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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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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也不会去找别的男人,她也不会像个没根的浮萍,被所有人嫌弃。
“唐娆,你是不是想起你父亲了?不要伤心,你现在不是过的很好吗?他在天有灵也会开心的。”
张淑英是知道唐娆的身世的,不用李小鱼说,唐娆太有名了。唐娆成为中考状元那次就说了她是单亲家庭,并且说了她和季家的关系,后来因为张大龙的案子,她和季家的关系算是彻底地被宣扬出来,所以人都知道她是个没爸爸的孩子了。
唐娆笑了一下,说:“其实我对我爸爸并没有任何印象,我只知道他叫唐忠,是个孤儿,但是我还是很爱他,因为他十分的爱我。”
“哎呀阿姨你切手了。”
郑芳芳忽然叫起来,手忙脚乱地开始找东西为张淑英止血,唐娆看着张淑英流着血的手指头和她失神的眼睛,想自已是不是和李家三口命中相克啊,为什么他们好像有些爱出神啊?
正文 第五十五章 这个大叔很年轻
第五十五章 这个大叔很年轻
从李小鱼家里出来之时天色已经不早了,此时正是夏初,天色黑的晚了,太阳好像也落得很慢,在西方天空中久久地停留着,把周边的云彩染成了一片艳红金黄,但是因为有阵阵的晚风吹来,并不显得炎热,反而有种温暖的感觉了。
“云川?在想什么?”
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唐娆让鱼头黄仔开着车先回家了,她和俞云川两人下了车手牵手地慢慢散步回家。
唐娆见俞云川一直沉默着,轻声问,好像从李小鱼家里时起他就这个样子了,虽然他平时也不常常笑,但是她就是能察觉到俞云川的反常,他好像在想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连那两道总是神气的眉毛都簇到了一起。
“唐娆,你会不会觉得我不是个体贴的男朋友?”
俞云川看着唐娆,黑漆漆的眼睛中有点儿紧张有点懊恼,让唐娆莫名其妙,不过看他那么认真,看来是真的这么想了。
唐娆拉起两人抓在一起的手,带着点调侃地说:“没啊,你很体贴了,这个世界上怕是再也没有比你更体贴的男朋友了,这么热的天你都不肯松开我的手,真是‘体贴’啊,手心都出汗了,你不难受吗?”
俞云川不但没松开,抓的更紧了,他就是喜欢抓着唐娆的手,那样才有安全感,才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已的。
“那个李毅居然一眼就看出来你不喜欢吃菠萝,我却没看出来。”
唐娆失笑,想原来他就在为这件小事纠结啊,真是的,那个李毅的年纪都可以做她父亲了,还有妻有女,有什么可纠结的?他不会去把一个中年大叔当成情敌吧?如果他真这么认为,她就要重新考虑他的智商了。
“李叔叔是做保安工作的,当然细心了。”
俞云川一挑眉,说:“我也很细心,你认为我能成为那么多厉害的人的少主,只是靠义父的裙带关系吗?”
