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之乱试佳人-第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秦欢,这个是什么?”我捡起那根东西。
“呀,这是小猫咪的玩具。”她说着从我手中夺过那东西,“橡胶骨头哦,刚才找半天都没找到。”
我有点呼吸困难,这东西不就是上次害徐凯摔了的那根狗骨头吗?!
“这应该不是你蓄意安排的吧……”我的心脏受到了极度的创伤。
“这个是小猫咪放在这里的。”她煞有介事的说,“它总是喜欢在这里啃骨头。”
“玩你的小猫咪去吧。”我挥挥手,脚步沉重得往楼上走去。
秦欢应该是很喜欢狗的吧,我要不要给他买只狗回来,取名叫大猫咪……
走过秦鸢那个房间的时候,我心里的好奇又爬上来,不过我可不想再惹爸妈生气了。秦欢的房间我总能去的,只要去房间里打探一下,她喜欢什么基本也了然了。
我跟做贼似的闪进秦欢的房间,一转身头就撞上一串风铃,玻璃撞击的声音此起彼伏,把我吓了一大跳。把风铃安定下来,才慢慢打量这个房间。不像一般的小朋友那样,把墙刷成粉色或者蓝色,这房间的格局跟其他房间没什么区别。秦欢本来就不是个可以用一般逻辑来分析的小孩子。
如果说非要找点什么特别点出来的话,我想问为什么她厕所里有个柜子,有个柜子也就算了,关键是这柜子里装的竟然是各种零食!零食,你能想象吗?!这家伙竟然把零食放在厕所里,并且那个柜子就在抽水马桶旁边。目测估计,秦欢这家伙在上厕所的时候还是能够拿到柜子里的东西……
好吧,我败给她了,我最多在上厕所的时候看本小说什么的,秦欢的境界显然已经是到达忘我境界了,上着厕所还能津津有味的吃东西!
我翻她的床头柜,终于给我找到一本笔记本,是她的日记。我迅速的翻阅,以我多年的阅读能力——虽然她的字有些扭曲,一目十行不是问题。这小家伙写日记有点奇怪,她写的都是在抱怨,说今天没有下雨啊,小猫咪怎么不长大啊,自己的胸部为什么还是飞机场——现在的孩子怎么那么早熟?
终于,重点来了。一个星期前的日志,她这么写:我讨厌周叔叔(管家),他总是要做很多事,却动作那么慢。真希望有一天,妈妈把他辞退掉,然后把塞巴斯酱招进来,那我就能像夏尔一样破案了。
看到塞巴斯酱的时候我特别激动,原来秦欢也喜欢看《黑执事》啊!不过我在想她是不是真的懂这个故事,毕竟这个动漫很有深意,对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来说理解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的。比如她以为夏尔是拥有塞巴斯酱这个执事才能破案的,她忽略了人家夏尔有伯爵这个头衔,不然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怎么轮得到去调查案件啊。
我合上日记放进抽屉,心里已经有了主意。既然她这么喜欢塞巴斯酱,那我就买《黑执事》的全套动漫书回来给他好了。去市中心转转,说不定还有其他附带的商品,不知道有没有人把塞巴斯酱做成玩偶了?这可是有极大市场的,我不信没人在这上头比我聪明。
我一打开门,笑容还挂在脸上,就看到秦欢炯炯有神的眼。
第五十一章 关于脑电波
“哥哥,你……”她警惕地看着我。
“不要误会!”我赶紧解释,“我只是一不小心走错了房间而已。”
“是吗?”她的眼睛骨碌碌一转,“可是你的房间离我房间好远的。”
“我每天工作太忙了呀,难免会头昏眼花嘛。”我赔着笑脸,“我先走了。”
“哼,如果你动过我的零食,我会告诉妈妈的!”她在我背后喊。
冷汗从我额头掉下来,这一什么小孩啊!平时还觉得她有多成熟呢,到现在才发现也不过是个孩子。谁要吃她的零食,那些被厕所熏陶着的零食!
