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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刹那芳华-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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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辉恳切地说:“这个嘛,您不用担心。本来有些事还没做成之前,我不太想说。不过既然叔叔问到了,我就给您交个底。就是现在马上要我在北京买房的话,我也没什么问题。”
林志辉倒不是不相信嘉辉的话,只是确实有点意外:“你怎么有那么多的钱?在美国实验室里也挣不到什么钱吧?”
“哦,这个是我的一个机遇吧,在机缘巧合下发了笔小财。不过叔叔,这事儿,请您先不要告诉芳华,因为我还没和她说,还想给她一个惊喜。”说到这,嘉辉也有点不好意思。
“呵呵,好吧!到时候别把我们家小妹吓着就行!那——你和小妹都没说,怎么又告诉我呢?”
嘉辉看着未来的泰山大人,面带微笑;“叔叔,我想如果不和您说清楚,您恐怕即使同意了我和芳华的婚事,心里还是多少有点疙瘩,担心自家女儿受委屈吧?所以,我给您交个底,就是请您放心,我完全有能力照顾芳华一辈子,给她一辈子的幸福。”
林志辉看着这个沉稳的年轻人,也微笑着点了点头:“好,那我就相信你了。小妹是我们林家的宝贝,我们自然会给她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不会让你们梁家吃亏的。”
嘉辉暗自松了口气,知道林爸这里自己算是真正通关了。他轻松地说:“那就谢谢叔叔阿姨了。不过,那嫁妆就是芳华的私房钱,我保证不会动用一分钱的。”
林志辉摇头:“诶,也不能这样。你们两个结了婚,做什么事都应该同心同力,钱财不必分得太清楚。当然,你是男人,应该多承担些责任,比如负担家用什么的!”
说来说去,他也还是认为嘉辉应该是家里的顶梁柱、壮劳力。当然,深受传统观念影响的嘉辉也完全赞同这一点的。
准翁婿二人话都说开了,倒是都感觉自在放松了,就开始认真交流起厨艺来。这个嘛,别看林爸年纪大,可就没有小梁同学的经验丰富了!即使这些年在国外,他的手艺也没落下。
在斯坦福的中国留学生中,嘉辉的厨艺可是很有名的。大家在逢年过节聚会的时候,都让他来领衔主厨。他做的改良川菜总让大家赞不绝口,也因此可以稍解一些思乡之情。
所以今天,本来说好是林爸主厨,最后和平演变成了嘉辉主厨。两人密切合作,整治出了一桌丰盛的年夜饭。
各色海陆空、炒炖拌的菜肴摆了满满一桌,一家六口人也团团圆圆地坐了一桌。林家真是好多年都没吃过这么热闹的年夜饭了。
林志辉很高兴,还开了瓶红酒。家里人除了大嫂,人人都倒上一杯红酒,举杯互祝新年快乐。
开吃后,芳华看着桌上的红油鸡块,不禁想起小时候吃鸡的事。那时生活条件比现在是差远了,平时往往吃素或只带一点肉末的“肉”菜,到周末才能吃顿大肉改善一下伙食,吃鸡也不是月月都能吃到的。
每次吃鸡的时候,为了避免哥哥多吃多占妹妹的那一份,爸妈总是公平地一人给一只鸡大腿。不过后来生活条件好些了,吃肉也不稀罕了,自己竟然不喜欢吃鸡腿,嫌它肉太多。于是,鸡腿就都给了哥哥,自己就只吃鸡翅膀和鸡爪子一类。老妈还总说自己是个不会吃的人。
芳华正在回忆呢,林征宇刚好夹起了一块鸡肉,一看是翅膀,很自觉地往小妹的碗里递了过来:“诺,你的翅膀!”
芳华笑了笑,一边接过来一边说:“哥,你小时候就是吃鸡大腿吃多了,才长一身肌肉吧!”
林征宇点头:“是啊,我要是多吃鸡翅膀,也早就像你一样远走高飞了。”
芳华找到盘中那目标明显的鸡腿,夹起放在大嫂碗中:“嫂子,多吃点,让我的小侄儿以后长得比他爸还壮实。”
没等嫂子道谢,林征宇忙纠正道:“错了啊,是侄女!我可是喜欢女孩的。”
嫂子瞪他一眼:“那我要是生个小子呢?”