唐娆一愣,想对啊,俞云川是那种敏锐的人,可是他也没有发现自已对菠萝表现出不喜,而自已当时好像也只是挑了一下眉,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厌恶的意思来。李毅为什么就那么确定她不喜欢菠萝呢?而且,现在回想起来,李毅当时好像是赞说出来那句话,然后才看向她的脸的。
当时那一幕清晰地回映在唐娆的脑海中,确实是如此。
“回去之后你就要写出一张单子来给我,把你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东西都要详细地写出来,我要成为最了解你的人。”
唐娆听到俞云川有些霸道的话,从沉吟中回过神来,不禁微微一笑,想这个少年有时候就是这么让人甜蜜又无奈的窝心啊。
“其实那块菠萝我是准备吃了的。”
俞云川睁大眼睛看着唐娆,然后他明白了唐娆的意思,唐娆是说因为是他给她的菠萝,所以再不喜欢吃也会去吃,想到她那么的纵容自已,他不禁笑了起来,心里因为被李毅比下去的忧心一下子就消散了。
唐娆看着俞云川流丽生辉的笑脸,想这真是妖孽,怎么可以笑的这么好看啊,不过能看到这样的笑容,就算是吃了那么难吃的菠萝,她也觉得甜蜜了。
两人甜蜜地牵着手回了家,刚到泡桐小巷就见到明华正和沈小夕对峙,明华身材高挑,一向平静的脸色此时有着无奈,而沈小夕气势张扬,一副‘我就这样,你奈我何’的表情。
“小夕,你听我的话,不要去想见你妈妈了,你去了对你没有什么好处的如果你只是想要知道她过的好不好,我可以对你说她除了没有什么自由,过的还不错。如果你想要问她为什么这么多年不找你,我可以对你说她是有苦衷的,可是她一直在关心你,否则也不会只是一见到我就暗示我照顾你你就不要给她找麻烦了”
明华有些无奈,今天沈小夕又去找他了,这些天她一直在想办法想从他嘴里套出来胡水在哪里,可是他又怎么能说呢,他早就说了胡水的那个丈夫是很威险的。如果胡水有一点儿办法,她也不会那么隐蔽地请求他一个多年不见的人照顾她的女儿了。他不能让沈小夕去冒险。
沈小夕抿着唇说:“你也说了她没有自由我既然知道了我的妈妈过的不好,我就要去找她,我要帮她如果知道她讨厌我,我可以不理她的死活,可是我知道她一直在想着我,我怎么可以自已过的好,却任她过的不好”
“我都没有办法,你一个小女生能有什么办法?”
明华叹了口气,他为了自已的无能感到无力,当年他也对胡水有过情愫,虽然这么多年已经淡了,但是那总是他年轻时的一个记忆,他愿意为了胡水照顾沈小夕,所以他不能让沈小夕去找胡水。而且越和沈小夕接触,他就越发地喜欢沈小夕这个女孩子,是真心地不想她有什么威险。
“你告诉我吧我没有和你说过,在不久前有人想要暗杀我,我怀疑是那个男人派来的人。那次他们没成功,肯定还会再来的。我不能这么毫无准备”
“你说有人暗杀你?”明华瞪大了眼睛,看着沈小夕问,他发现沈小夕的眼睛清澈,不像是说假话的样子。
沈小夕见他有些松动,立刻加把劲说:“告诉我吧,我会小心找机会见我妈妈,不会让那个男人发现的。你该知道我不是傻蛋。”
明华沉吟了一下,说:“你发誓只是偷偷见胡水,要躲着那个男人。”
“我对天发誓如果我不守诺言,将来就找一个像你一样烦死人的男人当老公”
沈小夕翻着白眼举起一只手对着天发誓,觉得这个明华真是烦死人了,自已为了从他嘴里套出胡水的下落这些天一直在缠着他,他居然都不肯说出来,现在居然还要她发誓,真是个麻烦的男人
明华见沈小夕不耐烦地发出的誓言,有些哭笑不得,嘲笑道:“再烦也没有你烦,这些天你可是踢坏了我不少屋门,我还没有向你要修理费。”
“好了,好了,你快说我妈妈在哪里,不要说几扇门了,就是赔一个房子都没问题”
“那个男人叫汤姆森。伍德,是伍德集团的总裁,你只要去美国一打听,就可以知道他的下落了。”
“好啦谢谢你,大叔现在你可以走啦,好走不送哦”
明华嘴角抽抽,说:“能不能不叫我大叔,我今年也才三十出头。”
“和我相比,你很老啦再烦我就叫你大爷,是第四声的大爷”
沈小夕哼道,然后发现了唐娆和俞云川,脸色有些一变,问:“阿娆,你刚才没有听见什么吧?”
唐娆指指自已的耳朵,笑眯眯地说:“听的清清楚楚的,汤姆森。伍德,我会和你一起去的,不要想一个人偷偷去,如果让我发现你一个人去了,就不要和我当朋友了。”
沈小夕垮了一张气势张扬的脸,她就是想要一个人悄悄去找胡水的,她不想让唐娆一起去冒险,可是没想到居然会让唐娆听到了。她可不想被唐娆不当朋友。想到这里她狠狠瞪了明华一眼,想这个人真是的,缠了他那么多天都不说,为什么今天却说了,下次再说难道会怎么样吗?
