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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小兽医-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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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也从朱晓晓肩膀上抬起手来冲老太太挥手告别。
“姑娘,我孙子不懂事,你别往心里去。我记得你的好儿呢!”老太太忙起身,站起身才发现,自己的腿真的已经没事了。
那年轻男子看到朱晓晓肩膀上的小猴子萌萌,顿时愣了一下:这小猴子怎么这么眼熟呢?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的样子。
“海阳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是看到这小姑娘带着这只小猴子,觉得稀奇,就站在那里多看了两眼,结果有个高大的男人就横冲直撞地把我撞倒了,我扭了脚,是这个小姑娘把我扶起来的,我当时还觉得脚疼得很厉害,小姑娘特别细心特别温柔地帮我揉了一会儿脚踝那里,就不疼了!人家也没问我要钱,也没问我要别的,这怎么能叫骗人呢?”老太太看着朱晓晓走远了,这才回身批评自家的孙子海阳。
“奶奶,这是她还没来得及吧?”海阳却还是有些不肯信任。
“你不懂,奶奶看过的人多了去了,什么样的人可信,什么样的人不可信,奶奶看得明白着呢!”老太太对孙子的不信任别人也不多追究了,反正人已经走了,只是摆摆手道,“不说这个了,要买什么赶快买了好回家。人家姑娘说过了,我这个脚要休息两天才能全好,可还不能老走路呢。”
“席萧,晚上我们在哪儿吃饭?”朱晓晓对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看到一幕就立刻脑补出一整段所谓事实的人是很无语的,离开之后打电话给席萧问晚上吃饭的事情。
☆、178 大嫂好!
“就是上善坊呗?我的那些朋友们也会去。你不会介意吧?”席萧解释着,又有些忐忑地问。
“你都说了好几遍了,我怎么会介意呢?如果我介意,我会直接跟你说,或者我就直接不去了的。”朱晓晓很无奈,大约是自己先前那种动不动就唠叨他、叮嘱他不要出去混、不要出去跟人打架的态度吓到了席萧,席萧总是担心自己会介意他的那些朋友。说了两三回了,还在解释。
“那就好。”席萧松了一口气,放下了心来。
“你现在在哪儿呢?如果没什么事情,不如我们出来找个地方坐着聊会儿天?”朱晓晓道。
“好啊,要不我们还去那个街心花园吧?”席萧想了想,想到了那个街心花园,可随后又考虑到这么炎热的天气,两个人坐在那里,只怕也不会很舒服,又改口道,“那里太热了,我们去服装设计学院门口的冰吧也行啊?”
“呵呵,你不用担心天气热的缘故,我们先去那里坐一会儿,在去冰吧喝点东西吧。”朱晓晓想了想,给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冰吧虽然有空调,可店老板还在一旁不是?说话总是没那么方便,在街心公园的话,这会儿却是没什么人的,两个人说些什么话,也没有旁人看着,朱晓晓不至于有那种让人关注的感觉。
“行,我这就过去。需要我接你吗?”
“不用,我自己坐车过去。”
……
十几分钟后,两个年轻人在街心公园里面的大树底下见面了。
青石的板凳上。两个年轻人并排坐着,中间摆着两杯席萧带过来的冰可乐。
朱晓晓不知怎的,想起了小时候听妈妈说起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他们当年是一个宿舍睡一张床的同学。祝英台就在两个人中间摆一碗水,说以此为界限,不许梁山伯碰倒了水。
当初朱晓晓还跟妈妈一起睡。晚上跟妈妈盖一床被子,经常睡得满床爬,她心里不明白: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不是盖一床被子吗?被子上面放一碗水,怎么能够放得稳呢?如果要翻身怎么办?
