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院千金-第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了那辆车上。至于李韩石后来去帮忙当车夫,也就只有在车上的那几个人知道,就连食物中毒住进医院的那小子也不知情,更别说帮里其他不入流的小喽啰。小镇上认识李韩石的人都以为李韩石出去闯江湖了,压根没把他的失踪和这件事联系在一起。

树倒猢狲散,那些小喽啰们有的被别的帮派收进去认了新大哥,有的因之前犯的事没有了靠山被重新定罪关到大狱里,不久,这些人也都会慢慢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李韩石听着郑明珠的述说,心里也不禁唏嘘起来,如果不是有这么一场变故,他们的结局或许有一天也会是他李韩石的墓志铭。

既然事情了结了,那包钱也就光明正大的属于自己的了,那就不用再在这小岛上窝着,李韩石和郑明珠决定到更大的地方去干一番事业。在离开之前,李韩石还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在岛上举行结婚仪式,正式娶了郑明珠为妻。

结婚之后,成为李夫人的郑明珠,跟着李韩石来到富豪云集的首府,尽心尽力的辅助丈夫用那笔飞来的横财开创自己的李氏王朝,也掀开人生新的篇章。

李柿花气极败坏的像旋风一样卷进花厅,见母亲气定神闲的摆弄着手上的花枝,就觉得那些花实在碍眼,漂亮得招人嫌,很想上去狠狠的蹂躏一番,但在母亲面前又不敢造次。别看母亲平日里温温雅雅对什么事都不发火事事顺着她,但要是触碰到她的底线就会像平地刮起十级台风让人窒息,比如说,此时她手中摆弄的玫瑰花。

李柿花烦闷的在一旁的花凳上坐下,啫着嘴,一脸的委屈,一双狐狸眼里尽是哀怨。

“妈…你说我应该怎么办!要怎么样才能让贤俊少爷看见我。上次我看见他和刘家的那个豁嘴丫头说了好一会儿的话,再上上次和肖家的假小子…他能和那么多人说话聊天为什么就不能正眼看我一下,我有那么差吗我!呜…”

郑明珠勾着唇从眼前的花瓶上抬眉看了一眼女儿,没有理她,继续摆弄手上的花枝。

“妈!你就不能先放下那花理一下我,我要怎么办啊!”

看着暴跳如雷的女儿,郑明珠继续气定神闲的把手里最后两枝玫瑰插进花瓶,才在一旁的矮机上拿过一个信封递给女儿。

“花子,我说过多少次了,让你淡定,你就是喜欢急燥,先看看这是什么。”

“是什么?啊,是金家的请柬!太好了,我可以到金家去找贤俊少爷了…怎么又是为了欢迎贤重少爷回来的酒会啊,才多大点的毛头小孩开什么酒会,他会喝酒吗?再说,哪次能看到贤俊少爷参加,去了也白搭。”李柿花一看是为金家小少爷办的酒会就没了兴致,兴趣缺缺的将请柬丢到一边。

郑明珠对女儿的短视很是无奈,把手上的花瓶交给女佣拿走,起身走到花子身边。

“让你好好学习你偏不,妈平时怎么教你的你都忘了?什么叫做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金家看上去是在为他家的小少爷办酒会,其实就是金夫人想借此告诉大家,她是金家的女主人,想要进金家也得她点头。你没看那些议员家的小姐们,一个个都将自己打扮得像只孔雀一样趋之若鹜的隆重出席,为的是什么?不就为了讨好金夫人。只要能讨得金夫人喜欢,就有机会经常出现在金家,也可以找各种理由出现在金家。出现在金家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能有更多的机会见到金贤俊少爷,要是碰巧入了金少爷的眼,那后边的事儿不就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嘛。”

“喔…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我就说嘛,为了那小屁孩值得那么隆重启事。哎呀!不行,妈,那我晚上穿什么去啊?脸色好不好?我这样会不会让金夫人觉得我气色不好?不行,不行,我得先去做个SPA,然后再去挑条新的裙子…”

李柿花听自己母亲一说顿时开了窍,转瞬又担心起自己的状态,越说越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不好,都得重新整整,话都没说完又风风火火的卷了出去,为今天晚上的酒会准奋行头。

