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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饭票老公-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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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关了门走到另一边去,没同我说话,我虽有些不乐意被人扰了清闲,可这是公共场所,人家爱来就爱,我管不着。何况咱现在在他眼里也就一华丽丽的丑妞儿,搭讪?还是免了吧。

斜眼打量那人,身姿挺拔,步履稳健,一身华贵锦袍,举手投足间大气又不失严谨,因是背对着我没法儿看到正脸,可就单凭这身打扮和气质,也不是泛泛之辈。

这才出了皇都不远,我不想招惹这种弯弯肠子多的金鹰人士,反正也在这里坐了好一会儿了,让给他吧,起身拍了拍屁股。那人听见声响回头看我,我方才看清他的长相,好一副冷俊坚毅的脸,轮廓分明,眉宇间飒爽之气散现,眉尾倒竖,眼中精光凸显。

我微笑着对他欠了欠身才推门进了舱内,这人应该还不坏长得也还行,可惜我无心交友,或则说,这种有八成可能认识易洵的人,我都该敬而远之才最明智。

船行五日后的一个正午,我一觉醒来惊喜的发现,脸上的包终于消完全了!俺那美丽光洁的额头、水灵白嫩的脸蛋儿总算是回来了。

我开心得眼花儿直冒,不容易啊,真的不容易!失而复得的美丽似乎比以往更甚,我都舍不得放下镜子了。瞧瞧,瞧瞧,这是谁家的美人儿啊;准能迷死几大卡车的人。

恶汗~

以后出门总算不用再戴那劳什子斗笠了,神秘归神秘,可真是极不方便,刚开始还老磕碰到门框上,差点没给我糗死。

这几日,碍于自己这俩有辱市容的大包,我都很有公德心的选择在房里就餐,就算去外间的露台,也挑人少的时候。如今总算是能光明正大的见人了,短短一刻钟,我早已热泪盈眶,自由啊,阳光,我看见你们在向往挥爪。

将头发尽数箍到头上,再用一条黑墨色的绸缎捆好,耳侧留了两撮浅短的卷发,穿上束身的薄皮褂子和羊皮靴。我承认我这是在故意混淆性别,话说俺都这么大年纪了女扮男装破绽实在太多,反而容易引些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一身大家闺秀的打扮有时候又不方便行动。思来想去,还是选择了这种轻便而不轻浮的装束。

可以大步走路,大口吃肉,大声说笑,大胆出游,还不必担忧登徒子轻薄,而且这料子极普通不过,周身也没什么值钱的物件儿,不会招人眼红。

头发没散下来,就算颜色有些出入,也不至于太出挑,虽然俺一向自缢容貌倾城,可大伙都无比悲愤的轰炸掉了俺的无耻,话说,群众的眼光的确是雪亮亮的,其实俺也就是扔人堆里再也找不见的那种,顶多算人堆里稍高级别点儿的。

抱起团子,锁了门,到大堂的茶馆坐坐去。

别说,这船商确实会做生意,这种长途跋涉的旅程,大都一趟半个多月,如此多的人半个月可该闲磕的慌了。于是,这船上有了茶馆,有了饭店,有了赌场也有了妓院,不过规模都不甚大。

茶馆设在二楼的前堂,说书的正唾液四溅,澎湃激昂,一边围着的听客们一个个也都聚精会神的听着,间或着发出一两声配合的惊叹。

我找了处空位坐下来,反正闲着也闲着,听听说书,也不错。

小厮见我坐定,立即迎了上来,我想这样占着位置不消费确实不厚道,经小厮的推荐,点了一壶“洞庭萫”。

这名字让我想起了碧螺春,中国十大名茶之一,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民间最早称“洞庭茶”,又称“吓煞人香”,后来是康熙帝品尝之后,觉得其名不雅,才更为“碧螺春”,自此成为年年进贡的贡茶。

我老爸以前就特爱品碧螺春,头酢色淡、幽香、鲜雅,二酢翠绿、芬芳、味醇,三酢碧青、香郁、味甘,真真其贵若珍,好茶矣!

