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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如意长公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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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世青仿佛乘风的轻叶一般落在窗台上,一手扶住窗棂;探身跳进屋里。看着伏在窗台上的林茜自言自语:

“这样竟也能睡着。”略微弯下身,云世青的手想摇醒林茜;手却停在一半。

“我要酸菜鱼,多鱼少辣;谢谢。”林茜呢喃间嘴里蹦出这么一句话,

云世青几乎要被打败了,天下竟有这么爱吃公主。连做梦都惦记着吃!?

不一会,“白少风,你个疯子;再这样我就不客气可,把你打成白癜风别怪我……嗯……”这段话更精彩,林茜已经开始自问自答;前半句像是在威胁白少风。后面一个‘嗯’字像是应答前半句话。

云世青忍着想笑的冲动,脱下外袍;盖在林茜身上。

“怪不得北靖这么喜欢你这个宝贝长公主。”

留下这句话,云世青又如鸟儿一般充窗口跃出屋子;又回到窗沿边的树枝上,那身姿简直能用‘飘’来形容。单腿曲起,背靠在树干上;云世青眼眸盯着伏在窗口那个睡得正香的人,默念叨:

“那我就听你的,试试看能不能忘了……”伴着酒,四周如水夜色只剩夜莺轻缓的鸣叫。

话分两头说,自从白少风进了皇城里;才知道从外面看波澜不惊的皇宫里面已经是惊涛骇浪。四位辅政大臣各自拉帮结派,对玉宁的尸首被劫一事;各执己见互相指责怀疑。白少风庆幸那天只是几个偏宫的宫女和侍卫守夜,况且当场情形混乱;他们似乎并没有认出他是王爷。但这一切只是碰巧,若是让他们再见白少风;只怕连白少风的处境也堪忧。

第一天入宫,白少风正巧错过上朝时辰;面圣的机会这次错过了,只能等两天后圣上再次临朝;只听说这次上朝圣上吵着要见玉宁。毕竟是十岁出头的孩子,一直又是玉宁带他。想念自己唯一的姐姐也是难免。

宫中也有人怀疑玉宁公主并没有死;传说是有人看见玉宁公主出现在洛阳。

这个消息不免让白少风心惊,想他已经小心又小心;谨慎又谨慎。怎么玉宁在洛阳出现过的消息依旧还是传进了宫中。一路进宫,白少风也注意到;宫内的侍卫禁军都统统被换过了。但细查起来要去进士房查人目帐,没个合理的说法;纵然他是王爷也不能随意翻宫里的文案。

一晚上,白少风在安排休息的别殿内辗转反侧;愣是没合眼。

把玉宁放在京城里多一天,就多一分危险。

能尽快出去也是好的,可现在还是把不准圣上是怎么个说法。

若传言不假,圣上应该是绝没有要害玉宁的意思;那圣上年纪虽小,没有实打实的兵权政权,但天下好歹还是他名下的;且玉宁也是名正言顺正统的长公主。要是能让玉宁亲自面圣,圣上认出了自己的亲姐姐;到时长公主还朝也指日可待。

但多出这些个侍卫禁军已经是难上加难,虽是皇族侯郡;也是要过一层层的检问。

一夜下来,白少风除了觉得必须要带玉宁面圣;其它什么也没想出来。

书到用时方恨少。

天光初亮的时候,白少风急得还是百无一计。翻了个身转念一想,既然没办法带玉宁进皇城。那只能把皇上带出皇城了。

幸而,皇城内墙都不高;唯独外墙没有世青的那境界的轻功不能过之外,其余的内墙白少风要过都是绰绰有余;到了外墙那里的卫兵已经不算太多,逐一击破也不是不可能。想到此处,白少风激动地一下子从榻上跃起。

只是看门外已近大亮的天色只能等入暮了才能下手。

整个白日里,他站在位于高处的泰和殿台阶顶俯瞰皇城;挑选最快捷能出得皇城的路线。

终于挨到暮鼓敲响,白少风一袭藏青色劲衣;乘着宫女内侍换班的间隙翻身躲在万和殿的横梁上。

第十四章

夜深,万和殿中依旧一片死寂。两位掌灯的宫女推开殿门,跨进殿内将殿中分布各处的宫殿点亮;而后两位侍官进殿,侯在门口的地方。一位女官抱着圣上跨进大殿,将圣上放在殿中龙案后的雕龙长椅上。毕竟是孩子,才翻了几下案上的奏折;就偷偷拽着女官的袖子问:

“朕的玉宁姐姐呢?”

