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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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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珊瑚枝,甚至能伤人的匕首。他只能在他睡者之后,才敢多看她几眼。
族长也说过永欢几次,要她对他好一些,看在他父母因病早逝,为人又老是勤奋的分儿上。
“我就不!”永欢倔强得很,“我就是不想跟他讲话,就是不想看到他的丑脸!阿爹,你换一个人来照顾我好不好?”
“胡闹!”族长敲她的头,“你不是不知道咱们这一族生存的艰辛,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要为保护这片来之不易的家园费心费力,哪里还有多余的人供你挑选?端午这个孩子就很好,你不要老是为难他了。”
“哼!”她不高兴地扭过头去,也不再提换人的事了。
他躲在珊瑚树后,将那对父女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并没有太难过,相反,能继续留在她身边,他觉得很高兴。
她也不是总这么坏脾气的,他好几次见过她流眼泪的样子,在四下俱寂的深夜里。她在梦里哭喊着“放开我娘!”,小手在空气中拼命乱抓,每次都要他握住她的手,听他哼起温柔的摇篮曲,她才能平静下来,把满是冷汗的脑袋往他怀里钻,蜷缩着娇小的身体,从噩梦中回归平静。
这些时候,他总是动都不敢动一下,怕吵醒了她,即便自己的身体僵硬发麻,也要坚持到她主动转向床的另一侧。
比起从小到大就没有父母,半路失去疼爱自己的娘亲只怕要难过千百倍呢,每每想到她在那么小的年纪便亲眼目睹母亲被野蛮人抓走的场面,他就能无限量地包容她的一切坏脾气。
日子本该平静如水,如果族长没有善良地救下那个差点淹死的商人,就不会有那出俗套之极的忘恩负义的故事。被救了性命的人,在离开这片迷宫般的海域时,暗自作了记号,带回的不是感谢,而是一场真正的灭顶之灾。
或许上天怜悯,他护着永欢,好运地从枪炮声中寻到逃跑的缝隙,千辛万苦地逃到了岸上。他想,先在岸上避一阵子,再图后路。可永欢不肯,她哭着要回家去找父亲,她说不能没了母亲再没了父亲,更不能没了那从小长大的家!那一次,是他生平唯一一次对她发火,他狠狠给了她一巴掌,说:“你若回去,蓝鲛一族就真的彻底变成纸上传说了!”
她终是被他硬拖着,朝内陆的某个方向而去。
躲进人群里,或许是目前最安全的避难法。
可是,他实在太低估了人间的险恶与人类的欲望。
一路哭泣的永欢,眼泪都成珍珠,想止也止不住。她不肯跟他说一句话,把所有悲伤与愤怒全部发泄在这个本来就让她讨厌的丑八怪身上。也怪他们时运不济,正是前门拒虎后门遇狼,躲过了杀戮者的枪炮,却没躲过见钱眼开的小人。
同行是遇到的“好心大叔”,用一包蒙汗药便将永欢从他身边偷走。
当他从简陋的乡间野店里醒来时,永欢已踪迹杳然。
他疯了般去找,直到两年后,才在洛阳城的一个马戏班里,发现了被关在水缸里展览的、已经瞎了眼睛的永欢。
看着水缸里形销骨立、双眼发灰的他,他恨不得立刻就杀掉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可理智又让他平静下来,一直忍耐到凌晨,才偷偷潜入马戏班想救走永欢。
可惜,身手太差,惊动了敌人。
结果是,他被认定成一个笨拙的贼,妄想偷走马戏团的台柱子。愤怒的班主让手下把他拖到后巷往死里打。
也许是他命不该绝,危在旦夕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生了一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的年轻公子从巷子的围墙上跳下来,笑嘻嘻地指责他们太吵,坏了他饮酒赏月的心情。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已经对人类万分忌惮,可这个人的出现,却让他莫名地大喊一声:“先生救我!这群人绑了在下的亲人!”
