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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门老大的杀手妻-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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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摩托车都是凌雪的爱车,它们虽然款式跟颜色都不一样,但是它们却拥有相同的特点:拥有金属的质感,优美的流线型的线条和令人眩目的颜色,特殊的防弹功能,还有超越极限的速度。

凌风将车库的摇控钥匙放进皮衣,抬脚直接走向红色定制越野型摩托车,摩托车的钥匙还插在摩托车上,摩托车头挂着红色的头盔。凌风修长的手指拿起红色的头盔,快速的戴在头上将头盔系好,然后将面部防护罩放下,遮住脸上的红色曼陀罗面具。

他左手掌着天蓝色定制摩托车的龙头,右脚跨坐潇洒的翻身上车,发动摩托车朝着地下车库中专用摩托车出口而去。

凌风骑着摩托车出去后,直接用摩托车上的车库钥匙关上车门,打开车灯缓慢的行驶在地下隧道中,没几秒的时间,凌雪就已经出了隧道,直接出现在距离沈书毅的别墅大概两三百米的出口。

红色的玄酷摩托车,极速消失在帝豪山别墅的山道间。

☆、第3章 赖床

初春的早晨,帝豪山四下静悄悄的。因为一场春雨浇灌了树木花草,被雨水洗涤过的它们,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帝豪山被浓雾笼罩,宁静安逸的山间,连小鸟都还还在睡梦中不愿早起。更不要说其他正在睡觉中的人们。

砰砰--砰砰砰---“凌雪,起床了,该上学了。”

一阵敲门声过后,沈书毅富有滋性的嗓音;在别墅楼上响起。

沈书毅敲了敲门;斜靠在门边;仔细的听着里面的动静。一分钟后,里面仍然没有传出任何的声响,看来凌雪还在懒床。

正对凌风所说的,凌雪在凌风来过后的星期六星期天,都回到别墅,跟沈书毅呆在一起。今天又是新的一天,预示着凌雪又要上学了。

砰砰--砰砰砰---“凌雪,再不起床,可就迟到了。”沈书毅听里面依然静悄悄的,又敲了几下门。

沈书毅敲完这一次,便一手环腰另一手撑着下巴靠在门外等,按老规矩,让凌雪再多眯五分钟。

实际上,凌雪从小就被他的师傅严格训练,接受师父的一切艰难考验,就连晚上睡觉也不安宁,师父总是会突然袭击他。

从凌雪十岁以后,她的警惕性就非常的高,从而可以轻易的避开师父的干扰。同时她的身体时刻处于戒备状态,睡眠非常浅,晚上基本没睡熟过,以防有人偷袭。

所以沈书毅在外面的敲门声,凌雪其实早就听到了,只是不愿意起来而已,只想在床上再呆会儿。

凌雪其实是很自律的一个人,只有跟沈书毅住一起的时候,才会赖床。不仅因为帝豪山别墅的环境优美空气好,最主要是因为沈书毅跟凌雪的关系。

沈书毅是凌雪的义兄,也就是没有血缘的亲人,是值得凌雪信任与依赖的存在。加上沈书毅十分的疼爱凌雪,每次凌雪回别墅的时候,沈书毅都会耐心十足的迁就她,让她可以多休息一会儿。

凌雪闭着眼睛在卧室赖床,时不时的翻一下身,沈书毅则背靠着卧室门,好笑的看着手上的瑞士名表,计算着时间。

赖床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五分钟时间一闪而逝,沈书毅站直身体,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砰砰的敲门。

砰砰--砰砰砰---“雪儿,还没起床吗?那我进来了。”听了听房间里面,一如既往的没有动静,沈书毅左手推门,右手握门柄,打开门走进屋里。

开门进去,首先看到一副很大很大的照片,基本占满床头上面的整堵墙面,粉红色的桃花朵朵飘落,画面唯美动人。

照片里是一大片的桃花林,在桃花林中间,站着一个娇小玲珑的二八佳人,乌黑细致的长发,乖巧的披在身后,偶有一缕软软的搭在其肩上。洁白的皮肤如玉一般晶莹剔透,大大的眼睛像宝石一样璀璨,正贼亮贼亮的盯着镜头,里面还闪有一丝不明显的错愕。樱桃小嘴微微上翘,勾勒出不明显的淡淡笑意。