我偏奶奶的中药凉茶居多,对茶不甚了解,此番见了这洞庭萫,不由想起往日他品酢赞叹的情形,心中暖暖的一片,忍不住勾起嘴角。

拨开嫩绿的茶叶,浅浅酢了一小口,果真香甜淡雅,幽爽生津,鲜甜之味绕着舌尖久久不去。

我独自坐着,右手托腮,品茶听戏,时间竟也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辰。这茶馆儿不光供茶闲谈,也提供饮食酒水,物尽所用嘛。

我与团子都爱吃甜食,于是只点了一个炒香瓜,一碗米饭,一碟桂花糕。这时节正是晚饭时分,馆子里突然多出好多人来。我虽点得不多,可在这儿坐了一下午,与小厮们也混了个面熟,眼看桌子已经不够坐了,外面的人还是络绎不绝。

一个小厮走了过来,弯着腰小声对我说道:“客官,您瞧这堂内这么些时候就坐的满满当当了,您独自一人也用不全一张桌,可否与您打个商量……”

我这人向来吃软不吃硬,拼个桌子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点头同意了。那小厮连连对我道谢,不一会儿便引来一男一女。

来的两人年纪也都不大,男的一身月牙白衣,样貌清秀柔和,微笑着向我致谢,我淡然一笑。那名女子一身红衣,极为惹眼,倒竖着柳眉,似还有些怒容,看了看我面前的菜脸上闪过一丝不屑。

我垂下眼帘,继续吃着我的米饭,团子裹着一身红绸,冷冷的看了那两人一眼,也低头继续吃着桂花糕,我心里忍笑,团子这一身红衣可真真与那姑娘撞了衫。

那姑娘也注意到了桌子上的团子,眼中立即密布了厌恶之色,大声冲着小厮说道:“你们这是什么饭馆儿,畜生也能放饭桌上的吗?”

那小厮尴尬的看了看我,有些抱歉的看着我:“客官,您看能否……”

我虽心里不快,可耐不住小厮的哀求,我向来不习惯欺压弱小,只得将团子从桌上抱下来放在怀里。团子虽哼哼唧唧的不甚愿意,却也没反抗,只是冷着眼睛看了那红衣女子两眼。

那女子竖着鼻孔对我哼了一声,转头对白衣男子道:“我都说了在房里吃,三哥哥却偏要来下面,瞧瞧这都是些什么人嘛,倒我的胃口。”

白衣男子苦笑着看了看我,侧头对红衣女子道:“你不是一直嫌闷在房里无聊么,我才带你下来走走。”

我实在看不惯那女子一副趾高气扬的态度,可又已经让他们坐下来了,只得拼命忍着脾气。臭丫头,你要是知道你骂的畜生是个什么身份,看你还有没有这个雄心豹子胆。

继续扒着我的米饭,那姑娘颐指气使的点了一大桌子菜,硬是将我那两个可怜的盘子挤到了角落,我TMD忍……

偏偏那姑娘硬是不让我安生,还一个劲儿的对那男子说:“三哥哥,原来这世上穷的人还真不少,吃得那么可怜,肉都没有!”

我……郁结,这小姐是不食人间烟火还是怎地?有肉吃就代表有钱,没肉就代表穷光蛋?这价值观可真够浅薄的。

“哎哟,这都是什么呀,比我家粗实丫头吃的还不如,小二……”

我TMD再也忍不下去了,老娘是来吃饭休闲的,不是来见识这位大小姐挑拣的。啪一声大力放下筷子,看向那姑娘,“大小姐,您要么就闭嘴吃饭,要么就滚蛋,别在这儿影响人食欲。”我真他奶的衰透了,不过好心与人拼个桌,也能弄成这样一出闹剧。

红衣女子似乎有些没反应过来,呆愣着看着我,我憋嘴,估计自生下来都没人敢这样对她大小声吧,还真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大小姐缓过神来,才明白我这是在骂她,一拍桌子呼啦一声站了起来,一手叉了腰,另一手指着我,脸上一片煞白:“大胆狗奴才,你可知这是在对谁说话!”

我一见这阵势确实够有派头,可既然你现在在这船上就说明不能暴露身份,既然你不敢挑明,我还怕你个毛线,浅笑一声,咪了眼睛道:“小姐,麻烦您注意措辞,我可不是‘狗’的奴才!”