“啊?!那我也喜欢。不过——,我们还是生女孩,好吧?女儿多好啊,女儿是妈**贴身小棉袄啊!”
芳华看着哥哥那陪着小心跟嫂子商量的样子,吃吃地笑起来。一转眼,她却见到老妈夹起另一块翅膀放在嘉辉碗中,什么都没说,只是微笑着往自己这边又看了一眼。
嘉辉含笑点头,说了声“谢谢阿姨”,也向自己这边看过来。芳华赶紧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地转过头,不过她嘴角还是翘了起来。
她一边啃着翅膀,一边想:老妈,吃个鸡翅膀都能让你这么“上纲上线”的。我不管啦,我就是纯吃鸡翅膀而已!
今天的菜是嘉辉主厨,自然让芳华的胃口大开。她这么捧场,嘉辉开始还很高兴,后来发现她吃得有点多,考虑到中午都吃过一顿,嘉辉便劝芳华少吃点。
芳华也知道该控制着点,无奈嘉辉做的菜太好吃了,最后她还是没管住嘴,吃得有点撑了。
饭后,林征宇提议出去放鞭炮,顺便可以让芳华散步消食。林家二老让几个年轻人只管去,他们就在屋里准备看春晚了。这时候的春晚已经对大多数年轻人没什么吸引力了,但年纪大的人对春晚还是有一定感情,一个节目都不想漏掉的。
城区内禁止燃放鞭炮,需要步行二十来钟左右到江边某处才可以放。林征宇告诉芳华地方后,让她和嘉辉慢慢走过去,他将烟花爆竹都放在车里,先开车带着老婆过去了。
正文 一百六十三、不变的只有那首歌
一百六十三、不变的只有那首歌
下了楼,打开楼门口的防盗门,迎面吹过一阵小风,芳华本能地瑟缩了一下。嘉辉见状将她搂得更紧一点,还低头问她冷不冷。
芳华这才发觉其实这风并不大,也并不冷,自己是反应过度了。她笑着摇摇头,并将嘉辉的手从肩膀上拿下,只是和他手牵着手走路。
芳华走了几步,忽然停下,对嘉辉说:“闻到没?好香。”
“嗯,是腊梅。”
原来是刚刚那阵小风,将人行道边正在盛开的腊梅的花香送了过来。这清幽飘渺的花香让人闻了,精神不由为之一振。
芳华拉着嘉辉寻香而去,发现这梅树正好是沿江栽种的。他们一路行来,时浓时淡的清香,如烟如雾般,总在两人身边徘徊。
这时,呼吸不再是本能和生存的需要,而是一种追求和享受。
芳华不时做着深呼吸,长吸一口清气,让它在肺内停驻到每一分清新都被自己吸收后再缓缓呼出。一会儿,她感觉整个人都清爽了很多,刚刚饭后撑着的感觉也消失了。
她扭头对身边的人说:“你看我像不像在练吐纳功夫?就这样——呼吸之间,吞吐天地日月之精华?”
嘉辉一笑:“你要成仙吗?”
“成仙?”芳华挑挑眉,“才不要!高处不胜寒啊,何似在人间!”
嘉辉拉起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然后笑着说:“那我就放心了。”
芳华不以为然:“有什么不放心的啦,我就是一大俗人,喜欢吃吃喝喝!你做顿好吃的就能把我收买了,就这么踏踏实实留在人间了。”
“哦!还有什么能把你收买了?”
“嗯,好看的书啦,好看的电影电视啦,都行啊!当然得是我没看过的。”
“哦——,这可有点不好找。你这些东西看得又多又杂的。”
“诶,别光说我了,你呢?什么能把你收买了?”
“嗯——,”嘉辉沉吟一会儿,摇摇头:“好像没什么能收买我的。”
“啊?不会吧,你这个人无欲无求啊!你直接就羽化登仙了嗦?”
嘉辉微笑不语。
芳华嘀咕着:“装神秘吧你!其实你不说,我也能猜出几分!足球肯定还是你的最爱吧?”
嘉辉却说:“其实,我除了足球,还喜欢篮球和橄榄球。”
“啊?篮球还好说,橄榄球?!这个东东,我可一点不懂了。你怎么喜欢这个呢?”