这实在是太冒险的一个举动,如果蓝头发不理闲事,他必丧命于此。可他怎么都觉得,这个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场,绝非街头浪荡子,明明放浪不羁却又可以托付重任,他赌他一定会路见不平。
结果,他当然是押对了宝。
马戏班的粗人们被蓝头发轻轻松松地用绳子绑到了一起,当他从水缸里捞出那个一息尚存、半人半鱼的“怪物”时,他只是瞪大了眼睛,好奇地说了一声:“咦,这是蓝鲛?”
他跪地磕头,向他道谢,将他们的遭遇一笔带过,只说家族变故,带了妹妹出来逃难,谁知与人不淑云云。
“你也是蓝鲛?”蓝头发嗅了嗅空气里淡淡的妖气,笑,“果然是啊。啧啧,如今这年月,蓝鲛已经很少见了呢。”
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仍是不住地道谢,然后抱起永欢准备离开。
“等等。”蓝头发叫住他,“你妹子都瘦得只剩半条命了,再不休养生息,我看她是活不了多久了。你有合适的落脚处吗?有钱买补品吗?”
他一愣:“这……我会努力去找。”
蓝头发将衣衫褴褛的他上下打量一番,摇摇头:“我看还是算了吧。你这个样子,只怕连半钱人参都买不起。你们蓝鲛虽是妖,可饮食上与人类也差不离,你妹子虚弱成这样,怎么也得有天山雪莲前年人参才补得回来呢。”
“那怎么办?!”他看着在怀里昏迷不醒的永欢,难过至极,“都怪我一时大意,才被那奸人下了药,害她颠沛流离吃尽苦头。”
“行了行了,别念这些无用对白了。”蓝头发赶紧打断他,找来笔墨写了一封短信又画了一张简明的地图,交给他,“从这里到西安城也不算太远,你们不怕我卖了你们的话,就照地图所示,去这个东篱小筑,找一个叫沈子居的人,把信给他,他自会给你们一个不错的落脚处。有空呢,我就去看看你们,没空就算了。”
他握着信与地图,连再说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蓝头发便消失在晨曦之中。
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得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又狠狠磕了三个头。纵然整个人间都欺骗他,这个人却一定可以相信。这个念头特别坚定。
族长说过,遇到一个可以全心相信的人,是莫大的福气。在商人的大船攻入之前,族长拍着他的肩膀,很严肃地说:“端午,我看着你长大,你的脾性注定了你是一个能被无条件信任的家伙,所以,我不仅放心把永欢交给你照顾,还有一件东西,或许也要交给你保管。”
回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心口。在最贴近胸膛的地方,他用最结实的绳子挂着一个两寸见方的白玉小匣。
他曾亲眼见过到,在大船来西时,族长取出这个匣子,念了一串咒语后,匣子自动打开,射出蓝光无数,八九个站在船头的野蛮人顿时被这些光线染成了蓝色,然后“吸”进了匣子里。
他从不知族长手里竟有这般厉害的“武器”,照这么来看,来再多敌人也不用怕了?!
