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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本张狂-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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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我突然发现,我真的好没用,在她最需要的时候,我却什么也帮不了,还差点成了累赘。”唐朝捶着脑袋怨恨自己,没发现晓薇是个修真者之前,他在她面前,还是很有成就感,知道了之后,他不淡定了,然后,他修真之后,他才知道,自己跟晓薇的距离,是如此的遥远,远到,他有一种无力感。

“你不要说这样的话,如果我不是跟在大小姐身边太久,知道她真的不是普通人的话,我也会有这种感觉,可是,大小姐一而再,儿而三地给了我太多的震撼,我都已经麻木了,剩下的就是,相信她,也只有相信她了。”秦风淡淡地道。

“相信她吗?”唐朝呢喃。

除了相信她,他们还能做什么?等待咯。

不过,他们兵马俑等多久,晓薇醒了,醒来后,看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她有一瞬间的迷茫。

“晓薇(大小姐)你醒了,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的?”几乎,两人每次都是异口同声。

眨了眨眼,“呵呵,我差点以为自己是在哪了,脑子都有点迟钝了,我没事,你们呢?”这一觉,感觉睡得可真够久的。

“我们还好,有你早就给我们准备好的神气丹,吃了再修炼一下就好了。”

“这样啊,那我们来探险一下这个魔女窟吧,这么多宝贝不拿点回去,真的太浪费了,这些东西,不知道能让多少贫困孩童读上书呢。”虽然自己有成立救助基金会,但是,这些白得的钱,不要是傻子。

闻言,唐朝诧异地看向晓薇,眼里一片柔软,为晓薇的善良,他一直都知道,腾飞在扶贫救助,每次哪个城市洪灾之后,或者旱灾之后,还是哪个需要被救助的病人,腾飞都有在暗中救助,从来,没有上过报纸,也没有登过什么晚会,更不会上什么电视大力宣传,腾飞一直都是默默地在做着,而这些,不都是因为跟晓薇有关吗?

所以,他才会那么的爱她,而且是,越来越爱她。

乌灵大仙在珠峰上呆了一百多年,自然收获不少的宝贝,晓薇三人巡视一圈下来,几乎全部都搬空,要不是这里实在太那个什么,孤立的话,而且风景也不咋样,不然晓薇就肯定把这个地方占为己有了,可惜,这里被那女魔头弄得太丑了,她看了恶心,所以,只好把这里的宝贝都给刮走咯。

不过,那几根黄金大柱子,她没有动,为毛,还不是怕动了后,这个山就会坍塌,所以,她除了几根大柱子外,其他的地方,包括墙壁,当成地毯的白玉,都挖走了不少,如果不在最后见挖得实在太难看了,他们恐怕会把这些东西都挖空了。

财宝都收刮完了,这下出去又是个问题了,这可是珠峰的山底啊,而出口在顶部,这山有多高,他们就得爬多高才能出去,可问题是,这里面滑溜溜的,可不是那么好爬的。

无奈,晓薇只好回到空间里拿起炼器的玉简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开始折磨着自己炼起了飞剑,因为乌灵大仙这里收集有不少炼器的极品材料,她只要学会炼器就行。

新手上路,晓薇浪费了不少材料,终于在第四天后,一把别扭的弯月型飞剑炼成了,可惜因为手艺不够好的原因,这个弯月弯得很是,咳咳,怎么说呢,很是有个性。

刚炼成是飞剑,只有一尺长,在晓薇手上一跳一跳的,似不满意主人把它炼得这么丑一般,而炼制出它的晓薇似乎也和它心意相通般,被它嫌弃后,嘴角直抽。话说回来,她明明是想要短剑类型的,它却长成这样,也怪它自己不争气。(飞剑:……)

有了飞剑,晓薇便开始练习起御剑飞行,山洞里很大,所以她就直接在这里练习了,可是她总是找不到感觉,老是刚飞到几米高的时候,就会掉下来,一连试了NN次,都是如此,后来,乖乖说,要滴血到飞剑上才行,晓薇气得直接一把把这可恶的兔子给扔出去,是直接飞出了洞口,结果因为戒指空间跟兔子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这家伙,它能自己回到空间里,所以这一扔,无论扔多远,它都能咻地一下,回到空间里去了。(不过不能自己出来)

