没色胆,只敢三更半夜趁你睡着后偷袭”
于承均默默盯着金,心里想着虽然金的缺点很多,但他并不讨厌,相反的还觉得这样挺可爱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可爱”一词用在金的身上完全没有违和感。
虽然金长得比他还高,力气也大得惊人,却会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想保护他的欲望。
于承均分析的结果,大概是因为自己到了该当爸爸的年龄,所以忍不住就会将金当成像孩子一样。不过这绝不能和金说,否则只会让他更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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