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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异侠-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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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悲的是他似乎恼羞成怒,忽然恶向胆边生出,突地使出一招“雾里送花”,利用地堂刀法的身形,向路旁一老翁头上砍去。
那老翁只是蹲在官道上面雾里看花,本来他正觉得那猩猩般模样的白衣怪物,耍得刀花撩人眼,刀风凌厉。
眼花缭乱之间,花已飞花,花也非花,是刀的花。刀花,竟一下子化作了无数片!
但是,他一瞅见猩猩(轩辕风)忽然就往自己的身上喂起招儿,就突然长叹了一口气!很随意地从背后墙上面,抽起了扁担义无返顾地迎上去。
他在大声笑骂着,似乎很看不起眼前这一条模样儿生得既黑且壮的汉子。完全黑鬼一般的人类,耍着随身的软刀像玩醉拳一般来欺负他,把他当成了木偶耍,一点都没把他放在眼里,他也不甘示弱!
他虽然是从很远的一个山村里来到这儿,却很不希望城里有人看不起自己。毕竟,他也不是为了杀人放火、偷抢拐骗,下蒙汗药、强奸妇女吹迷烟而来的!
有时候一筐毛竽卖多了一两银子,或者是顾客不小心多付了几个铜钱,他都非常高兴。无恶不做的恶徒,也正是他和他那些淳朴的乡民们,所切齿痛恨的宵小鼠辈!
(这时节,老翁正刨出一块地来,又种了很多土豆。他喜爱这些能够使自己慢慢走上致富之路的农作物。一个季节又一个季节过去了,他都从田里弄下很多东西,把它们收拾干净了又刷洗了好几遍,然后再仔仔细细地全部都塞在箩筐里面,等到一集市就把它们挑到城里来卖。)
那猩猩——轩辕风把刀口磨得好锐利,这老人的一截眉毛,已被完完整整地削了下来。幸亏他自己还有些机灵,闪得比较快。
刀子既然已无眼,人便该多长一双眼睛。
这个时候,老人就已经把扁担舞了个不分东西南北中。他的体力还好,毕竟是下地的农夫,这半生一直都干了不少的苦活!
但是,与武林中人对打,这种野蛮力量是根本就派不上用场的。他完全被轩辕风飘忽神奇的身形,搞得昏了头、七荤八素……
像这种“扁担”的棍法,其实用来对付一个在乡下偷鸡摸狗的三流小贼,可能还有一点作用!
扁担又落空打在地上!这可能是第二三十次落空了。扁担的一端裂开,发出“哗——”一声清亮的响声,于是老人的脸,被气得一下由青转红。他的体力,已完全透支!
一件天青色的衣裳也被汗水完全湿透了,那张跟死人一样灰白的脸上,像云一样白的胡子上面也挂满了汗水,正一滴滴地往地下掉落。
扁担的一端包着一块生铁,轩辕风的软刀砍过来砍过去,已经有好几次把刀口都砸在那上面,发出了托!托!托的声音。
一个根本不懂武功的人,有时候随便虚晃几下,也能够把一套真功夫的路数,搞得乱成另一套。
这可能便是《易经》中说的“太极生出正反两仪”的道理,两仪化为四象,而四象又化八卦。
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如果是两个相敌对的人便阴阳不调,水火不容!
这个道理,可能也同样接近于——我们平时生活上所说的“走运”这个词儿(此谓“无我”)。
轩辕风久攻不下,怒不可遏,他定了定神,又终于甩出浑身的解数,使出了一着华山的“混沌一破”,往那老翁腰腹上的一大空门刺去。
老人的一口气接不上,却也刚好“太极”地发出了一声叫,出了绝妙的八卦——
他发出一声叫“呀”,噔噔噔地往后退出三步,糊里糊涂地被他避开了那“混沌一破”,便委顿在地了!
