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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风制药-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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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舜钦扶起林安,肉麻兮兮的给她喂汤,“全是你的功劳,不过太快了会影响味道,下次试试别的。”
林安嘟了嘟嘴,“好吧,我想吃糖葫芦。”
苏舜钦断然拒绝,“不行,山楂对孕妇不好!”
苏琬撇头,“哼!我是医生,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就要吃!”
苏舜钦依旧傻笑,低声下气的哄:“乖,山楂的不吃,我用菩提子、朱果给你做……”
“好吧……”林安勉强点了头,眼神瞥向旁边的林培,得意的挑了挑眉。
林培气得咬枕头,故意的!这家伙一定是故意的!故意在她面前炫耀!
“苏朝阳!你再不来!老娘带着你女儿离家出走!”
苏宝宝推门进来,将手中的袋子放桌上,拿起个苹果开始削,淡淡的道:“妈,是你说要吃百味楼的蛋糕,除去赶路的时间,最快也要二十分钟,爸才走了五分钟,梨园的苹果,给你。”
“真没用,连侄子都比不上,那边的熬一锅鱼汤都只要半分钟……”林培嘀咕着,撇嘴:“我要削成兔子样的,你上次给明明就是那么削,为什么给我就给整的!有了媳妇忘了娘!”
林安在一旁讽刺!“明明才四岁,你也好意思跟他比?”
林培得意的哼哼:“儿子是我生的!我就要折腾,你管得着吗!”
苏宝宝很有耐心,把苹果切片,一块块雕成小兔子模样,放在碟子里让越活越小的老妈用玉签戳着吃。
两个孕妇斗起来,吃亏的就是两个爸爸,被支使得团团转,苏舜钦学了流光逝水,可以操控时间,苏朝阳没那本事,只好把儿子拎过来帮忙。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林安这胎,却足足怀了十二个月又十二天,生下了一个儿子,而同一天,林培也生下了一个女儿。
做了满月酒后,苏宝宝回了天庭,他现在是东华帝君的徒弟,未来的执法天神。苏朝阳已经成仙,本该常驻天界,不过因为苏家和林家的人都不愿上天,他便跟千里清秋求了个巡查仙人的职位,驻守逆行通道,在新月星生活。
孩子的名字是百草仙赐下的,叫苏明河。
林峰和胡文瀚两人都争相要抚养苏明河,一个是为了摆脱偷天阁,一个是为了卸任仙风药业的担子,最后周岁的抓周宴会,苏明河抓了偷天阁的印章,林峰赢了。
说起林峰,这一百多年的相亲足足过千次,但不管曼妙的天仙,温柔的仙子,甚至魅惑的狐女,就是没一个他看上的,林父林母相隔太远,难以管束,甚至心下怀疑,林峰是不是喜欢同性,为此还拜托苏朝阳好好调查过,结果自然是没查出个什么来,干脆死了让儿子结婚生子这条心,反正仙人寿命长,随他去!
林安在地球呆了十年,第八年的时候,她再次怀孕了,这次生下一个女儿,赤炼天君赐名:苏琬。
大约是女孩子,所以特变黏妈妈,一离开林安就哭个不停,气得苏舜钦直牙痒痒。
孩子三岁时,千里清秋历经百多年,终于找到了万里孤云,本来是好事,但千里清秋不知道怎么惹恼了他哥,让万里孤云跟他动起来手,两人打得天翻地覆,上古三仙闭关没处寻,东君便求到了林安夫妇身上,让他们上天界劝架。
苏舜钦正烦苏琬太粘人,当即点头答应,将苏琬丢给爷爷照顾,美其名曰:琬儿抓周抓的是电脑,跟修仙无缘,就让她和普通人一样长大,至于别的,等往后再说。
此时苏一宝首长早已退了下来,依旧住在地球,除了命长了点,生活与一般的退休老头没什么不同,正是清静寂寞的时候,有了苏琬,十分欢喜,赶着两夫妇走,免得碍了乖孙女的眼!
番外:夏天寒
夏天寒出生那天是大寒,一年最冷的时候,没多少文化的夏爷爷便给他取了天寒这个名。
在众多“勇”“军”“正”等名字里,天寒这两字显得雅致很多,被老师叫起来提问的频率也高很多。小时候他常想,如果能不姓夏就好了,因为同学老喜欢连名带姓的叫人,夏天寒,夏天寒!夏天怎么会寒冷?这不是扯谈吗!