郑明珠看着说风就是雨的女儿,晒然一笑,叹了口气,女儿是已经被她宠坏了,整天大大咧咧的一点心眼都不长,真不知道自己的好脑子怎么就没遗传一点给她。虽然女儿脑子里是少根筋。但追男人的胆子到是挺大,够死緾烂打。

她是很支持女儿追求金家的大少爷,那可是不一般的贵家公子。金家是百年大族,上几代陆续出了几位议长、外交官,家族地位显赫。如今这代的大家长金正天曾经在国外做了许多年的外交官,虽然早已赋闲在家,但也还挂着议员的头衔。要是能得金少爷垂颜,金李两家结上亲,那以后李家就能横扫一片,在这首府富豪之地风光无限,看谁还敢另眼看她,背后耻笑他李家是“土鳖”!

退一万步说,就算金少爷看不上她家花子,也没关系,只要把金家话事儿的人摆平了,让他金家觉得和他李家联姻是件大有利益之事,还怕他们不主动求上门,就不信百年家族会没有利益对手,寻求支持无非就是金钱开道,他李家别的不多就是钱多,郑明珠自信,总有让金家心动的时候。

金家?外交官?怎么这些词眼那么扎眼?莫非是那个金家?是的,没错,正是那个金家。那位曾经在国外做了多年外交官的金家大家长就是当年在M省做大使官、金哥的父亲金正天,金家大少爷金贤俊就是金哥。

金哥是小名,是金哥的母亲取的名字,当年在Y市林佩佩一直是叫他金哥,众人也跟着叫他金哥,渐渐大家都想不起他还有一个大名——金贤俊。

------题外话------

金哥、金贤俊隆重出场,亲们鸡冻否?给个呐喊声欢迎一下吧!

38 公子之痛

金哥摆脱李柿花之后,绕着环岛小径跑了一圈,一身痛快的回到住处。

此处是金哥外公韩重石为他购置的,他一直是住在这里而不是住在府城里金家的主屋,那个家在母亲死后他就搬了出来。在金哥心里和主屋宏伟高大的建筑相比,此处才更像是他的家,因为这是外公送给他的产业,也是离母亲最贴近的地方。而主屋那边除了他的房间里还有一张母亲的照片,别的什么都没有了。那个家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栋空荡荡的房子,毫无温暧可言,更不可能在那找到家的温情。

走进门厅,就见一位身穿黑色制服、白发婆娑的老者站在客厅里,身姿笔直而恭敬。

金哥看头发花白的老人,帽檐下露出的红润嘴角轻轻勾起,一抹温暧的笑容溢出。

“周伯,父亲有什么事儿需要你亲自跑一趟,交给那些年青的跑不就行了,干嘛要辛苦自己。父亲也真是,有事要我回去打个电话来不就行了,还这么折腾人,真是老爷病!”

来人是主屋里的老管家,在金哥还未出生就已经在金家服务,当年意气风发的青年如今也是耄耋老人,可以说是看着金哥长大的,金哥对他甚为尊敬。

被金哥称为周伯的老人见少爷回来了,站直身行了一个礼,语气谦恭有礼又不失自然随意。

“少爷您回来了,您别怪老爷,是我自己要求来的,您就当我想偷会懒,来这美丽小岛上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也许我还能长命一些,能帮着少爷带上孙少爷也不一定。”

周伯的话把金哥逗笑了,度着步子走进客厅,“父亲有什么事?”