原本只算清秀的女子,看起来十分灵动活泼,淡漠的气质加上盈盈一笑,整个人有种特别的吸引力,瞬间将人的视线吸引过去。

照片下是一张红色的大床,沈书毅无奈的摇摇头,走向红色大床。

只见床上的女子跟照片上的主角一模一样,只是稍稍成熟了些。

她乌黑的长发像瀑布一般散在床上,一条*压在棉被上,纤细的双手抱着被子的一角,穿着紧身衣裤的身材,玲珑有致一览无余。

女子将头枕在棉被上面,长长的眼睫毛一闪一闪,像蝴蝶一样起舞,眼看着好像就要醒来一样,实际上她早就醒了。

沈书毅沉稳的眼神,无奈的瞄了眼床上的凌雪。雪儿是今年刚二十岁的小女生,年龄虽小却是a市著名大学的大三学生。

侧躺在床上的凌雪那随意的睡姿,真是让人不敢恭维。

沈书毅扫了一眼凌雪,长腿一迈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阳光跟新鲜的空气进来,整个房间瞬间敞亮。

然后径直走到床头,一把将凌雪的被子给掀了,从窗户转了进来的点点凉意,瞬间包围着失去温暖的凌雪。

凌雪嗖的一下就坐起来,双脚弯曲缩成一团,“毅,不用每次都这样叫我起床吧,天下还这么凉,也不怕把我弄感冒了?”

凌雪拉过被子,围着卷缩成一团的身体。虽然很喜欢赖床的感觉,但初春的早晨,气温还是有点低的,即使不冷也还是围着好。

沈书毅转身走向衣柜,从里面取出一套白色运动型的套装,给凌雪扔床上。“你壮得跟牛一样,那会那么容易感冒的。”

沈书毅边走边回头看凌雪,“快点起床,你迟到不要紧,我可不能迟了。不然,我们俩要喝西北风了。”

“那有那么严重。”凌雪神情淡然自信的道,“公司如果没你坐镇就不行了,那公司里的管理层也就该换换血了。”

“还是不用了,那些人都跟我几年了,你快点起床,我先下楼了。”沈书毅抬脚出门,随手把门给凌雪带上。

“我马上、立刻起床,给我五分钟就好。”凌雪双手揉了揉头顶,对着沈书毅的消失的门,大声的喊叫,乌黑的头发被揉得乱糟糟的,就像鸡窝一样的。

几秒后,凌雪双手推开被子,直接将白色的运动套装穿好,赤脚踩着淡青色的地毯,快速的冲进盥洗室。

等凌雪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打扮好自己。

只见她及腰的乌黑秀发随意的绑在脑后,黑色的大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干净的小脸上没有什么妆容。整个人给人一种平凡之极的感觉,如果不看她身上的冷漠之气的话。

凌雪光着脚丫走回床头,伸手在枕头下面摸了摸,终于摸出了一把银白色的小型手枪,小巧的手枪像极了玩具枪,但是它却是真的。

凌雪拉开衣服的拉链,快速的将手中拿着的银白手枪,放进衣服里面,拉上拉链,穿上拖鞋朝楼下走去。

凌雪随身携带的这把银白手枪,是凌风特意在德国最大的军火头子汤姆处特别定制的,拿回来后他自己再进行了一些打磨,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把手枪。

这把银白手枪非常小巧精致,只有手掌心般大小,并且带着消音器,可装十几发子弹,凌风给它取名为追命。

之所以叫它追命,是因为它的子弹是特质的金属制成,每颗子弹都被凌风用特殊的药物浸泡过,造价不菲。

只要被这种子弹所伤,人就会被麻醉,很容易就被捉住。不仅如此,子弹还会让伤口血流不止,这样就算逃走,很容易会被找到,并且解决掉;再厉害一点的人,即使逃脱了,也没关系,伤口会一直溃烂,除非,给你的伤口上点特殊药,不然要么死掉,要么只能受煎熬。