可她隐约觉得这种话是不能问的,于是这个疑问一直存了许多年,直到她渐渐长大以后。才明白,原来两个人是分别盖两床被子的,那一碗水,不是放在被子上的……
“我特意买的,怕你热了没水喝。”席萧见朱晓晓瞧着两杯可乐发呆。于是解释道。
朱晓晓眨了眨眼睛,将两杯可乐拿起来,递了一杯给席萧,一杯的吸管就放到了自己的嘴边:“那就喝吧。”
席萧今天格外听话,叫喝可乐就喝可乐,两个人于是乖乖地喊着吸管喝起了可乐。
萌萌看着可乐,心里很想喝,于是伸手去摸那冰可乐杯子上凝结的水珠,嘴里轻轻地吱吱叫着。
朱晓晓会意。将还剩下一半的可乐送给了萌萌,小家伙得了好处,自顾自地抱着可乐到石桌上面享受去了。
朱晓晓想起了先前买的礼物,忙拿了出来,打开盒子以后,拿出那浑然一体的两块吊坠解释道:“我给你买了个东西。作为恭喜你考上了服装设计学院的礼物。晚上人多,我就现在给你算了。”
席萧眼睛都看直了:他从前想过送朱晓晓什么东西,可朱晓晓并不缺什么,除了吃吃喝喝的,竟然真的没有送过什么值钱的或者有意义的东西给朱晓晓,没想到今天居然意外地得到了朱晓晓送的礼物!
看着那银牌上面镶嵌的莲花在朱晓晓的手中缓缓脱离出来,咖啡色粗绳吊着的两个吊坠露出了它们原本的形状,顿时就明白过来,眼中顿时闪出了光亮。
朱晓晓将那个空心的吊牌递给了席萧:“这个是一对儿的,我今天选的,你戴这个,我戴这个,两个合在一起,可以成为一个整体,分开了来,又是两个不同的吊坠。”
“嗯。”席萧点点头,接过了吊坠,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朱晓晓也将那莲花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解释道:“服务员说,这个叫心莲,心中有莲,也是心连心的意思。”
“嗯。”席萧翻翻覆覆端详着那吊牌,已经只会说“嗯”了。
“你过完了暑假就要上大学了,我还在高中,虽然还在同一个城市,可我们周围的人毕竟不同了,你只要心里有我,我一定不会辜负了你的一番情意。”朱晓晓垂着头,状似在看莲花,其实是不敢看席萧。
主动送男人的礼物,朱晓晓重生前不是没做过,而是做过许多次,可那时候朱晓晓是送给刘青云,而刘青云实际上却并不是真的爱自己。重生回来,刘青云再不可能享受到那样的待遇,自己真正要好好对待的,是席萧的一片真心。
“你放心,大学里的女孩子就算是再漂亮,再主动,我也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情,我心里只有你。”席萧其实并不擅长这种表白,犹豫片刻后,如同誓言一般,说出了几句话。
朱晓晓低头抿嘴无声地笑了起来,席萧此刻正注视着朱晓晓呢,见她一贯白皙粉嫩的脸颊上不同于以往的别样嫣红,知道她也有些害羞了,不由得心中更是火热。
少年的情怀并没有如一些社会青年一般对性的渴望,席萧此刻只想着要对朱晓晓好,犹豫了半晌,才闪电般地凑过自己的脑袋去,在朱晓晓的脸颊上触碰了一下,随后在朱晓晓惊讶的目光中,略微地红了脸,一把拉起了朱晓晓的手:“我们去冰吧吧?你的可乐都让萌萌喝掉了。”
“吱吱!”萌萌焦急地叫了起来:自己的小主人让这男生直接拉了就走,自己可还在石桌子上蹲着喝可乐呢!别把自己给忘了呀!