但渐渐的,夏天寒觉得爷爷很有先见之明,天寒两字说透了他高处不胜寒的寂寞。
家乡的农村,是一个落后地方,六岁之前甚至连电也没通,即使通了电,想看电视,还得齐聚村长家,一群挂鼻涕的小孩跑来跑去,上山摸鸟蛋,下河捉鱼虾,笑过闹过,等安静的时候,仰望星空,他总会想,是不是上天让他投胎错了地方。
他知道自己跟别人不同,只要他看过的书,就能背的一字不差,这是传说中的过目不忘,除了记忆力特别好,他的理解能力也不差,比如,幼儿园的时候老师总喜欢问多少加多少等于多少,明明一目了然连算也不必算的问题,偏偏同学抓着手指掰来掰去就是答不上来……
学习上也好,生活上也好,只要他想学,几乎没有什么学不会。
永远的满分或者第一名,别人叫他天才,他会爽朗的笑着回答: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但事实上,心里的那个小人会讽刺的无声道:是的,他是天才,百分之九十九的天分和百分之一的汗水,这是上天赐给他的优势,你们付出再多汗水也没用,只能妒忌、羡慕。
他爱笑,爱运动,成绩好,喜欢帮助同学,几乎没有缺点。
大家都说,夏天寒是王子!
是的,王子。
住在城堡里,有个严肃的管家,听话的仆人,出入都坐着宝马香车,然后娶一个公主,成为国王!
那才是他要的生活!
所以他飞出了穷困的老家,飞到了大洋另一端的西方发达国度,他为了买电脑而在饭店刷过盘子,为了买专业书籍而送过外卖……他知道自己的目标,成为国王,哪怕前面的道路再坎坷,也深信,他一定能做到!
程序员、黑客、金融分析师、操盘手……
他干过许许多多的工作,付出过无数汗水,甚至灵魂良知,终于在异国他乡站稳了脚步,一步一步向上攀升,眼见目标一天比一天接近,灾难毫无预兆的降临。
末日来临,股市崩溃,神仙出现,他从金融之神狠狠摔落到底,变回凡人,落魄的回到老家!
林安,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意外。
在他的记忆里,林安是个黑黑瘦瘦的小女孩,总是低着头,拿怯怯并带着爱慕的眼神看他,这与很多女同学一样,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特殊之处,大约就是他们两家是邻居,自己爸妈很喜欢林安。
年轻的时候太骄傲,认为将来站在自己身边的一定是公主或者女神,绝不是像林安那样毫不出奇的普通女子。成长后,他悔恨自己曾经过于骄傲,狠狠伤害了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子。
很多年以后,当岁月悠久得想不清年龄之时,他犹记得,那天早上,心血来潮的爬山,发现了站在蔷薇丛中的仙子,不是妖艳的美,而是清秀到极点,就好像玉雕一样,吸可着他的视线,心,重重的跳动,几欲冲破胸腔,心里有个声音喊:
是她!就是她!我等候多年的公主!
可惜的是,王子在天鹅还是丑小鸭的时候放弃了她,十二年后,涅盘为天鹅的公主也拒绝了王子。
林安说:我一点也不觉得回忆美好,我恨不得根本不认识你!十二年前你走了,我们就再没有可能!不是开玩笑,我林安做出了决定,就绝不回头!
决绝的话语,决绝的背影,公主被她的骑士带走,他只能原地看着,空中飘落的雨丝,就仿佛心底留下的鲜血。
那一天,他尝到了后悔的滋味,甚至幻想着,如果能回到从前该多好,他一定会牵紧她的手再也不放开。
可是,没有如果,他是凡人,不是神。
夏天寒以为,被林安拒绝是绝望,但几天以后,他发现,绝望之上,还有永恒的黑暗、阴冷和肮脏的鲜血。
血族,俗称吸血鬼,靠喝人血为生的怪物,肮脏的种族!
而他,变成了其中之一,甚至因为血族的传统,要叫那个害他堕入地狱的人为父亲。
骄傲的他,不允许这种被如此折辱,他有了新的动力,不能成为神,那就变成魔,将那个恶心的种族的抹杀掉,除了林安,他想要做的事情还没有失败过。
虚与委蛇、阴谋算计、挑拨离间、嫁祸于人……老祖宗传下的兵法获得充足的利用。
当很久很久以后,体内属于血族的血液被置换,他成功坐上魔王宝座,身边有无数妖媚的魔女,他依然忘不了那一天,那个小山头——站在蔷薇丛中的仙子,轻甩着马尾辫,俏生生的说:“这山好像是我们家的,我还没问你是谁,你倒问起我来了?”然后甜甜的一声:“寒哥哥!”
夏天寒恍惚的望着魔界天空,永远暗沉的阴云,乌压压的让人喘不过气。
他毫无预兆朝天挥出一拳,清光爆发,将阴云击出一个洞,显露暗紫色的天空,没有星星,因为这是魔界,他往后千年万年无数年所居住的地方。
林安有了新家,骑士成为了她的王子,甚至生了孩子,是个男孩,听说很像爸爸……
“陛下!陛下!”一个有着红发,艳丽得如同火焰的魔女飞过来,毫无预兆的抱住他手臂,“今天是天魔节,下面正热闹,逛街去!逛街去!”
夏天寒冷冷的道:“爱莎,放手。 ”
“就不就不!快点快点!”爱莎抱得更紧,用柔软的胸部蹭着他手臂。
夏天寒心底叹气,因为是得力属下最宠爱的妹妹,而他不想被工作埋起来,所以放弃了挣扎。
逛街?真是受罪,如果其他女人也能跟林安一样不喜欢逛街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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