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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婚姻-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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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人冲上去与阿风小雷汇合的时候,他们都没有遇到子轩。

纪涵听到外面有异响,于是打开了门。

就在她打开的门的时候,一道人影闪了进去,并且迅速关好了门。

这是高档的防盗门,如果纪涵不开,他们也撞不进去。

其中一个问怎么办?阿风说:“赶紧给总经理打电话。”

门内,还是一样的雅致。

子轩终于又见到了她,她穿着橘黄色的连衣裙,披肩长发,脸上略显憔悴。

她说:“你来这里做什么?”

子轩说:“你肯不肯跟我走?”

纪涵摇摇头说:“我不能跟你走。”

门外的敲门声越来越急,就算王瑜没有过来,他们也会叫保安来开门。

子轩说:“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

纪涵虽是摇头,目光却一直看着他。

他满意了,他打开了门。

他走出去的时候保安也来了,但谁也没有抓他,谁都没有理由。

他孤身走在大街上,那些零碎的念头突然死灰复燃,形成了一条可怕的阴谋。

他非杀了王瑜

一想到这个念头,他就热血沸腾。

天暗了,街上灯火亮起,行人乱如麻。

风很冰凉,许多情人并肩拥着走。

当然,带着孩子的父亲母亲也不少。

他路过玩具店的时候,在一把手枪前看了很久。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如此可怕过,但他不得不这么做。

他觉得爱情面前,伟大的人才是傻子。

天已亮,他的心却是暗着的。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天空了。

白云本是软白的,经过阳光的透射而变成了绚丽的金黄。

这边有一片,那边也有一片。

天空看不到尽头,唯一知道的,是遥远。

天空的颜色没有变,从来都没有。

但是他的心变了,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该怎样动手才能干得彻底?

他需要钱,所以他首先想到的是纪岚。

他不会去找纪岚帮忙,于是想到了诗良。

那个秀气,儒雅,身上从来不沾一丝灰尘的男生。

他再次见到诗良的时候,诗良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休闲服。

他以为诗良会在玩电脑,想不到诗良还没有起床。

诗良对子轩的到来表示意外,但那些事他还是没有开口。

他找诗良借钱,诗良毫不犹豫地拿出了一沓钞票,他说:“不够。”

诗良笑着说:“这是我全部家当。”

他说:“够了。”

诗良什么也没有问,一个真正的朋友是应该如此,不该问的他绝不会多问,别人不愿说他也不会勉强别人说。

他告别了诗良,他来到了一片荒废的土地。

这里是黄平县的郊区,与临溪县毗邻。

这地方大部分是工厂,这地方什么样的工厂都有。

子轩走进了一家破旧的老工厂,他才刚踏进这个工厂,立刻有一个大胡子迎过来。

大胡子不带好意地问道:“做什么?”

子轩说:“买砖头。”

大胡子笑了,砖头是暗号,他说:“你跟我来。”

莫问子轩如何打听到这里,因为他什么样的朋友都有。

子轩跟着他来到了一个地下室,地下室的墙壁上挂着各式各样的枪支。

子轩拿出了所有的钱,说:“这些钱能买什么样的枪?”

大胡子说:“这些钱只能买打鸟的枪。”

子轩说:“这些钱可以直接拿去买一只活生生的鸟。”

大胡子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撇开嘴,笑道:“你年纪轻轻的,买枪做什么?”

子轩反问:“买枪还能做什么?”

大胡子又笑了,他从墙壁上取下了一支不到十五公分的小手枪递给子轩,说:“便宜卖给你了。”

子轩把枪放进口袋里,大胡子问:“你要多少子弹?”

子轩说:“一颗。”

大胡子问:“你要是一枪打不死人呢?”

子轩没有回答,大胡子在他手枪里装了子弹,有多少颗子轩不清楚,他唯一清楚的是,子弹肯定不止一颗。

他走出工厂的时候,他觉得手抖得厉害,连心也在狂跳。

他拿出那支枪,对天空打了一发。

“砰!”

这样的枪,杀人已经绰绰有余了。

子轩把手枪再次放进口袋里,到公路旁上了返回临溪县的大巴。

他坐在最后座,他不敢睡着。

他突然看见一个扒手正在割一位老妇女的口袋。

他亲眼看见了,全车的人也都看见了。

子轩没有说,其它人也没有说。

子轩首先想打死的不是那个扒手,而是这一车的人。

他握紧了手枪,他的手心在流汗。

那个把手很快得逞,立刻下了车。

子轩看清了他的脸,一张奇丑无比的脸。

车开了五分钟左右,那个老妇女突然惊醒,一拍大腿道:“俺的钱呢!”

子轩心头一紧,愧疚之意油然而生。

那老妇女立刻锤足顿胸,掩面差点失声。

子轩不忍再看,他一直望着窗外。

下车的时候他恶狠狠地看了车上的人一眼,可又觉得没有资格怪别人。

自己不也和他们一样没用吗?