“小少爷回来了,老爷让您中午回去一趟,说晚上夫人为小少爷办了个酒会,到时人会很多,怕您不会喜欢。”

“贤重回来了?真快,又一年了…好,你先回去告诉父亲,我过会就会回去。”

“是,少爷,我让王妈给您炖您爱喝的鸡汤。”

周伯听到少爷答应了,有些喜形于色,显然他很期待少爷回去,告辞之后便匆匆离开,赶回去让王妈炖鸡汤。这是王妈当年跟着夫人去M省学回来的做法,据王妈说是少爷最喜欢喝的汤品。

金哥看着周伯离去的身影,眼神放空似乎隔空看到那个四肢粗短的弟弟在高大空荡的主屋里跑进跑出,自己一个人在草地上玩耍,小小笨拙的身体在草地上翻滚,身上沾满了草屑,一颗虎头虎脑的大脑袋,咧嘴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一双弯弯的小眼睛,让人联想到打趸儿的猫咪,煞是可爱。

金家小少爷金贤重是如今的金夫人刘允儿生的儿子,虽然金哥不喜欢这位继母,甚至可以说是敌视,但他对这个弟弟还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必竟他也是金家的孩子,他父亲的儿子,他们身上流着相同的血脉。

“要回去啊…”

金哥喃喃低语,心里想着,回主屋见父亲,除见到弟弟之外还会见到那个女人——他的继母。

金哥思绪漂浮,像回到当年母亲病危时,他躲在隔门外,透过隔窗,看到那个女人如女王降临,不可一世的胜利姿态站在母亲病床前。

如果不是原本已经离开半路折回,他就不会听到那个女人,对自己母亲说的一番话。

“早就想来看看姐姐了,可是正天不让…”

如莺歌翠啼般的美妙声音传出,悠扬动听,如隔空传来玉珠落盘间清脆之声,轻软绕梁而过。然而美妙动听之乐却裹带着千万枚带毒的针,刺向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母亲,看似简单的两句话里却让人生出无尽的遐想。

“孩子,这两天就要出生了,是个男孩,正天很喜欢呢…我会好好照顾他的,姐姐你放心吧…”

那女人一脸的恬淡,眼神中充满即为人母的喜悦和期待,唇角微微勾起,圆润光洁的脸庞泛着圣母的光华。

天底下还有什么比此时的话更戳人心的,自己的丈夫在外边的女人挺着即将临盘的肚子站在面前,对自己说她会好好照顾“他”,这个“他”是指她腹中的孩子还是指自己的丈夫?还让她放心…真是讽刺。

金哥听着女人这番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宣言,恨不能跳出去把这个女人的嘴给撕了,然后痛打一顿,但是他不敢。

不是怕他动了这个女人之后他父亲会对他怎么样,而是此时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异常的安静,一脸的漠然,似乎听到的是别人的故事,说的是别人的丈夫,连呼吸声都轻得几乎听不到,如果不是呼吸机还在工作着,他会以为母亲的呼吸停止了。

他害怕如果他此时冲出去把那女人暴打一顿,会刺激到母亲从而停止那弱到不能再弱的喘息。他害怕,所以他忍了下来,手指紧紧攥着窗边,指尖长时间的失血泛起淡淡的青紫。

那个女人并没有在母亲的病房里久待,似乎她也担心会突然有人出现发现她在这里,说完那几句话,觉得目的已经达到便转身离开。

金哥躲在门后,看着那个女人走出病房走过走廊,一个候在电梯旁的男子,见她出来便上前和她低语了几句之后护着她进了电梯。

那名男子,是父亲的一个手下。

金哥靠在隔门后大口的喘着气,眼泪吧啦吧啦猛往下掉,他看到的是一幅什么样的画面,又窥视到了父亲什么样的秘密。他一直以来以为父亲很爱母亲,而父亲在人前从来都表现出一幅恩爱的姿态,没想到,一切都是假的。父亲对母亲的爱是假的,那父亲对自己的爱呢?是否也是假的?此时金哥的心里满是慌乱,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要怎样去面对父亲,要如何面对母亲…

金哥的母亲当时的金夫人,并没有再坚持多久,二天后停止了呼吸。金哥听到医生对他父亲的谈话,至今仍然记住的唯一一句:金夫人是自己关闭了呼吸机,她是自杀!