轩辕风却没有打算就这么放过他!阳光下,那把黑糊糊的刀,发出来的刀光煞是耀眼。他认为既然自己的刀子已无眼,正如太阳迟早会落下西山那样;那么,站在旁边观看的路人,便应该多长一双眼睛。
人群里有人在大声地叫喊:“这里有个疯子,谁去救命啊?”那个人,可能是老翁的乡民。
一只手突然就不知道是从哪里伸出来的,用两根手指飞快地夹住了刀身。手的主人,是一个穿着银色衣的男子。
轩辕风好像杀出了一个性子来,眼睁睁地看着刀子刺了出去,却转眼又被夹住,无论自己怎么去拔也一动不动,便急不可耐地向那个施救的人下身,猛踢出一脚。
那银衣男子却也不闪避,只是手上加了一些力道,把刀子直往身子后面拉扯。轩辕风一个收势不住,黑糊糊的身体,像是一个肉球般朝前冲出。
他的两脚没站稳,一个“倒栽葱”,然后又是“狗啃泥”栽倒了。银衣男子大喝:“你们谁去帮他找个医生看看?”
街上那些吃着五香瓜子看热闹的人,这时才终于纷纷地围拢了昏迷在地上的刀客。
“这轩辕风,是不是又因为吃酒才吃高了?”
已经过了老半天,却还是没有人过去扶起地上的刀客。可能是住在这里的人,是谁都见惯了这个场面。
所以,伟大的刀客轩辕风,常常都是自己清醒过来以后,再爬起来像一只蜗牛那样,慢慢地走回家中。
他那黝黑无比的脸孔跟身子,有一半是练刀时太阳晒的,有一半是制作刀子时,炉子里的炉火烤的,还有这一半,便可能是像现在这般“太阳浴”的。
有几个平时就十分敬仰英雄的市民,正在很客气地,向那个半路杀出来救人一命的银衣男子微笑致意!
第二章 那位英雄
这个时候,一个茶馆的二楼上,有一个声音在大声叫着:“那位英雄——”
那个身子完全被人围得水泄不通的银衣男子,便笑嘻嘻地抬起头来,向不远处的茶馆眺望。
只见,那是一张胖乎乎的白净脸皮。脸上的表情一眼看去,似乎还特别的诚恳。这时白脸的上半身,整个探出了窗口,在使劲地向英雄招手。
这么客气的一个人,还怎么好意思拒绝他的邀请呢?英雄也就跟他友好地点了点头,白脸却又在使劲叫了:“大英雄,快过来这边坐啊!”
有几个市民以为他们本来就是已相识的,自己十分识趣地走开英雄的身边,又赶紧忙别的去了。况且敬仰归敬仰,他们跟大英雄也不是很熟,总不能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爹,掏腰包请亲爹去享受良辰美景和美酒佳肴。
这时,大英雄却不忍心拒绝了白脸人的好意,飞身扑向酒楼。那是一个武当的“梯云纵”,绝顶轻功很耐看。又有路上的几个闲人在大声地喝彩,并死劲地鼓起了掌,甚至有几个小姑娘把手心都拍烂了。
这个酒馆装潢得很好,要使客人的身心都舒心满意,吃了头一趟,还会回来再吃一趟——既无聊得透顶,又显得无比俗气的商家,确实需要花费很多的功夫,来布置他们的经营场所。
他们也确实很用功,花了一笔巨资请了几个美术艺师,连窗台上面的每一个小角落,都很耐心地雕上了一个无名之精灵。看起来,那好象是一堆正在四处乱跑的“小便天使”!
英雄的身子落在窗户上,看着杰作却不会欣赏,只是皱了皱眉头,也不置可否。世上每一位努力做着生意的商人,一般都不懂得什么叫作风雅,“聪明总被聪明误”,老是会大煞风景。
这位英雄只觉得这个酒楼,已被人布置得十分庸俗,他以为那个趴在窗口上叫自己的胖脸,就是酒楼的老板,认为他简直是吃饱了撑的。
实际上,那江湖小混混身份的胖脸跑这儿来,跑了几趟,对这种杰作也早就不以为然了。
那窗台上是一块不锈钢,用手工打磨得相当光滑。即使是一只老鹰久经锻炼的利爪,也不一定能够抓得牢稳。这时候阳光照在窗上面,反光却好像是激光一般。其实,这窗上的激光,也是防盗的一个必要措施。
银衣英雄并不是轻功不济事,也不是下盘的功夫没有练到家,而是被那几束很科学的激光,刚好一下扫中了一双鹰眼。
看来,这种防盗窗不但是在黑夜里防盗,白天也防盗,二十四个小时都在服务。再怎么厉害的超级大偷,都得向它低下头来,好好地认个输——只要人们将酒楼下面的唯一几个小门锁好了,或者找个保安看好了;那些飞檐走壁的偷儿,都不可能到这个地方来赚一口饭吃的。
那银衣英雄在窗口赶紧跳了几下“太空独步”,便往后仰倒,直落了下去。但是在半空,他又赶紧使出了一招武当梯云纵的“飞花逐月”。看来,梯云纵的功夫,刚好派上了真正的用场。
人群中发出了声音来。他们开始不停地惊呼着,好像完全被刺激了!
