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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叫白起-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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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之前,第一个自己真正喜欢,并且想要和她一生一世的人离开了自己。
    做为一个正常人类,谁都没办法在刚失恋,且是被迫分手的情况下,迫不及待的投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因此在大婚当天晚上,自己默默的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陪一个陌生的女人睡了一晚上。
    然后……寡人不行这个说法到底是哪里来的?
    寡人只是不想这么早生孩子而已。
    一来是因为自己才十五岁,太早生孩子,无论是对自己、对女方、对未来的孩子都没有任何好处;二来是因为自己已经十五岁,再过六岁就可以亲政,在亲政之前,自己不想再多一个有王位继承权的人,哪怕那个人是自己的儿子——婴儿和十五岁快要成年的少年之间,哪个更好控制,傻子都知道。
    退一万步说,就算嬴政想要孩子,也不会想要一个楚女的孩子,楚女占据秦王的后宫实在是太久了。
    其实芈妍没什么不好,温柔体贴大方善良识趣,虽然新婚之夜被自己冷落,但却没有生气,而是体贴的为自己打掩护,要不是迁怒……也许过上几年,自己会让她怀上自己的孩子。
    嬴政负手而立,看着梅宫满园的梅花林感叹一句。
    就在嬴政心念戚戚,琢磨要不要憋出一首诗啊歌啊之类的东西,来表示自己少年秦王之烦恼的心情时,就看见一个年约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目光直直的向自己走了过来。
    那男子相貌中等,身上披着一身轻便的皮甲,一副郎官的打扮,但手里却没有武器。
    身为郎官,虽然负责在君王身边随驾,但却不可以近距离的接近君王——阿仲在的时候,若是有人这么接近自己,大约早就被她一脚踹出去了。
    不过嬴政却没有生气,因为他认得这个人,确切来说阿仲跟自己提过这个人。
    阿仲说,“阿政,你看到左边第四排那个跑得气喘吁吁的郎官了吗?我告诉你,那个人有丞相之才,将来肯定是你的好帮手……不!你不用特意给他升官,太容易得到的不珍惜,得不到的却永远在骚动,所以让他去蹦跶吧,我相信以他的实力,早晚会蹦跶到你面前来的。”
    现在……来了?
    因为这一晃神,嬴政没有及时命人将对方拖出去,然后……他后悔了。
    阿仲,你没说过这家伙有裸奔的爱好啊?速度那么快,我连阻止的话都没有说出口,他就已经脱完了!这么冷的天,他脱得光溜溜的,就不冷吗?
    虽然知道眼前这人,将衣服脱掉是为了以示其诚,证明自己身上没有武器,但是……伤眼睛啊!
    除了阿仲的*,寡人一点都不想看别的男人的*。
    “天寒地冻,你还是把衣服先穿上吧。”嬴政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
    “多谢大王!”
    相对于嬴政的不淡定,来人虽然冻得身体发抖、脸色苍白,但眼中却并没有一丝慌乱之情,手上穿衣的动作也是一丝不苟,显得十分有分寸。
    待来人穿上衣服之后,嬴政方才开口问道:“先生何人?”
    “罪臣李斯!”
    雪越下越大,白仲对着双手哈了一口气,然后往砚台里倒了一些热水,将已凝成冰的墨水化开,重新为自己磨墨。
    “真是的,今年怎么这么冷啊?”白仲一边写着一边嘀咕着。
    '所以今年会出现大、饥、荒啊!'
    喔……
    白仲随口应了一声,按《秦始皇本纪》的说法,嬴政登基前几年不是饥荒就是蝗灾,然后是时疫,接着五国合纵攻秦,完了哈雷慧星又来看地球了,最后是成峤谋反,总之没有一个太平的时候。
    而秦国连续被折腾了好几年,不但没有国力大损,还能东征西讨破城无数,只能说明秦国的国力实在是强大。
    不过说起来,吕不韦还是蛮有才华的,这样一年一个新花样的折腾,他竟然也能守得住,要是换成阿政,大约早就逼疯了。
    正当白仲想着她的阿政之时,帐门被人从外面掀开,寒风裹着雪花吹进帐篷里,吹得白仲只觉得自己一双手生疼生疼的。
    幸好抹了护手霜!