这把银白色手枪,一直跟随凌雪的身边,就连上学的时候也从不离身,以防发生任何意外的时候,可以全身而退。

凌雪白天带着追命,晚上则把它放在枕头下面。

这把追命跟随凌雪多年,也没有派上用场,因为凌雪跟随师父学武功,并且武艺高强,不是什么人都能打赢她的。再加上身为大学生,身边的危险也都是一些小打小闹,根本不会用到枪。

凌雪步伐懒散的下到一楼客厅,转头看了看厨房的位置,听到里面传出勺子与锅轻轻碰撞的声音,看来是大哥在里面煮早餐。

“毅,我先去跑步了,等会就回来。”凌雪边说边走向门边的鞋柜,弯下身从里面拿出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快速的换上。

“我正在煮稀饭,你回来的时候应该刚刚好。”沈书毅拿着大勺子从厨房里面探出声,回完话又收身回厨房。

☆、第4章 寒梅

帝豪山别墅,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这里什么都好,就是离市区比较远,因为是全市最豪华的别墅区,出入都是些私家车。

帝豪山从大门到山顶,并不设有公交车站,只有在帝豪山山脚下,离别墅区入口一百米左右,才有一个豪华的公交车站台。

如果从帝豪山山顶步行下山,少说也需要半个多小时。虽然景色优美让人流连忘返,但是那也只是早晚没事步行欣赏。如果是上学或上班,是不会有人选择步行的。

半个多小时的路程,让没有车的凌雪上学极不方便,她不可能浪费半小时步行去公交车站,当然也不想自己开车。

虽然凌雪是沈书毅的义妹,沈书毅宠她宠上天,但是也没有想让她开车上学,那样太过危险。

凌雪一直都知道,开车上学会打破她喜欢的平淡生活,让在学校和其他地方都没存在感的她,引起学校里面同学老师注意,甚至是a市许多别有用心的人的注意。

为了自己的平静生活与悠闲时光,凌雪每次回家,上学的时候都是搭沈书毅的专车。

虽然可以搭沈书毅的车到山下公交车站,然后再坐公车车慢慢摇到学校去。但是,凌雪还是比较懒的人,有毅这个免费司机不用,而自己折腾自己的事情,她是绝对不会做的。

凌雪完成每天必须的晨跑,神清气爽的回到别墅,跟早已经等在餐桌边边的沈书毅一起,好好的用完早餐。

然后回到二楼的卧室,拿出平时最常穿的白色衬衣,加上牛仔裤重新换过,将头发也打理了一下,但是黑色的大眼镜却是必备物品,依然好好的架在鼻梁上,遮住漂亮如水晶的双眼。

凌雪收拾好一切,才随手拿起手机放进兜里,下到一楼客厅。看了眼正在收拾卫生的阿姨,这个阿姨每天早上很早就会过来,在他们离开前别墅前,把别墅打理干净。

凌雪淡淡的跟阿姨点了下头,走出豪华的别墅,到外面等着毅。

凌雪步出别墅,双脚交叉,身体向后,背靠在白色的围栏外,搓着双手,等着沈书毅从车库开车出来。

只见她将一头靓丽的乌黑秀发,直接捞到脑后,置于后脑顶部,扎成一个漂亮的马尾,马尾在纤细的腰间一甩一甩的,像是跳动的音符,很有动感。

弯弯柳月眉下明亮的双眼,被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红交叠条纹的眼镜遮住,明亮的双眸闪出清冷的精光,都被眼镜挡在里面,不让外人窥视。原本算是清秀的脸庞变得平淡无奇。

凌雪没有任何情绪的站在白色围栏外,从骨子里散发出来淡淡的冷漠,让人不能忽略的隔绝彼此,像寒梅一样傲然挺立。

拥有不平凡的淡漠气质的她,静静的站在那里,又恰如其分的与周围的景色融为一体,显得潇洒随意,淡雅脱俗,让人不容忽视。

清晨的阳光,穿透薄雾洋洋洒洒落在山间,同时照在凌雪的身上,让人有一种如梦似梦的感觉。

清晨的阳光,同样照在两百米外北美风格的别墅上,在薄雾与阳光的笼罩下,北美风格的别墅越显大气。

一辆黑色兰博基尼限量版敞篷车,从北美风格的别墅后面拐出来,吱的一声停在别墅门口。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从兰博基尼车上下来,快速的走向后座把车后门打开,侧过身一动不动的等在那里。看样子,这个男子应该是一名专门的司机。

