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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蚀爱,欺心总裁算你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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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折腾了,无济于事,…你也别太担心,我都习惯了。”毕沈岸适度地宽慰,及时岔开话题:“对了,下周与你爸的晚饭,我已经叫人安排了,到时候你也一起去吧。”

“那是当然,我的未婚夫与未来丈人共进晚餐,我怎么可能不到场。”

范芷云很甜朗的笑,毕沈岸觉得心情也好了一些。

“怎么样,有没有荣幸邀请范总共进午餐?”

“贫嘴!”范芷云借势推了他一把。

毕沈岸终于笑出声,眼角显出细细的褶皱纹理,常年紧绷的五官因为这一笑,显得更加温昵动人。

范芷云看得有些痴。

他一向沉稳,难得开玩笑,所以她心里甜到发腻,很主动地打电话给餐厅定午餐位置。

……

沈絮接到画廊电话的时候还在上课。

她压低声音讲:“喂,请问您是哪位?”

“你好,我是诩?旧画廊的人事经理,你已经通过我们的面试…”

“什么?麻烦您再说一遍?”沈絮太过激动,直接从椅子上蹦起来高声嚷,所有同学都回头,她才意识到自己还在上课…

如此出糗是有点囧,可是被诩?旧录用真的是太令人亢奋的事。

她吐吐舌跟老师讲对不起,慢慢坐下去,肩膀都在抖…

下了课,沈絮就给傅毅打电话告知被画廊录取的好消息。

可对方在电话里的口气显得过于平静。

“不过是录取一个兼职修复师,至于你乐成这样?”

“当然,你知道那天有多少人去面试吗?好多人都是职业修复师,我觉得我能够被录取肯定是上辈子做了很多好事!”

傅毅没接话,但听得出他在笑。

沈絮有些生气:“你笑什么?”

“没什么,过去之后好好画吧,毕沈岸对A。S的作品很珍惜,如果你修次了,估计以后都别想在这行混!”

“这么严重?”沈絮被他说得有些担心,不过转念想,觉得肯定是他在吓唬人:“少来威胁我,我也是A。S的铁杆粉丝,所以我绝对会好好干!”

沈絮乐呵呵地自我亢奋,傅毅突然声调变沉:“方枕夏,其实你画画得不差,只是还缺乏一点灵气,去画廊之后好好学,对你有好处!”

沈絮当即心惊,觉得今天的傅毅有些怪异。

神秘组织

其实方枕夏才是她的真名,而“沈絮”这个名字是两年前,傅毅将她转入云凌美术学院之后给她另取的新名。

虽然她不知为何要替她改名,但是她也没有多问。

当时情况有些特殊,阿辰诊断书下来,沈絮五雷轰顶。

得的是耗人钱财的病,阿辰家人已经放弃,但是沈絮死咬着牙到处奔波借钱,便在那时遇到了傅毅。

傅毅提出可以替阿辰出医药费,但条件是沈絮必须转去美院。

沈絮问他原因,他的回答是“不想埋没她如此好的才华!”

虽然这个理由有些牵强,但是沈絮信了。

她那时管不了太多,救阿辰最要紧。

后来沈絮也会问傅毅,问他为何要对自己这么好。

因为傅毅不单找关系替她转学去了美院,更不遗余力,一直出钱替阿辰看病,这些举措对于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而言,未免有些过。

傅毅一开始会敷衍她几句,说他就是愿意,愿意“助人为乐”,可是沈絮不信。

她怎么信?她又不是白痴。

就傅毅这么阴鸷的人,她还没有白目到可以相信他有一颗不求回报而“助人为乐”的心。

可是问烦了,他不愿答,她也不再问。

而这两年来,沈絮一直不知道傅毅的身份和背景,他的存在就如一个“神秘组织”。

沈絮也不是喜欢追根究底的人,时间一久,两人便形成了这样若即若离,暧mei不清的关系。

好在傅毅从未带沈絮出席过任何公众场合,甚至是带她出去一起吃顿饭都没有过,所以除了傅毅贴身的几个下属和别墅的薛姨,没人知道沈絮与他的关系。

至于沈絮,她懂“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所以刚认识傅毅的时候,她也以为这男人接近自己有企图。

可是相处这么久,甚至每周末都要在一个屋檐下独处,但两人最亲密的动作也就仅限于牵个手而已。

思绪被傅毅的一声“方枕夏”扯得有些远。

傅毅在那头等不到她的回话,又喊:“喂,沈絮,怎么不说话?”