    “快进来快进来!冷死人了!黑夫,你快把帘帐给我放下!”白仲打了一个哆嗦,指着迎面走进来的少年说道。
    这名少年看着大约十五、六岁,是她的新室友兼战友之一,和她一样属于秦军的后备役——更卒。
    秦军正式军的征兵年龄大约是在十七到三十岁,而更卒则以老弱更多。
    按二十一世纪流行的说法,正式军都是职业军人,上战场杀敌就靠他们,所以他们……必须自带武器和装备,有时候还得带上干粮。
    你没看错!秦军就是一群自干五——自带干粮……主要是武器和装备的五毛……啊!不好意思,秦军也不发军饷,所以他们连五毛也没有。
    其实理由也挺简单的,这个年头出兵打仗那是发财,发财当然要自己带武器啦。
    而白仲这样的更卒则是义务兵,根据秦法按年服兵役而已,除了卫国战争或者比较重大的会战——比如长平之战、后来的全国统一之战那种,一般不会有什么上前线的机会,国家当然会管吃管住管发兵器……就是不发钱。
    其实这种方法也挺好的,正式军平常冲锋陷阵、保家卫国、攻城伐地;而一旦进行大规模战争之时,像白仲这样经过军事训练,且服过兵役的男子就能直接拉上战场,不需要再训练。
    在后来的十年统一战争时,秦国调动了大约100万的士兵,而当时秦国的人口大约有500多万,也就是说五个秦人当中就有一个士兵。而为了发动规模空前的统一战争,秦始皇大概征调了全国至少一半以上的成年男子。
    这么一换算,知道白起那一百万人头数是多么的彪悍了吧?
    “仲……呵呵……你又在写字啊?”黑夫搓了搓手,绕到白仲身边,粗犷的脸上硬挤出几分笑意,向着白仲开口说道。
    “啊……”白仲点了点头,反正黑夫也不认识字,她根本不担心黑夫会知道她在写什么。
    对了,就像白仲不姓“白”一样,黑夫也不姓“黑”。
    黑夫是庶民,在这个年头有姓有氏的人非常少,大多数人都只有名,而且名还只有一个字,比如黑夫的二哥叫“惊”、大哥叫“中”,姓氏完全没有。
    白仲在军中用的就是一个单名,叫“仲”。
    “那个……要我帮你磨墨吗?”黑夫有些结结巴巴的开口说道。
    白仲抬起头,眨着眼睛看着黑夫,开口问道:“借多少?”
    “呵呵呵呵……仲,你怎么这么聪明啊?这多不好意思啊!”黑夫反手抓了抓后脑勺,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
    “直接说,借多少……”白仲一挥手,止住黑夫接下来要说的话。
    白仲当然不是圣母或是圣父转世,没事就借钱给别人。
    之所以会愿意借钱给黑夫,一来是因为黑夫人不错,能帮自己办一件跑腿的杂事;二来是因为黑夫的父亲死在长平之战,白仲未免有些心戚戚然;三来是因为根据考古发现,黑夫至少活到了伐楚之战,所以不用担心债务人因为半路死翘翘而变成坏帐。
    反正她缺啥也不缺钱。
    “一百钱……今年雪太大了,军中发的衣服不顶用,我家又还没有寄钱来。”黑夫以手在裤子上搓了搓,发誓般的说道:“不过你放心,等我的钱寄来了,我保准还你。”
    “好啦!相信你!我……”白仲正想说什么,忽然听见一声号角响起,刚才还冷得哆哆嗦嗦、无精打采的她,立刻精神一振,拍着黑夫的肩膀说道:“走走走!吃饭了!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白仲拉着黑夫走出门,发现目所能及之处,皆是排队而出的士兵——看来大家的思想都没有问题。
    每个士兵手里拿着碗、腰间都悬着一个尺寸不一的竹管,那是用来盛汤的器具,筷子……除了白仲之外大家都是用手。
    不知是秦人性格使然,还是秦军军纪如同,虽然外面有这么多士兵在走动,但却一点熙熙攘攘的感觉都没有,别说是和后世的大学食堂比,就连后世的军队食堂都比这里热闹一点——大家碰见熟人至少会露个笑容,打个招呼,而不是像这里一样默然的走过去,总有一种走到《行尸走肉》剧组的错觉。