上面的白脸,却赶紧用一块白色的棉布铺上,用来作防滑。这一次,身处半空的人当然也就直直站了上去,站稳了。不可能、也绝不会再有一个万一。
似乎已被捉弄够的英雄,现在才终于看清,原来这里的每一个窗子,都是用整块不锈钢做出来的!它们并不是像一般人家里的窗户,把两扇窗子都朝外向左右的两边敞了开来,又向着里面拉,紧紧地闭住。
——那些,一般都一定是木头的窗户!
这一会儿,那个白脸,只要将其中一块用手工镂空的钢板往左右轻轻移动一下,就可以呼吸到外面新鲜的空气,欣赏到外面——楼外楼外,近处绝美的好风景。
这不就是现代社会上面的窗子构造吗?它只是比现代的窗子,多了一堆铜制的轮子。但是在当时的明朝,绝对是一项很了不起的发明!
这绝世的发明——沉重的钢板,足足有好几十个公分厚,要是现在有一个非常神奇的神偷,手上有一把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也可能只会砍花了刀口,而又无可奈何。
钢板下面,密密麻麻地安装着两排用铜做出来的轮子。杂工在早上起床的时候,就已经往上面上好机油!
在这里面干杂活的杂工,一年到头基本上就是做这个任务,他们要么时时去擦拭窗台和那些窗子,一年却有好几千两的银子好赚。
英雄问:“这个酒楼上的老板很有钱?”
混混胖子:“啊!不,也不是很有钱。条件很一般,可比不了霍休!”
“哦,霍休又是谁呢?”
“霍休是投资这座酒楼的主要股东,和这酒楼的老板关系有点熟,他是请朱停来设计酒楼的人,而这位朱停是天下第一巧匠,给巧匠的聘金可不能够太少了。”
“现在谁都讲王法,没人敢鸡鸣狗盗,连空气里面都似乎充满了白道上各位英雄好汉出了鞘的刀剑,他如此大费周章防范歹徒,却又是为何?难道不是典型的杞人忧天吗?”英雄在眨着眼说话,说起话来,似乎和一个没有偷到东西的小偷那样气馁。
“哈哈。可能是喜欢嘛!个人的性格。”
“你如此了解这里的老板?”
“因为,我就是这里的老板!”混混白脸笑了,笑得很有些不自在,可是竟也无人察觉!
“而你莫非就是传说中的那个陆小凤。”
“非也非也。”那英雄也笑了!
“我只不过是他的好朋友。”英雄的样子,长得像一个小偷。
陆小凤只有几个好朋友而已——司空摘星,花满楼,老实和尚,西门吹雪,朱停……这人既然不是陆小凤,那么他会是谁呢?
混混白脸:“但是我刚才明明看见你会用‘心有灵犀一点通’的两根手指头,在一刹那间夹住了对方的十八般兵器。”
“哈,其实会用两个指头来对付敌人的人,不一定就是陆小凤!像我们这些人,再怎么心有灵犀一点通,也绝对比不了他正宗的‘灵犀一指’,那根本是天生的!”
“对,对。”混混白脸点头应是,“你既然不是陆小凤,那么请问你高姓大名?”
“我是司空摘星。”英雄没有意识,下意识的说着话。
“啊!是司空摘星!”听到名字的人,大感震惊!