朱晓晓忙回头把被遗忘掉的萌萌抱上,随后才上了席萧的摩托车。
哈雷摩托发出一阵轰鸣,往服装设计学院开去。
暑假期间的服装设计学院处于冷清的时候,冰吧的生意并不怎么好,朱晓晓和席萧踏入冰吧后,那个年轻的老板立刻过来招呼,朱晓晓要了一杯原味奶茶,席萧看了看朱晓晓,要了跟她一样的东西。
老板心情好,两杯奶茶上来以后,居然还送了一小杯牛奶给萌萌,倒是让朱晓晓惊讶不已:“我们没有要牛奶。”
“你这小猴子是叫萌萌吧?你们带它来过,我挺喜欢它的,这算我送的,不要钱。”老板呵呵笑着解释了一句,就又缩回柜台去了。
两个年轻人在冰吧轻声说着话,虽都是些没要紧的,可脸上的微笑却不曾少了半分。老板从柜台后抬头来看了一眼,十分羡慕地又低下了头去看自己的电脑去了:这对小情侣身高样貌都是顶尖的,还带了一只这样可爱的小猴子,只要见过一次,自己就不会忘记,瞧着他们那浓情蜜意的样子,老板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少年时代,顿时生出几许唏嘘。
到了五点来钟的时候,席萧结了帐,领着朱晓晓去了上善坊。
上善坊的档次不算高,是顾客定位比较中产的那种类型,里面干净精细,却并不奢华,在里面的一个小包间,席萧先跟朱晓晓坐下来,点好了菜,然后就喝着茶等那些朋友的到来。
到了六点来钟,五个人先后走进了包间,瞧着年龄跟席萧都差不多的样子。
有奇装异服的高个子黄头发帅哥,席萧叫他耗子。
其中一个身形略微丰满的热裤女生,朱晓晓对她有些印象,曾经去过自己诊所的,还摔了一跤的,叫菲菲。
还有曾经帮朱晓晓弄到录音的那个超级宅男。
另外一个肌肉精壮的男孩子一看就是热衷与运动的,叫斗鱼。
剩下的一个戴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人看着有些闷,席萧说,他的外号叫军师。
介绍完了他们以后,朱晓晓主动跟他们打招呼:“你们好,我叫朱晓晓。”
“大嫂好!”这五个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商量好了的,齐声叫道,那声音的整齐和气势,把个朱晓晓羞得满脸通红,却并没有反驳,席萧注意着朱晓晓的神色,见她没有生气,心中也放下了一点担忧,呵呵笑着叫大家坐,嘴里还假惺惺地批评几个人:“你们这就不对了,晓晓还是我的女朋友,你们要叫她妹妹。”
“老大,你弄明白没有啊?她现在可是你心中唯一的那朵花啊!你就真的不想让她变成嫂子?再说了,我嫂子也没反对,大家说是不是?”斗鱼嘿嘿一笑,那原本还算英俊的五官立刻就笑得猥琐了起来。
众人顿时纷纷附和。
朱晓晓今天既然来,就是下定了决心要给席萧面子的,闻言主动点点头,把话接了过来:“我也是准备跟席萧天长地久的,所以你们叫我嫂子,我并不介意。希望有一天,能够真正成为你们名副其实的嫂子!”
“耶!”斗鱼带头,众人起哄,都纷纷起身欢呼起来。(欢迎您来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179 遇险
席萧的嘴都咧到耳根去了,满面红光地看着朱晓晓,眼中的情意怎么都掩饰不住。
还是斗鱼反应快,嚷嚷了一句:“老大,你带了这么漂亮的嫂子给我们看,今天可一定是不醉不归啊!”
席萧此时心花怒放,自然是兄弟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了,点点头答应下来道:“不醉不归就不醉不归!老板,来一箱二锅头!”
朱晓晓听得眼前一晕:一箱……二锅头……他们这是要逆天啊……
“嫂子你喝什么?”菲菲坐在朱晓晓隔壁,倒是个心细的,知道朱晓晓肯定不会喜欢二锅头的滋味儿,因此特意问朱晓晓。
“我们两个,就喝鲜榨玉米汁吧?”朱晓晓想了想,选择了鲜榨玉米汁。
宅男阿鼻属于一杯倒,让斗鱼灌了大约一两白酒后,就自己趴在桌子上不动弹了。
军师喝慢酒,每次碰杯他都是抿一口,虽然跟不上其余几个人的速度,可也并没有落后太多,最主要是他喝酒不怎么上脸,青黄的脸蛋依然青黄,瞧着没什么变化。
耗子却是喝急酒的,一开始咋咋呼呼地端着杯子敬朱晓晓和席萧两个人,敬完了俩人又开始跟其余的人起哄,饭吃到一半,他至少喝了半斤,于是成为了继阿鼻之后的又一个扑桌选手。
反倒是菲菲,作为几个朋友中唯一的女生,居然是酒量极好!刚开始还陪着朱晓晓喝玉米汁,后来架不住这几个男人的起哄,开始跟斗鱼拼酒起来!