女官面露难色,颔首答道:

奇“禀圣上,长公主已经驾鹤西行了。”

书小皇帝放下手里的折子,挪到女官身边上又问:

“那玉宁姐姐什么时候从西边回来呢?”

女官斟酌了一下词汇后道:“长公主不回来了。”

小皇帝这回不答应了:“是不是朕不乖,姐姐不要朕了?”一个小孩子,奶声奶气说这些话;足以看出他多么想念自己已经死去的唯一的姐姐。连一旁的女官听得心头也一酸。

原本以为在旁候着的女官会退下,可看眼前的架势;她们没有要退下的意思。只怕一会进了寝宫就更难带走圣上了。房梁上的白少风思讨再三决定动手。

白少风才要跃下横梁,就被一股力拉住手臂。回头一看,白少风几乎要岔了气;压低了声音和气息道:

“不是叫你保护玉宁,你进宫来干嘛!?”

同蹲在梁上云世青不以为然:“玉宁现在比你安全多了,你这是要干嘛?劫持御驾?不想活了?”

白少风急急道:“那你说怎么办!?带玉宁混进宫现在几乎不可能了。”

云世青扶额叹:“你怎么知道不可能,至少混进来比你劫持御驾安全保险多了!”

白少风和云世青,这两个人小时候干坏事的时候;云世青一这么说,就说明云大公子已经有几成的把握了;男孩子嘛就喜欢玩点打打杀杀的游戏,云世青负责出馊主意;然后由白少风去实行。最后就是白少风的屁股得挨上亲娘王妃的竹条子。而且有趣的是。这哥两往往在犄角旮旯的地方谈话比平常交谈要有成效许多。有成效的负面效应就是,两人总是说到忘情处;声音就大了起来。

“什么人!”御前侍卫明显发现殿梁上传下来的声音。

不过,两人被发现惯了;就有一套逃跑方案。一般就是云世青负责引走追兵,白少风就地待命。

云世青才要往下跳,但见白少风拔剑也要下梁;立刻问:

“你要这是要做什么?”

“帮你啊!”白少风答。

云世青又恢复到幼年模样,敲了白少风头一下:

“就你那点武功,摆两个架势,一亮你的青和剑;是怕他们不知道你是北靖王爷是不?”

白少风一遇上云世青就有种说不出的迟钝劲:

“一会儿,大内的高手都聚过来你一个人怎么对付得了!?”

云世青邪邪一笑:“怎么对付不了,我云世青要走;还没人能留得住。”说完,云世青已然跃下高梁。

殿下的侍卫混乱成一团,云世青几乎不用和他们过招;脚轻点那些侍卫的肩头或头顶,就跃出了洞开的殿门外。一众人忙提着兵器追出大殿。没人看清那一身淡色衣袂的人是谁,好似一阵风;掠过殿上。其中一个守卫想了想说:

“会不是江湖上盛传的玉蝴蝶?”

“有可能,快查看一下万和殿有没有丢损什么东西!”另一个守卫道。

听得梁上的白少风只想笑。

云世青江湖上有个御名:玉面罗刹,是说他武功了得;长得俊俏却从不手下留情。另一个美名就是玉蝴蝶,这只是传言;因为江湖上从没人见过玉蝴蝶。都说这玉蝴蝶是个绝色女子,专门劫富济贫;其实,这玉蝴蝶就是云世青。只是他最恨别人把他当女子,所以死不承认自己就是玉蝴蝶。玉蝴蝶便是天下间轻功最好之人,因为世人从没看清过他的长相;身形快得连男女都来不及分辨人就走了。只大概能知道穿着一身颜色挺浅的衣服。都说像玉做的蝴蝶,就叫玉蝴蝶了。

早上醒来,林茜吧唧了嘴一下;脖子那叫一个酸呐。腰也酸,背也酸;葵儿端着洗脸水进来就埋怨:

“主子,您怎么趴在窗户上就睡着了?着凉了可怎么是好。”