那姑娘竖起一双凤眼,指着我的手微微有些发抖,“你……你……敢骂我是狗,小心我让我皇……”

“休要胡来!”

一直坐在一旁冷眼看着的白衣男子出口打断了她,那姑娘似乎也发现说错了话,委屈的看了男子一眼,转头还想继续和我掐架。

被那人一把拉住,那男子看向我,似乎是要道歉,可我偏不领情,蛇鼠一窝,估计也不是什么好货色。抱起团子,站起身来,大声说道:“团子啊,团子,我就说这红衣适合你吧,可真好看!”然后笑着看向红衣女子,“这颜色呀,果真适合给畜生穿!”说完不看任何人的反应,转身走出了茶馆。

操操;姑奶奶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发现一个Bug~ 不过俺补了!

(*^__^*) 嘻嘻……

廿

我站在二楼的甲板上吹着凉风,暗自思索方才是不是冲动了点,若真遇见有背景又记仇的主,我会不会死于非命,看来这性子还是太急躁了些,毕竟是在等级分明的权贵社会,法律都是用来保护上层阶级的。以后见了她还是绕道走吧,以免让她升起复仇之心,也省得自己见了闹心折腾。

夕阳映得江水一片绯红,船过划出的波纹一层层翻滚开去,江水清澈碧绿,让人看了很是舒心。

甲板上陆续又来了些饭后纳凉的人,三五结伴,甚至还有文人骚客映景对起了诗词,我斜靠着栏杆,闲淡听着那些辞藻华丽的韵角,也别有一番滋味。

上万年的中土文化又怎是一句浓郁深妙、风雅十足能形容的。

微笑着转过身,一个熟悉的身影蹦如眼帘,是前些天在三楼露台遇见的那个人,今日他换了一身深灰色的锦袍,依旧是风姿淋漓、冷眼傲世。

视线刚好与他对上,想想也算是熟面孔了,便冲他甜甜一笑,可那人却似没看见我一般,面无表情的回过头去。

我的甜美微笑僵在半路上,继续也不是收掉也不是,干咳两声收住笑,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将头偏向一边,NND,这什么人嘛,一点儿礼貌都没有。

要是易洵我……

我沉默,这种无意识的拿易洵作标准去衡量其他的男人,似乎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God啊~你为什么让我一来这世上就遇见那只妖孽呢,现在可让我怎么把其他人看进眼里,还怎么去找这张饭票啊!

无奈的扫过甲板上18到35间的男人,我泪眼望天,God你告诉我,除了易洵、夫子非那俩的妖孽,其余的帅哥都在那儿?虽然那位露台男也还不错,可瞧瞧那德行,常年冷着一张脸……还是温暖点儿的好。

另外,刚才茶馆里的那位‘三哥哥’好像也还行,虽脸白了点,看着有些弱不禁风,可气势还是不错的,也懂得尊重人。不过一想起那位嚣张跋扈的大小姐……还是算了,不想被扒皮。

话说,俺这穿越路咋就走得这么艰辛呢,不过就是想找张稳定舒适点儿的饭票,早知道,就该跟着夫子非去百花宫混饭吃了,反正我又不争宠,成了不那群莺莺燕燕的敌手。

如此一想来,实在有些忍不住长叹,“曾经有两张珍贵的饭票摆在我面前,有一张被人抢走了,还有一张我没有珍惜,如果God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对这两张饭票说‘在不你们俩谁包养了我吧’,如果需要给这个包养加上期限的话,我希望是等我捞够了本之后!”

混饭的打算是泡汤了,现在就只能自己创业试试,偏生俺又完全没经验,早知道会有今天,那时候就该去学学商经,再不济也该拿个会计证什么的。

可惜,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我无比懊恼的发现,我除了夫子非那讹来的一千两银子,就只剩下一堆水晶了,水晶……水晶? oh no~居然差点忘记了,我还有小小的一堆水晶。

心里一开心,竟然神经兮兮的笑出声来。周围有几个人已经注意到了我这边,怪异的看着我,脸上贴着几个字——神经病!呃,虽然我严重怀疑他们知不知这几个字的意思。

老娘现在心情好了,也不计较这么点蒜皮小事儿,继续兜着团子开心地直哆嗦。团子抬眼看了看我,无奈的垂下头去,丫心里一准儿在腹诽:“俺娘这次病得不轻!”