明华觉得自已真是无辜,这些日子来他可是受够了沈小夕的无理取闹,现在终于解脱了,所以他对唐娆和俞云川笑着说了两句,让他们看好沈小夕,然后上了车走了。
“这次演唱会完了之后,我就和你一起去美国。”
唐娆对沈小夕说,她也是真想要去美国了,不过在这之前她要先去京城找秦象问清一些事情,然后再去美国。
沈小夕点点头,和唐娆一起回了家。
刚一进家门,鱼头就小声说:“唐娆,你妈妈来了。”
唐娆一愣,自从上次和林秋菊发生分歧之后母女两人就再也没见过面,今天她又来干什么?不会是又来让她做选择吧?不过她来的正好,她正有一些事情想要从她那里知道答案呢
“妈妈,你来了。”
唐娆坐在林秋菊对面,俞云川坐在她旁边,对于这个让唐娆和他分手去和别人在一起的女人,俞云川现在一点儿好感也没有,他要守在这里,不能让唐娆受了委屈,更不能让她再鼓动唐娆和他分手。
“听说你要参加银河的慈善巡演?”林秋菊喝了一口茶问,她看着眼前的女儿,发现真是越来越漂亮,最初从别人嘴里听到这个消息时她还有些不敢相信,现在一看真是比江月人还有明星相呢“你和我去季家一次吧,如果到时季家出面,对你的名声也会好听一些。难道你不想像江月人一样有个后台吗?”
“妈妈,以后不要再说这件事情,否则你就不要再来我这里了。”
林秋菊被唐娆一句话接发回去,不过因为知道这个女儿越来越强悍,自从上次强迫一次没用后,她也不想再来第二次了。
“妈妈,你认识李毅这个人吗?”
“李毅?那是什么人?”林秋菊正喝着茶,听到唐娆忽然这么问,有些迷茫地抬眼。唐娆从她的眼神里看出来她是真的不认识李毅。
“那妈妈,你知道我喜欢不喜欢菠萝吗?”
林秋菊被问的有些奇怪,说:“菠萝?为什么这么问?不过妈妈喜欢吃菠萝,你也该是喜欢的吧?”
唐娆不说话了,想看来林秋菊根本就不认识李毅,李毅根本就不是从林秋菊嘴里知道的她不喜欢吃菠萝的事情,可是她就是觉得李毅早就知道了她不喜欢吃菠萝,他到底是从哪里知道的呢?
正文 第五十六章 飞蛾扑火的爱
第五十六章 飞蛾扑火的爱
夏天天气越来越热的时候,演唱会的脚步也越来越近了,媒体上越来越多地出现关于这次巡演的消息,当然了,因为有慈善的名头在里面,宣扬起来也更加的有容易,一时间整个林海好像都更加的热闹了。
“娆姐姐,我已经会唱你教的歌了,你听我唱好不好?”
紫色的泡桐花无风自落,掉在小莹的头上,脸色依然苍白小女孩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唐娆,她是真的特别喜欢这个漂亮的姐姐,也想像她一样唱出那么动听的歌曲来,所以当她教她唱歌时,她学的很用心,现在已经完全把词记下来了,所有人都夸她唱的好听,她就想要唱给娆姐姐听。
“好啊,小莹唱吧,姐姐听着。”
唐娆笑着说,摸着小莹的头发,想如果季楚楚有这么可爱该多好啊,她一定会把她当成天使一样供起来。记得小时候她很爱季楚楚,爱到想要把爸爸留下来的玉佩给她,可惜季楚楚一直没有变,以前她嫁给单海涛,其中未必没有希望她可以逃过一劫的想法。就是今生,她都是不希望季楚楚过上和她以前一样的生活的,她会尽力地让她避过那场灾难,让她那么一直在娇傲地以季家千金的身份快乐下去。
小莹的胆子并不大,她看了一眼于悠,于悠一笑,在旁边带头唱了起来,小莹才跟着唱起来。
小莹唱的十分的标准,一个调也没有跑,而且声音十分的清脆,这种天然的童声让人听着更加的入心,既温暖又觉得心酸。
“唱的真好。”
唐娆待歌声一落,就立刻鼓掌,她是觉得真的很好。
小莹睁着大眼问唐娆:“姐姐,我知道你就要去很大很大的城市,在很大很大的舞台上唱歌了,我可以去听吗?”