    到了伙夫营,白仲排了十来分钟的队,领到了属于她的一份口粮——一份黄、黑豆子做成的主食和一碗偶尔能找到肉块,大学食堂的免费汤都比它味美的野菜汤。
    不过没有关系,免费饭菜不喜欢吃的话,有钱还可以去旁边的无照小商小贩,那买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小商小贩所卖之物并不算多,大多是面食,偶尔还有白水煮肉,最受欢迎的当然是各种下菜的腌菜、酱菜了,受欢迎程度称得上是秦朝的“老干妈”。

☆、87|5。13||

白仲当然有钱顿顿吃肉,但想一想……这年头肉也没啥好吃的,吃白水煮肉还不如吃点腌菜呢,还可以拉近一下和同袍之间的距离。
    正这么想着,白仲忽然在排队等饭的人群里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王贲。
    身为大将王翦的儿子,王贲现在和自己一样,都是隐名瞒姓当小兵,而且为了防止自己的手下优待王贲,王翦还很干脆的将儿子踢到了蒙骜的麾下。
    但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白仲和王贲现在不但是同一个军营的同袍,还是同一个屯的战友,甚至还是同一个伍的袍泽。
    可让白仲觉得遗憾的是,比自己年长一点王贲,现在已经是他们这个五人组的伍长,算得上是一个底层小军官,而自己却还是个白身。
    秦军步兵的编制分为六级,即: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五什为屯,设屯长一人;二屯为百,设百将一人;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一千人,设二五百主一人。
    按照商君制订的法令,每一级的士兵在军队里都会享受到不同的待遇。
    比如,像自己这样的普通士卒只领到豆碗和野汤,而军官不但能领到黍饭、肉汤、大饼,甚至还能吃十分宝贵牛肉。
    在这年头,耕牛是非常宝贵,私宰耕牛那是犯法的,一经发现罪名之大,有可能论死,想要吃到牛肉,基本很难,一般只有病死或者老死的牛,口感十分之差。
    秦律中甚至还明文规定“在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评比耕牛,满一年,在正月举行大考核,成绩优秀有奖;成绩低劣的,要赏。如果用牛耕田,牛的腰围减瘦了,每减瘦一寸要笞打主事者十下。”
    想要合法的吃牛肉,只有一个地方,那就是军队。
    据记载,赵牧的军队能‘日击数牛飨士’,而魏国甚至还出过法令,不允许给给一些地位低下的士兵吃牛肉,反过来可以证明,在军队里混得好的话,应该是可以过上好生活的。
    所以还是要混得好啊!
    白仲叹了一口气,望着王贲碗里的黍饭和肉汤,眼睛有点发红。
    不但白仲如此,身边的黑夫和旁边其他普通士卒也是如此,目光里皆是满满的羡慕嫉妒恨。
    白仲扭头看了一圈,再次感慨商君之法的强大,不谈什么“保家卫国”之类的大道理,直接就将□□裸的身份差距待遇摆在你面前。若想要待遇,就必须要取得相应的军功,而秦国立军功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斩敌首。
    如此军法之下,秦军的战斗力可想而知,史书上说秦军在追赶敌人之时都是腰里别个首级、手上提个首级,盔甲也不穿,只为跑得更快。
    “怎么?你想吃?”王贲凑到白仲身边,以手肘撞了撞她的胳膊,小声的说道:“这里人多,回帐篷里去,我和你换。”
    “不……不要了……”白仲就在腌菜咽了一口豆饭,摇了摇头说道。
    有系统在,她若是想要开小灶那是分分钟的事,但想一想,好像没有必要,保证营养的情况下补充巧克力、饼干、蛋糕等等高热量的东西,自己还能吃得下别的东西?