哆嗦够了,才东摇西晃的爬回屋子里,方才上楼的时候听船员说明日上午就能到昌罗城,船会在外围码头停半个时辰,让只到昌罗的客人下船。

半个时辰……一个小时!入城买几本书该是够了,船上的日子实在是无聊,曲儿也唱地依依呀呀,这种京剧调子不是我的菜。也难怪当初易洵会对我美丽的歌喉那么大意见,果真是文化差异影响审美观!

——

第二日,船刚一靠岸,我便带上我的团子和背包上了岸。

进城打听了才知道,这世道的书是富贵人家才买得起的东西,民间没有专门的店铺。想想也对,古时印刷困难纸张也贵,书店怕是没什么市场的。

不过那位卖杂货的大娘说了,城南有一家私塾,那里的院士先生有些藏书,兴许能买到也不稀奇。

打听出位置,粗略算了算时间,应该能来得及。那位大娘真的是好人,怕我迷路,还让她八岁的儿子小魁专程带我去。

我一手抱着团子,一手牵着小魁,走在那条青石板大路上。心里暖洋洋的,这世上还是好人多,而且越是底层的人越朴实。

小魁长的虎头虎脑,一双眼珠子骨溜溜的在团子身上打转,我看了看他那可爱的样子,心里开心,“小魁,你喜欢它吗?”

小小的个子对着我还是显得有些腼腆,脸红红的直冲我点头,我捏了捏他肉肉的脸蛋,“想摸摸它吗?”

他的眼睛因为兴奋闪着光亮,头点得比方才还快。我忍不住轻笑出声,看了看因为不愿意浑身一扭一扭的团子,心里更开心。

将团子放低些让他能摸到,毕竟还是小孩子,对陌生的东西都很新奇,何况是连我都爱不释手的团子。小魁先是尝试着摸了摸团子,抬头瞧了瞧我,见我微笑着看着她,胆子便放大了些。甚至还碰了碰团子的鼻子,我瞧着这一童一兽脸上变幻的表情,禁不住哈哈大笑,小魁也开心的笑了,团子则是一脸憋屈和哀怨。

复又牵起小魁的手,沿江的大道上一排排垂柳迎风飞扬,我闭眼深吸一口气,扑鼻的清新甜沁,快乐,就该这么简单。

走了差不多十来分钟,我们出了城南的小城门,顺着小魁指的方向,书院的墙垣已经若隐若现。

小魁其实是个很活泼的孩子,同我熟识了之后,就一直叽叽喳喳的说话,说他平日与小伙伴每天都走这条路去书院上课,有时候还摘地里的豆子,书院的先生很严厉,有谁上课的时候一不小心睡着了,先生就拿戒尺敲他的头,他们私下都叫先生‘死嗑唠’云云……

我心情极好,小孩子果真是无忧无虑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让他们开心欢颜。看了看头上那片湛蓝的天空,仿佛明白了些什么。

人能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福气。

不远的小径边站了几个人,人群中那个熟悉的身影让我皱紧了眉头。忙低声打断兀自欢快的小魁,拉着他就往城门回走。已经尽量在避开,可麻烦还是自动找上门来了。

果真是自食其果,太冲动是要受到惩罚的,我他Ma的受教了,可也已经来不及了。

那几个人显然是在等着我的,现在见我掉头就走,三步两步便敢了上来。我低头看了看满脸惊慌的小魁,心底发凉,尽然连自己的儿子都利用,想来那位大娘是得了大大的好处吧。

缓缓转身,对着人群中那张熟悉的脸说道:“把这孩子放回去吧!”

那张脸越发笑地得意,“我还不至于为难一个小孩子;不过你惹恼了我,今日自是难逃一劫了!”

我长须一口气:“那就先谢谢了!”

蹲下身子轻声对唯诺拉着我衣角的小人儿说道:“谢谢小魁给姐姐带路,姐姐现在知道怎么走了,小魁可以回去了哦,记得给娘亲道谢。”说完还给了他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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