她松一口气,总算他又喊回她的假名“沈絮”,因为以她的经验,这男人一旦喊她真名,准没好事。

“嗯,在想说什么呢,想跟你说声谢谢,谢谢你怂恿我去诩?旧面试!”

“谢谢就不必了,别去丢人就行!另外,我这几天要去香港出差,回来之后就带你去见白沥辰…”

“真的?不骗我?”

沈絮激动得太明显,傅毅没来由的觉得心里恼,直接就摁了挂机键。

耳边是突兀的“嘟嘟”声。

沈絮捏着手机,嘴里嘀咕:“这男人,是不是有精神分裂症!”

但是她难得心情好,又被诩?旧录用,又可以很快见到阿辰,天……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开始变得越来越好。

可是我们的傻子方枕夏,她自以为是的美好人生,其实只是厄运的开始。

去画廊报到

按照人事经理的意思,第二天便可以去画廊报到。

因为画廊在郊区,离美院有些远,而且没有直达公车,所以沈絮一放学就往画廊赶。

倒了两班车,到达画廊的时候已经过了与人事经理约好的时间。

她一个兼职实习生,第一次上班就迟到,以为会遭遇冷脸,可经理对她的态度极好,不仅带她在画廊逛了一圈,还亲自带她去见了画展策划部的经理,即她以后的上级BOSS。

BOSS比沈絮想象中的年轻,三十出头的模样,中等身材。

见到沈絮,BOSS先开口:“你好,我是策划部的经理高志朋,以后就是你的上司。”

沈絮初入职场,有些傻兮兮的胆怯和紧张,挠挠头道:“对不起,高经理,我第一天上班就迟到。”

“没关系,下次注意!”高BOSS很平和的笑,瞬间就奠定了在沈絮心中“平易近人”的形象。

工资待遇倒也一般,但是工作时间比较灵活。

考虑到沈絮还是学生,所以允许她没有课的时候去画廊。

由于受空气中水份、酸度、紫外线和温度变化等影响,油画在长期存放的过程中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损,而修复师的主要工作便是还原这些破损的存画。

按照诩?旧的惯例,每年十一月都会举办A。S作品展,沈絮去画廊的主要工作就是修复A。S的一些作品。

所以随后的时间,沈絮都很忙。

所有人都知道A。S的作品是毕沈岸的心头宝,所以的修复工作自然要格外小心翼翼。

沈絮在学校里虽然有油画修复这门课,但从未真正实践过。

而关于修复师这个工作,看似简单,实则要求苛刻,细致繁复,没有扎实的专业功底根本无法胜任。

为此,高志朋让沈絮先跟着画廊里的专业修复师傅学,学了几天,又找了几幅仿版练手,高志朋才将

一张磁卡和一把钥匙递到她眼前。

“A。S所有未展览过的作品都存放在地下室的一个独立仓库里,这是进仓库的门禁卡和钥匙,仓库自带画室,你可以直接在那里完成修复工作!”

沈絮接过卡和钥匙,道了声谢谢。

高志朋正想走,却又突然回头,压低声音讲:“另外,有一点必须提醒你,独立仓库旁边是私人展厅,那是整个画廊的禁区,只有毕先生能进去!”

“禁区?”沈絮突然笑了笑:“里面藏了什么呀,搞得这么神秘兮兮?”