林茜揉揉发胀的眼睛迷迷糊糊地答道:

“我也不记得了,诶;云世青呢?”恍惚记得昨儿个晚上是跟云世青聊着聊着就迷糊上了。

葵儿拧干手巾递给林茜:“云公子交代说出去办事了,让您安心住着。”

拿过手巾,林茜胡乱擦了擦脸。暗想,要我待在妓院里?到处都是十八禁画面,这合适么;还让我安心在这儿。言下之意,就让我甭出了这婉香阁;我要是男人现在早就要乐晕了。可我又没那方面的癖好,怎么待着怎么不得劲。

虽说林母没有在教育上给予林茜什么大的帮助,可是从小;林母就严格教育林茜除了不要接近男人之外,还不能接近涂脂抹粉的女人。道理很简单,接近男人会变坏;接近涂脂抹粉的女人会学坏。林茜同意上半句,下半句就不置可否了。虽如此,林茜倒是真没怎么接触过涂脂抹粉的女人。林母的意思,涂脂抹粉的女人就代指“从事不正当行业的女性”。到了林茜耳朵里,就被她的小脑袋理解转化为:那点女老师都是涂脂抹粉的,所以要躲她们远点。后来林茜想想,老娘说得太有道理了;那些当老师的女人,有些还不如卖肉的!拿着学生的红包乐得跟亲大姨来了似的。看见那些没送礼的,脸色跟来了每个月要来的‘大姨妈’一样。

探头看看窗外,其实这个院落很安静;仿佛和前面香艳的婉香阁形成的鲜明的对比,院子里连花都很少;看着素雅又舒服。想来挺像那个卷云寨里云世青别院的。林茜伸了个懒腰。

“主子,要吃点什么吗?”葵儿收拾好手上的铜盆手巾问。

“不用,昨晚的还在肚子里。你下去忙你的吧。”林茜摆摆手。

葵儿笑道:“葵儿能忙什么,主子您要什么吩咐葵儿就是。”

说着,院子里传来几声吠叫。林茜激动地探出头观望,一只小黑狗正爬在颇高的假山上,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急得汪汪直吠。

假山下一个女孩子急得要往假山上爬,林茜直叹,小姐啊,你也不掂量掂量你那小体格;你上去了比那小狗更难弄下来。说着奔下楼,二话不说奇﹕书﹕网;撕开罗裙就手脚并用往假山上爬。要说,古人的假山比攀岩简便不少,三下五除二;林茜就够着了那小家伙。小家伙却很不领情,对着林茜又是一阵狂吠;她哪管得了那许多,伸手抓过小狗脖子一提。好家伙,小东西;见林茜来抓它。转了头对着林茜的手就是一口。

你个小畜生!不知道我是来救你,还反咬我一口。真是狗咬吕洞宾了。想着,林茜只能忍着疼把小东西抱下来;跳下假山。才觉得腿下钻风。

低头一瞧,怪不得脚下嗖嗖的小凉风直灌……林茜唯一的裙子,现在已经成了前后两片风中飘零的布了。方才救狗心切,没想就撕开碍手碍脚的裙子了。幸好里面有穿亵裤,不然……咱们的林茜其实也有害羞的时候。

把狗交还给那姑娘,那姑娘放下狗;拉过林茜的手一口咬了下去。

第十五章

林茜才想叫,姑奶奶,你家狗咬我还不够;你怎么也来凑上一口时,忽觉手并不疼;那女孩子只是用嘴把林茜手上伤口血吸出来。

看看地上惊魂未定一脸天真无邪的小黑狗,林茜脑子闪过一个可怕的字眼:

狂犬病。

小姑娘吐出血拿出一盒子粉轻撒在林茜的伤口上:

“放心,他没病;这是银黄田七粉能消炎止痛。我嗓子不好的时候就用这个,吃着难吃;拥着挺好的。”

小姑娘的声音清亮好听,她接着又说:“你可真厉害,我本想叫龟公帮我抓的;可是他们在前堂忙着。还没请教姑娘你名讳?”