他已经回到了临溪县,但他现在还不能去杀王瑜。

首先他要恢复平静的心情,然后还得有一份周密的计划。

他回到陆艳茹的家中,陆艳茹正在浇花。

她的背影和纪涵有几分神似,子轩看到她的时候她也发现了子轩。

她没有向子轩打招呼。

她已将子轩当成了自家人。

子轩打开了门,脱了鞋子后上了楼梯,然后走进纪涵的房中。

林秋风打电话过来问子轩什么时候回去,他说:“三天后。”

三天已经够了,三天已经很多了。

陆艳茹打扫到纪涵的房间,子轩自觉地站在门口。

陆艳茹在擦桌子的时候把子轩脱下的外套拿了起来,她发现子轩的外套很重。

子轩一看不妙,立刻冲过去抢过外套,把外套披上。

如果让陆艳茹发现了他身上的枪支,陆艳茹一定猜得出他想做什么傻事。

他说:“我去大厅看电视。”

他说完走进大厅,心又怦怦地直跳。

这几天他唯一需要做的事是稳定心情,因为他还没有杀过人。



九十六

不知何时开始有了雾,座座大楼在白影中露出了几分头角。

大雾天,除了眼前什么也看不见。

子轩从床上坐起来,那把枪还在。

他打开窗户,一阵风迎面吹来。

不算太冷,实在是安静得很。

大雾天,天空中有微弱的阳光。

地球的某一个角落里,现在一定是炎热的。

春节一来,冬天也差不多该走了。

春天自然有令人向往的理由,那时候花刚长出嫩芽。

南方没有雪,南方的春天也很美。

春天的时候,有人推开家门,春天的大街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

春天到来的时候,如果有一个佳人和你牵着手,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春天还没有到来,他已经开始幻想。

起先他看到了大雾,于是他想到了烟,想到了烟他便想到了袅袅生烟的春天。

他分不清现在是冬天还是春天,所以他看了日历。

日历跟他说,现在还是冬天。

没错,他的冬天还没有过去。

冬天不及秋天的悲凉,但冬天一定比秋天还寒冷。

冬天很少有阳光,有的人冷得四肢发麻,他只能躲在被窝里憧憬。

冬天的时候,很多人会感到莫名的空虚。

这个季节里,不管你是狂热的工作者,还是花天酒地的流浪汉,你总该有个法子让时间过得更快点。

有一个很流行的词语叫做“无聊,”说出这两个字的人一般是学生或者年轻的上班人员。

他们的日子一直很闲,闲得不能再闲了,于是便有了“无聊。”

无聊的时候,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该干什么,无聊的时候,他们也只能做无聊的事。

如果他们娶了老婆,又生了孩子,有电费水费生活费,再参加个议会宴会村委会,他们的日子也不至于这么消散萎靡。

青春是精彩的,有些精彩也只能在青春的时候才能这么精彩。

你若是过了三十岁,你的心智进入稳定期,你会发现你很难再喜欢上许多年轻人所喜欢的娱乐方式。

比如你觉得动画片越来越单调,比起你复杂的人生来说不算什么。

你是实际的,你发现游戏中的升级加点只不过是修改了硬盘上千万分之一的数据而已,这些消磨不能给你带来丝毫的利益。

子轩十七岁,但这些他懂。

他是一位父亲,你若是父亲,你也应该懂。

他有了最实际的想法,他想买很多家具,还有一辆车。

有一辆自己的车,他可以带纪涵去很多地方。

他想杀人,他没有错。

世间本就没有对与错,只是同样的事情做多了而且有很多人同时在做,这件事也便成了“对”的。

他现在要做的,是一件在这个社会上很少有人会去做的事,这不是一件错事,这是一件傻事。

他如果想打垮王瑜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可以好好学习毕业以后进入商界和他竞争,可以做卧底窥探机密揪出王家,可以从政,可以用很多种做法。

可是,唯有杀人才是最快的方法。

也因为他年轻,他想的事都很浅。

年轻人血气方刚,总是为了想得到的事物不顾后果,做出冲动的事。

子轩就算有一个中年人的智力,他也没有老年人的冷静。

他每天都要握枪很多次,就像在复习一样,这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一个学期,五个月的时间,他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

这个学期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一个学期,这个学期里他结婚,离婚,打人,甩人,被骗后又获悉真相,想得到而又不能得到。

他的样子一点也没变,但是他的人生观已经变了。

他从大方变得奢侈,从懒惰变得懒散,从不喜欢说话变得一言不发,从无忧无虑变得心事重重,他只差一头的黑发没有变成白色的了。

他开始看着这方天空,开始想。

有的人在思考的时候喜欢闭上眼睛,因为眼前有许多无关的事物充斥着他的脑子。

子轩在思考的时候喜欢看看天,因为天空一片澄净,天空中至少没有他不想看到的东西。

他的双眸与蓝天一样清澈,他喜欢天空。

有时候他穷思极虑,而看着形状怪异的白云后豁然开朗。

这样看着什么事情都不做的话,还要看多久?