滴了一滴血在飞剑上之后,晓薇终于和飞剑灵肉相合了,再练习御剑飞行时,就不会再出现几米就掉下来的事情,因为掌握了灵决,晓薇站在飞剑上,咻咻地,出了山顶的洞口,然后又咻咻地回来。

“来吧,你们进到空间里来,我出去了。”

“这个,晓薇,我能不能,能不能跟你一起飞出去。”见晓薇踩在剑上飞来飞去,唐朝羡慕得不行,自然,秦风也是如此的,本来,他也想让晓薇御剑带他出去的,结果唐朝先开口了,他便不再出声,不过看向晓薇的眼神,却是一片炙热。

“行啊,不过,你们不怕?”见两人跃跃欲试,晓薇觉得好笑。

“呵呵,虽然我们的修为低一点,但是,这点胆量还是有的。”

“那好,唐朝先来,下次有机会,我再带秦风。”自从跟唐朝有了关系后,唐朝不喜欢她叫他唐大哥,于是她就直接叫他的名字。

因为多带了个人,晓薇飞行的速度有点慢,飞剑是可大可小的(嘿哟,这话咋这么有歧异捏?),多了唐朝,它便由一尺长左右变成了一米长,剑身的宽度也有两个巴掌这么宽,完全可以站人的。

出了三顶,为了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几人还是从山顶上爬下来。

下山,的确要快得多,连一半的时间都不用,他们就已经站在山脚下了。下了山后,晓薇和秦风留在山下村子里休息,唐朝就直接去部队找那什么柳叔叔汇报云云什么的去了。

休息了一晚,晓薇和秦风开车离开,他们先回到拉萨,就在拉萨等唐朝,而唐朝硬是被柳叔叔多留了两天,才赶回拉萨,唐朝前脚刚走,那柳叔叔就给唐老爷子打电话了。

“你说什么?你说小朝还只是单恋的?”听了柳政的分析,唐老爷子直接跳脚。

“老首长,我就是这么感觉的,你看,那小丫头到西藏这么久,他都没见过,躺小朝说,他有叫她来看我的,可她没来,那小朝的样子,又好象特别的急着赶去见她,跟小朝聊了聊,我就觉得,小朝根本就是单恋,根本就没跟人家表白。”某柳姓叔叔很不地道地继续八挂。臭小子,看你还是有了媳妇忘了叔叔,糗死你去。

“这个臭小子,这么多年了,竟然还只是单恋的,不行,老子要亲自去一趟。”那边,唐老爷子拐杖咚咚咚地敲着地板,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其实他压根就不需要用拐杖,这拐杖的用处,就是方便他不高兴的时候抽人用的,所以,老爷子是杖不离手。

“啊?老首长您要去一趟?去哪?”某柳姓叔叔傻眼了,他就是想恶心一下唐朝而已,没想过会把老首长给悠去哪啊,要是老首长出了什么事,他不得抽死自己去?不行不行。

“老首长,您身体要紧,千万别生气啊,我,我这是胡说八道的。”叫你嘴贱。

“柳小子,你没胡说,以前老子一直没往这方面想,你这么一说,老子也看出来了,那臭小子,还不就是单恋,老子这次要亲自带那臭小子跟丫头求爱,老子就不信,丫头会忍心拒绝老子。”

额,她是不会拒绝老爷子您,但是,她会拒绝唐朝哟喂,老爷子啊,真是,真是……柳姓叔叔已经无语了。

而唐老爷子挂了电话之后,就叫警卫给他收拾行李了,行李收拾好,老爷子刚想走,才发现,他忘记问柳小子,他家的臭小子和丫头现在在哪里了。

于是,他又急匆匆地打了个电话,电话接通后,他开口就问,最后,得知唐朝已经走了后,而晓薇早一步就先回了拉萨,老爷子又挂了电话,然后直接飞到海市去等人了。

老爷子到了海市后,想了老半天,没想出要怎么代唐朝那臭小子跟晓薇丫头表白,于是呼,老爷子给孙子唐其打了电话问,又给孙女唐真打了电话问,还给孙子唐龙打了电话问,结果把唐家三兄妹雷了个半死,嘴角也抽了个半天。