不一会儿,身穿灰色阿玛尼,俊美如神霸气十足的男子从别墅里走了出来,不用仔细看,a市大部份的人都会认识他,a市最大的跨国集团寰宇集团的总裁欧阳寒是也。

冷酷无情的欧阳寒身后半步,紧跟着一个穿藏青色订制商务西装的男子,男子五官端正,蚕眉粗黑,嘴唇很薄,看起来非常成熟稳重。让人非常轻易的就会给予信赖。

这人凌雪认识,名叫刘青峰,是寰宇集团的总秘书长。

据说他表面上温和沉稳,实际上非常精明狡猾,处理事情冷静自持,果断利落。他身为欧阳寒的总秘书长,但凡寰宇集团大小事务,都要先经过他的手。

跟在欧阳寒身边的刘青峰,一边走一边侧头时不时的看向欧阳寒,嘴里边不停的说着什么。他的手中拿着一份蓝色文件夹,边走边递给欧阳寒,看来他们应该是在讨论公司的事情。

在刘青峰跟欧阳寒的身后,跟着几名身材魁梧的保镖,分为左右两排严谨的跟在他们身后,锐利的视线不停的扫视四周。

凌雪面无表情的朝欧阳寒的别墅方向望去,锐利的眼神透过眼镜,不露声色打量着欧阳寒。

欧阳寒一出门,就感觉到,打量的视线从某个方向看过来,虽然不俱危险,但被人盯着看,也着实让人很感到不舒服。

欧阳寒快速的抬首,冷酷的眼神笔直的射向那个方向。

只见一个穿着白色衬衣蓝色牛仔裤的女孩,站在白色建筑前,低着就看着脚尖,悄悄抬头瞄一眼这边,又心虚低下头。一看就是个喜欢看帅哥的女孩。

欧阳寒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心中虽然不悦,但同时也不甚太意。

在欧阳寒视线射来的同时,凌雪已经收起周身的冷漠,低头看着脚尖,假意抬头偷看欧阳寒,把一个有爱慕之心的小女生,演绎得淋漓尽致。

凌雪锐利的双眼暗了暗,不由赞叹,欧阳寒果真不一般的聪明甚至是敏锐,这么快就能锁定她的方向,是个危险的男人。这男人不仅像杂志上说的一样的出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欧阳寒收回视线,拿着蓝色的文件钻进兰博尼基后座,两个保镖一边一个也坐了进去,刘青峰坐在前面副驾驶座。

其余的保镖全都钻进了,另外等在别墅外面的黑色名车。

凌雪抬头看着黑色的兰博尼基发动,看着里面的欧阳寒朝她这边看过来,然后再次假意羞涩的低着头。

嗖--嗖--,黑色的兰博尼基,从低着头的凌雪身边急疾而去。

欧阳寒从车窗看了一眼那个平凡的女孩,见她仍然低着头,看不清其表情。没想到在这帝豪山居然会看到这种平凡的女孩子,不知道是不是那家的保姆。

兰博尼基前后各有一辆黑色的汽车,里面坐的都是欧阳寒的保镖,三辆车快速的向山下驶去,消失在凌雪的面前。

凌雪抬头时,只看到三辆汽车跑过的残影。限量版兰博尼基敞篷车,没有几千万是根本买不到的,有时候就算是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看来这欧阳寒可不是一般的有钱!

吱,一声轻响,一辆灰色雷克萨斯停在凌雪身旁,沈书毅摇下车窗,从灰色雷克萨斯中探身,看向站在围栏边的凌雪。“雪儿,看什么呢目不转睛的,连我来了都不知道。”

凌雪嘴角一勾,打开车门坐进了副驾驶位置上,拉过安全带系上。“我知道你来了,还知道那个清洁的阿姨已经离开了。只是欧阳寒的那款限量版兰博尼基太帅了,所以多看了两眼。”

沈书毅一手掌着方向盘,另一手宠溺的刮了刮凌雪的鼻尖,“雪儿想要,我买给你就好了,不要去羡慕别人,我又不是买不起。坐稳,我们出发了。”

“我可没想买,买了也不能开,我只是小小的感叹一下!”

“有什么好感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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