一杯二两的小酒。两个人一碰就干了!转眼三杯子下肚,两个人脚步都有些飘,席萧让两个人忙制止:“你们可够了啊!两个人这是打算往死里整啊?自己人这么下功夫做什么?”
菲菲和斗鱼都有些喝高了,倒是也不矫情。纷纷把视线从对方身上挪开,开始对准了席萧,菲菲端着一杯酒。一摇三晃地举到了席萧面前:“老大,那我不跟他喝了,我敬你一杯酒!”
席萧没想到会惹火烧身,忙提醒道:“我们已经喝过了!”
“喝过了也要喝!”菲菲嘟囔了一句后,不由分说就将酒递了过来,席萧躲闪不及,一杯酒倒是有小半杯撒在了自己衣服上。无奈只好接过:“行行行!我跟你喝!”
见席萧跟菲菲喝了,斗鱼不乐意了,也冲了上来,席萧无奈,只好又跟斗鱼喝了两杯。
军师在一旁摸着下巴露出笑容来。朱晓晓看不懂他到底在笑什么,只是觉得他笑得有些莫测高深。
朱晓晓作为唯一没有喝酒的女生,看着这一桌子摇晃歪倒的人,不由得苦笑:这可真是不醉不归了!
将老板叫过来结了帐,朱晓晓开始一个一个地把人往外扶。
这些人除了阿鼻和耗子是趴在桌子上彻底不省人事之外,剩下的都还保留了两分清醒,互相搀扶着到了大马路上,招手叫住了一辆的士,除了席萧和朱晓晓之外。其余的几个人都挤了进去。
朱晓晓有些担心地问席萧:“他们这样不要紧吧?还能找得到各自回家的路吗?”
“能!”席萧毫不犹豫地肯定,“他们都会去阿鼻家混一晚上,然后第二天各自回家。”
“哦。他们到底是做什么的?怎么会跟你混得这样好?”朱晓晓对这几个都叫不出具体名字的年轻人十分好奇,这一听就是绰号的名字显然是几个人平时互相的称谓,那他们的本名呢?为什么会跟席萧的关系这样好?
“我们是因为一次神奇的打架认识的。”席萧牵着朱晓晓的手,两个人一时也不急着搭车。反倒是顺着马路往朱晓晓家的方向慢慢地溜达了过去。
至于摩托车,席萧喝了酒,朱晓晓不让他汽车,他就直接就丢给上善坊的老板保管了。上善坊的老板本人就是席萧他们村里的人。
“打架?”朱晓晓皱眉。
“你别想多了,是我初中毕业那一年的暑假,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呢。”席萧忙解释道。
于是在席萧的述说中,朱晓晓听到了一个热血少年见义勇为的小故事。
原来当年军师骗了人家一把,当然,用军师自己的话说是用计让人家中了计,让人家损失惨重,军师的表妹菲菲和军师一起回家的路上让人家给堵住了,可怜的阿鼻则因为正好路过那一段,成为了被殃及的池鱼。
一群人围攻二男一女,席萧和斗鱼先后参战帮助军师、菲菲和阿鼻,而耗子被席萧、斗鱼的热血感染,也从围观群众变成了战斗的一员。最后一场混战下来,几个人就都认识了。
互相一介绍,发现年纪都差不多大,于是就成了朋友。
几年过去,当年的普通朋友也因为志趣相投成为了知心朋友,因为各有所长,就是成绩不好,一直都在各个学校的各个班吊车尾。
这不,今年高考完毕,成绩都不怎么样的几个人分别准备进入临桂的各个学校。
擅长机械的菲菲和擅长电脑的阿鼻进了一个高级技校。
擅长跟踪的斗鱼和擅长格斗的耗子则进了一个三流的大学准备应付三年的时光。
只有军师和席萧进了服装设计学院,不过席萧学的是服装设计系,而军师则十分奇葩地学习哲学系……
在服装设计学院学哲学系……
朱晓晓只要一想到这个,心中就觉得怪异:军师果然是……不走寻常路啊!思维与众不同!
两个人一路溜达着走到拐角,从后面突然开过来一辆面包车,朱晓晓俩人刚开始没在意,可车子一拐弯,就在俩人前面停下来了。
这段路的两边都是围墙,没有任何的商店,行人也不多,这车子停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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