------题外话------

119:无题'手打VIP'

晓薇和唐朝自然是不知道,因为他们之间一直没捅破那层窗户纸,急坏了唐老爷子,现在,老爷子都不知道看了多少爱情小说,酝酿着怎么代自己那不争气的孙子向她表白呢。

三人在拉萨汇合后,本来想要直接回海市了,结果又意外地遇到了王东林等人,那王东林说什么他们还有好几个同学留在拉萨市这边,简佳明很热情地,硬拉着他们说要什么介绍给他们认识的。

晓薇不擅长拒绝热脸贴上来的人,所以很被动地被拉去了。

来到一个蒙古包型的酒吧里,里面已经坐了五六个人,其中的冗俊哲和童海关是他们认识的,还有四个,一男三女是不认识的,估计这就是王东林他们说的同学了吧。

几个人一见到晓薇三人,眼睛都一亮,童海关是熟悉的打了个招呼,冗俊哲虽然没说话,但是看他们的眼神有点惊喜,也是是一他的一种打招呼的方式了。

至于其他的一男三女,则是男的看到晓薇后,被惊艳到了,所以眼神亮,而那三个女生,自然是因为看到唐朝和秦风这两个帅哥,所以三个女生的眼神也非常的亮,不过在看向晓薇时,就带上了那么点妒忌了。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三位兵哥哥兵姐姐呢,是我们在喜马拉雅山下认识的,这是张晓薇同志,人家可是个医生呢,这是秦风大哥,这是唐朝大哥,唐大哥现在可是少校呢,官不小滴说。”王东林笑嘻嘻地介绍着。

因为晓薇他们一直没解释,所以他们也一直把他们当成军人,至于为毛叫晓薇兵姐姐,那还不是因为得知晓薇是个医生后,他们就认为晓薇年纪肯定是比他们大的,所以就自动叫兵姐姐了。

“这是卫夏,这是吴晶晶、戈永薇、舒菲菲。”

这四人到是挺热情的,不过晓薇他们这三人就显得冷漠了点,除了唐朝比较健谈外,晓薇是有人找她说话,她才回答,非常的被动型,而秦风嘛,他压根就不理人,随便你们怎么说,他的嘴巴就是紧紧闭着了。

其实以前秦风不是这样的,实在是因为他的嗓音太过磁性了,非常的迷人,如今,现在的女人越来越大胆,越来越开放,听了秦风说话的声音后,都会一副很花痴地看着他,所以,秦风就开始不爱说话了,本来他就不太爱说话的,只是现在变得更冷漠了。

“我跟你们说啊,我爸说的,现在的军人最没素质了,都是兵痞。”舒菲菲长得不错,很娇小可爱,因为家里有个当羊城市市长的父亲,还有个开了家上市公司的叔叔,还有当法院检查官的母亲,所以,从小娇生惯养。

她最喜欢的就是别人把她当公主一样,奉承她,巴结她,讨好她。

刚才,看到秦风和唐朝时,她都被他们英伟帅气的模样吸引,特别是秦风,酷酷的,简直就是她的最爱,结果,她放下身段去跟秦风说话,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不理她,她的骄傲立即让她不爽了,不就是个当兵的吗,→文·冇·人·冇·书·冇·屋←不就是长得帅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竟然敢不理本小姐,你以为本小姐真的看上你了,少不要脸了。

心里暗暗发火的舒菲菲越来越不舒服了,说着说着,就是一通冷嘲热讽。

叫吴晶晶的女孩一时间有点无措,实在不知道这个大小姐怎么一下就生气了,但是人家是大小姐,既然生气了,那么他们这些小百姓就哄咯,于是附和:“的确,在我们老家,也出现过兵痞闹事的事件,还挺大,据说是因为一个三陪小姐的原因呢。”