    “对了,你的兵书写的怎么样了?”王贲喝一口汤,再度开口问道。
    白仲白了王贲一眼,纠正道:“我不是在写兵书,我只是写一些训练之法。”
    根据白仲的观察,秦军攻击极为依赖军阵,正式军军队列得怎么样,白仲不太清楚,但像他们这样的义务兵更卒,在刚学列阵的时候,那跟幼儿园的小朋友也差不多——还必须是刚入园的小班小朋友,大班都习惯排队,而且能分得清楚左右了。
    思来想去,白仲想到穿越文里,主角教自己手下的新兵列阵、站军姿、走正步的场景,虽然两者大不相同,但也有同步之处,就是通过列阵、军姿等方法,来加强人的合作精神和纪律精神。
    秦军也是这样,讲究团队合作,拒绝个人武勇。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队列技术哪家强?亚洲东边找□□!
    想要快速升官,除了杀人立军功之外,种田和提合理化意见也是可以的。
    不过前者白仲不敢兴趣,后者……在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文盲的秦朝,要指望有人能系统的提出合理化意见,那简直是作梦。
    以前在咸阳宫时还不觉得,反正是“来往无白丁、谈笑皆鸿儒”,读过书的人虽然见识不一定如自己,但大脑至少经过开发,人也比较聪明,谈起事来没有这么累。现在见了这些秦国普通人,白仲终于明白神马叫“麻木愚昧的老百姓”了,能拽几句文能识几个字都算是读书人,而二十一世纪想找到这种人,只能去那种深山老林的村子里。
    打个比方吧,这年头的人连“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日落胭脂红,无雨便是风”这种后世已经变成民间俗话的自然常识都不懂;而懂这些自然常识的人,基本上都能冠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个名声。
    没有办法,这年头没有纸,竹简又那么贵,因此书是一种很宝贵的东西,民间学问的传播是非常非常难的。
    而且因为竹简太贵,而上面能书写的字又太少,所以纵然有书籍流传于世,那也是非常非常的言简意赅,阅读起来更是艰涩无比——这就是为什么唐诗宋词能上小学课本,而楚辞赋文大多是在高中或是大学课本一个道理。
    白仲记得老师跟自己讲过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外国将领写兵书时,写了好几万字才将“知己知彼、百战百殆”这个意思讲清楚,而孙子只用了八个字,这充分说明了汉语的博大精深。
    但是……做为一个军人,白仲觉得那几万字的论文才更适合用来当兵书推广,因为……孙子写得都特么太意识流了。
    用词隐晦难懂不算,而且不配插图,若是没有一个合格的老师来教导,光凭自己用想像力来学习,不知道得走多少歪路。
    趁着最近大雪纷飞不操练,白仲让王贲给自己找来许多竹简,成天蹲在帐篷里写合理化建议。
    若是闲来无事之时,白仲就为战友们免费带写家书。
    在这个年代,一个有力气又有文化的人,是值得大家尊敬的,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样的人,缺乏的只是一次机会,只要有了机会,飞黄腾达不在话下,因此白仲虽然年纪小,但却并没有像其他穿越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受到他人的刁难,从而惹出n多风波来。
    一晃数月,到了春暖花开的三月,白仲所等的机会终于来了,大秦将会对韩国用兵。
    此时在咸阳宫中,嬴政依旧饱受着“寡人有疾”这个流言的困扰。
    新婚之夜,不碰王后也就算了,大家还能理解你因为娶不到心爱的姑娘,所以将气撒在王后身上。
    但是后来的日子,陛下您睡遍六国公主和滕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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