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休息是人与兽共同的天性,休息不需要时间来规划。

他要看多久,答案是:“看到他满意为止。”

他感觉心中的波澜稍微平静了,然后和呼出了一口气。

他无意中碰到了那把枪,于是他的心又跳个不停。

这把枪就像一颗炸弹一样,好多时候子轩都想把它扔了。

他怎能放弃?他不是一个喜欢放弃的人。

这的确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他不会去问别人:“我该怎么做?”

别人就是外人,这件事的主角是他,只有他自己才能找出答案,何况别人说的不一定是对的。

这样坐下去的话,他还要坐两天。

他想到了一个稍微快一点的法子,练胆。

他出去买了几张碟,拉上窗帘,关好门,房间里一片黑暗。

这是几张恐怖片,恐怖片除了刺激人的神经,还可以用来练胆。

胆子其实可以细分为两种,一种是生理上的,一种是心理上的。

子轩是属于心理上胆大的人,他不怕打架,不怕被学校开除,不怕有一天突然暴毙在马路上。

他是属于生理上胆小的人,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他直到现在去上厕所的时候都要开起全部的灯,晚上睡觉的时候看到一张黑乎乎的图片也会下一大跳。

于是他决定看恐怖片,在这个下午。

单是封面上的图片就已经非常骇人,他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其中一张放进光驱里。

播放之前,屏幕是黑暗的。

突然一声尖叫,他抖了一下,屏幕上的画面一点一点地展现出来。

他的手心又出汗了,他不敢再看屏幕。

他抑不住好奇心,抬头。

他看到了一张面目全非的脸,他全身麻了一下。

王瑜被他打死后,尸体岂非是这个样子的?

他猛地一拳砸在键盘上,画面卡住了。

纪涵的电脑还没有那么差劲,只是他一拳砸下去的同时也按了回车键,也就是暂停键。

他边喘气,边把光盘取出来。

再看下去还没有动手,自己就已经被吓成疯子了。

他拉开了房间里所有的窗帘,让阳光尽情地照进来。

他只是看了几分钟的恐怖片,便感觉经历了一场生死大战。

有些片子,还是少看的人。

他来到镜子面前,认真地端详着自己的脸。

这张脸绝对配得上“秀气”二字,这张脸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些可爱。

第一次见到子轩的人都称赞他斯文,这和他的脸有很大的关系。

这张脸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坏人,而这张脸的主人现在却要去杀人。

子轩小的时候很惹人喜爱,林秋风便对他说:“做坏事的话脸会变丑。”

所以他很少做坏事,他就算是一无所有地成了一个废人,他也绝不会做坏人。

他常常领先,他的思想总是要比同龄人还高出好几岁。

这种人是聪明的,也是孤独的。

他喜欢和老人讲话,喜欢和年纪比他大的人交谈。

这么一个有前途的孩子,会不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他认为,不会。

王瑜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倒可以消除他的罪恶感。

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人生总要轰轰烈烈地活过一次,这才算人生。

这几天他不再看报纸,他不愿再看到某某超市某某人用了某某凶器杀了某某仇家,花了多少时间逃过多少地方再被多少个警察抓住而判了多少年。

报纸他可以等有空了在慢慢看,杀人这是可马虎不得。

他总结了许多名言:成功需要有准备

成功需要有信心

成功需要学会坚持

他只缺一个“信心。”

信心当然不是一颗心,信心是一种心理,信心是可以快速培养的。

比如甲比乙还厉害,两人明天决斗。

乙今晚突然看到了甲的残疾证明,乙信心满满。

第二天已胜了,虽然乙的体力和速度不如甲,但乙还是胜了。

这个例子可以当成笑话看,也可以当成寓言看。

他必须有信心,至少他见到王瑜的时候一定要拔出枪。

他因为他想杀人而看不起自己,而又为自己有这样的勇气而佩服自己。

习惯于胜利的人也常常会胜利,这一次他必须相信自己。



九十七

他想看看纪岚,因为她身上有纪涵的感觉。

他从陆艳茹家里出发,坐了公交又步行进了这片别墅区。

所有的动作显得这么老练,好像他本来就生长在临溪。

夜晚,别墅在昏黄的灯光中显得金碧辉煌,如城堡班耀眼。

那么大的一座别墅里主人没有几个,灯火和仆人确实彻夜未眠。

子轩打通了纪岚的手机,纪岚说她还要十五分钟才能到家。

他站在洋房前瑟瑟发抖,几个仆人从这里路过,他们都没有多看对方一眼。

子轩等了十多分钟,别墅的大门亮起了白色的车灯。

一辆加长轿车直驶进来,在洋房前停下。

纪岚拎着几个大袋子从车上走下了,那辆车也开走了。

纪岚对他莞尔一笑,两人走进了屋里头。

灯开了,两人坐在沙发上。

纪岚放下袋子,说:“你有什么打算?”

子轩在临溪逗留了好几天都没有走,自然是有打算的了。

但这个打算却不好开口,子轩说:“我明天就走。”

他哪有可能明天就走,这句话可以理解成另外一种意思,他后天会杀了王瑜。

纪岚叹了一口气说:“你真的打算放弃我姐姐了吗?”

子轩道:“我还有学业,她也有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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