“真的?当兵的都光明正大地去找三陪小姐了?”舒菲菲也吴晶晶附和她,她马上睁着一双眼,装得一副多么无辜的样子问。连看向吴晶晶的表情都多了点好感了。

“是真的啊,都上了报纸。”得到大小姐的欢喜,吴晶晶可是激动了半天,只要跟大小姐攀上关系,毕业了,她要留在羊城的几率就大了点,说不定,以后都能找到好工作了,最好就是能在腾飞羊城分公司上班,那该多好。

“哼,所以我就说嘛,当兵的人都是流氓的多。”

“呵呵,也不能这么说,人嘛,都是有好有坏的。”童海关讪讪地道。因为他是晓薇救的,山上时,又一直受到秦风和唐朝的照顾,后来又是因为山上有狼,晓薇他们三人又把他们送下山来,所以,童海关对晓薇三人非常的敬慕的。

舒菲菲一看就知道是在无理刁蛮,童海关的父亲也是个当官的,虽然没有舒菲菲父亲的高,但不是同一个城市,所以,童海关不会象其他人那样巴结舒菲菲。

这也是舒菲菲最不喜欢他的原因。

王东林也讪讪的,晓薇他们是他叫来的,他忘了舒菲菲这个大小姐的脾气了,他抱歉地看了晓薇三人一眼。

晓薇挑挑眉,一脸玩味,唐朝笑眯眯的,眸子里却酝酿着风暴,秦风仍然一脸酷酷的,不过如果仔细看的话,却能看出,他的脸比之之前,要绷得紧了一些,看起来更酷了,冷酷的酷。

气氛一时僵硬。

滴滴滴。

这个时候,不知道谁的寻呼机响了。

“不好意思,是我爸爸发来的,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是舒菲菲的,她骄傲地拿出了一部摩拉拉女士寻呼机,当着众人的面,她得意地扬了扬,以一种高姿态的眼神睨了晓薇和秦风一眼,意思好象就是,寻呼机啊,高端产品,你们有吗?

“咳咳咳。”晓薇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她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太老了,跟时下这些年轻人,真的有代沟啊。93年,寻呼机因为刚入华夏市场没有多少年,加上摩拉拉又是外国产品,所以卖得很贵,时下的青年年俊,都会以拥有一部寻呼机为荣。

至于手机嘛,因为现在的话费超级贵,手机也超级贵,所以,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当然,以舒菲菲的条件,用一部手机是可以的,但是,她的父亲,偏偏又喜欢装清廉,所以,他们家,开的是普通的轿车,住的是政府分的大院,自然是不会用手机这种太过高端的玩意让人起疑的,而寻呼机,也是很体面啊,又不会觉得很贵,一个月也花不了多少钱,自然就是用这个咯。

不过,93年的这个时候,因为寻呼机行业开始被晓薇抓在手里,一直拖到91年才流行,如果按照前世的话,是在90年(因为文中需要,所以上海83年有寻呼台的事,歪给抹了,所以在本文里,除了歪写的91年才开始,就不会有别的),才普遍华夏的,是晓薇,一手垄断了这个行业,拖到了91年,摩拉拉就是她拖着寻呼机行业的原因,现在的她,已经掌控了摩拉拉百份之51的股份,已然是摩拉拉最大的股东,并且,还是华夏区唯一的总管。

现在,有人拿着摩拉拉寻呼机在自己面前得瑟,晓薇觉得好玩。

舒菲菲的寻呼机拿出来,的确引来的艳羡,不过却是只有吴晶晶一个人而已,这里的人,别说晓薇三人,就说王东林和简佳明他们吧,家里的条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尽管他们并没有当大官的父亲,但是一部两三千的摩拉拉寻呼机还是买得起用得起的。

童海关和卫夏是表亲,卫夏的父亲可是腾飞羊城分公司的总经理,人家腾飞公司每年不是送轿车,就是送手机的,寻呼机人家也是一送,就送一堆,他们不用买,家里一人一个都足够,而且,他们早在前年就用了,早不希奇了。

至于戈永薇吧,那就更不用说了,戈永薇他们家是做腾飞一品贡酒的羊城代理商,人家都不知道赚得多少钱了,寻呼机这种玩意,人家也是开始有这行业的时候,人家就一人一个地买了,现在,连手机都有了,谁还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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