“嗯,我也是到斯坦福看了几次比赛后,才喜欢上的。”
“哦——,看来你到斯坦福留学后,变化还是挺大的嘛。”
嘉辉紧了紧芳华的手说:“有些是永远不会变的。”
芳华却说:“不对,不对。有些也是要变的。你在变,我也在变,只是会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深罢了。”
嘉辉微笑:“嗯,你说的对。”
两人又开始聊起别后这些年,各自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更多的时候是芳华问嘉辉,毕竟他的经历都是国内的芳华不能亲历的,自然更感兴趣。
嘉辉言辞中对斯坦福的教育理念很推崇。芳华只知这大学名气极大,甚至连克林顿的女儿切尔西都推辞了东部的哈佛等名校,而选择离白宫很远的斯坦福上大学,这在几年前也是轰动一时的新闻了。至于为什么这学校这么吸引人,芳华就不清楚了。
嘉辉给她解说斯坦福的校风,那就是“自由之风永远吹拂”。
斯坦福是四学期制,功课很重。但这里的教授不是死板地传授知识,而是鼓励学生自由创新和迎接挑战,培养他们的实用精神和创业精神。这对习惯接受死板教条知识的学生来说,会有些不适应。但嘉辉却觉得很好,因为他自学能力本来就强,在这里经教授启发后,又学会了独立思考。
另外,这个学校的学生来源复杂,专业设置得很多、很齐全,理工商法医等学院的实力都很强。因此这里的学生都是本领域的拔尖者。于是,一群才华出众而专业又不同的年轻人,在这里进行思想的碰撞和交流,这才是大学精神的最佳体现。
嘉辉因此结识了不少留学生中计算机、物理、数学、统计、MBA等专业的牛人,使自己的知识面也有了很大拓展。
芳华听着嘉辉的叙述,从他轻快的语气中,感到他对这些年的留学生涯还是颇多留恋和满意,不禁问他:“那你还是回国了,没有留在美国发展,不可惜吗?”
嘉辉深深地看她一眼,又转过头走了一段路后才说:“那里的工作生活条件是很好,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不习惯,没有家的感觉。那里的自由也很好,。电子书。但有时我又觉得太自由了,我还是习惯了有些约束和牵绊的生活。再说,学了不少,看了不少,我现在也有些想法,想自己做一做,但在老外手下就只能是给他们打工的份儿了。”
芳华来了兴趣:“什么想法?”
“对于肿瘤侵蚀和转移的机制,我很感兴趣。”
“好啊,不过这研究方向太大了!不是一人一时能完成的。”
“嗯,我知道。慢慢来吧!你呢,大纲想得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你让我先看综述的方法真好,少走了多少弯路啊!”
嘉辉笑笑,只是继续牵着芳华的手往前走。芳华则给他解释着自己的初步构思,而嘉辉也偶尔发表些意见。
不知不觉,前方传来的鞭炮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密集了。指定放鞭炮的地点到了。
已经可以看见河岸边影影绰绰的人影,被烟花爆竹燃烧的火光不时照亮着,而空气中的硫磺硝烟味儿也越来越明显了。
芳华二人很快找到了大哥大嫂。林征宇还真是买了不少“军火”,有两大箱子。他已经点了一些小烟花放了,和老婆在一旁看着耍呢。
芳华可是几十年没玩过这种顽童游戏了。不过就算是小时候,她也对放鞭炮没什么兴趣。最多放几个花炮、魔术弹什么的。但这会儿,看周围的大人小孩都放得兴高采烈的,她也不由来了兴致。
她翻了翻箱子里的烟花,发现鞭炮还是以前的样子,但烟花什么的都很大个的说,想来里面的药粉一定很多,也一定比小时候放的那种小花炮好看多了。
林征宇先挑了挂鞭炮,挂在河边的树枝上,然后把手里的香递给芳华,让她点。
芳华知道小时候自己可是怕这炮仗声,没少让哥哥笑话。现在这么大了,哪儿再让老哥看笑话?