可是,族长却说它的作用仅仅只在暂时威吓敌人。因为,这个匣子一天只能开启两次,一次最多“装进”九个活人。
这个匣子,就是“烬弯”。
它存放着所有逝去的蓝鲛的灵魂。
原本,蓝鲛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这个世界,以及这世界里的人类,一次次去到他们面前,渴望与他们成为恋人或者朋友,但结果总是让人叹息,所谓的真情敌不过雪白的珍珠。每一只死去的蓝鲛,都带着深切的悲伤与不甘的遗憾,所以,灵魂一直不得安息。天长地久,这些残留于世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又在海面上受了日月风水的灵气,这便成了一个白如珍珠的匣子。老族长说,匣子里装着另一个空间,是个既可悲又可怕的地方,切记不要掉进去,否则定然生不如死。而开启匣子的咒语,只能由族长知晓,代代相传。可这一次,族长在大船的炮火隆隆响起时,将“烬弯”与咒语,还有永欢,都交给了他。
纵然全军覆没,也总得留下一些什么——这是族长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烬弯与永欢,分别镌刻着蓝鲛的伤与爱,而他的生命,从此只为这两者而延续。
他脱下外衣将永欢裹好,又细心擦干永欢的尾巴,看她的鱼尾慢慢化回人形,背起她,毅然朝前方走去。
这条路,将他送到了沈子居面前。
在来到东篱小筑之后,他才明白为何人类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蓝头发对于他们的身份一点都不差异,连他的朋友,在知道他们并非人类之后,亦不将他们视为异类,只管让他们安心住下,需要的补品什么的,都由他来解决。
人类真是复杂的物种,好与坏,善于恶,端看你遇到了谁。
对于生命中这两个“贵人”,他不知如何报答,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都在心里为他们祈福,愿他们平安长寿。
沈子居将他们安排到东篱小筑里最清净的偏院里,除了一日三餐由专人送去,平日都不许任何人打扰他们。至于各种昂贵的补品,他也毫不吝啬。不到半年时间,永欢又变成了当年那个花一样的俏丽姑娘。只是,补品能挽回她的生命与容貌,却换不回一双健康的眼睛,她依旧看不见这个世界。据她回忆,当初被人绑走之后,她被卖到了一户人家,那家的女主人将她锁在狭窄的水池里,每天都要她哭,她哭不出来就用手使劲掐她的脸,还不哭就用针来刺,她的眼睛越拉越疼,眼泪越来越少,于是他们更变本加厉,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她的肩膀和背脊。不到一年时间,她终于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了。一个清晨,她从噩梦中醒来,却发现自己眼前只剩漆黑一片。作为一个无用的瞎子,这户人干脆将她卖给了马戏团,又拿了几辆银子。
当她说出这段过去时,不止他心如刀绞,连一贯斯文的沈子居都拍桌怒斥那帮混帐。
之后,沈子居业积极找了一些名医来替她诊治眼睛,可惜都束手无策。
自住进东篱小筑之后,九厥也来过一两回,他还是从沈子居口里才知道了这个从不自我介绍的人的名字。这个人的行踪总是很飘忽,突然来,突然走,除了与沈子居聊聊天喝喝酒,便只是简单地问问他们的状况,他甚至都没问过那个可怜的瞎眼姑娘叫什么名字,只说,有需要就找沈子居,他钱多,不用替他节省。在知道众大夫都治不好她的眼睛时,九厥想了想,说他反正要东游西荡去许多地方,也尽量替他们打探一下有没有治疗鲛人眼睛的方法,但不保证一定成事,若真寻到治疗方法,第一时间便通知沈子居,让他将一切所需药材准备妥当即可。
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感谢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了,在九厥离开之前,他追出去叫住他,突然抓起他的左手,将一枚亮闪闪的玩意儿用力“贴”到他的掌心。
“你这是干吗?”九厥抽回手一看,掌心里却什么都没有。
他认真说道:“我的鳞片。以后若你身陷险境,只需喊三声我的名字,就算我死了,也会赶来。”
九厥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这是在诅咒我和你自己吗?”
“当然不是。”他赶紧澄清。
九厥哈哈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好啦,你也不用总记挂着什么报恩不报恩的,我只是做了顺便之事。你就别操心我了,好好照顾你那瞎眼妹子吧。告辞!”
这一走,又是许久不见踪影。听说,他只在沈子居大婚那天去了他府上一次。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阿,若自己能有他一半本事,一半潇洒,永欢也不至于吃这么多苦头。
此刻,端午缭乱的回忆被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打断。不等他从地上爬起来,白色的马儿已经停到他面前,摇头晃脑,马背上的九厥笑嘻嘻地跟他打趣:“啧啧,这天儿又不热,你躲树底下干啥?”
他高兴地站起来:“好久不见!谢谢你捎回来的药方,很有效果。”
“那就好。”九厥跳下马,打量着他的脸,“怎么气色这么坏?沈子居不给你饭吃?”