金哥犹记得母亲死前拉着他说了她病危以来说的最久的话,话不多却反复说着,妈妈爱金哥,妈妈爱金哥的爸爸,让金哥不要恨爸爸,也不要恨妈妈。

金哥知道母亲要他不要恨父亲是知道他已知道父亲外边那个女人的事,但是让他不要恨母亲,当时金哥是百思不得其解,母亲做了什么事需要他愿谅的呢。当听到医生说的那句话,金哥明白了,母亲是早有打算,所以才会对他说让他不要恨妈妈。不要恨妈妈,妈妈很爱你…

那个女人的出现,把金哥母亲念想里让她还苟延残喘的最后一丝坚持给绷断了。虽然她也想过自己活不长了终归一死,孩子他爸这样的身份当是会再娶,身边还会再有别的女人,没曾想这个女人的出现不是在她死后而死前。原来自己苦苦维系的只不过是一个笑话而已,人家早就等得不耐烦急不可耐的要自己让位了,那好吧,就这样吧。金哥已经长大了迟早会离开自己的身边,也没什么放心不下的,不如就此归去了吧…

金哥很清楚母亲的病已是病入膏肓、药石罔效,即便没有那个女人出现也坚持不了多久。但是如果不是那个女人的出现,母亲又如何会以这种极端的方式告别。他不知道母亲已经衰败不堪的身体哪来的力气去关掉呼吸器,她应该也是心寒了吧,对父亲心寒。那个女人手段真是高明,只是简单的几句话便把母亲逼上死路,真是杀人于无形。那天那个守在电梯外的男人,应该是那女人安排在那怕有人上来把风的眼线,她不仅妨着金哥回头也妨着金哥的父亲突然出现,而且时间也拿捏得刚刚好,心思真是够慎密的。只是冥冥中自有神安排,谁会料到金哥进了电梯只下了两层就又折返回来,而且是扶梯而上。天意啊,一切都是天意…

“少爷…”

身后一名手下走进来,金哥从虚幻的沉思中醒过来,回过身来看着那名手下。

“阿叶,什么事?”

“石头说他那边已经一切就绪,问少爷何时起程。”

“是吗?都准备好了吗…嗯,我知道了。”

金哥没有明确回答,阿叶也没有再问,也无需问,要去的时候少爷自然会吩咐,自己只需准备好随时出行便好。行了一个礼,转身离开。

金哥把棒球帽摘了下来,一张容华绝代的面容显露出来。

光洁白皙的蛋脸轮廓分明,斜飞英挺的剑眉下,一双蕴藏锐利的细长黑眸透着冷俊,性感的唇瓣如盛开的樱花粉嫩,微微敞开的运动装,脖颈之处肌肤细致泛着美瓷光泽。左耳上一颗钻石耳钉闪着眩目之光,反射在颊旁如玉的肌肤上如有水波轻荡。真是一副好皮囊,绝色美人,难怪花子小姐会不死不休的追逐。身形修长高大却不显粗犷,一身普通的运动装穿在身上犹如王子的华衣,举手投足间尽显贵气。

好一个“公子世无双”!

39 金家之约

金家的主屋位于府城的市郊,一栋青石白砖哥特式建筑,座落村野绿意之间。

整栋建筑高达三层,全由青石筑成,在一片红砖砌墙红瓦盖顶的村居之中显得鹤立鸡群。

青白之色让人一眼望去就产生一种肃穆,静谧和森严的气氛。

主屋的四周是一片占地几倾的树林,拱形的圆顶隐于葱茏的绿树之间。楼前一片碧绿的草坪没有任何装饰物,一望无边的草地让人像踩在绿色的地毯上,顿时心旷神怡生出闲散之意。

后花园也如前院一般,在青石围墙之中如一枚会变色的宝石介指镶在苍白手指之上。夏天,会绿得如一碗装在青石碗里的菠菜浓汤,又如一块巨大的翡翠极是养眼;秋季,金黄的枯色又如丰收的谷物盛于面前供人享用,金黄的稻米让人垂涎欲滴。真是不得不赞叹当年建造主屋的金家长辈的独具慧眼,将低调和大气,建筑与自然,完美融合在一起。

这里是金家的主屋而不是袓屋,袓屋还远在上千公里之外太白山涧。

金哥的曾袓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曾与一位神父相交甚笃,在那位神父的建议下,在当时还不是首府的乡间之地购下这一片广袤之地,盖起这栋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如今也成了金家的矛盾之源。

金家的其他傍支都如群狼环伺,虎视眈眈的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