从房子里出来,碰上正下班回来的爸爸。
“爸!”我亲昵地叫他,看他的脸色似乎心情不错。
“小枫啊,你上次修改的那个企划案非常好啊,投入运作以后收到极大的效益。”
“哈哈,那就好啊。”我囧得要死,秦枫不在身边,心里就没底。什么企划案,都是秦枫的功劳,我是一问三不知的,千万别问我什么细节问题。
“我这边还有份项目策划,晚饭后我们两个讨论讨论。”他说着就要从公文包里拿文件。
我按住他的手,“爸,我今天还有事要去忙,公司的事到时候到公司再处理嘛。”
说完,我就匆匆走向车子,“爸,我先走了。”
“这都成了你娘家了!十天半个月才回一次。”老爸的声音带点无奈。
我发动车子扬长而去,秦枫在副驾驶上嘿嘿的笑。
“笑什么笑!”我一脸郁闷。
“我从来没想过我爸的口才也是那么好的。”他忍住笑,“哈哈,这都成了你娘家了!哈哈……”
“这本来就是我娘家。”我气定神闲,“我娘可不就在这里吗?”
“好好好,你伶牙俐齿。”
我冷哼一声,没接话。绕过市中心,在一家专卖动漫书和CD的店里挑了《黑执事》的相关东西。竟然连夏尔玩的那种棋都有,有商业头脑的人比我想象的还多。我一口气挑了很多,甚至连格雷尔,虐杀天使等这些角色的相关饰品都买了,装了满满一大袋。店老板乐呵呵的,双下巴几乎要掉下来了。
回到公寓,郭佑明正满头大汗的举哑铃,而徐凯则在厨房做菜。嘿,都上轨道了!
“大哥,你回来的正是时候,刚才还想着等徐凯菜做得差不多了才打电话给你的。”郭佑明一边举着哑铃一边说。
“原来那小子会做菜啊。”我感叹道,还真看不出来。
“是啊,厨艺还不赖,中饭就是他做的。”郭佑明放下哑铃,倒了杯水给我,“大哥,喝水。”
我接过喝一口。所以说“人不可貌相”这话绝对不能小觑。我相信人的潜能是无限的,这世界是什么样的容器,人就能变成什么样子的人。客观条件有时候比主观臆想重要多了,不然政治课怎么教我们“物质决定意识”?这种想法有点让我泄气,这是不是说明有些客观存在根本就是我无法改变的?
“大哥,你回来了啊!”徐凯端着菜从厨房出来,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是啊。”我应着,然后坐下来。
郭佑明马上摆好碗筷,我心里就剩下一个念头:做大哥真他妈的爽!
不过我要是现在是大姐大我就会更爽,毕竟一个女人能够驾驭一群男人,并且让他们心服口服地顺从我,那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啊,当年武则天也就这样子了吧?
只是,伤感突然油然而生。我说过的,夜晚总会击中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我看着窗外已经暗下来的天色,感觉要是应文智此刻在我身边,该有多好。
躺在床上给应文智发信息,问他妈妈的近况,谁知道这个家伙竟然不回我。好好好,到了异国,总有不同的风情在等着他去发掘呢,妈妈生病又怎么样,上次发信息给他不就说在泡吧吗?
应文智,你个烂人,情种,我怎么会喜欢你这种人!
心里非常气愤,一个枕头被我甩出去,又被墙壁弹回来。谁叫我只是以他兄弟的身份而存在呢,我要是他的追求者,现在就坐飞机去找他。我撒泼,撒野也要把他从别的女人那拽回来。
唉,轻轻叹息一声,我根本没有任何立场去吃醋什么的,在他的观念里,我不是一直有着童亦筝吗?