“不知道,老板的事你别好奇了,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

高志朋又交代了几句,最后拍拍沈絮的肩膀离开。

在沈絮想象中,地下室肯定阴暗潮湿,所以她还特意去后勤部借了一支手电筒。

可是门禁卡刷过,那扇厚重的木门开启,她才知地下室根本不是她想象中的样子。

画室相遇

楼梯是用的上好橡木,下去之后是一条长廊,奢华的天然大理石墙面,一路走过去,头顶的感应灯一盏盏亮起。

墙上挂着画,各类风格的当代油画,沈絮一幅幅欣赏,心里不禁想,这画廊装潢可真是大手笔,连地下室走廊挂的都尽数是真迹。

沉迷画中,沈絮很快就走到了走廊尽头,并列的两扇门,一扇门上挂着“仓库”两个字,另外一扇门上什么都没有。

沈絮这人没多少好奇心,所以直接掏出钥匙进了仓库。

仓库的面积不算大,存画也不多,但洁净规整,全是A。S的作品。

一面架子上是油画,每一幅都用防尘袋装好,按照创作时间排序分类,而另一面架子上是画集和手稿,甚至都有在A4纸上顺手画下的涂鸦。

沈絮倒吸一口冷气!

看来这个毕先生宠她的妹妹真不是传言,不然不会这么用心,将她生前的画作保存得如此完好。

毕沈岸下午的时候来过地下展厅,不小心将一份文件落在里面。

因为第二天开会要用,所以他加完班便赶过来取。

那时候已经很晚,画廊里的工作人员基本都已经下班,地下室很安静,安静到他一踏入走廊,便听到隐约传来轻渺的歌声。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

说将来要娶我过门

转多少身,过几次门

虚掷青春…”

歌声其实很低,音色也一般,虚虚渺渺,像嘴里含着里一颗糖,但旋律轻快,听得出唱歌的人心情很好。

毕沈岸朝着歌声寻过去,绕过那一道道宽厚的画架,走进画室。

沈絮正在调色,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瞬间转身,毕沈岸便定在了那里……

以前毕家老宅的地下室便是沈诩的画室,她也总喜欢在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画画。

也像现在这样,嘴里哼着歌,字句不清,但旋律欢快。

唯一不同的是,沈絮哼的是中文歌,而沈诩只哼英文歌,因为当时她的目标是去RA深造,考雅思便是她去英国留学的第一关。

毕沈岸总是说,他的诩诩看上去柔软无害,其实心思很密,定了目标,很早就会开始一步步为那目标筹谋。

而六年以后,依旧是这样安静冷冽的地下画室,午夜,他惊遇一张与沈诩相似的脸,左手拿着画笔,右手拿着调色板,站在他面前,先微微一笑,眼角弯下去,道:“不好意思,我弄得有些晚了,那个……等我还有一点弄完就走。”沈絮有些急迫的解释。

她刚才只顾着翻看A。S的作品,耽搁很久才开始工作,而眼前这男人她认识,数日之前刚面试过自己。

虽然她不知道这男人是谁,但是她有常识的,能够当面试官的员工,肯定是画廊的中层领导。

现在领导来视察工作,天……

沈絮又笑了笑,略显尴尬地补充:“我实在太喜欢A。S,这库里有好多她生前未面市的作品,我一时看得沉迷,就忘记时间了。”

日出夕阳

毕沈岸思绪停滞,脸上面色如常,但心跳一直在加速,连着膝盖都开始疼起来。

很难拒绝她这张脸,与沈诩太过相似的脸。

毕沈岸垂下头,顺了顺呼吸,问:“你叫沈絮?”

“嗯,是,沈阳的沈,柳絮的絮,您居然还记得我名字?”她笑咧咧地回答,多少还有些紧张。

毕沈岸点了点头,走过去,见她面前的画架上呈着一幅画。

那是沈诩早期的作品,刚被RA录取,临出国前毕沈岸答应带她出去旅游一次。

他让她自己选地方,国内国外都可以,但最好别太远,因为他实在很忙。

最后他的诩诩善解人意,选的地方竟然是云凌郊外的茵湖。

那是很多年前了,茵湖还没有开发,周围都是村庄和种了庄稼的农田。

毕沈岸安排人在茵湖边上临时盖了顶帐篷,两人在那里住了两天**,而这幅画便是在那两天**完成。

毕沈岸将目光从画布上挪开,看着沈絮,问:“你觉得,这画上画的,是日出还是夕阳?”

沈絮想都没想,直接回答:“当然是日出了。”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是日出而不是夕阳?”