“我叫林茜,你呢?”林茜不自觉对眼前的小丫头很有好感。

小姑娘笑得很甜:“我叫花奴。”

“你名字真好听。”林茜由衷赞道。却被气喘吁吁追下楼来的葵儿拽了拽后襟,葵儿掩着嘴凑到林茜耳朵边:“主子您忘了这是哪儿了?她多半是风尘女子,少接触为好。”

“风尘怎么了,哪没个尘的。和一般女人比起来不就是一个批发和零售的区别嘛!”这句话,是弄堂口做美容生意王姐说的;她们那家美容美发店基本都是男人进进出出,代理足疗和按摩了。王姐那岁数都够当林茜大姨了,可每次见着林茜非要林茜管她叫姐。想到这里,林茜不禁怀念起王姐给她做的只能用‘酷’来形容的发型。要是再王姐倒腾她头一回,再回这儿;那绝对是‘酷毙了’。王姐其实特有意思,大概是因为身边的女人都喜欢把她们这类人归成“公敌”不但自己鄙视,也会让自己的子女远离她们。而王姐这一辈子做下来,捞了一身病;虽然治得七七八八了,却是不可能有孩子了。王姐就对林茜说,她特想要个闺女;不用像依冉那么争气。能跟林茜这么傻傻愣愣的就好,老了;死了也有人送终。

葵儿见劝阻无效,只能嘟着嘴在边上看着。

花奴蹲着身子自顾自逗弄那小狗,而后抱起小狗;抓着小狗的爪子假装拜年一样对林茜拜拜。嘴里假装戏里的小生,念念有词:

“谢谢这位姑娘相救,恩情无以为报。一口之情小生定会负责。”

林茜也点了一下小狗的鼻子问:

“那小子你准备怎么负责?”

“小生愿娶姑娘为妻。”花奴粗着嗓子说,说完搂住小狗;直拍手。声音又恢复正常道:“好好~小相公要娶你为妻啦!”

应变再快,林茜还是懵懵懂懂;不知道这唱的是哪一出:

“什么小相公?干嘛娶我?”

花奴指着小黑狗说:“他就是我的小相公,他被妖怪变成这样的;我们定好亲了,但是你刚才救了他。他为了报答你要娶你为平妻,你以后就可以叫我姐姐了。”

越听越别扭,要说嫁给白少风似乎还说得过去;他白少风再不济。也算个人,这个小黑狗就太离谱了。不但离谱,你个小破狗还要两媳妇!?北靖王也不过一个妾室-淑仪妃,你个小狗可是赶超他了;我林茜怎么能嫁给你个小黑狗!

“不行,我看他对你情深意切;我就不夺人所爱了。你想和我义结金兰倒是没问题,你说呢?”林茜瞥了一眼无辜的小黑,对花奴说。

花奴杏目看天,考虑了一下;点头应道:“好!”说完拉着林茜的手,另一手三指朝天,“我花奴在此起誓,与林茜结为异姓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如有相背不得好死。”

林茜看这小花奴信誓旦旦,就学着花奴的样子也抬起三指指天为誓。

“花奴,你怎么又在这里玩小狗。”婉香气冲冲走近,见到林茜也在;欠身行了一礼,转头对花奴:

“花奴,快梳妆打扮一下;今天是十五。要见客的。”

花奴点头,又对林茜鞠躬:“姐姐,花奴要去梳妆了;晚些时候,花奴再来找姐姐。”说完招呼了一下小黑,“小相公,我们走。”小黑听话地跟在她身后。

“婉香姐,她这么小就要接客?”林茜有点替花奴惋惜。

婉香目送花奴:“花奴已经十八了,别看她平时傻傻的;她可是婉香阁的花中魁首,色艺双绝。她娘把她送来的时候就抱着一条小狗,说是放着陪着她的;后来那狗病死了,她就又捡了一只一模一样的;硬说是她相公。反正青楼女子,哪有一个是好命的;让她这么自己骗骗自己也好。”

一番话,听得林茜有些唏嘘:“就没有人为她赎身?”

婉香抽出前襟的帕子:“有,她不愿意;说是自己已经有夫君了;况且那些个公子哥,赎个花魁回家顶多让她当个妾室。有些妾处境还不如婢女,我也不愿意让花奴遭这份罪。她只要见见客人唱个曲,跳个舞就好。每月十五,是她见客的日子。”静默一刻后,婉香又说,“不过花奴能和您处得来,也算她的福分。”

林茜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也不叫处得来处不来;花奴是个好女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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