“没有没有,沈公子一直对我们厚待有加。”端午赶紧澄清,又问,“这次来会多留一些时日吗?”
九厥摇头:“来看看就走,最近太忙啦,马上要去特别远的地方,可能三五七年都不来西安城了。”
“啊,那路上一定多保重啊!”
“这个自然,你就别担心我了。”
“嗯,沈公子一早就来了,应该还没走呢,你来得刚好。”
“咦?他最近常来吗?”
“自打你捎带回药方,他就比平日里来得勤了,每次来都带一堆名贵的药品跟补品。沈公子之举,实在令我过意不去。”
“别别,他不缺钱,一点药材补品就能换回一双眼睛,他何乐不为?”
“你同沈公子都是难得的好人。”
“嘻嘻,我不一定是人的。”
“你就是一头猪,也是我没齿难忘的恩人。”
“这……就不能换个比喻?”
两人边说边朝东篱小筑那边走,走着走着,九厥看着他走路的姿态,不禁问道:“你的左腿怎么了?走路怎么一跛一跛的?”
“哦……这个啊……”他赶紧说,“就是那天出去散步的时候摔了一跤。”
“散步?”九厥想了想,“哦!上回好像听沈子居说,你常带你妹子去秋山湖岸?”
“嗯,总留在屋子里也不好,秋山湖岸景色优美,走一走,整个人都能精神不少呢。”
“那倒是,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光是一池靛蓝荷花就百看不厌了。你挺会选地方嘛。”
“嘿嘿。”
一路行至东篱小筑,还没进门,便传出一阵悠扬的《春江花月夜》,堪比天籁。
沈子居独坐院中,专注抚弄面前那一家崭新的琴,直到九厥都走到他面前了,才抬起头,琴声亦戛然而止。
“你这家伙,婚礼一别,至今一载有余,你再不来,我就当你不记得我这好兄弟了。”沈子居笑着起身,“正好得了一壶上好的西域葡萄酒,你回得还真是时候。”
“你们叙旧,我就先过去了。还要煎药年。”端午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高高兴兴地走开了。
他不懂品酒,也不识音律,更不会吟诗作赋,实在不适合加入这两个人的谈话。
每当看到九厥跟沈子居在一起煮酒话家常的场面,他总是想,人类老说相由心生,这两个男子的心底得是多纯良干净才能生得这般好容貌,反观他自己……算了,不提也罢,反正,他现在的世界只在东篱小筑与秋山湖岸之间,没什么人会注意到他藏在面巾之后的丑陋的脸,永欢就更不可能看到了。
回到房间,永欢已经醒了,正燥郁地在屋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踢到凳子和桌角。
他深吸一口气,换了另一副声音,上去扶住她:“这是做什么?踢伤了怎么是好?”
听到这个声音,她顿时转怒为喜,一把握住他的手说:“阿九大哥,你可回来了。药好苦,我不想喝了,我们去秋山湖岸走走吧!”
“那可不行。”他晃了晃手里的药包,“新鲜的药,我马上去熬,喝完了咱们就出去散步吧。”
“好吧。”永欢沮丧地坐下来,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又高兴起来,“阿九大哥,我能看到白影子在晃了呢!”
“真的?”他欣喜若狂地握住她的手,“真的能看见了?”
“嗯,一点点。说明药虽然是哭,但真的有效呢。要不了多久,我就能看到你了。”她抽出手,情不自禁地摸向他的脸庞。
他心下一惊,赶忙抓住她的手,有些慌乱地说:“你坐着,我先去煎药。”
“咕嘟咕嘟”翻滚着的药罐前,他拿着扇子轻轻扇着火。
她很快就能看见了吗?!这是他多么盼望的事!他的永欢终于可以跟从前一样了。
可是,他又该怎么办?
阿九大哥……根本就不存在的一个阿九大哥……
不错,他可能干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对蓝鲛来说,模仿声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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