她很镇定地吹吹香头,点燃了引线,马上快步离开,回到嘉辉身边。等了一会儿,那挂鞭炮突然“噼啪”炸响了,烟火纸屑随着爆炸的气流四散**。即使有心理准备,芳华还是吃了一惊,近距离体会了一把类似机关枪扫射的感觉。
她忍不住把手举起捂住了耳朵,实在是这鞭炮声音太响了,连心脏也被它震得一跳一跳的。嘉辉搂着她,往后退了一点。芳华微微侧头对他笑着说:“没事。”
好不容易这1000响的鞭炮放完了,芳华放下手,闻着空气中更浓郁的硫磺味,叹口气:“我还是喜欢不来鞭炮,太闹心了。”
林征宇说;“不放鞭炮没气氛啊!不过我知道你不喜欢,也就没买几挂鞭炮了。诺,剩下的花炮都给你们两个玩吧。我和你嫂子先回去了,这里空气可实在不好。”
芳华答应着,送走了哥嫂,再捡起箱子里另一挂千响鞭炮让嘉辉去放,好歹应个景不是。
这回不用怕老哥笑话了,芳华也就不端着了,踏踏实实地把头埋在嘉辉怀里。嘉辉给她捂着耳朵,她只管环住他的腰。
等鞭炮放完了,嘉辉松开放在芳华耳边的手,垂下来等了片刻,见芳华没有放手的意思,便又拥住她静静地等着。
过了一会儿,芳华觉得心头被鞭炮震得慌的劲头过去了,才抬头说道:“好了!”
鞭炮终于放完了,剩下的小礼花这类烟花,让芳华玩得不亦乐乎。她和嘉辉协作,总是摆好几个烟花一起放。
喷花向上方不断**火焰火花,还真是像火树,其绚丽多彩远远超过圣诞树。而小礼花,一个个腾空而起在天上爆开,像一朵朵闪亮的菊花,然后四散的火花缓缓落下,在夜空中消失了踪影。
他们这么奢侈的放法,引来了周围小孩的围观,都欢呼着“好漂亮啊”。当最后的烟花也都点上后,芳华和嘉辉手拉着手,和孩子们站在一起,笑吟吟地看着那些美丽的焰火。
芳华将箱子里还剩下的好些拿在手上放的“呲花”(也有叫滴滴金),分给周围素不相识的小孩们,他们立刻点燃了拿在手中一边舞动一边奔跑嬉闹着。
芳华自己手里还剩几根,就一根根点燃了,一边在手里舞动着、欣赏着,一边和嘉辉往回走了。
远方的科学城各个小区的居民楼,几乎家家户户的阳台都挂着红灯笼。在不准放鞭炮后,大家就流行春节挂灯笼了。好多人家都是从年前挂到元宵后。
依山傍水而建的科学城城区,缀满了这万家的红色灯火,看上去很壮观,也很吉祥喜庆。芳华想,我怎么从来没发现这里这么美呢?似乎这些年光顾着工作和学习,很多生活的美好,都没有时间去好好体会呢。
她忽然问嘉辉:“还记得我们年级的级歌吗?”
“记得。”
“说起来,大学军训都过去快十年了。不过我还能清楚记得,那些藏族班的女生早起后一边梳着大辫子,一边唱着这歌的情景。我就有点奇怪了,当时我天天早上见惯了的嘛,也没觉得特别有印象啊?怎么冷不丁这么一想,发现记得还挺清楚的呢?她们唱歌时的表情,还有弥漫在空气中的脂粉香气,都记得一清二楚。”
“那大概是因为,潜意识远比我们的意识能记住更多的东西。”
“嗯,可能吧!有些事不用特别去想,总会在意识里存在的。”
稍微静默了一会儿,芳华开始哼起那首藏歌,嘉辉也跟着她轻声和起来。
“…………
你走过茫茫原野,冰雪消融,
满怀欢喜,也满怀虔诚。
那春天总要飘然降临,
哦!昨天的太阳属于昨天,
哦!今天的日子又一个崭新的姿颜!
…………”
醇厚的男声和轻柔的女声和谐地共鸣着,优美舒缓的旋律也在远处紧凑的鞭炮声映衬下越发得悠长起来。
正文 一百六十四、一路同行
一百六十四、一路同行
回到家中,一室的温暖和光明,爸妈哥嫂团团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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