唐娆看了一眼于悠,于悠对她一笑,然后抱着小莹说:“小莹,你不可以去那里,那里声音很大,对你身体不好。如果你做完了手术,我再带你去听好吗?”
小莹扁扁嘴说:“可是我想要去,我住院的时候听一个叔叔说手术如果做不好,可能就永远醒不过来了,我想要去和娆姐姐一起唱这支歌。这样就是醒不过来了,我也会做着特别好特别好的梦,梦里,我肯定是个长着翅膀的,而且再也不会疼了。”
唐娆和于悠听着小莹说这些话,心里都不好受,于悠抱着小莹,说:“姐姐带你去,可是只能去听,娆姐姐不能和你一起唱,她那是工作。”
唐娆摇了摇手,说:“如果小莹的身体没问题,我可以带她上台去唱歌。”
“唐娆……”
于悠看着唐娆,觉得这真是太麻烦她了,因为那可是非常重要的演唱会,会有许多重量级的人去参加,会有许多媒体报道,只要出了一点儿意外,可能就把整台演唱会搞砸了,她居然会答应带一个小丫头参加?这可以吗?
“没关系,本来就是为了慈善才举办的演唱会,为什么不能让一个需要温暖的小姑娘参与呢?何况这是她的愿望。”
唐娆说,她并没有说这可能是小莹最后的愿望,因为手术如何谁都不知道。她想到自已前世那种怀着愿望却至死没有实现的痛苦,觉得帮助一下小莹也没有什么的。于悠看着小莹兴奋的脸,也不说话了。
“于悠,你也一起去吧,如果可以,我想你一起登台。”
于悠这下子眼睛瞪的更大了,她完全没想到自已也可以登台,可是听到唐娆那么说,她的心也有些动了,对于她这种无势无财的孤儿来说,去参加那样一个大场合,也许能为将来寻找到更多的出路,也只有那样,她才可以更好地帮助季予凡,成为他得力的帮手,这是她一直没变的目标。
唐娆见于悠虽然惊讶却没反对,继续说:“事实上这次巡演是因为我想要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可是我没有太多的时间管理,想来想去,我觉得你很适合,你很聪明,而且你的身份让我很放心,你会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项事业中,决不会谋取私利。”
于悠的心跳动的更加厉害,轻轻地说:“可是我太年轻了,你不会觉得不放心吗?”
唐娆轻笑出声,指指自已说:“你觉得我年纪很大吗?我都可以成立一个基金会,你为什么不能管理一个基金会?我对你有信心。我希望我们可以把这个基金会办得越来越大,让所有有困难的人都可以得到帮助,都过上幸福的日子。你难道不希望将来再也没有人像你一样求助无门,寄了那么多封信最后只遇到一个季予凡吗?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你那么幸运,可以遇到季予凡。”
唐娆说到季予凡心里就有种想要抽搐的感觉,想那个季予凡明明就是个自大自私的人,当初怎么就会给于悠捐款了呢?而且他难得做次好事,居然就遇到了于悠这么一个知恩图报的人,真是太运气了
于悠听到季予凡,眼睛就是一亮,她想自已是幸运的,可以遇到季予凡,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她才更加的感念季予凡,发誓要用自已的能力去抒答他。那么现在如果自已接管了唐娆的这家基金会,就会对自已的身份和能力都有帮助,对将来面对他帮助他都会更有作用吧?想到这里,她点了点头。
“好我答应你”
唐娆看着于悠亮晶晶的眼睛,突然问:“于悠,你是不是喜欢季予凡?”
于悠正沉浸在一片喜悦当中,不由自主地答:“我当然喜欢他了。”
唐娆看着于悠反过神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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