“因为…”沈絮有些纠结,盯着那幅画又看了几秒,挠着头笑:“其实我也是瞎猜的啦,只是凭直觉,A。S这幅画应该是日出,虽然我没有见过她,但是她的作品很多我都临摹过,总感觉她是一个……”

沈絮皱了皱眉,有些一本正经。

毕沈岸好奇,追问:“总感觉她什么?接下去说。”

“嗯…可能是因为她家境好吧,没吃过苦,所以她的作品大多热情奔放,色彩浓烈,满满正能量,所以直觉告诉我,她不会画夕阳,因为夕阳意味着结束,意味着要渐渐步入黑暗。”

很怪异的解释,但是毕沈岸却听得心惊肉跳。

他还记得当初画这幅画的场景。

凌晨三点,沈诩便守在帐篷外面等日出,毕沈岸也被她揪出来,理由是他作为大哥,要陪她一起等。

就这样坐在地上等了两个小时,日光渐渐浮起,沈诩开始画,而毕沈岸便抱着电脑处理邮件。

中途两人聊天,他便问:“为什么一定要画夕阳,这么早起床等,多辛苦。”

“日出意味着希望,意味着新的开始,所以值得我等…”

很久前的话,他却一直记到现在,现在又听到沈絮讲类似的话,毕沈岸都有些恍惚,仿佛眼前的就是沈诩。

右腿又开始无法克制的疼,毕沈岸皱着眉,微曲着膝盖问:“这么晚了,怎么还不下班?”

经他这么提醒,沈絮立刻掏出手机看时间,继而“呀—”的一声叫出来,立刻开始收拾画具和背包。

一边收拾还一边解释:“对不起,那个…我要赶末班车回学校,今天耽搁的工作,我明天下午会早点来画廊补上,您放心,我肯定不会耽误A。S的画展…”

匆匆解释完,沈絮立刻抽了外套往画室外走,走得太急,不小心膝盖撞到画架的边角。

“操…”,干骂一声,与气质不符的粗鲁。

毕沈岸在她身后听得眉头都蹙起来。

素昧平生

沈絮一向骂脏话骂习惯了,所以对自己的粗鲁浑然不觉,弯腰用手揉了揉膝盖就起身往外跑。

可惜还是迟了,跑到站台只看到末班车的车尾灯华丽丽滴从她身边扬长而去。

她追着公车跑了几十米,车子加速,她穿的皮鞋,索性将鞋子脱下来拎在手里继续追。

结果很悲剧的是,路上的碎石子刺入脚底,钻心的疼,又是一肚子火,她便光脚站在马路中央骂:“擦…你他妈赶投胎呢,追这么久都不停,怎么这么没爱心!”

如此彪悍的一幕,午夜赤脚追公车,站在马路中央骂街,全部被从画廊里走出来的毕沈岸看到。

因为最近右腿疼得厉害,所以他没有开车过来,准备去马路上打车,便见沈絮追着公车跑。

一开始她穿着鞋子,后来索性将鞋子脱下来,赤脚追。

夜里的郊外,风很大,扬起她肩上的长发,其实很美妙的侧影,却最后被她那一段“骂词”全部破灭。

毕沈岸站在马路对面不自觉地笑出来。

她果然不是她的诩诩。

她的诩诩怎么可能如此不顾忌形象的在马路上光着脚丫子跑!

可是为何她坐在路中央不走了呢?

毕沈岸走过去,才发现沈絮低着头在用纸巾擦脚底的血迹,一边擦还一边碎碎念:“操,FUCKING,真应该记下他的车牌打电话给公交中心投诉!”

……

毕沈岸皱着眉,当即就觉得这姑娘真能扛疼,因为即使路灯光线暗沉,他依旧看得出那伤口伤得极深。

毕沈岸微收一口气,蹲下去…

“你这样用纸巾擦擦没有用,要去医院。”

沈絮一惊,抬头看到毕沈岸站在面前,先是一愣,随后回答:“没那么娇气,我把伤口清洗一下就好。”

“这样不行,伤口很深,会感染。”

她还不当回事,微微笑着,从背包里掏出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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