“我就是天津肉——”这混混白脸也已在做自我介绍!
第三章 假灵犀指
(一)
“无天酒楼”。
无天酒楼的食客非常多,有一些他们家离这儿隔了好几条街的客人,都特地跑到了这里来叫东西吃。因为,这是城里面最好的一家酒楼。
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在人气旺的地方,也同样,什么人、什么鸟儿都会出现。
现在就有一个老乞丐,趴在无天酒楼外的大门口,又哭又喊:“你们又是谁把我的小灰踩死了?”
“小灰”,是一只鸟的名字。那只鸟,是一只乌鸦。
谁也不知道这只乌鸦是怎么死的,而且谁也不知道在它凉尸以后,又是哪个缺德鬼把它扔到了这里来。
老乞丐却越哭越起劲了,好象这乌鸦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哭了好一阵子之后,干脆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起了他身上里里外外穿了好几层的衣服。
那衣服也根本不能再叫“衣服”,又脏又破,黑糊糊的,发出了一股完全令人无法想像的恶臭。这,简直就是一块刚从古墓中捡出来的裹尸布!
所以这个时候,明明谁都蹊跷地觉得这一只乌鸦的死尸,来源怪异——怀疑它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是冻死饿死之身。却谁也不能够,也不敢百分之一百地去判断这只死去的乌鸦,确实不是这个老乞丐一手喂养的小鸟儿,小灰。
因为,他哭得实在太可怜了。只要是长了人心的人见了,恐怕都会既吃不好又睡不着。老乞丐这会儿好像死了第二个小灰一般,眼泪都已经没有了。
几个杂工从里面飞快地奔出来,其中有一个手上还拿着一只烧鹅,跑到跟前大叫了一声:“喂,给你了,快吃了吧——”
实在是厉害——这个老乞丐简直是无中生有,敲诈的手法,比当年的裘千丈前辈“无敌铁掌水上飘”还厉害,完全不需要任何成本,就连准备一只死鸟的工夫和体力都不需要了。随地指鹿为马,认养乌鸦,便使天赐的死鸟变成了“无天”的烤鸭。
可怜的老乞丐,忽然不哭也不闹了!
于是,客人们又有兴致吃自己刚刚才点的好东西。
一直在二楼上端坐着吃菜的司空摘星,已经在不住口地夸赞自称是老板的天津肉:“哈!你真的是一条好汉。”
天津肉道:“哈哈哈,不敢不敢!做人还是得及时行善嘛!我做为一个酒楼上的老板,实在不能够让这种人间惨剧,眼睁睁地发生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他们的面前一张红木桌子上,摆着一个连京城的皇帝老儿也很爱吃的红烧肉,一道无天的招牌菜“江畔琴声”;还有一个最近很流行的新款菜式,山东海鲜:“葱烧海参”。
司空摘星好像比谁都贪吃一般,很快就把一盘肉吃得只剩下一小块,还吃了海鲜的绝大部分。然后便搔了搔头,自己也很不好意思了!
他尴尬地笑了一笑:“他们怎么不再上菜?”
天津肉便道:“忙嘛!这样就好,不需要只顾及自己人,应该多为广大的群众服务。”
司空摘星,便只得等着菜烧制好了,再送上来。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又咂着嘴,并伸出舌头舔了舔手指上的肉味儿,静候佳音。
而天津肉正慢慢地吃着“江畔琴声”,那是一个用薯粉熬好了以后,又经过一番精心烤制的美味。可能是真的等得不耐烦了,天津肉终于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我去看一看。”
开了房门,他的人很快不见了。
司空摘星,却又开始慢吞吞的泡午茶喝。
只过了一会儿,大概是一壶“大红袍”喝下肚子的工夫,他忽然一个纵身,一下跃出了窗外!楼上面,好几个已喝得醉醺醺的人,似乎看到一阵子的清风,在渐渐吹过。
酒账由“老板”天津肉自己来买单,但是,这天津肉,人呢?英雄司空摘星,已走。
(二)
在“无天酒楼”上,和冒充老板的混混胖子天津肉一齐喝酒吃菜,然后,又和天津肉同时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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