一想到童亦筝,我眼睛的余光就瞥到秦枫。这两个人在我的思维里俨然成了一体。
“心情不好啊?”他站在角落里,询问我。
“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我自顾自说话,“都不知道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从一开始的惊诧,到现在的泰然处之,这中间的辛酸根本无法用语言和文字来表达。我知道秦枫也不好受,每天无所事事——除开在公司的事,没有睡眠,睁眼到天明,他有更多清醒的时间。而一般越清醒的人越痛苦,因为思维高速运转,想得层次越深,当然越烦恼。
“人生本来就是条起伏不定的路。如果一切按照自己想象的进行,那也无趣。”
“大哲学家。”我朝他竖起拇指。他可比我坚强多了,现在挂了的是他,反而要他在我失意的时候安慰我。
“是不是觉得累呢?想一想从一开始到现在是怎么坚持过来的,你又会有坚持下去的动力。”他说着叹息一声,“有时候,放弃也是需要勇气的。”
最后那句我听进去了,放弃也是需要勇气的。我刚还在考虑要不要放弃对应文智的暗恋,但显然我没有这种勇气去放弃。明明知道他有很多劣根性,但人要是没劣根性,都是完美的话,我只是爱着一个幻想,而幸好,他并不是我的幻想,他是活生生的人。之前我们还每天同床共枕的——这话说得真暧昧,可人家说千年修得共枕眠呢,也算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至于坚持,我一开始根本无法接受自己灵魂异位这个事实。到后来慢慢适应这个新身体,包括一开始的身体反应让我很囧,然后接触到一个家庭,就很想拥有这原本不属于我的亲情,再然后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想用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去完成我的梦想。一步一步,走到了现在。
如果说要继续,也就只有三个方面。亲情,我要继续维持,对秦欢的努力还在进行中,我想这个小丫头未必不喜欢我,只是缺少一座联通彼此的桥梁。梦想,我的出版社正在筹备中,没多久就能开始运营,到时候跟老爸的公司建立某种合作关系——我先试想着,到时候这生意还不是蒸蒸日上?爱情,应文智啊应文智,我现在对他的感情要是被别人知道一定成了禁忌之恋,没准还会被一些老封建当成反面教材。就这一块,太不顺利了。那个念头又浮上来了,我要给自己找一具满意的身体。不过,然后呢?我又不懂怎么进入那身体,我现在觉得自己的灵魂跟秦枫这身体是紧密结合的,就像肉跟骨一样,咬得死死的,怎么可能轻易脱离。
“秦枫,你说我们灵魂飘出来是不是因为太强烈的撞击啊?”我问他。
他先是愣了愣,大概还沉浸在之前的话题里,然后说:“也许吧,也可能是脑电波的作用。”
“脑电波?”这又关脑电波什么事。
“有些幻象只是某些放射性物质影响了脑电波的关系。比如有些人能看到鬼,其实就是因为被空气中的一些干扰物质影响了脑电波。”
“啊?”我不解。如果是这样,那就是说秦枫影响了我的脑电波,所以我才看到他?
“我说的是一般鬼魂。”他似乎猜到我所想的,“我当然不仅仅是一束脑电波那么简单,你没发现文智能从镜子里看到我吗?”
“好吧,那你要说的中心思想是什么?”绕来绕去的,都快把我绕晕了。
“我的意思是,虽然我不仅仅是一束脑电波,但我们之间灵魂的异位也许就是跟我们脑电波的频率太相似有关。”他停一停,见我全神贯注地在听他,他才又继续,“我上次说的灵魂幅度,应该就是我们的脑电波频率,这样说你是不是明白一点了?”
“明白是明白点了,但还是不清楚到底什么样的人才是脑电波频率相同的呢?”
“这要问科学家去了,也许他们会有仪器来检测脑电波。”
“真的假的?”我将信将疑,怎么从没听过有这样的仪器,难道是我孤陋寡闻?
“不知道。”秦枫突然打了个哈欠。
“吓,你终于觉得困了?”不是说鬼魂不会困?
“不是困,是很累。”他说着闭上眼睛,身体竟然横向飘在半空中,“我眯一下。”
“啊,好吧。”这状况可不太好,他身上的异能在渐渐消失,到最后连他都要消失的。
我想起《倩女幽魂》里,人和鬼呆久了,鬼会吸人的阳气,会让人变得越来越虚弱,而现在状况却恰恰相反,却是我这个人在被动的接受他倒回的能量。
看着漂浮在半空中的秦枫,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在睡眠当中,所以只好轻轻躺下来,在黑暗的叹息里闭上了眼。明天,什么都会好的,什么都会有的,我安慰自己。
第五十二章 秦欢生日Party1
尽管有那么多人想要让时光停一停,时光还是一脸嚣张的像磁浮列车一样呼啸而过。
秦欢的生日终于来了,这个让我忐忑不安的日子。
是在家里开生日Party,从上午9点开始到下午5点,有够隆重的。不过,是十岁生日,算大生日了,也应该的,谁叫她有个有钱的老爸。
我在镜子面前踟蹰不安了一个多小时,左照右照,生怕出点什么差错。我为什么要这么紧张呢?大概是怕秦欢对我送的礼物失望。别看我大多数的时候都在忌惮她作弄我,其实我打心底里喜欢这样一个妹妹。小时候跟孤儿院的孩子们相处,那是一种角逐,吃饭的时候跑慢一点就会没菜吃,发水果的时候排在后面的绝对没有机会拿到个大的。甚至是被领养,也要靠心思去争取。
本来在我6岁的那年,有对夫妻有意向领养我,结果比我年长2岁的小敏一个箭步冲到那对夫妻面前,指着我说:“叔叔阿姨,她是个口吃,你们不如领养我吧,我很健康,而且很乖,比她聪明。”
我愣在原地,双脚像被钉子钉在了地上,一步都挪不开脚步。我的双手捏成拳头,紧紧的紧紧的。可是我不争辩,我一句话都不说。我只是看着小敏,她也是歪着头看我。这场战役是我输了,我认了,是我不懂对身边的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我指在这种需要争取的机会面前。
所以,从此以后我对那些7;8岁的小女孩心有余悸。不过,秦欢,我发自内心的喜欢她。也许是秦枫身体里残留的亲情影响到我?这说法很玄乎,但贴合我的想法。
一进大门,发现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就跟过年似的,到处张灯结彩。
连仆人都穿了很可爱的卡通衣服,我知道这一定是秦欢的杰作。
一进门,秦欢就看到了我,然后笑得很甜地向我扑过来。这冲击力相当于一个重磅炸弹,她坚硬的头撞在我肚子上,痛得我眼泪都要出来了。我心想这小家伙今天是不是开心过头了,竟然对我那么亲昵。我捧起她的脸,“小公主,生日快乐啊!”
然后想起礼物还在车子的后备箱里,于是我又拍拍她的头,“礼物忘车子后备箱了,我现在去拿。”
她很乖巧地点点头,然后嘴角勾起一抹邪邪的笑。
我一时没弄明白她在笑什么,难道等下要挑我礼物的刺?那她如意算盘可就打错了。我可是得了机密——她的日志,才买的这礼物。
我打开车的后备箱,拿出那份沉甸甸的礼物,已经用礼品纸包装好。放地上估计比秦欢身高还高,里面可有不少东西呢,只要关于《黑执事》这部动漫的,我都买了。
秦枫倚在车边,我朝他喊,“喂,不进去看看吗?很热闹呢。”
“不进去了。反正也做不了什么。”他看着我笑起来,“秦欢的创意不错啊。”
“什么?”我一头雾水。
“看看你的衣服。”
我闻言低头,发现腰部两侧各有一只鲜红的手印。不用说,这一定是秦欢那家伙捣的鬼!天呐,我身上的衣服可是纯白色的,你大概可以想象这两个手印有多少触目惊心了吧?我扯过衣服一闻,是红酒。Shit,不知道能不能洗掉,不然这衣服就浪费了,我才穿一次而已,前不久才上市的新款,我一试觉得帅气就买回来了。
“算了,今天她最大。”对秦枫说,也是安慰自己。
再次进屋,大厅已经挤满了客人。顶上那盏水晶灯闪闪发亮,我恍惚以为自己误闯了童话世界的
王子与公主的舞会。灰姑娘在哪里,十二点之前她会出现吗?
“哥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